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谦抑实现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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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谦抑是现代刑法的基本理念之一,它蕴含着人权、自由、民主等先进思想,承载着自由、公正、秩序、效率等多重价值。在当前国家安定和社会多元化发展成为世界发展主流的条件下,刑法谦抑对刑法发展的作用日趋显著,它不再仅是“适用于刑法某一部分的原理,而是贯穿全部刑事法领域的基本理念”。
     作为刑法的基本理念,刑法谦抑不仅应当为刑法的发展和完善提供理论上的启迪与指引,更重要的是要在刑法实践中得到实现,成为刑法实践活动的准则与规范。为此,我们要在不断加强刑法谦抑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的同时,关注刑法谦抑在实践中的境遇,力求完成刑法谦抑从理念养成到实践遵行的一体实现。本文在对刑法谦抑基本理论进行梳理的基础上,致力于刑法谦抑实现问题的探究,通过对刑事政策、刑法立法、司法、刑罚执行等实践领域的谦抑性审视,提出了刑法谦抑从理念培育到原则确立再到制度完善的实现路径,期望能对刑法谦抑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有所助益。
The concept of jurisprudence is the essence of law, and it embodies the basic spirit and value of the law.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has become one of the basic concepts of criminal law in modern society, aiming at protecting human rights, defending freedom, keeping orders, maintaining justice, etc. As a basic concept in criminal law,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should fully play its role in guiding and restraining the development of criminal law, and it must transform the criminal law from abstract conception to its actual implementation. Only by doing so can the theory on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be transformed into criminal law’s principle, system and standard, which will finally lead to the practical implementation.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dissertation is to further discuss the practical implementation of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on the basis of the theory on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In Chapter One, the conception, basis and function, of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are organized and discussed based on the context of the rule by law. The previous conception of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is illustrated, and by a combination of intension and extension, the attribute of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is described as modesty and humility in criminal law’s concept, principle, system, standardization, initiation of adjustment and control power, determination of adjustment and control scope, selection of adjustment and control method, and the operation of criminal law. This description originated from the Renaissance Movement and the Humanism Movement.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lies in the human rights doctrines, democratic theory, and the rule by law. The realization of modest and restrained criminal law is based on the prosperity of commodity economy, the establishment of democratic system, and the emergence of civilized society. As a basic conception in criminal law,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should guide, restrain, integrate, evaluate and evolve criminal law in its 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In Chapter Two, the connotation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realization of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are illustrated, and a practicable analysis of the realization of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in China is made on the basis of China’s current situation. The final purpos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is the embodiment of criminal law’s modesty and restraint in the operation of criminal law from ideas to practice. The realization of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means the acceptance of criminal law by theorists, social public and the whole nation, and it also means that the criminal law will be abided by the public, whose modesty and restraint should be found in the principle, system, and standard, of the criminal law. There exists a great importance for the realization of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in which some obsolete and backward views are discarded, freedom and human rights are respected, and the criminal cases will be principally manipulated by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the multi-dimensional social development lays a good foundation for the realization of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the policy of rule by law creates political conditions for the realization,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provides a promising prospect for the realization. That is to say, China has owned the necessary conditions for the realization of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which is not merely a blueprint, but a realistic systematic project.
     In Chapter Three, the detailed conception for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policy is put forward on the basis of the analyses of the current criminal policies and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By a static analysis of China’s criminal policy system, such as social security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a combination of severe punishment and reform, etc., it is concluded that China’s criminal law focuses on the pursuit of order and efficiency, but the pursuit of freedom and justice is not put in the first place, which demonstrates the incompleteness and imperfection of China’s criminal law. By a dynamic analysis of China’s criminal policy system, because of the deficiency in its criminal policy system, the decline of the anticipated value, and the slow-down of its criminal law development, it is concluded that China’s criminal policy still focuses on punishment as a major criminal policy, but prevention is put in the second place, which goes against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Therefore, firstly, the concept of modesty and restraint should be embedded into the main body of criminal policy by cultivating a rational opinion on criminal cases, by stressing human rights consciousness, and by developing tolerant spirit; secondly,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should be set up as the basic principle in the criminal policy, in which the pursuit of modesty and restrain of criminal law should be detected and the modesty and pursuit should be followed in the operation of criminal law; finally,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odesty and constraint of criminal law should be guaranteed by perfecting the criminal policy decision-making system, by establishing a scientific system of evaluation for criminal policy, and by building a supervision system for criminal policy.
