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支持与监督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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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仲裁的公正和效率是商事仲裁所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也是仲裁作为一种民间性的法律冲突解决机制赖以存在的基础。当事人之所以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并不仅仅是出于仲裁的权威,更多的是基于仲裁的公正和效率。要实现仲裁的公正和效率,就离不开对商事仲裁的支持与监督。
    在商事仲裁的支持与监督体系中,司法对仲裁的支持与监督是最重要,也是最能发挥作用的组成部分之一。尽管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对解决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要发生的争议所做出的一种契约性的安排,带有浓厚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色彩,但仲裁不可能脱离司法而存在。仲裁的司法性集中体现在仲裁立法中,既包括司法对仲裁的支持与协助,又包括司法对仲裁的审查与控制。
    本文以司法对商事仲裁的支持与监督为主要研究对象,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商事仲裁支持与监督的意义。该部分主要介绍了商事仲裁支持与监督的含义及必要性。
    第二部分为商事仲裁的司法支持。该部分从司法对仲裁庭行使仲裁权的支持、司法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支持、司法对获取证据的支持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
    第三部分为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该部分比较详细的介绍了商事仲裁监督的基础、范围和形式。
    第四部分为比较研究。该部分首先对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做出了归纳及展望,随后分别针对商事仲裁的司法支持与监督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指出了我国现行仲裁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改革的建议。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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