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实行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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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行为效力是行政行为的生命,而实行力是对行政行为效力内容之一的执行力的继承与发展。本文将行政行为实行力理论置于服务行政的背景下予以论述,共分为五章。现将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第一章“行政行为实行力的提出——从执行力到实行力”。本章主要对行政行为实行力提出作一个全景式的描述,将公共行政作为思考的背景,由此切入对行政行为实行力概念提出的合理性进行论证。传统的行政行为效力(执行力)理论是由迈耶等人通过对司法判决的模仿而创立的,该理论是与行政行为(Verwaltungsakt)概念相对应的。随着公共行政的发展,行政行为内涵不断得以扩大,必然导致行政行为效力理论无法与之相适应。作为传统行政行为效力内容之一的执行力理论,为了与服务行政及其引起的众多转变相适应,就需要以实行力代替执行力以满足时代变迁的需要。
     第二章“行政行为实行力的基本范畴”。行政行为实行力作为服务行政下提出的概念,其基本范畴是实行力研究的重要内容。本章通过对行政行为实行力基本范畴的论述,以实现从实行力概念的感性认识上升到实行力理论的理性认识。在具体的论述中,通过对行政行为实行力内涵与特点、内容的梳理,大致的勾勒出实行力理论的基本轮廓;与此同时,通过实行力价值的分析则进一步论证了实行力概念提出的合理性与其意义所在。
     第三章“行政行为实行力的状态分析”。本章主要是对行政行为实行力状态进行分析,遵循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虽立足于实行力状态的学理思考,但并非仅限于理论梳理,也涉及对实行力状态中存在问题的探讨。行政行为实行力状态是指行政行为实行力自生效时始,至作用力消灭时止的存续状态,是行政行为实行力在整个行政过程中所呈现出的样态。行政行为实行力如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同时兼具连续性与阶段性一样,其状态也包括三个连续的阶段:产生、维系、消灭。
     第四章“行政行为实行力的具体呈现”。抽象与具体是进行学术研究不可忽略的主题。对行政行为实行力基础理论认识是立足于抽象进行的研究,而对行政行为实行力在实践中的表现则是从具体的维度进行的阐释。抽象与具体的结合不仅有助于深化对行政行为实行力的整体认识,使其拥有充分的周延性,而且有助于全面地理解和把握行政行为实行力的理论及其法治化的未来走向,使其符合法律运作的目标与要求。基于上述立场,本章对行政行为实行力中的即时实行力、自行履行力、强制执行力在行政实践中的对应物——即时强制、行政契约、行政强制执行进行实证的分析,同时本章也对在实践中不具有实行力的无效行政行为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第五章“行政行为实行力的司法之维”。行政行为实行力是联系行政行为抽象内容与具体权利义务之间的桥梁,是促进抽象内容转化为具体权利义务的作用力。依据行政行为实行力理论的应然式描述,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都应当主动积极的履行其义务,合法行使其权利,然而在实行力发挥效用的过程中会出现许多现实问题,如行政主体的不履行义务带来的相对人权利无法实现的困境,行政主体错误地行使强制执行造成的相对人权利的侵害,行政相对人不履行义务引起的公共目的无法实现,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司法地救济或保障。也就是说,无论是对私权利的规范或实现,还是对公权力的限制或是公共行政目的实现,都离不开司法作用地发挥。
The validity of administrative act is the essence of administrative act, and the implement power i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xecutive power. This thesis is divided into five chapters, which discusses the implement power theory of administrative act based on the background of service administration. The main content is abstracted as follows:
     The first chapter“The proposed implement power of administrative act——from executive power to implement power”. This chapter is a profile of implement power concept of administrative act, based on the background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demonstrated the rationality of the administrative act implement power concept. The traditional administrative act validity theory was founded though the imitation to the judicial decision, which was related to the administrative 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the intension the administrative act was enlarged, which caused the administrative act validity theory was not adapted any longer. As a part of traditional administrative act validity, the executive power should be replaced by implement power to make it suitable.
     The second chapter“The basic area of administrative act implement power”. The implement power is proposed on the background of service administration, and the basic area is the key point. This chapter is about the rational cognition of the implement power concept. Profile the implement power theory by analyzing the content, intension and character. Furthermore, there are demonstration on rationality and significance of implement power concept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its value.
     The third chapter“The status analysis of the administrative act implement power”. This chapter is the analysis of the implement power o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The status of implement power is referred to the period from the beginning of effect to the end of elimination, which exists through the whole administrative act process. The administrative act is divided into three consecutive period: becoming effective, continuance and elimination.
     The fourth chapter“the concrete demonstr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act implement power”. The abstract and concrete are the important issue for the research. The basic theory of implement power is abstract study, and the discussion of the practical problem is concrete study. The combination of theory and practice is helpful to the whole understanding of implement power, also makes it complete. So, this chapter discusses not only the promote coercion, administrative contract and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but also the invalidation administrative act without implement power in the practice.
     The fifth chapter“The judicial issue of the administrative act implement power”. The implement power is the connection between the abstract administrative act and the concrete right and obligation, which promotes the former transforming to the latter. According to the theory of the administrative act executive power, the right should performed legally and the duty should be performed initiatively. However, there exist a lot of problems in the practice, and the solution depends on the judicial remedy and guarantee. In summary, the judicial act plays an important part in the regulation of private right, the limitation of public power and the achievement of the public administration purpose.
引文
1江必新:《行政行为效力体系理论的回顾与反思》,《江苏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
    1参见【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181页、第182页。
    2 1976年,行政行为在《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上获得了法律上的高度统一,将其定义为“当局处理公法范围内的单独事项,以产生直接外部法律效力的命令、规定或者其他高权措施”。台湾学者将德国Verwaltungsakt译为行政行为,但若依照德国Verwaltungsakt的真正概念,则应为台湾行政法学中的行政处分。依此传统的行政行为理论,行政行为的概念具有如下几个特征: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针对具体事项的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具体的人或事作出的处理行为。行政立法行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是制定普遍性规则的行为,并非针对具体事项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单方处理行为。行政行为是具有处理性质的行政活动,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命令,或者说是一种以实现某种法律效果为目的的意思表示行为。法律效果表现为法律权利或义务的设定、变更、解除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确认。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单方处理行为,不同于行政契约。4.行政行为是能够对外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法律行为,不包括对外不产生法律效果的事实行为。5.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公法行为,行政主体的私法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
    3叶必丰:《法学思潮与行政行为》,《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
    4于安:《德国法上行政行为的构成》,《中国法学》1999年第5期。
    空间。详参见江必新、李春燕:《统一行政行为概念的必要性及其路径选择》,《法律适用》2006年第1期。
    1参见章志远:《行政行为效力论》,中国人事出版社2003年,第2-5页。
    
