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罚适用
详细信息    本馆镜像全文|  推荐本文 |  |   获取CNKI官网全文
摘要
近年来,随着影响全国的孙伟铭案、三鹿奶粉案1等一系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的审理与宣判,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针对该罪的相关问题展开了热议,其争议的焦点集中于此罪与彼罪的认定上,但该罪的刑罚适用问题却被忽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刑事诉讼法,人权观念也不断深入人心。刑罚适用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被害人和被告人的权益能否得实现,因此,刑罚的适用问题将得到人们更加广泛的关注。
     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定刑配置及其依据进行了解析;第二部分分析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该罪的刑罚适用所产生的问题;最后一部分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相关建议,以此进一步完善我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处罚,契合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更好地体现刑法的人权保障精神和价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Recent years, with a series of universal impact cases, like “Sun Weiming” case and“Sanlu milk power” case2,have been sentenced to the crime against public security bydangerous means. There are many hot discussions about the revolving problems, betweenthe theorists and the practitioners. And the controversies focus on which one crime it is.However, the applicability of the penalty has been ignored. As people’s rights awarenesscontinues to strengthen, more and more people concerts the importance of the human rights.On the fifth session of the11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respecting and protectinghuman rights" is written to Criminal Procedure Law. And whether the application of crimeis appropriate has a direct relationship with the defendants and the victims’ rights. Thepenalty applicable to the crime against public security by dangerous means will get muchmore attention.
     The article is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 The first part analyzes the statutory sentenceconfiguration and grounds of the crime against public security by dangerous means. Thispart explants in detail the revolving authorities. The second part analyzes the problems thatoccurred in process of the application. The last part proposes some advice about thoseproblems, in order to further improve the crime’s punishment system. These coincide withthe principles of criminal law, and to better reflect the spirit of the age and value of thecriminal law. All of this is to implement the policy of combining punishment with leniencypenalty.
引文
3林亚刚:《危害公共安全罪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8页。
    4张明楷:《刑法学》(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96页。
    5李晓明主编:《中国刑法基本原理》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88页。
    6李晓明主编:《中国刑法基本原理》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97页。
    7参见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第1款.
    8参见刑法第115条第2款。
    10德国学者赫尔佐格语,转引自林东茂:《危险犯与经济刑法》,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版,第15页。
    11参见[英] J.W.塞西尔·特纳著:《肯尼刑法原理》,王国庆译,华夏出版社1998年版,第134-135页。
    12参见[英] J.C.史密斯等:《英国刑法》,李贵方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版,第32页。
    13张明楷:《刑法学》(上),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91页。
    14参见1997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2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3日公布起施行的《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
    15参见2010年2月8日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
    16参见2010年2月8日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
    17参见2010年2月8日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
    18胡东飞:《论刑法意义上的“公共安全”》,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7第2期。
    19(德〕考夫曼:《法律哲学》,刘幸义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69页。
    22王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扩大化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26鲍遂献、雷东生:《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4页。
    28王志刚:《罪刑法定原则认识发展中的博弈》,载《法学》,2010年第1期。
    29胡东飞,《论刑法意义上的“公共安全”》,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7第2期。
    30于志刚:《罪刑法定原则认识发展中的博弈》,载《法学》2010年第1期。
    [1]鲍遂献、雷东生:《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左坚卫,黄娜,周加海:《危害公共安全罪司法适用》,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3]林亚刚:《危害公共安全罪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周道鸾:《中国刑法罪名解释—原由、发展与司法适用》,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5]吴大华:《刑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6]刘宪权:《中国刑法学》第2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7]李晓明主编:《中国刑法基本原理》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8](德〕考夫曼:《法律哲学》,刘幸义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9](日)野村稔:《刑法中的危险概念》,西原春夫主编。李海东等译:《日本刑事法的形成与特色》,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10][美]戈尔丁:《法律哲学》,三联出版社1987年版。
    [11]赵威:《数额犯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2]陈兴良:《刑法各论的一般理论》,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13]陈兴良:《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4]陈兴良:《刑法适用总论》(上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15]邱兴隆、许章润:《刑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6]苏惠渔、刘宪权主编:《犯罪与刑罚理论专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7]丁天球:《危害公共安全罪重点疑点难点问题判解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18]赵秉志主编:《刑法相邻相近罪名界定与运用》,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19]赵秉志主编:《刑法新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0]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21]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2]周道鸾:《中国刑法分则适用新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
    [23]任高潮,杜发全:《量刑建议的理论与实务——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视角》,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
    [24]叶高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与量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25]蔡一军:《刑罚配置的基础理论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
    [26]包雯:《慎刑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
    [27]郭理蓉:《刑罚政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8]李洁:《罪与刑立法规定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9]苏惠渔:《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0]高铭暄:《刑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31][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1]胡东飞:《论刑法意义上的“公共安全”》,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7第2期。
    [2]刘作翔:《论法律的作用及其局限性》,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第2期。
    [3]于志刚:《罪刑法定原则认识发展中的博弈》,载《法学》,2010年第1期。
    [4]胡东飞,《论刑法意义上的“公共安全”》,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7第2期。
    [5]陈兴良:《社会危害性—一个反思性检讨》,载《法学研究》2000年第1期。
    [6]李祥:《浅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方法的认定》,载《法商论丛》2009年第3卷。
    [7]高艳东:《谨慎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相当性》,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第5期。
    [1]相华生:《贪污受贿罪的刑罚适用与我国刑罚体系的完善》,苏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
    [2]王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扩大化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3]张纪伟:《未成年人犯罪之刑罚理论研究》,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4]葛美娟:《单位犯罪刑罚适用中的重要问题探讨》,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5]李云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疑难问题研析》,内蒙古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6]李婍婧:《老年人犯罪刑罚适用问题探析》,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7]程林:《我国刑罚制度的改革》,山东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8]柳玲:《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问题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1] http://baike.baidu.com/view/9917.htm
    [2]http://news.sina.com.cn/o/2005-11-17/08207461411s.shtml
    [3] http://baike.baidu.com/view/3547779.htm?fromId=354938
    [4] http://news.hsw.cn/system/2010/06/14/050537453.shtml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