社会保障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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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保障权作为一种新的权利,其本身是否是一种权利,仍然备受质疑,而这一问题的解决,对于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尝试依据权利构成要素为衡量标准综合运用历史、比较及实证的研究方法,结合法理学、宪法学、社会保障学及行政法学的知识对社会保障权进行研究。本文拟通过研究回答如下几个问题,第一,社会保障是恩惠还是权利,即是否存在社会保障权;第二,如果存在社会保障权,那么社会保障权在权利性质、内容和保护上与其他权利相比有何特殊性;第三,如何将社会保障权与我国社会保障的建设结合起来以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
     本文的第一章、第二章和第三章是为论证社会保障权是否为权利这一问题。第一章对社会保障权的诞生和发展进行了考察和分析,以权利为视角对社会保障的历史进行了划分,包括社会保障权的萌芽(初步确立)阶段,社会保障权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保障权的紧缩(调整)阶段。在本部分明确了在英国“济贫法”时代,虽然有制度化的社会保障出现,但是由于并没有给社会保障接受者以权利人的地位,社会保障接受者还仅仅是被管制的对象,所以没有诞生社会保障权。经过对不同时期的权利内容和权利人地位的分析,我们认为社会保障权诞生于德国俾斯麦时期,当时的社会保障接受者是作为参与者出现的,在社会保险的范围内取得了权利人的地位,社会保障权由此诞生。在贝弗里奇报告之后,英国开始了福利国家建设,其他国家仿效之,社会保障权进入了全面发展和扩充的阶段。不过到二十世纪80年代,由于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福利国家开始调整福利政策,削减福利开支,社会保障权也进入了紧缩调整的时代。在本章最后,我们依据权利的基本构成要素对社会保障权进行了分析,回答了对于社会保障权能否成为权利的质疑。社会保障权仅仅符合权利的构成要件还不够,还需要有充分的理论支撑,使其具备作为权利的道德基础,因此,本文第二章对社会保障权产生、发展所依据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该部分是基于这些理论与社会保障权而非社会保障的关系进行论述,这也是本文的创新尝试之一,通过该部分的论述,我们认为社会保障权作为权利已经有充分的理论支撑。社会保障权作为权利还应该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以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本文的第三章对此进行了研究。在第三章中我们认为社会保障权具有实现正义、安全、效率、自由等价值,除对正义和安全价值进行论述外,还对现有研究社会保障权的研究成果里被相对忽视的效率和自由做了着重研究。我们认为在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和社会保障权的设定和实现的过程中效率和自由具有独特价值。在本章最后,我们对社会保障权的价值位阶进行了探讨,指出社会保障权的价值位阶的排序应该是正义、安全、自由和效率。本文的第四章和第五章是为了研究社会保障权自身的特殊性问题,社会保障权的性质、主体、内容及其实现上均有不同于其他权利的特殊性。本文的第四章研究社会保障权的性质、主体和内容的特殊性。这一部分讨论了社会保障权性质的各种争议,包括社会保障权是积极权利还是消极权利,道德权利还是法定权利以及社会保障权与社会权,社会保障权与生存权之间的关系,社会保障权是否是纲领性规定等问题,在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明确社会保障权为主要体现积极因素并且权利内容不断扩张的法定权利。随后,我们对社会保障权的主体和内容进行了研究,社会保障权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国家、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其中公民个人是社会保障权的权利主体,而国家、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是义务主体,国家承担组织社会保障和财政补足的义务,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承担缴费义务。在本部分,还对社会保障权的内容如社会救助权,社会福利权,优抚权及社会保险权等社会保障权内容进行了分别论述。社会保障权在权利实现上也有着不同于其他权利的特殊性。本文的第五章就社会保障权的实现(社会保障权的立法确认、司法保障)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本部分,我们首先研究了社会保险型,福利国家型,强制储蓄型等不同的立法模式下的社会保障权的不同存在状态;其次分析了社会保障权可诉性的争议;最后对国际组织及主要几个国家社会保障权的司法实践进行了实证考察,包括对国际条约框架下的社会保障权的个人申诉机制、集体申诉机制及国家指控机制等社会保障权保护机制。对德国、美国、日本、南非从案例出发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上述研究,证明社会保障权的国家权力保障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并且取得了实质成果;本文第六章是回答如何将社会保障权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的问题,我们认为应以促进社会保障权的实现来推进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本章从我国社会保障权立法和权利救济两个方面进行了实证研究,指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社会保障权立法和救济提出了如何将其完善的构想。
     经过上述的研究论证,本文认为社会保障权虽然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均面临一些挑战,不过已经初步确立了其权利的地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立法的推进必然能逐步解决现存的问题而成为完整的权利。由于历史的原因,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经历了非常曲折的发展过程,我国社会保障从典型的计划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保障发展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保障。在我国,确认社会保障权的权利地位对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国目前社会保障支出占国民经济总收入的比例过小,社会保障水平也比较低,社会保障接受者的待遇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也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将社会保障权引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将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新的动力。
     本文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第一,以权利为范式来研究社会保障的历史、发展及现状,新的范式的应用为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第二,对社会保障权的发展阶段进行了划分,以社会保障权权利内容为标准,划分为初步确定(萌芽)阶段,全面发展阶段和紧缩调整阶段,有助于改善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障权容易混淆的理论研究现状。第三,提出以促进社会保障权实现来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思路。在这个思路下对我国目前社会保障权的立法、救济现状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国社会保障权实现机制提出了自己的设想。