    1参见【德】毛雷尔著:《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66页译者注。
    2石佑启:《论公共行政变革与行政行为理论的完善》,《中国法学》2005年第2期。
    1杨建顺:《关于行政行为理论与问题的研究》,《行政法学研究》1995年第3期。
    1【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310页。
    1因服务行政的内容将在下面作专节讨论,在此不作赘述。
    2张康之:《论公共管理者的价值选择》,《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3年第4期。
    3陈新民:《行政法学总论》,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13页。
    1【美】林德布鲁姆:《市场体制的秘密》,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页。
    2【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54、272、284页。
    3 HWR Wade, Administrative Law,Oxford,1989, pp3-4.
    4【美】希尔斯曼:《美国是如何治理的》,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500页。
    5【美】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美国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机》,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37页。
    1【英】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序言第5页。
    2经过几十年来经济学家们的不断梳理和总结,一般而言,市场存在着以下一些具体问题:如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宏观总量平衡问题,难以及时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不利于公共物品的有效生产,难以解决外部性(externality)问题,不能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信息不对称以及市场机制容易遭致破坏。这些因素导致市场失灵具有普遍性。
    3李昕:《公共服务理念下现代行政的特征》,《行政法学研究》2002年第4期。
    4 Martin Loughlin, The Idea of Public Law, Oxford, 2003, p11.
    1参见张焕光、胡建淼著:《行政法学原理》,劳动人事出版社1989年版,第8—9页
    2【美】伯纳德·施瓦茨著,《美国法律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01页
    3城仲模:《行政法之基础理论》,三民书局1998版,第178页。
    