     In Chapter Four, a basic requirement in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for crime determination and criminal punishment is illustrated, an analysis is made of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in crime determination and criminal punishment, and the general outline is made for China’s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construction. The crime scope applicable to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should be the necessary and minimal scope of crime, while the crime scope defined in China’s criminal law is comparatively small with some deficiencies, which is far away from the requirement in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In China’s criminal law, the scope of crime is comparatively small, the type of punishment is not appropriate, the scope of punishment is too much expanded, the death penalty is overdone, the criminal punishment is over-emphasized, and so on so forth. In China, to make real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construction, the concept of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should be firstly cultivated among law-makers; secondly, the basic principle of modesty and restraint should be determined, by which the making of criminal law should abide; finally, a system for the making of criminal law should be set up to perfect the law-making system, i.e. democracy, openness and supervision in law-making. To put it in detail, the crime scope should be determined according to both criminal behavior and non-criminal behavior, a rigidity mechanism in crime should be strengthened, the criminal punishment should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changes of situation, the structure of punishment should be changed to lighter punishment, and a replacement system should be adopted to promote the system of non-criminal punishment.
     In Chapter Five, the basic requirements in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jurisdiction and criminal punishment are illustrated, an analysis is made of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hina’s criminal jurisdiction and criminal punishment execution, and finally a basic outline is put forward for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hina’s criminal jurisdiction and criminal punishment execution.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jurisdiction is the concrete embodiment of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in criminal jurisdiction, and it is made up of two respects: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the operation of criminal law, and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e confirmation. In particular, the former includes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e determination, of punishment determination, and of jurisdiction interpretation. In China, the operation of criminal jurisdiction is based on the justice of jurisdiction and is on its way to the modesty and humanism of jurisdiction, but there exist some deficient developmental trends, which are far away from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jurisdiction, such as trends towards severe crime determination, towards severe penalty, towards hard jurisdiction terms, towards severe crime determination for suspected criminals, etc. To make real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jurisdiction in China, first of all, the concept of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jurisdiction should be cultivated by popularizing jurisdictional rationality, jurisdictional lenience and jurisdictional humanism; secondly, by reforming jurisdictional system jurisdiction independence should be realized to create advantageous environment and conditions for the realization of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jurisdiction; finally, non-crime behavior, non-criminal penalty and lighter punishment should be guaranteed by perfecting the criminal jurisdiction system.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execution is the basic standpoint of criminal law in operation, which consists of justice in execution, humanistic execution and economical execution. Since the foundation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criminal law and system have developed, to a degree, to meet partial requirement in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law in that humanistic execution and human rights consciousness are improved. However, there still exists some misconduct concerning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execution, such as bad execution of light punishment and probation, bad execution operation, over-sized imprisonment, costly execution, low openness of criminal execution, low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etc. To make real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execution, first of all, the concept of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execution should be taught to the working staff so that they may get rid of the backward concept in execution and improve their consciousness of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secondly, a supportive system should be provided for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criminal execution by means of socialized execution, humanistic execution and educational system for execution.
引文
① 参见叶慧娟:《试论刑法的谦抑性》,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3 年印,第 6-8 页;白承君:《论刑法谦抑主义》,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5-6 页。
    ② 叶慧娟:《试论刑法的谦抑性》,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3 年印,第 6 页。
    ① 马克昌编:《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2-6 页。
    ② 把“谦抑”一词正式作为法律术语,第一次应用到刑法中的是何人,很难考究。对此通常有两种观点:一说认为是宫本英脩,参见王明星著:《刑法谦抑精神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4 页;一说认为是平野龙一,参见叶慧娟:《试论刑法的谦抑性》,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3 年印,第 8 页。
    ① 中国刑法学者陈兴良、张明楷、屈学武、王树茂、叶慧娟、韩德明和日本学者平野龙一等采用此称谓。
    ② 中国学者傅建平、日本学者大谷实等采用此称谓。
    ③ 中国学者莫洪宪、白承军、陈麒巍、日本学者大塚仁、佐伯千仞等采用此称谓。
    ④ 中国学者黄丁全、许福生、日本学者小暮得雄等采用此称谓。
    ⑤ 中国学者徐建峰、王明星、吴波、刘斌等采用此称谓。
    ⑥ 中国学者梁根林、何慧新等采用此称谓。
    ⑦ 中国学者许道敏等采用此称谓。
    ⑧ 参见王明星著:《刑法谦抑精神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10 页。
    ① [日]大塚仁著:《刑法概说》,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24 页。
    ② 参见李海东主编:《日本刑事法学者》(下),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24 页。
    ③ [日]大谷实著:《刑法总论》,黎宏译,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4 页。
    ④ 陈麒巍:《经济刑法的谦抑主义》,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4 页。
    ⑤ 李海东主编:《日本刑事法学者》(上),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67。
    ⑥ 叶慧娟:《试论刑法的谦抑性》,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3 年印,第 10 页。
    ① [日]大谷实:《刑事政策学》,黎宏译,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86 页页下注释。
    ② 甘雨沛著:《比较刑法学大全》(下),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794 页。
    ③ 陈兴良著:《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 2001 年版,第 76 页。
    ④ 李慧:《也论刑法谦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2 页。
    ⑤ 游伟、谢锡美: 《非犯罪化思想研究》,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 10 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305 页。
    ⑥ 鲁篙岳教授个人观点。转引自叶慧娟:《试论刑法的谦抑性》,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3年印,第 9 页。
    ⑦ 张明楷:《论刑法的谦抑性》,载《法商研究》1995 年第 4 期,第 55 页。
    ⑧ 梁根林:《非刑罚化——当代刑法改革的主题》,载北京大学主编:《刑事法治的理念架构》,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47 页。
    
