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安全保障义务
详细信息    本馆镜像全文|  推荐本文 |  |   获取CNKI官网全文
摘要
本文的核心是对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分析。作者从历史的角度论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分析了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基础,得出了该义务的性质是不作为侵权中的一种,是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给受害人造成损害的构成侵权,义务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文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及适用范围,其归责原则应为过错推定原则,根据违反义务的不同情形,分别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或不真正连带责任。
     本文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安全保障义务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从合同的付随义务的角度入手分析了该义务的性质,得出了安全保障义务是不作为侵权中的一种,是法定义务。接着又列出了安全保障义务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合同的约定、诚信的要求和行为人的先前行为。
     第二部分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寻求安全保障义务产生的理论基础。社会学的理论依据有保障人权的理念、诚实信用原则、信赖原则;经济学的理论依据有报偿理论、危险控制理论、危险分担理论、成本节约理论。
     第三部分首先分析了安全保障义务所要保障的权利人的范围,指出了当事人之间必须有特殊的关系始发生安全保障义务;接着分析了义务的内容包括对自己控制之物的管理义务、对自己管理之人的管理义务、对加害第三人的防范与救助义务。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标准包括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充分、是否合理;最后提出了安全保障义务的适用范围。
     第四部分分析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归责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当事人间具有特殊关系、行为人未尽安保义务、对权利人造成了侵害和未尽义务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形态根据不同情形分为直接的赔偿责任以及对第三人侵权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Nucleus of article is analysis of duty of safe guarantee. Author expounded producing and developing of duty of safe guarantee. Think nature of the duty is legal duty, not behavior in tort. Violating the duty and causing harm to victim constitute tort. Duty people should undertake the responsibility of compensation, article definited content and scope of safe duty. The principle of responsibility is fault deduction, according to different violation of obligation. Separately undertake responsibility of compensation or not true involved responsibility.
     The paper can be divided into four parts.
     Part one introduced producing and developing of duty of safe guarantee, analyzed nature of the duty from subsidiary responsibility's angle of the contract, thinked safe guarantee duty was legal duty, not behavior in tort, and listed origin of safe duty: stipulation of law; contract agreement; honest request and previous behavior of actor.
     Part two explored theory foundation of emergence of safe guarantee responsibility from angle of Sociology and economics. Sociology theory foundation have conception of safeguard human rights; honesty credit principle; trust principle; economics-theory and cost economization theory.
     Part three analyzed scope of safeguard right man. Pointed out premise of safeguard obligation is special relation between concerned person and analyzed content of obligation, include manage obligation of oneself thing; manage obligation of control person oneself. Preventative and Salvational duty of infringement third person, decided standard of safeguard duty include abundant and reasonable protected the measure in final, put forward applicable scope of safeguard duty.
     Part four analyzed principle of undertaking responsibility, think it should be fault deduction, tort constitution condition of violating the duty include special relation between Concerned person; behavior person do not perform safeguard obligation and relation between cause and effect between damage and not performing duty. Duty form of violating the obligation be divided into direct compensation responsibility and not true involved responsibility relevant to third persons tort.
引文
① 刘士国:《安全观照义务论》,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5期。
    ① 陈怡:《安全保障义务论》,载《侵权司法对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
    ② 邱聪智:《新订民法·债编通则》(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版,第139页。
    ③ 参见《法国民法典》,罗结珍译,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563页。
    ④ 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526页。
    ① 潘同龙、程开源:《侵权行为法》,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3页。
    ② 黄风:《罗马私法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版,第345页。
    ③ 王利明主编《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2月版,第90页。
    ④ 张民安:《论不作为过错的侵权责任》,《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5期。
    ① 王利明主编:《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2月版,第101页。
    ② 《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规定:因故意或者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者,对他人因此而生的损害负赔偿义务。
    ① 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46页。
    ② 段匡:《日本债法总论和契约法的变迁》,载《中日民商法研究》(1)法律出版社,2003年2月版,第32页以下。
    ① 刘士国:《中国民法典问题研究》 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版,第159-160页
    ② 黄茂荣:《缔约过失》,载《债法总论》(2)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版,第180页。
    ③ 违约责任保护的是履行利益和信赖利益,侵权法保护的是固有利益;违约责任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是特别的信任关系和交易关系,侵权责任对此无要求;违约责任的出发点是私法自治,侵权法则注重于对社会成员的保护;违约责任因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侵权责任则以故意、过失甚或无过失作为构成要件;违约责任赔偿可预期的利益,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侵权责任中的受害人可以就其所受损害请求加害人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承担违约责任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消,承担侵权责任的债务人不得主张抵消。
    ④ 金红:《试论建立统一的安全保障义务》,载《侵权司法对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第71页。
    ① 王利明:《对银河宾馆案的几点意见》,载《判解研究》第10辑,第84-85页。
    ② 詹文馨硕士论文《契约法上的附随义务》第二章,转引自林诚二:《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8页。
    ① 陈怡:《安全保障义务论》,载《侵权司法对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第28页。
    ② 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543页。