Social security right was born in capitalist society with a short history. The rightdevelop with economics and society. There are many suspects and challenges onsocial security right. The right will be studied in the paper by the way of history andcomparison. The defects of social security right should be studied and the solution tothese defects should be pointed out. Three questions should be studied in the paper,thefirst question is whether exist social security right;the second question is if exist socialsecurity rirht,what is the its specialty; the third question is how to use social securityright to improve our social security system.
     The history of social security right should be arranged and summarized in thefirst part of the paper. The history of the paper is divided into three stages. Socialsecurity right is born in the first stag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social securityright is achieved in the second stage, social security is constricted in the third stage. Itis pointed out that social security right was not born in the era of poor law becausestatus of subject of right was not achieved. These people who accepted socialsecurity treatment were to be regulated at that time. Social security right is born in theera of Bismarck in Germany. The accepters of security treatment had taken part in thesocial security and achieved status of owners of right at that time. So social securityright was born. the “Beveridge’ s Report” leaded social security systems of “fromcradle to tomb” in North European countries into full development stage until the1970s. Social security right went into a stage of all-round development. But socialsecurity treatment was minified with change of politics and economics from1980s.The theories of social security and how to influence the social security right werestudied in second part of the paper. The values of social security right were studied inthe third part of the paper, justice、security、freedom and efficiency were the value ofsocial security right and all these values were analyzed, the values of freedom and efficiency that were easily neglected were especially studied. The forth part is aboutnature principal and content of social security right. The disputes about socialsecurity right were analyzed concluded social security right was positive right ornegative right, moral right or legal right, the relation between social security right andsocial right, the relation between social security right and right of existence andwhether social security right was guiding rule. It was pointed out that social securityright was a kind legal right which had both positive element and negative elementwith validity. The subject and contents of the right were studied. Individual was theowner of the right, state and enterprise or other social organizations were obligors.the content of the right of social assistance、the right of social welfare, the right ofsocial preferential treatment and the right of social insurance were studied. How torealize social security right was studied in the fifth part of the paper, internationalrealization such as e Individual appeal, collective appeal and so on were studiedand national realization such as Germany、America、South Africa、Japan werestudied by the way of cases. It was pointed out that social security right achieved astatus of right but social security right is a special right. How to use social securityright to improve our social security system was studied in the sixth chapter, theChinese social security right circumstance was studied, the suggestion of how toimprove our social security system was put forword in the chapter.
     There are three innovations in the paper, the first innovation is the view of rightwhich is used to study system of social security not social security. The secondinnovation is the division abou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ight. The third innovation isto point out that improve our security system by realizing personal security right, putforward how to do.