    1【日】盐野宏:《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81页。
    2参见叶必丰:《行政行为的确定力研究》,《中国法学》1996年第3期。
    3周佑勇:《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法学评论》1998年第3期。
    1章志远:《行政行为执行力初探》,《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
    2盐野宏:《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43页。
    3由于本文研究的重点是实现力,限于文章篇幅对其它三力并不多做研究,传统的四力在各国已经不断得以发展,即使在效力理论的初创国德国,公法学界于战后深刻反省了自身理论的弊端,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存续力为基础与核心的现代“四效力说”,即将行政行为效力归结为存续力、构成要件效力、确认效力及执行力等四种。在我国学界也对效力理论进行了本土化的发展,如叶必丰教授和章志远博士对效力的内容也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详见叶必丰:《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章志远:《行政行为效力论》,中国人事出版社2003年版。无论效力理论如何的改良或发展,实行力(执行力)都是效力理论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这就为本文专门研究实现力提供了理论支点。
    4城仲模:《行政法之基础理论》,三民书局1998版,第255页。
    5【日】和田英夫:《现代行政法》,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第198页。
    6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13—114页。
    
    1【英】亚当·斯密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下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53页。
    2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9页。
    1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7页。
    2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67页。
    3金太军:《新公共管理:当代西方公共行政的新趋势》,《国外社会科学》1997年第5期。
    4对政府失灵现象及其原因的揭示和分析,自然地就要涉及到经济理论的变革。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独树一帜,开创了一种全新的经济学研究视角,将人们从相互交易中各自获益的概念应用于政治决策领域,弥补了传统经济学理论缺乏独立的政治决策分析的缺陷,故而有“政治的经济学”之称。具体言之,公共选择理论突破传统经济学主要研究经济市场供求行为及其决策行为的窠臼,认为在人类社会的另一个市
    1【美】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版,第313页。
    2服务行政的概念具有全面性与先进性,现代服务行政的领域不仅限于国家的“生存照顾”。为了适应现代工业社会的生存方式,公民要求国家提供更多的服务,政府必须提供更多的、全方位的服务措施,如建立妥善的公用事业、社会救济、文教事业等,来照顾公民的生活所需;同时,服务经济的建设与发展也成为服务行政的重要内容。因为国家经济之繁荣或衰退,往往是国家命脉及民生福利所系,振兴国家的经济,成为国家行政责无旁贷的任务之一。近年来,由行政主体提供津贴以奖励私人企业的发展,或提供信息、技术、贷款等经济辅助措施来扶持企业发展,已经成为国家服务行政的重要环节。服务行政是以造福公民为目的的,是具有形成性的授益行为,故以国家行政的非强制方式提供服务为主,但为实现服务行政目的也可以采用强制的公权力行政法方式,如以行政决定强制公民入学等。详见陈新民:《中国行政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0页。
    3李昕:《公共服务理念下现代行政的特征》,《行政法学研究》2002年第4期。
    4 N Douglas Lewis, Law and Governance: the Old Meets the New, Gavendish Publishing Limited,2001, p.12.
    1【法】狄骥:《宪法论》,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转引自陈俊:《中关村科技园区立法之“服务行政”要论》,《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
    1张梦中、马克、霍哲主编:《探索中的中国公共管理》,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02页。
    1张康之:《公共管理伦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1 Paul Pierson, Dismantling the Welfare State: Reagan,Thatcher and the Politics of Retrenchmen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P3.
    2参见陈新民:《公法学札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8页、第89页。
    3参见陈新民:《公法学札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4页。
    