    ① 陈兴良著:《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363 页。
    ② 屈学武:《正确理解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人民网(www.people.com.cn)2003 年 11 月 04 日。
    ③ 傅建平:《论刑法的谦抑原则》,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 2003 年印,第 3-4 页。
    
    ①《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1979 年版,第 914 页。
    ②《辞源》,商务印书馆 1983 年版,第 2911 页。
     ① 韩德明:《刑法谦抑性——新自由主义法学语境中的考察》,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 年第 3 期,第 116 页。
    ② 王明星著:《刑法谦抑精神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49 页。
    
    ① [日]大塚仁著:《刑法概说》,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24 页。
    ② 参见王明星著:《刑法谦抑精神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05 年版,第 47-61 页。
    ① 参见[日]平野龙一:《现代刑法的机能》,载平野龙一主编:《现代法Ⅱ——现代法与刑罚》,岩波书店 1965 年版,第 21-22 页。转引自张明楷著:《刑法学》(教学参考书),法律出版社 1997 年 7 月第 1 版,第 17-18 页;[日]大谷实著:《刑法总论》,黎宏译,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4 页。
    ② [德] 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 1961 年版,第 1 页。
    ③ 史尚宽著:《法律之理念与经验主义法学之综合》,载刁荣华主编:《中西法律思想论集》,台湾汉林出版社 1984 年版,第 259 页。转引自李双元、蒋新苗、沈红宇:《法律理念的内涵与功能初探》,载《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7 年第 4 期,第 53 页。
    ① 李双元、蒋新苗、沈红宇:《法律理念的内涵与功能初探》,载《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7 年第 4 期,第 53 页。
    ② 徐刚:《论法的理念的分立与趋同》,载《广西大学学报》2002 年第 1 期,第 46 页。
    ③ [日]小暮得雄著:《刑法入门》,转引自李海东编:《日本刑法学者》(下),中国法律出版社日本国成文堂联合出版 1995 年版,第 224 页。
    ④ 徐建峰:《对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的反思与重整——取刑法谦抑精神为视角》,载《宁夏社会科学》2002 第 1 期,第 18 页。
    ⑤ 叶慧娟:《试论刑法的谦抑性》,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3 年印,第 10 页。
    ⑥ [奥]阿·菲德罗斯等著:《国际法》,李浩培译,商务印书馆 1981 年版,第 23 页。
    ⑦ [英]丹尼斯?罗伊德著:《法律的理念》,张茂柏译,台北市联经出版事业公司 1984 年版,第318 页。
    ① 参见莫洪宪、王树茂:《刑法谦抑主义论纲》,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 年第 1 期第 18-21页。
    ② 参见叶慧娟:《试论刑法的谦抑性》,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3 年印,第 4-6 页。
    ③ 参见王明星著:《刑法谦抑精神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19-145 页。
    ① 梁根林著:《刑事政策:立场与范畴》,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23 页。
    ② 梁根林著:《刑事政策:立场与范畴》,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序言第 3 页。
    ③ 参见梁根林著:《刑事政策:立场与范畴》,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06-114 页。
    ④ 李海东著:《刑法原理入门:犯罪论基础》,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序言第 3-4 页。
    ⑤ 参见田宏杰:《论刑事立法现代化的标志及其特征》,载《政法论坛》2001 年第 3 期,第 11页。
    ① 中国人权研究会:《西方传统人权概念的基本内涵是什么?》,载《人民日报》2005 年 1 月 28日第九版。
    ② 胡义成:《对“天赋人权”的理论透视》,老行者之家(www.law-walker.net),2006 年 10 月22 日。
    
    ① [意]贝卡利亚著:《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7 页。
    ② 夏永梅:《人权的法哲学探析》,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39 页。
     ①《管子?明法解》。
    ① 张彩凤:《论西方法治传统的思想渊源和观念基础》,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97 年第6 期,第 100 页。
    ② 张文显著:《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45 页。
    ③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 1965 年版,第 199 页。
    ④ 转引自贾宇编:《中国法治探索》,陕西人民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3 页。
    ⑤ 温晓莉:《法治价值与西方文明因子》,载《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3 年第 2 期,第 165 页。
    ⑥ 温晓莉:《法治价值与西方文明因子》,载《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3 年第 2 期,第 166 页。
    ① 汪太贤:《人文精神与西方法治传统》,载《政法论坛》2001 年第 3 期,第 101 页。
    ② 张文显著:《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56 页。
    ③ 范艳芹:《论刑法的谦抑性——以我国的刑事立法及政策为视角》,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 年印,第 12 页。
    ① 参见佴怀青、莫童:《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关系分析》,载《现代管理科学》2006 年第 5 期,第 52-53 页。
    ② 顾航宇:《商品经济是否必然地、内在地要造就出民主政治——商品经济与民主政治内在关系探微》,载《西华大学学报》2004 年第 6 期,第 6 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 卷(上),人民出版社 1974 年版,第 195 一 196 页。
    ④ 葛建义:《论法治与市民社会》,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2 年印,第 16 页。
     ① 顾航宇:《商品经济是否必然地、内在地要造就出民主政治——商品经济与民主政治内在关系探微》,载《西华大学学报》2004 年第 6 期,第 10 页。
    ① 参见[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问题研究所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 年版,第 125 页。
    ② 左伟:《市民社会及其伦理价值》,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3 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42 页。
     ① 刘飞轮:《市民社会是中国走向法治的基础》,西安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5 年印,第 6页。
    ② 李慧:《也论刑法谦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22 页。
    ① [日]小暮得雄著:《刑法入门》,转引自李海东编:《日本刑法学者》(下),中国法律出版社日本国成文堂联合出版 1995 年版,第 224 页。
    ② 参见[日]木村龟二著:《刑法的基础观念》,有斐阁 1979 年版,第 186 页。转引自熊永明:《亲告罪的谦抑性价值之解读》,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 年第 1 期,第 60 页。
    ③ 此表述并不是指效率优先于公正,而是指在特定的情况下应当放弃无效率和低效率的公正追求。
    