引文
[1]刘燕生:《社会保障的起源、发展和道路选择》,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
    [2]ILO,Introduction to Social Security,Geneva,1984.转引自朱玲:《试论社会安全网》,载《中国人口科学》1999年第3期,第12页。
    [3]转引自郑功成:《社会保障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年版,第5页。
    [4]陈良瑾主编:《社会保障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1990年版,第1-2页。
    [5]转引自刘诚:《社会保障法概念探析》,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2期,第40页。
    [6]转引自郑功成:《社会保障学》,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6页。
    [7]郑功成:《社会保障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年版,第6-7页。
    [8]陈良瑾主编:《社会保障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1990年版,第5页。
    [9]童星:《社会保障与管理》,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页。
    [10]莫泰基:《香港贫穷与社会保障》,香港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54页。
    [11]莫泰基:《香港贫穷与社会保障》,香港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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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徐健:《社会国家”思想、公众舆论和政治家俾斯麦——近代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缘起》,载《安徽史学》2007年第4期,第7页。
    [15]【加拿大】R·米什拉著,郑秉文译:《社会政策与福利政策——全球化的视角》,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年版,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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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胡敏洁:《福利权》,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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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Reich,Individual Rights and Social Welfare:the Emerging Legal Issues,,74Yale L.J.p1255(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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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Blessing v. Freestone,520U.S.329(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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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Bass H J, George A B, Emma J L. Our American Heritage. Morristown,Silver Burdett Company,1978,p.40.
    [30]李道揆:《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下册,商务印书1999年版,第608页。
    [31]【美】L.亨金著,信春鹰译:《权利的时代》,知识产权出版社1997年版,第191页。
    [32]转引自薛小建:《论社会保障权》,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67页。
    [33]参见夏勇:《权利哲学的基本问题》,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第3-26页。
    [35]]薛小建:《论社会保障权》,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63页。
    [36]挪威】A·艾德著,刘俊海、徐海燕译,《人权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载《外国发译评》1997年第4期,第9页。
    [37]【英】庇古著,朱泱等译:《福利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32年版,第11页。
    [38]【英】庇古著,朱泱等译:《福利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32年版,第11页。
    [39]【英】马歇尔著,陈良璧译:《经济学原理》,下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96-1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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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英】安东尼·吉登斯著,田禾译:《现代性的后果》,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22页。
    [42]【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
    [43]【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页。
    [44]【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02-303页。
    [45]【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67页。
    [46]【美】德沃金著,冯克利译:《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论与实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47]【美】德沃金著,冯克利译:《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论与实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48]【美】德沃金著,冯克利译:《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论与实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6页。
    [49]Marshall, T. H.1992,“Citizenship and Social Class.”In T. H. Marshall&Tom Bottomore(eds.),Citizenship and Social Class. London: Pluto Press. P.8.转引自陈鹏:《公民权社会学的先声——读T.H.马歇尔〈公民权与社会阶级〉》,载《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4期,第229页。
    [50]薛小建:《论社会保障权》,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122页-138页。
    [51]薛小建:《论社会保障权》,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125页。
    [52]【英】霍布斯著,黎思复,黎廷弼译:《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62页。
    [53]参见林嘉:《关于社会保障立法价值取向的几点思考》,载《工会博览》2006年第1期,第16页。
    [54]参见薛小建:《论社会保障权》,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122-138页。
    [55]]转引自厉以宁:《西方福利经济学评述》,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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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林嘉:《关于社会保障立法价值取向的几点思考》,载《工会博览》2006年第1期,第16页。
    [58]【美】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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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沈宗灵:《西方法律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40页。