    1【法】莱昂·狄骥:《公法的变迁》,辽海、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38页,第39页。
    2陈新民:《公法学札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5页。
    3郭道晖:《行政权的性质与依法行政原则》,《河北法学》1999年第3期。
    1“第三部门”是指一切既不属于政府公共部门,又不属于以盈利为目的组织的所有社会组织。在西方,“第三部门”是代表着公、私领域二元建构基础上的一种社会中介机制,发挥着既不同于政府的社会事务管理功能,又履行一般商业经营的社会服务义务,同时,它又是公民参与的一个重要路径。自20世纪80、90年代开始,随着西方国家福利制度的改革和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第三部门的作用更加受到重视。
    2李昕:《公共服务理念下现代行政的特征》,《行政法学研究》2002年第4期。
    3详参见石佑启:《论公共行政之发展与行政主体多元化》,《法学评论》2003年第4期。
    4姜明安:《新世纪行政法发展的走向》,中国法学2002年第l期。
    1李昕:《公共服务理念下现代行政的特征》,《行政法学研究》2002年第4期。
    2【日】西冈等:《现代行政法概论》,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1990年版,第9页。
    3转引于张树义,蔡乐渭:《回归与重构:服务行政在中国的源起》,《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1【日】盐野宏:《行政法》,杨建顺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
    2参见刘志刚:《论服务行政条件下的行政私法行为》,《行政法学研究》2007年第1期。
    1童之伟:《再论法理学的更新》,《法学研究》1999年第2期。
    1参见【美】罗伯特·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页、第6页。
    2赵清林:《也谈行政行为的执行力》,《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总第1期。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614页。
    2谭秋桂:《民事执行原理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
    3唐德华主编:《执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疑难释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4蔡爱平:《摆脱法律生效后的执行困境》,《民主与法制》1999年第8期,第35页。
    1参阅翁岳生:《行政法》(上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664-668页。
    相对人、行政主体、监督机关以及其他社会主体都有义务作为既定事实加以承认和尊重,都受既决的行政决定内容的束缚,不能作出与该行政决定相反的认定和处理。详参见江必新:《行政行为效力体系理论的回顾与反思》,《江苏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
    1参见叶必丰:《论行政行为的执行力》,《行政法学研究》1997年第3期。
    1参见翁岳生:《行政法》(上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664-668页。
    
    1李琦:《论法律效力—关于法律上的力的一般原理》,《中外法学》1998年第4期。
    2叶必丰:《应申请行政行为判解》,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0页。
    1法律规范对于法律行为的效力具有本源性,它是法律行为效力的动力源泉,法律行为具有效力正是因为法律规范使之具有效力。而意思对于法律行为的效力而言,与法律规范相比处于第二位,它的作用方式也不是直接的,而是具有间接性特征。这是因为意思本身并无强制性可言,也不能产生强制力,它不存在强制力的基础和来源。意思在使某一行为成为法律行为进而具有法律行为效力的过程中,它扮演的是中间人的角色,它可以使某一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从而使该行为成为法律行为并具有法律行为的效力。详参见李军:《论法律行为的效力依据》,《政法论丛》2004年第6期。
    2【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33页。
    3【德】克尼佩尔:《法律与历史——论德国民法典的形成与变迁》,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41页。
    4详参阅宋功德:《聚焦行政处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8页。
    1【美】施瓦茨:《行政法体系的构成》,《法学译丛》1989年第3期。
    
    1翁岳生:《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708页。
    2【日】室井力:《日本现代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93页。
    3参见林明昕:《论行政诉讼法上之“执行(不)停止原则”》,载《月旦法学杂志》第77期。
    1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76—177页。
    2参见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596页。
    3我国《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1叶必丰:《论行政行为的执行力》,《行政法学研究》1997年第3期。
    2【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35页。
    3罗传贤:《行政程序法基本原理》,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2年版,第391页。
    4【英】马丁:《权力社会学》,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92页。
    
    1罗豪才、甘雯:《行政法的‘平衡’及‘平衡论’范畴》,《中国法学》1996年第4期。
    2刘星:《法律“强制力”观念的弱化——当代西方法理学的本体论变革》,《外国法译评》1995年第3期。
    1罗豪才、甘雯:《行政法的‘平衡’及‘平衡论’范畴》,《中国法学》1996年第4期。
    2【美】罗尔斯:《正义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版,第294页。
    3刘星:《法律“强制力”观念的弱化——当代西方法理学的本体论变革》,《外国法译评》1995年第3期。
    1【日】盐野宏:《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84页。
    
    1【日】室井力主编:《日本现代行政法》,吴微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84—85页。
    2【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44页。
    
    1参见叶必丰:《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0页。
    2王从峰:《行政法之平等协作理念的确立缘由探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8年第1期。
    3周佑勇:《行政不作为构成要件的展开》,《中国法学》2001年第5期。
    