    ① 傅建平:《论刑法的谦抑原则》,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 2003 年印,第 31 页。
    ② 李慧:《也论刑法谦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40 页。
    ① [日]木村龟二著:《刑法学辞典》,顾肖荣、郑树周等译,上海翻译出版公司 1991 年版,第 38页。
     ① [美]艾尔曼著:《比较法律文化》,三联书店 1990 年版,第 277 页。
     ① [日]木村龟二著:《刑法学辞典》,顾肖荣、郑树周等译,上海翻译出版公司 1991 年版,第 59页。
    ② 此处仅对“刑法谦抑的行动遵行”加以概述,具体内容后文将详细阐述。
     ① 张文显、黄文艺:《理论创新是法学的第一要务——十六大与法学理论创新》,载《中国法学》2003 年第 2 期,第 9 页。
    ② 严励:《刑事法律观念的转换》,载《政治与法律》2000 年第 6 期,第 12 页。
     ① 梁根林著:《刑事法网:扩张与限缩》,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206 页。
    ② 田成有等:《法的多元层次:理念法、制定法、习惯法》,载《云南法学》1999 年第 3 期,第3 页。
    ① 范艳芹:《论刑法的谦抑性——以我国的刑事立法及政策为视角》,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 年印,第 38 页。
    ② 陈兴良著:《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46 页。
    ③《韩非子?六反篇》。
    ④《商君书?开塞篇》。
    ⑤《管子?重令》。
    ① 黄华生:《论刑罚轻缓化》,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110 页。
    ② [意]菲利著:《犯罪社会学》,郭建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76 页。
    ③ [意]贝卡利亚著:《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43 页。
     ① 李双元、蒋新苗、沈红宇:《法律理念的内涵与功能初探》,载《湖南师范大学学报》1997 年第 4 期,第 50 页。
    ① 左伟:《市民社会及其伦理价值》,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9 页。
    ② 叶传星:《利益多元化与法治秩序》,载《法律科学》1997 年第 4 期,第 4 页。
    ③ 张文彩:《当代中国利益格局调整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郑州大学硕士论文 2005 年印,第 5 页。
     ① 参见葛建义:《论法治与市民社会》,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2 年印,第 30-31 页。
    ① 戴玉忠:《依法治国:保障社会和谐》,载《人民论坛》2005 年第 11 期,第 14 页。
    ② 刘东平:《和谐社会的构建与法律对社会冲突的控制》,载《齐鲁学刊》2006 年第 2 期,第 146 页。
    ③ 胡正昌:《法治: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选择》,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06 第 3 期,第 40 页。
    ④ 参见[美]房龙著:《宽容》,迮卫、靳翠微译,三联书店 1985 年版,第 13 页。
    ① 林达著:《总统是靠不住的——近距离看美国之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年 4月版,第 380 页。
    ② 叶传星:《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法理念转换》,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 年第 1 期,第 139 页。
     ① 王树茂:《有关刑法谦抑性的理性思考》,载《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3 年第 2 期,第 48-49页。
    ① 参见梁根林著:《刑事政策:立场与范畴》,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3-13 页。
    ② 参见侯宏林著:《刑事政策的价值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89-91 页。
    ③ [法] 米海依尔?戴尔玛斯?马蒂著:《刑事政策的主要体系》,卢建平译,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 页。
    ④ 参见侯宏林著:《刑事政策的价值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98-101 页。
    ⑤ 侯宏林著:《刑事政策的价值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01 页。
    ① 刘远、刘军:《刑事政策的理论与实践》,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 年第 2 期,第 10 页。
    ② 参见梁根林著:《刑事政策:立场与范畴》,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75-89 页。
    ③ 刑事政策与刑法既有相同之处,也由不同之处,有时泾渭分明,有时水乳交融,在一定的条件下又可以相互转化,也就是所谓的“刑事政策法律化” 和“刑事法律政策化”。
     ① 梁根林著:《刑事政策:立场与范畴》,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76 页。
     ① 马克昌主编:《中国刑事政策学》,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2 年版,第 98 页。
     ① 参见杨春洗主编:《刑事政策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198 页。
    
    ① 许秀中:《刑事政策系统论》,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5 页。
    ② 许秀中:《刑事政策系统论》,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3 页。
    ① 陈兴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载《法学杂志》2006 年第 1 期,第 18 页。
    ② 参见白建军:《刑事政策的运作规律》,载《中外法学》2004 年第 5 期,第 514-515 页。
     ① 参见严励:《刑事政策模式转换的理性抉择——我国刑事政策理性思辨》,载《法治论丛》2004年第 2 期,第 64-65 页。
    ① [法]米海依尔?戴尔玛斯?马蒂著:《刑事政策的主要体系》,卢建平译,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36 页。
    ② 参见陈兴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载《法学杂志》2006 年第 1 期,第 17-25 页。
    ③ 参见蔡道通:《刑事政策中的“放小”:借鉴与结论》,载《法学》2001 年第 1 期,第 34 页。
     ① 白建军:《刑事政策的运作规律》,载《中外法学》2004 年第 5 期,第 518 页。
     ① [法]西蒙?加桑:《犯罪学》,达洛兹 1994 年第 3 版,第 466 页。转引自张远煌著:《犯罪学原 理》,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82 页。
    ② 张远煌著:《犯罪学原理》,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83 页。
     ① 余育德:《实践——价值范畴的深层本质》,载王玉樑、岩崎允胤主编:《价值与发展--中日价 值哲学新论续集》,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209 页。
     ① 参见[美]房龙:《宽容》,迮卫、靳翠微译,三联书店 1985 年,第 13 页。
    ① 段明学:《政治文明与政治宽容》,法律图书馆论文资料库(www.law-lib.com),2006 年 10 月 11 日。
    ② 白建军:《刑事政策的运作规律》,载《中外法学》2004 年第 5 期,第 529 页。
    ① 所谓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性质中产生并得到广泛认同的被奉为法律公理的法律原则。通常该原则凝聚了社会一般价值利益,具有抽象性和恒久性。
    ② 参见[日] 大谷实著:《刑事政策学》,黎宏译,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86-89 页;许秀中:《刑事政策系统论》,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 2004 年印,第 166 页。
    ③ 参见严励:《刑事政策模式转换的理性抉择——我国刑事政策理性思辨》,载《法治论丛》2004年第 2 期,第 68 页;梁根林:《刑事政策:立场与范畴》,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06-114页。
    ④ 参见陈兴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载《法学杂志》2006 年第 2 期,第 25 页。宋素娟:《论刑事政策的两极化走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23 页。
    ⑤ 参见程应需:《人权保护与我国刑事政策的价值选择》,载《法学评论》2006 年第 2 期,第 53 页。
     ① 梁根林著:《刑事政策:立场与范畴》,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61 页。
    ① 邱兴隆:《死刑的价值》,www.szonline.net,2006 年 12 月 23 日。
    ② 于兆波著:《立法决策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9-10 页。
    ③ 许秀中:《刑事政策系统论》,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 2004 年印,第 9 页。
    