    ① 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570页。
    ② 参见《法国民法典》,罗结珍译,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288页注释1。
    ③ 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527页。
    ① 苏彦锋:安全关照义务研究,硕士学位论文。
    ② 王泽鉴:《侵权行为法》(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46页。
    ③ 王泽鉴:《侵权行为法》(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306页。
    ④ 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卷),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42页。
    ① 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卷),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68-269页。
    ② 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卷),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67-271页。
    ③ 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4页。
    ① 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40页。
    ② 张新宝,唐青林,《经营者对服务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2期,第36页。
    ③ 王军:《侵权行为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7月版,第34页。
    ④ 孙莉斯,《安全保障义务研究》(硕士学位论文)。
    ① 王军:《侵权行为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7月版,第49页。
    ① [美]比彻姆:《哲学的伦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13页。
    ② 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卷),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80-682页。
    ① 王军:《侵权行为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7月版,第258-259页。
    ② 张丽贤:《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及责任》,载《侵权司法对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6月版,第126页。
    ① 张丽贤:《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及责任》,载《侵权司法对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6月版,第128页。
    ① 张民安:《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29页。
    ① 邱聪智:《民法研究》(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版第200页。
    ② 杨立新:《侵权法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48页。
    ① 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卷),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68页。
    ② 段匡:《日本债法总论和契约法的变迁》,载《中日民商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2月版。
    ③ 国立波,《英美法上产生谨慎义务的特殊关系研究》,载《侵权法评论》,2002年第1期。
    ① 杨立新在“侵权行为法沙龙”第二次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http:bbs.1488.com,2005年12月6日。
    ① 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上册),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74页。
    ② 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上册),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75页。
    1、王泽鉴著:《侵权行为法》(1)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7月版。
    2、克雷斯蒂安·冯·巴尔著:《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上、下卷),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3、杨立新著:《侵权法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4、王军著:《侵权行为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7月版。
    5、张民安著:《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6、李亚虹著:《美国侵权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7、比彻姆著:《哲学的伦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8、王利明著:《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9、曾世雄著:《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0、《法国民法典》,罗结珍译,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11、邱聪智著:《新订民法·债编通则》(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版。
    12、徐爱国著:《英美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10月版。
    13、林成二著:《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4、王泽鉴著:《债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
    15、张严方著:《消费者保护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3月版。
    16、道格拉斯·G·拜尔等著:《法律的经济分析》,法律出版社,2004年1月版。
    17、迪特尔·梅迪库斯著:《德国债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4年1月版。
    18、林诚二著:《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9、王利明主编:《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2月版
    20、潘同龙、程开源著:《侵权行为法》,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1、黄风著:《罗马私法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22、刘士国著:《中国民法典问题研究》 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版
    23、黄茂荣:《缔约过失》,载《债法总论》(2)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 月版
    24、王军著:《侵权法上严格责任的原理和实践》,法律出版社,2006年4月版
    25、巴里·尼古拉斯著:《罗马法概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12月版
    26、刘劲柳著:《旅游合同》,法律出版社,2004年1月版
    27、罗尔夫·克尼佩尔著:《法律与历史——论德国民法典的形成与变迁》,法律出版社,2003年5月版
    28、蒋为廉著:《普通法和公平法原则概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版
    29、张民安著:《现代法国侵权责任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版
    30、王利明主编:《人身损害赔偿疑难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2月版
    1、段匡:《日本债法总论和契约法的变迁》,载《中日民商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2月版。
    2、国立波,《英美法上产生谨慎义务的特殊关系研究》,载《侵权法评论》,2002年第1期。
    3、张丽贤:《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及责任》,载《侵权司法对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6月版,
    4、孙莉斯,《安全保障义务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转引白杨垠红《论安全保障义务的学理基础》。
    5、张新宝,唐青林,《经营者对服务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2期。
    6、苏彦锋:安全关照义务研究,硕士学位论文
    7、陈怡:《安全保障义务论》,载《侵权司法对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
    8、金红:《试论建立统一的安全保障义务》,载《侵权司法对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
    9、王利明:《对银河宾馆案的几点意见》,载《判解研究》第10辑。
    10、詹文馨硕士论文《契约法上的附随义务》第二章,转引自林诚二:《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1、刘士国:《安全观照义务论》,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5期。
    12、刘生亮:《侵权法一般条款存在论》,载《侵权法评论》,2004年第2期。
    13、许建宇:《经营者对消费环境的安全义务论》,载《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
    14、费锦红:《旅客被杀,旅馆的法律责任》,载《嘉兴学院报》,2002年1月第14卷第1期。
    15、张民安:《论不作为过错的侵权责任》,《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5期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