    1参见叶必丰:《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2页。
    2【美】罗尔斯:《正义论》,谢延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版,第294页。
    3【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7页。
    4参见叶必丰:《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4页。
    5参见宋功德:《聚焦行政处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121页。
    1王玉梁:《追寻价值——重读杜威》,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50—351页。
    2转引自张文显著:《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52页。
    3乔克裕、黎晓平:《法的价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40页。
    1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主编:《转型中的政府:上海浦东新区政府体制创新报告》,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4页。
    2李元起、郭庆珠:《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受益权法治化探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1罗豪才、崔卓兰:《论行政权与相对人权利及关系》,《中国法学》1998年第3期。
    2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而受政策优待的权利在我国立法中有所体现,如《汽车工业产业政策》规定,对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汽车生产企业,给予“投资零税率”、“股票优先发与上市”、“信贷支持”等政策优待,等等。
    3方世荣:《论私有财产权的行政法保护》,《湖北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1李震山著:《行政法导论》,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18页。
    2参见叶必丰:《行政法的人文精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1页。
    3罗豪才主编:《行政法论丛》(第四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37页。
    1【德】汉斯·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夫著,高家伟译:《行政法》(第一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415、416页。
    2邓庆鸿、袁江:《论行政处罚裁决时效制度——以“杜宝良案”为例》,《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6年第2期。
    3夏书章主编:《行政管理学》,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91页。
    
    1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114—116页。
    2卓泽渊:《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15页。
    1杨解君:《从多维视角看契约理论在行政法中确立的正当性》,《江海学刊》2003年第2期。
    2参见【德】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56页。
    3张文显主编:《马克思主义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25页。
    4【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65页。
    5魏建:《理性选择理论与法经济学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l期。
    
    1参见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89页。
    2陈金钊:《法理学——本体与方法》,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291页。
    3参见【日】盐野宏:《行政法》,杨建顺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10页。
    1比如行政机关批准在某土地上盖房,行政相对人因为行政批准没有实行力就不敢盖房,因而要赋予行政行为以实行力,唯有如此,行政行为才能起到法律安定性的重要支撑作用,才能保障国民生活的有序和稳定。
    2【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27页。
    3【美】彼得·斯坦、约翰·香德:《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61页。
    行为时事先保留撤回主行政行为的意思表示。详见【德】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11月版。第315页。
    
    1详参见叶必丰:《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1-162页。
    2参见罗豪才:《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26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的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六种。
    2参见【日】室井力:《日本现代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17一118页。
    3【日】盐野宏:《行政法》,武汉大学出社2000年版,第105页。
    4叶必丰:《应申请行政行为判解》,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8页。
    1【日】室井力《日本现代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21页。
    1【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05页。
    1转换制度脱胎于大陆法系民法中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转换理论,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112条规定:“无效之法律行为,若具备其他法律行为之要件,并因其情形,可以当事人若知其无效,即欲为他法律行为者,其他法律行为,仍为有效。”
    2章志远:《行政行为效力论》,中国人事出版社2003年版,第138页。杨建顺教授认为,违法行为的转换是指某种行政行为因为有瑕疵,本来是违法或者是无效的,但是作为另外一个行政行为来看时,不仅没有瑕疵,而且在其目的、程序、内容上也都满足了合法要件时,便将该行政行为看做另一个行政行为,作为有效的行政行为来处理。参见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402页。
    3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402页。
    
    1胡建淼主编:《行政违法问题探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31-532页。
    2杨海坤、章志远:《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53页。
     1【日】野盐宏:《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页。
    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62页。
    1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685—686页。
    1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台湾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253页。
    
    1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405页。
    2【德】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08页。
    3【日】南博方:《日本行政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7页。
    
    1 Peter Morton, An Institutional Theory of Law, Clarendon Press Oxford, 1998, p358.
    2胡建淼主编:《行政强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58页。
    