    ① 于兆波著:《立法决策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0 页。
    ② 侯宏林:《刑事政策的价值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95 页。
     ① 梁根林著:《刑事政策:立场与范畴》,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61 页。
    
    ① 参见何秉松主编:《刑事政策学》,群众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99-301 页。
    ② 刘仁文:《论刑事政策的评估》,载《政法论坛》2002 年第 4 期,第 74 页。
    ③ 参见刘斌、王春福等著:《政策科学研究》(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287 页。
    ① [法]米海依尔?戴尔玛斯?马蒂著:《刑事政策的主要体系》,卢建平译,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26 页。
    ② 董文蕙:《也论刑事政策与刑法的关系——对刑事政策是刑法的灵魂论的质疑》,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 年第 1 期,第 67 页。
     ① 劳东燕:《社会危害性标准的背后 ——对刑事领域“实事求是”认识论思维的质疑》,载陈 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 7 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217 页。
     ① 梁根林:《论犯罪化及其限制》,载《中外法学》1998 年第 3 期,第 52 页。
    
    ① 杨兴培:《犯罪构成的立法依据》,载《法学》2002 年第 5 期,第 42 页。
    ② 陈兴良著:《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390 页。
    ③ 参见梁根林著:《刑事法网:扩张与限缩》,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50 页。
    ① [前苏联] л·и·斯皮里多诺夫著:《刑法社会学》,群众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48 页。
    ① 许发民:《刑法的社会学分析》,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01 页。
    ② 参见梁根林著:《刑罚结构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51 一 252 页。
    ③ 许发民著:《刑法的社会学分析》,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58、160 页。
    ① 张远煌著:《犯罪理念之确立——犯罪概念的刑法学与犯罪学比较分析》,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 3 期,第 129 页。
    ② 劳东燕:《社会危害性标准的背后 ——对刑事领域“实事求是”认识论思维的质疑》,载陈 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 7 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200 页。
    
    ① 沈琪:《解析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理论》,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 年第 5 期,第 44 页。
    ② 张斌:《现代立法中的利益衡量》,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05 年印,第 25 页。
    
    ① 陈正云著:《刑法的精神》,中国方正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13 页。
    ② 陈正云著:《刑法的精神》,中国方正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32 页。
     ① 侯宏林:《刑事政策的价值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59 页。
    ② [德]施奈德著:《犯罪学》,吴鑫涛、马君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870-871页。
     ① 参见许发民著:《刑法的社会学分析》,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17 页。
    ① [英]洛克著:《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 1964 年版,第 636 页。
    ② [日]大谷实著:《刑事政策学》,黎宏译,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86 页。
     ① 刑法分则中约有 30 个左右的条文是说明性的或只是单纯规定刑罚并不直接规定犯罪构成的。
     ① 许发民著:《刑法的社会学分析》,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34 页。
    ② 参见储槐植、汪永乐:《再论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定量因素》,载《法学研究》2000 年第 2 期,第 37-38 页。
    ① 蒋建峰:《罪之谦抑理念的提倡》,载《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4 年第 3 期,第 26 页。
    ② 参见李贵方:《刑法的道德使命》,载《法学》1993 年第 4 期;陈兴良著:《刑法哲学》,中国 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 年版,第 8 页;张明楷著:《刑法的基础观念》,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年版,第 143-145 页;赵秉志、赫兴旺:《刑法典修改的主要内容述评(二)》,载《法学学刊》1997 年第 4 期。
    ① 张智辉著:《刑法理性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55 页。
    ② 参见《南方周末》1998 年 12 月 4 日。转引自田宏杰著:《中国刑法现代化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61 页。
    ③ 范忠信:《再论新刑法的局限与缺陷》,载《法学》1999 年第 6 期,第 22 页。
    ① 田宏杰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是刑事立法现代化的标志。参见田宏杰著:《中国刑法现代化 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28-146 页。
    ② 胡康生、李福成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法律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5 页。
    ③ 参见何秉松编:《刑法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63-68 页。
    ① 陈兴良:《入罪与出罪:罪刑法定司法化的双重考察》,载《法学》2002 年第 12 期,第 32-33页。
    ② 梁根林、付立庆:《刑事领域违法性的冲突及其救济———以社会危害性理论的检讨与反思为 切入》,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 10 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59 页。
    ① 参见梁根林著:《刑事法网:扩张与限缩》,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78 页。
    ② 周光权著:《刑法诸问题的新表述》,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32 页。
    ③ 高艳东:《可罚行为的起点研究——对预备行为可罚性的反思》,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 年印,第 50 页。
     ① 田宏杰著:《中国刑法现代化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73 页。
     ① [英]彼得?斯坦、约翰?香德著:《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王献平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4 页。
     ① 陈兴良著:《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556 页。
    ① 参见张智辉著:《刑法理性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208-210 页。
    ① 陈兴良著:《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410 页。
    ② [意]贝卡利亚著:《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49 页、第 50 页。
    ③ 参见[英]边沁著:《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孙力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3 年 版,第 66-67 页。
    ① Herbert Parker ,the limits of criminal sanction[1968],第 296 页。转引自范艳芹:《论刑法的 谦抑性——以我国的刑事立法及政策为视角》,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2 年印,第 24 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人民出版社 1956 年版,第 140-141 页。
    ③ 参见陈兴良著:《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8-9 页。
    ④ [日]西原春夫著:《刑法的根基与哲学》,顾肖荣等译,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4 页。
     ① 李慧:《也论刑法谦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12 页。
    ① 参见陈兴良著:《本体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439-440 页。
    ② [德]舒马赫著:《小的是美好的》,虞鸿钧译,商务印书馆 1984 年版,第 23 页。
    ③ 参见郭建安:《社区矫正制度:改革与完善》,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 14 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320 页。
     ① 王立峰著:《惩罚的哲理》,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292 页。
     ① 许发民:《论社会文化对刑罚的影响》,载《中国法学》2002 年第 1 期,第 169 页。
    ① 参见周西云:《论“情节”的刑法立法地位》,载《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 年第 1期,第 56-57 页。
     ① 参见林荫茂:《单位犯罪理念与实践的冲突》,载《政治与法律》2006 年第 2 期,第 40 页。
    ① 参见:《Bolitionistand Retentionist Countries》,载 http://www.deathpenaltyinfo.org/article.php。转引自赵秉志:《中国逐步废止死刑论纲》,载《法学》2005 年第 1 期,第 56 页。
    ② 参见高铭暄:《略谈我国的死刑立法及其发展趋势》,载赵秉志:《中国废止死刑之路探索——以现阶段非暴力犯罪废止死刑为视角》,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16~17 页。
    ① 以上关于死刑的数据参见王伟:《中国死刑立法的实证分析》,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 年第 5 期,第 41-44 页。
    ② 参见储槐植:《试论刑罚机制》,载杨敦先等主编《改革开放与刑法发展》,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148 页。
     ① 唐稷尧:《困境与根源:刑法对经济犯罪的控制》,载《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01 年第 1 期,第 32-33 页。
    ② 参见白建军著:《罪刑均衡实证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392-393 页。
     ① 此部分的论述参考了郭立新先生的部分观点。参见郭立新:《刑法立法正当性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28-136 页。
    ② 参见郭立新著:《刑法立法正当性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29 页。
     ① 邱兴隆著:《刑罚理性评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82 页。
     ① 梁根林著:《刑事制裁:方式与选择》,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41 页。
     ① 刘军平:《中国法治进程中的立法理念刍论》,载《政法论丛》2005 年第 3 期,第 28 页。
    ② 史尚宽语,转引自官欣荣:《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治理:法理和实践》,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3年版,第 22 页。
    