    [61]【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页。
    [62]【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15页。
    [63]【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67页。
    [64]高兆明:《分配正义三题》,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第110页。
    [65]胡敏洁:《福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70页。
    [66]胡敏洁:《福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73-74页。
    [67]薛小建:《论社会保障权》,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35-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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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英】 A.JM.米尔恩著,夏勇、张志铭译:《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48页。
    [70]胡敏洁:《一种双重面向的权利——论福利权的法律性质》,载《河北法学》2007年10期,第57页。
    [71]【美】史蒂芬·霍尔姆斯、凯斯·R.桑斯坦著,毕竞悦译:《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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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龚向和:《社会权的概念》,载《河北法学》2007年第9期,第49页。
    [75]《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载《人民日报》2005年06月27日第九版。
    [76]李步云主编:《人权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18页。
    [77]李步云主编:《人权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21页。
    [78]上官丕亮:《究竟什么是生存权》,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11期,第68页。
    [79]【荷兰】亨利·范·马尔赛文等著,陈云生译:《成文宪法的比较研究》,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59页。
    [80]郭曰君、吕铁贞:《社会保障权宪法确认之比较研究》,载《比较法研究》2007年第1期,第57页。
    [81]【日】芦部信喜著,林来梵、凌维慈、龙绚丽译:《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37页。
    [82]【日】我妻荣:《新宪法研究》,有斐阁1953年版,第87页,转引自周宪宗:《宪法上人民最低生存权的性质及其保障:我国台湾地区与日本学说及司法判决(“大法官”释宪)见解的探讨》,辅仁大学法律学研究所2003年博士论文,第98页。
    [83]【日】大沼保沼著,王志安译:《人权、国家与文明》,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03页。
    [84]转引自龚向和:《作为人权的社会权——社会权法律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78页。
    [85]赵宏:《主观权利与客观价值——基本权利在德国法中的两种面向》,载《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第42页。
    [86]A·Eide, Realization of Social and Economic Rights and the Minimum Threshold Approach,Human RightsLJ(1989),Vol.10. P.36.转引自龚向和:《作为人权的社会权——社会权法律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80页。
    [87]胡敏洁:《福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67页。
    [88]转引自【日】大须贺明著,林浩译:《生存权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87页。
    [89]【日】大须贺明著,林浩译:《生存权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89页。
    [90]【日】大须贺明著,林浩译:《生存权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92页。
    [91]【日】大须贺明著,林浩译:《生存权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01页。
    [92]转引自赵宏:《作为客观价值的基本权利及其问题》,载《政法论坛》2011年第2期,第60-61页。.
    [93]【法】狄骥著,王文利等译:《宪法学教程》,辽海出版社1999年版,第240页。
    [94]郑杭生:《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8页。
    [95]种明钊主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95页。
    [96]常凯:《论社会保险权》,载《工会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3期,第1页。
    [97]管火明主编:《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2页。
    [98]【日】金泽良雄著,满达人译:《经济法概论》,甘肃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1-32页。
    [99]林嘉、张世诚主编:《社会保险立法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1年版,第38-41页。
    [100]Dandridge V. Williams,397U.S.471,487(1970).
    [101]【挪威】A.艾德等主编,中国人权研究会组织翻译:《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教程》,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1页。
    [102]Ewing, K.D, Social rights and Constitutional Law, Public Law,1999,p.106.
    [103]【挪威】A.艾德等编,黄列译:《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权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6页。
    [104]【美】凯斯·R.桑斯坦著,宋华琳、毕竞悦译:《偏颇的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5页。
    [105]【日】大须贺明著,林浩译:《生存权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99页。
    [106]]参见郭曰君:《社会保障权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92页。
    [107]转引自黄金荣:《司法保障经济和社会权利的可能性与限度-南非宪法法院格鲁特布姆案评析》,载《环球法律评论》2006年第1期,第64页。
    [108]查尔斯·里克著,翟小波译:《新财产权》,载http://www.gongfa.com/caichanquanlaixi.htm,访问日期2012年9月25日。
    [109]Brown I,347U.S.483(1954).
    [110]【日】有仓辽吉:《朝日诉讼的问题点》,参见《法律时报》资料版第15号,第4-5页,转引自【日】大须贺明著,林浩译:《生存权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40页。
    [111]【日】大须贺明著,林浩译:《生存权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40页。
    [112]参见郑功成主编:《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评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16页。
    [113]张殊:《论社会保障权及其司法救济》,载《青海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第170-171页。
    [114]胡敏洁著:《福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30-133页。
    [115]龚向和邓炜辉:《当代中国社会保障权之可诉性透视——基于《人民法院案例选》(1992-2010)的文本分析》,载《河北法学》2012年第3期,第9-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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