    1朱新力:《论行政上的即时强制》,《浙江学刊》2001年第5期。
    2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41页。
    1朱新力:《论日本行政上的即时强制》,《公法研究》2002年第1期。
    2陈恩仪:《论行政法之公益原则》,载城仲模:《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三民书局1999年版,第176页。
    3李宪明:《法律秩序论》,载张文显、李步云主编:《法理学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99页。
    1朱新力:《论行政上的即时强制》,《浙江学刊》2001年第5期。
    1张树义:《行政合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1页。
    2杨解君:《契约理念引入行政法的背景分析》,《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3期。
    
    1参见杨勇萍、李继征:《从命令行政到契约行政》,《行政法学研究》2001年第1期。
    2吕世伦主编:《现代西方法学流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296页。
    1参见杨解君:《行政法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第363页。
    2崔建远主编:《合同法》(修订本),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2版,第237页。
    3苏号鹏主编:《美国商法——制度、判例与问题》,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141页。
    4【日】南博方:《日本行政法》,杨建顺、周作彩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66页。
    5【美】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上),蒋兆康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165页。
    6参见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38页。
    1【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58页。
    1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9页。
    2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77页。
    3在服务行政的确立过程中,为了契合服务的理念,行政主体将逐渐承担越来越多的义务。但在服务行政确立的初期,行政强制执行仍然是强制执行力的最典型表现。本文回应当下的现实,在本节着重论述行政强制执行,而针对行政主体义务的强制执行力则放在最后一章予以论述。
    1应松年:《论行政强制执行》,《中国法学》1998年第3期。
    
    1杨海坤、章志远:《行政法学基本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2—203页。
    2马怀德:《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及立法构想》,《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第60页。
    3白维贤(Willam C Banks),金立法(Richard Gold smith),薛刚凌:《中美行政执行制度比较》,《行政法学研究》2001第1期。
    1 Kenneth Culp Davis, Richard J Pierce, JR Little, Brown & Company (Canada) Limited, Administrative Law Treatise,Third Edition Volume II P 20.
    2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页。
    3转引自章剑生:《现代行政程序的成因和功能分析》,载《中国行政法学精萃》(2002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版,第189页。
    4罗豪才:《现代行政法制的发展趋势》,《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
    1胡建淼主编,《行政强制》,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158—159页。
    1参见林纪东:《行政法》,三民书局1998年版,第640页。
    1柳砚涛:《行政行为公定力质疑》,《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第5期。
    2【德】奥托·迈耶:《德国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02版,第100页。
    3王岷灿:《行政法概要》,法律出版社1983版,第123页。
    2应松年、朱维究:《行政法总论》,工人出版社1985版,第297页。
    3胡建淼:《行政违法问题探究》,法律出版社2000版,第504页。
    4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72页。
    
    1杨海坤,章志远:《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9页。
    2王太高:《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研究》,《河北法学》2002年第2期。
    3刘莘:《具体行政行为效力初探》,《中国法学》1998年第5期。
    4德国《行政程序法》第44条第2款规定了6种情形即为这种绝对无效的行政行为:虽已书面作出,但作出
    
    1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398页。
    2吴庚:《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71页。
    1郭庆菊:《无效行政行为防卫权制度初探》,《哈尔滨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2申请包括复议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原告提起诉讼,这是引起对行政行为审查的首要步骤。当然,行政机关也可以依职权确认无效行政行为。受理是指收到申请的机关对申请作形式上的审查,以便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正式立案。审查是复议机关和审判机关对效力有争议的行政行为进行实质性的全面审理阶段。确认则是正式认定并宣告争议行政行为是否有效。
    3章志远:《行政行为无效若干问题研究》,《河南政法干部学院学报》,2002第1期。
    4郭庆菊:《无效行政行为防卫权制度初探》,《哈尔滨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5罗豪才:《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5页。
    
    1柳砚涛、刘宏渭:《论无效行政行为防卫权及其矫正机制》,《行政法学研究》2003年第2期。
    2郭庆菊:《无效行政行为防卫权制度初探》,《哈尔滨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1黄建武:《法的实现——一种社会学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页。
    2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74页。
    
    1【奥】凯尔森著,沈宗灵译:《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299页、303页。
    2【美】汉密尔顿等著,程逢如等译:《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399页。
    