    ① 参见陈兴良著:《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390 页。
    ② 参见陈兴良著:《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408 页
    ③ [法]亨利?布律尔著:《法律社会学》,许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71 页。
     ① [德]康德著:《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1990 年版,第 22 页。
    ① 李霞、范进学:《法律理念:法律的社会化进路》,载《齐鲁学刊》2005 年第 3 期,第 136、135 页。
    ② 参见张明楷著:《刑法的基础观念》,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143 页以下。
    ③ 参见甘雨沛著:《比较刑法学大全》(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794 页。
    
    ① 梁根林:《论犯罪化及其限制》,载《中外法学》1998 年第 3 期第 58 页。
    ② 冯爱玲:《刑法的谦抑性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5 年印,第 20-21 页。
    ③ 梁根林:《论犯罪化及其限制》,载《中外法学》1998 年第 3 期,第 59 页。
     ① 参见张甘妹著:《刑事政策》, 三民书局 1979 年版,第 4 页。转引自陈兴良:《刑事法治视野 中的刑事政》,载《江苏社会科学》,2004 年第 5 期,第 127 页。
    ① 陈正云著:《刑法的精神》,中国方正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30 页。
    ② 曲新久:《刑事司法制度改革》,载陈兴良主编:《法治的使命》,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9 页。
    ③ 参见[英]著边沁:《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孙力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150 页。
    ① 尚爱国:《论刑法的明确性原则》,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5 页。
    ② 参见[美]卡尔威因等著:《美国宪法释义》,徐卫东译,华夏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231 页。转 引自周光权:《罪刑法定司法化的观念障碍与立法缺陷》,载《学习与探索》2000 年第 2 期,第 94 页。
    
    ① 秦瑞芳、李来和:《理念: 和谐社会与和谐立法》,载《社会科学家》2006 年第 3 期,第 81 页。
    ② 于兆波著:《立法决策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39 页。
    
    ① 张斌:《现代立法中的利益衡量》,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05 年印,第 3 页。
    ② 转引自刘军平:《中国法治进程中的立法理念刍论》,载《政法论丛》2005 年第 3 期,第 32 页。
    ③ 张斌:《现代立法中的利益衡量》,吉林大学学位博士论文 2005 年印,第 159 页。
    ① 张明楷:《论刑法的谦抑性》,载《法商研究》1995 年第 4 期,第 59 页。
     ① 参见刘艳红、张文:《新刑法的处罚范围评析》,载《中外法学》1999 年第 2 期,第 53-54 页。
    ① 陈坦松:《论刑法的最后手段性》,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36 页。
    ② 林山田著:《刑法的革新》,台北市学林文化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54 页。
    ③ 转引自游伟、谢锡美:《非犯罪化思想研究》,载《刑事法评论》(第 10 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396 页。
     ① [德]拉德布鲁赫著:《法学方法与体系》,转引自[德]拉伦兹著:《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 2003 年版,第 307 页注 12。
    ② 蒋建峰:《罪之谦抑理念的提倡》,载《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4 年第 3 期,第 26 页。
     ① [日]大谷实著:《刑事政策学》,黎宏译,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86 页。
    ① 劳东燕:《罪刑法定视野中的犯罪构成》,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 8 卷),中国政法 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2 页。
    ② 参见张秀玲:《中国刑法理念的现代化》,载《内蒙古大学学报》2006 年第 3 期,第 11 页。
     ① 钊作俊、刘蓓蕾:《犯罪化与非犯罪化论纲》,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 年第 5 期,第 8 页。
     ① 钟安惠:《我国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国家刑罚权》,载苏惠渔主编《市场经济与刑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66 页。
    ② 储槐植:《市场经济与刑法》,载《中外法学》1993 年第 3 期,第 25 页。.
    