    1陈新民著:《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7页。
    2赵清林:《也谈行政行为的执行力》,《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3参见杨建顺:《宪政与法制行政的客体》,载《人大法律评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傅士成:《行政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37页。
    2胡建淼主编:《行政强制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34页。
    3傅士成:《行政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版,第338页。
    1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581页。
    2参见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74页
    3详见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65页,【法】古斯塔夫·佩泽尔著,廖坤明、周洁译:《法国行政法》,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68页。
    4参见吴庚:《行政法之理论与实务》,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435页。
    
    1漆多俊:《论权力》,《法学研究》2001年第1期。
    2参见周佑勇:《行政不作为构成要件展开》,《中国法学》2001年第5期。
    
    1杨小军:《怠于履行行政义务及其赔偿责任》,《中国法学》2003年第6期。
    2张基奎:《行政承诺的法理学分析》,《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3杨小军:《怠于履行行政义务及其赔偿责任》,《中国法学》2003年第6期。
    4搜狐网:《四川承诺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5天到位》,http://newssohucom/20080527/n257095077shtml
    1参见【英】威廉·韦德著:《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312页。
    1参见王名扬著:《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88页。
    1参见【日】盐野宏著:《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410页。
    1本节笔者关注于民事诉讼法对行政行为实行力的借鉴意义,而对于英美法系的借鉴,禁令的引入则放在了第三节中去考虑。
    2参见李勇:《论督促程序》,中国政法大学馆藏硕士论文,第8-10页。
    
    1谢怀栻译:《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75—176页。
    2白绿铉译:《日本新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25页。
    1参见李勇:《论督促程序》,中国政法大学馆藏硕士论文,第10-12页。
    1朱新力主编:《外国行政强制法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86页。
    
    1【英】戴雪著:《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232—245页。
    2【英】韦德,徐炳等译:《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25—28页。
    3卓泽渊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56页。
    
    1夏勇:《中国宪法改革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
    2毕可志:《论行政救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1页。
    3王名扬主编:《外国行政诉讼制度》,人民法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324页。
    4张越:《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99页。
    
    1【英】韦德,徐炳等译:《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288页。
    2【英】韦德,徐炳等译:《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2页。
    3张越:《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97页。
    
    
    1参见胡建淼:《行政强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78—289页。
    2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569—580页。
    3马怀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310页。
    1 Florence Heffron & Neil McFeeley,The Administrative Regulatory Process, Longman, 1983, p293.
    1《东方早报》2003年09月22日第四版
    1【英】韦德,徐炳等译:《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236页。
    
    1 Martin Loughlin,The Idea of Public Law,Oxford, 2003, p9.
    2【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85页。
    1叶必丰:《法学思潮与行政行为》,《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
    2朱新力主编:《外国行政强制法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0页。
    3【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07页。
    1【英】P·S·阿蒂亚著:《法律与现代社会》,范悦等译,辽宁教育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28-229页。
    1.王名扬著:《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1版。
    2.王名扬著:《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7月第1版。
    3.王名扬著:《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1月第1版。
    4.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修订第1版。
    5.罗豪才、应松年主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6.应松年主编:《当代中国行政法》,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7.应松年、朱维究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5月第1版。
    8.朱维究:《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9.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10.江必新:《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之发展:行政诉讼司法解释解读》,金城出版社2001版。
    11.孙琬钟、江必新:《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益保护》,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版。
    12.江必新:《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行政诉讼法修改问题实用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3.马怀德主编:《中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月第1版。
    14.马怀德:《行政法制度建构与判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5.马怀德主编:《行政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6.张树义:《寻求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2000年版。
    17.张树义:《变革与重构:改革背景下的中国行政法理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8.张树义:《行政合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9.薛刚凌:《行政诉权研究》,华文出版社1999年版。
    20.刘莘:《行政法热点问题》,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
    21.刘莘主编:《中国行政法学新理念》,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
    22.刘善春:《行政诉讼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3.杨海坤、章志远:《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4.许崇德、皮纯协主编:《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1949年~1990年)》,法律出版社,1991年6月第1版。
    25.胡建淼著:《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6.胡建淼主编:《行政违法问题探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7.胡建淼:《行政强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28.翁岳生主编:《行政法》,台湾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8年版。
    29.翁岳生:《行政法与现代法治国家》,国立台湾大学法学丛书1993年版。
    30.翁岳生著:《法治国家之行政法与司法》,台湾月旦出版社1994年版。
    31.翁岳生:《法治国家之行政法与司法》,台湾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版。
    32.程明修:《行政法之行为与法律关系理论》,台湾新学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版。
    33.李震山:《行政法导论》,台湾月旦出版社1998年版。
    34.蔡震荣:《行政执行法》,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2年版。
    35.罗传贤:《行政程序法基本原理》,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2年版。
    36.朱新力:《行政违法研究》,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7.朱新力主编:《外国行政法律强制制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8.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9.蔡震荣:《行政法理论与基本人权之保障》,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版。
    40.叶必丰:《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1.叶必丰:《应申请行政行为判解》,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2.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
    43.杨解君:《行政法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
    44.张尚鷟主编:《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行政法学综述与评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9月第1版。
    45.宋功德:《聚焦行政处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6.乔克裕、黎晓平:《法的价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47.陈春生:《行政法之学理与体系》(一),台湾三民书局1996年版。
    48.陈新民:《公法学札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9.陈新民:《中国行政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0.陈新民:《行政法学总论》,台湾三民书局1997年版。
    51.蔡志方:《行政救济与行政法学》(一),台湾三民书局1993年版。
    52.谭秋桂:《民事执行原理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53.唐德华主编:《执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疑难释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54.张梦中、马克、霍哲主编:《探索中的中国公共管理》,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5.周佑勇:《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6.张康之:《公共管理伦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7.章剑生:《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年版。
    58.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行政强制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59.甘文:《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之评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60.李娟:《行政法控权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61.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62.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63.夏勇:《人权概念起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64.黄建武:《法的实现——一种社会学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65.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66.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67.张文显主编:《马克思主义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68.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69.张文显、李步云主编:《法理学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70.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上册·美国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71.龙宗智:《相对合理主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72.樊崇义主编:《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73.柴发邦主编:《体制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74.吴庚:《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75.吴庚:《行政争讼法论》,台湾三民书局1999年修订版。
    76.城仲模:《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三民书局1999年版。
    77.城仲模:《行政法之理论基础》,三民书局1991年版。
    78.城仲模主编:《行政法裁判百选》,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
    79.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台湾三民书局1999年第2版。
    80.张载宇:《行政法要论》,汉林出版社1977年版。
    81.郑永流:《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版。
    82.周国均:《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卷(中国法学文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83.卓泽渊:《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84.张根大:《法律效力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85.张家洋:《行政法》,三民书局1998年版。
    86.张静:《法团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87.林纪东:《行政法原论》,国立编译馆飞1966年版。
    88.林纪东《行政法》,三民书局1990年版。
    89.陈秀美:《行政诉讼上有关行政处分之研究》,司法周刊社印行1994年版。
    90.于安编著:《德国行政法》,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91.崔建远主编:《合同法》(修订本),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2版。
    92.吕世伦主编:《现代西方法学流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
    93.何勤华:《西方法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94.沈宗灵:《比较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95.张步洪、王万华:《行政诉讼法律解释与判例述评》,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96.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编:《北京行政诉讼案例研究》,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年版。
    97.傅士成:《行政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98.李震山:《行政法导论》,三民书局1998年版。
    99.陈敏:《行政法总论》,三民书局1998年版。
    100.毕可志:《论行政救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01.章志远:《行政行为效力论》,中国人事出版社2003年版。
    102.张越:《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03.彼得·斯坦、约翰·香德:《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104.【日】和田英夫:《现代行政法》,倪健民等译,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
    105.【日】盐野宏:《行政法》,杨建顺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106.【日】南博方:《日本行政法》,杨建顺、周作彩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07.【印度】M.P.赛夫:《德国行政法》,周伟译,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1年版。
    108.【日】谷口安平:《程序的正义与诉讼》,王亚新、刘荣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
    109.【日】西冈等:《现代行政法概论》,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
    110.【日】室井力主编:《日本现代行政法》,吴微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111.【美】林德布鲁姆:《市场体制的秘密》,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112.【美】罗伯特·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13.【美】希尔斯曼:《美国是如何治理的》,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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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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