    ① 梁根林:《论犯罪化及其限制》,载《中外法学》1998 年第 3 期,第 56 页。
    ② 韩南生:《刑事模糊界域论》,载《法学研究》1993 年第 5 期,第 53 页。
    ③ 尚爱国:《论刑法的明确性原则》,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33 页。
     ① 参见尚爱国:《论刑法的明确性原则》,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13-14 页。
     ① 参见白承君:《论刑法谦抑主义》,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第 35 页。
    
    ① 参见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78 页。
    ② 参见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67 页。
     ① 参见鲁兰著:《中日矫正理念与实务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25 页。
    ② 参见冯卫国著:《行刑社会化研究——开放社会中的刑罚趋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00-101 页。
     ① 参见卢小毛:《罚金刑的立法发展与缺陷》,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3 年版第 2 期,第 62 页。
     ① 徐卫东、李洁等:《刑法谦抑在中国——四校刑法学高层论坛》,载《当代法学》2007 年第 1期,第 7 页。
     ① 参见白建军著:《罪刑均衡实证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389-391 页。
     ① 转引自张永红:《我国刑法第 13 条但书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98 页。
    ① 文义射程 ” 在日本刑法学界也称为“ 刑 法用语的可能含义 ”。而对可能含义的范围的考量必须 根据用语的日常的、自然的意义与具体实施共通性的程度、二者分歧的程度决定其界限。参见[日]町野朔:《刑法总论讲义案》,信山社 1995 年版,第 73、74 页,转引自张明楷:《刑法学(教学参考书)》,法律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50 页。
    ② 此处借用了白建军先生刑事政策苛厉倾向的表述。参见白建军:《刑事政策的运作规律》,载《中外法学》2004 年第 5 期,第 514 页。
    ③ 此处借用了白建军先生刑事政策宽宥倾向的表述。参见白建军:《刑事政策的运作规律》,载《中外法学》2004 年第 5 期,第 514 页。
    ① 殷田夫:《论定罪》,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1 年印,第 30、31 页。
     ①《肖永灵投寄虚假炭疽杆菌邮件受到法律制裁》,人民网(www. people. com. cn),2001-12-19。
     ① 郑一琳:《困惑与超越:论刑法的人文关怀》,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 2003 年印,第 47页。
     ①《2003 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4 年第 3 期, 第 15 页。
     ① 参见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等主编:《中英量刑问题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343 页、第 380 页。
    ② 参见鲁兰著:《中日矫正理念与实务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85-186 页。
    
    ① 陈兴良著:《刑法疏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26 页。
    ② 参见白建军:《刑事政策的运作规律》,载《中外法学》2004 年第 5 期,第 517 页。
    ① 高珊琦语,参见徐卫东、李洁等:《刑法谦抑在中国——四校刑法学高层论坛》,载《当代法学》2007 年第 1 期,第 21 页。
    ② 参见陈瑞华:《未决羁押制度的理论反思》,载陈瑞华主编《未决羁押制度的实证研究》,北京 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29 页注 21。
    ③ 如羁押条件恶劣、期限不定、权利得不到保障、缺乏救济可能等。
    ① 参见陈瑞华:《未决羁押制度的理论反思》,载陈瑞华主编《未决羁押制度的实证研究》,北京 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28 页注 20。
    ② 范愉:《现代司法理念的建构》,载《检察日报》2001 年 7 月 17 日,第 3 版。
    
    ① 张智辉著:《刑法理性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260 页。
    ② 参见张智辉著:《刑法理性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18-24 页。
    ③ [英]罗素著:《罗素文集》(第 3 卷),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340 页。
    ① [美]E?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论》,邓正来译,华夏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436 页。
    ② 本人的导师孙谦教授曾提出“平和司法观”的概念,其含义是司法要以主持、维护、实现公正为根本,以理智、审慎、平静、善良之心为要义,本人的这一表述受其启发。
     ① [意]贝卡利亚著:《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60 页。
    ① 季秀平:《关于现代司法理念的一些误区》,载《南京社会科学》2006 年第 7 期,第 87 页。
     ① 参见李洁著:《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404 页。
    ① [意]菲利著:《犯罪社会学》,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120 页。
    ① 有学者认为:“助长司法机关对法律已经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也可通过‘不予认定为犯罪’之手 段进行非犯罪化的观点,是不符合法制要求的。”参见赵秉志主编:《刑法争议问题研究》(上卷),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19 页。王明星也认为非犯罪化的主体只能是刑事立法机关。参见王明星著:《刑法谦抑精神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年版,第186-188 页。
    ② 参见[法]米海依尔·戴尔玛斯? 马蒂著:《刑事政策的主要体系》,卢建平译,法律出版社 2000年版,第 255 页。
    
    ① 梁根林:《刑法理性批判》,北大法律信息网(www.chinalawinfo.com),2006 年 11 月 13 日。
    ② 参见梁根林:《刑罚威慑机制初论》,载《中外法学》1997 年第 6 起,第 99 页。
    ① 游伟:《刑罚的有效性及其实现》,华东司法研究网(www.sfyj.org),2007 年 7 月 21 日。
     ① 陈世涵著:《人格改造论》(下卷),学林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677 页。
    ① 储槐植:《建立刑事一体化思想》,载《中外法学》1989 年第 1 期。
     ① 参见王利荣著:《行刑法律机能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336 页。
    ② 冯卫国著:《行刑社会化研究——开放社会中的刑罚趋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144 页。
    ① 目前在许多法院,刑庭的罚金收入是法院财政拨款预算外收入的重要来源。
    ② 鲁兰著:《中日矫正理念与实务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86 页。
    ③ 参见张伯平:《行刑成本与帮教社会化》,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2 年第 10 期。转引自冯卫国著:《行刑社会化研究——开放社会中的刑罚趋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51页。
    ④ 参见史雪梅:《目前监狱刑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载《中国司法》2001 年第 4 期,第 9 页。
    ① 张传伟:《论我国刑罚执行“轻向变更”制度的完善》,载《山东社会科学》2006 年第 7 期,第 62 页。
    ②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编制《1995 年-1999 年全国监狱系统押犯情况统计表》。转引自冯卫国著:《行刑社会化研究——开放社会中的刑罚趋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41 页。
    ③ 张传伟:《论我国刑罚执行“轻向变更”制度的完善》,载《山东社会科学》2006 年第 7 期,第 61 页。
    ④ 参见刘强:《对我国限制假释之倾向的商榷》,载《上海警苑》2001 年第 1 期。转引自冯卫国 著:《行刑社会化研究——开放社会中的刑罚趋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93 页。
    ① 参见史雪梅:《目前监狱刑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载《中国司法》2001 年第 4 期,第 9 页。
    ② 参见邵长生:《关于刑罚执行监督的一点思考》,载《中国检察官》2006 年第 8 期,第 22 页。
    ① 参见鲁嘉微:《深化专项检查活动提高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整体水平》,载《中国司法》2005年第 3 期,第 33 页。
    ② 依前文中的 2003 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关于刑罚适用情况的数据推算,2003 年一 年被判处剥夺自由刑并被监禁的比例约为 76.6%。
    ③ 司法部:《中国司法行政年鉴》(1995 年卷),法律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1300 页。
    ④ 王揆鹏、王定辉:《我国监狱拥挤问题研究》,载《中国监狱学刊》, 2004 年第 2 期。转引自 刘世恩:《行刑方式的改革对监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影响》,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 年第 2 期,第 23 页。
    ⑤ 参见郭建安:《社区矫正制度: 改革与完善》,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 14 卷,中国 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320 页。
    ⑥ 柳忠卫、张荣义:《试论中国现代监狱行刑制度的完善》,载《政法论丛》2001 年第 1 期,第 39 页。
    
    ① 王利荣:《论行刑权运作的两种趋势》,载《政治与法律》2001 年第 3 期,第 18 页。
    ② 刘洪:《监狱行刑的理念冲突和契合》,载《犯罪研究》2006 年第 5 期,第 33 页。
    ③ 薛芳:《监狱刑罚执行的法治化因素分析》,载《宁夏大学学报》2006 年第 6 期,第 89 页。
    ④ 贾洛川:《论监狱行刑权的强制力和亲和力》,载《法治论从》2005 年第 3 期,第 18 页。
     ① 冯卫国著:《行刑社会化研究——开放社会中的刑罚趋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138、139 页。
    ② 参见拉德布鲁赫著:《法学导论》,米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88-89 页。
     ① 参见张苏军:《我国监狱管理法制转型研究》,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 6 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543 页。
    ① 参见魏文化:《论罪犯权利保护及其行刑价值》,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 年第 3 期,第 23-24 页。
    ② 曲新久:《论禁止利用死刑犯的尸体、尸体器官——死刑犯安排身后事的规范分析》,中国刑事法律网(www.criminallaw.com.cn),2007 年 7 月 20 日。
     ① 翟中东:《刑罚执行社会化的国际现状与我国的发展趋势》,载《江西社会科学》2004 年第 5期,第 39 页。
     ① 冯卫国:《论我国监狱行刑的社会化》,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3 年第 3 期,第 83 页。
    ① 周宜俊:《刑法适度性原则研究——以法定犯为视角》,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 2004年印,第 62-63 页。
    ② 2003 年,上海市共有 5 个区 59 个街镇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截至 11 月底,5 个区的社区服刑人员共有 1963 人,占全市社区服刑人员总数的 32.71%。全市已经建立公益劳动场所213 个,形成了 700 人参加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2003 年全年,上海市法院共判处非监禁刑 3731 人,占判决总数的 22.71%,其中判处缓刑 2792 人,比 2002 年上升 7.8%;裁定假释837 人,占上海籍罪犯的 8.41%,比 2002 年增加 5.1%。参见鲁兰:《中日矫正理念与实务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91 页。
    ③ 田园、刘红:《对我国监狱行刑社会化的思考》,载《前沿》2004 年第 6 期,第 128 页。
     ① [美]克莱门斯·巴特勒斯著:《矫正导论》,孙晓雳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1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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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柳忠卫、张荣义:《试论中国现代监狱行刑制度的完善》,载《政法论丛》2001 年第 1 期。
    60.王利荣:《论行刑权运作的两种趋势》,载《政治与法律》2001 年第3 期。
    61.刘洪:《监狱行刑的理念冲突和契合》,载《犯罪研究》2006 年第 5期。
    62.薛芳:《监狱刑罚执行的法治化因素分析》,载《宁夏大学学报》2006年第 6 期
    63.贾洛川:《论监狱行刑权的强制力和亲和力》,载《法治论从》2005年第 3 期。
    64.徐建峰:《对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的反思与重整——取刑法谦抑精神为视角》,载《宁夏社会科学》2002 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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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魏文化:《论罪犯权利保护及其行刑价值》,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 年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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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翟中东:《刑罚执行社会化的国际现状与我国的发展趋势》,载《江西社会科学》2004 年第 5 期。
    69.李长健、伍文辉:《和谐社会建构的现实困境与法治思路研究——以诚信为逻辑起点》,载《政法学刊》2006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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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黎宏:《论“刑法的刑事政策化”思想及其实现》,载《清华大学学报》2004 年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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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夏永梅:《人权的法哲学探析》,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
    84.范艳芹:《论刑法的谦抑性——以我国的刑事立法及政策为视角》,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2 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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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黄华生:《论刑罚轻缓化》,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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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许秀中:《刑事政策系统论》,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
    90.张斌.:《现代立法中的利益衡量》,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05 年印。
    91.冯爱玲:《刑法的谦抑性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5年印。
    92.尚爱国:《论刑法的明确性原则》,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 2004 年印。
    93.陈坦松:《论刑法的最后手段性》,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 2004年印。
    94.殷田夫:《论定罪》,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1 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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