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经济决策权的法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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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论文的目的在于,当市场经济发展中政府的宏观经济相机决策对国民经济的运行和社会公众利益都有显著的影响时,为保证政府经济决策权行使的科学性、公益性和有效性,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律约束制度体系。
     文章在论述结构上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探讨政府经济决策权法律约束的一般原理。首先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梳理和综述,聚焦于权力和权力约束的一般理论,从对经典理论的解读出发,意在为下文的展开论述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具体包对权力的概念和特征分析、权力制约的一般理论分析和一些公理性的结论;其次,对政府经济决策权进行了具体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在这一部分的论述中,本文高度注意了法律分析、经济分析和历史分析的平衡与互相支持,从多角度分析了政府经济决策权的产生、发展、类别及其属性;第三,对政府经济决策权法律约束的必要性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这一部分是本文论述的主要逻辑基础。具体论述了传统法律理论对政府经济决策权的放任态度、政府在经济决策中的现实局限性以及对政府经济决策权施以法律约束的制度价值。
     第二部分是对中国货币政策决策杖现状与法律制度的评析。首先,是就货币政策的一般性问题和政府货币政策决策权的理论基础——权变与规则,通过经济学对货币政策自由度问题的探讨与争论,较为深入地阐释了货币政策决策权法律约束问题的核心——将法律约束制度体系建立在对货币政策决策权的深入理解之上,实现法律上的授权与控权相结合;其次,中国货币政策决策权法律制度体系的现状与实践评析,具体包括中国货币政策的形成历史和现状及中国货币政策法律约束制度体系的缺陷,从多角度指出了现有法律约束制度体系的严重不足,为后文的比较研究和制度设计打下了基础。
     第三部分是中国政府经济决策权法律约束制度体系的构建。这是本文的核心与结论性观点。首先,以美国《联邦储备法》为例,比较了中美两国货币政策决策权法律约束制度体系的不同,指出了《联邦储备法》在约束政府货币政策决策权方面的突出优势。其次,在前文必要性分析的基础上,对法律如何约束政府经济决策权的问题做出了初步的回答。提出了政府经济决策权法律约束的若干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为搭建政府经济决策权的法律约束体制度系提供了基本理论框架:最后,比较详细地论述了中国货币政策决策权法律约束制度体系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将第一部分分析所得的基本理论运用到中国的实际,针对第二部分辨析发现的中国政府货币政策决策权法律约束制度体系的不足,提出了构建、完善中国政府货币政策决策权法律约束制度体系的相关建议。
In the history of modernization, the classical conclusion that no government could be trusted unconditionally has always been the motive force behind the development of law and jurisprudence. From the miserable experience of the tyrannical ages, people gradually recognized that all kinds of government power must be constrained in order to protect welfare of the public. In 20~(th) century, along with the failure of free market, government of all countries gained great power in the field of national economy. Government's discretional decisions had a great effect on economy and also on welfare of the public. To keep the scientificalness, social usefulness, and validity of the government economic decisions, to protect private benefit from illegal and tyrannical intervene, a legal constraint system should be established to restrain government economic power. Started from the explanation to the classical theories, this thesis aimed at pointing out this direction, taking an example to do some detailed discussion and then making some useful policy suggestions.
     The research methods involved in this thesis are theoretical, demonstration, comparison and dialectic analysis.
引文
1 [德]马克思·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第67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9月第1版。
    2 [美]顿纳斯·H·降:《权力-它的形成、基础和作用》,第2页,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79年版。
    3 [美]丹尼斯·朗著 陆震伦等译:《权力论》,第3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4 王惠岩:《政治学原理》,第54页,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5 一个明显的证据是:近代关于权力和权力约束的理论中,存在着大量关于性善论和性恶论的探讨和分析。
    6 [法]孟德斯鸠 著 张雁玲 译:《论法的精神》(上),第154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7 [美]杜兰 著 幼狮文化公司译:《希腊的生活》(上),第153页,,东方出版社,1999年版,转引自程燎原、江山:《法治与政治权威》,第21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8 [古希腊] 亚里上多德 著 吴寿彭 译:《政治学》第169页,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
    9 [古罗马]西塞罗 著沈叔平、苏力译:《国家篇法律篇》第81页,商务出版社,,1999年版。
    10 [美]托马斯·潘恩著 马清槐等译:《潘恩选集》,第250页 第35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11 [美]汉密尔顿 杰斐逊等 著程逢之等译:《联邦党人文集》第264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12 [英]哈林顿 著何新译:《大洋国》,第103页,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13 林达:《总统是靠不住的》,第62页,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
    14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54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15 [美]汉密尔顿 杰斐逊等 著 程逢之等译:《联邦党人文集》第246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16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55—157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17 本文写作的基本意图在于探讨政府经济决策权背后的法律约束。笔者在写作中故意避开了,“宏观调控权”这一模糊不清的概念。宏观调控权在经济法学界多有探讨,但对其含义却无统一说法。邢会强等学者主张“宏观调控权”仅仅是一种决策权。(参见邢会强《宏观调控权运行的法律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而另一部分学者则主张宏观调控权既包括宏脱调控的决策权,又包括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权和监督权。(参见:杨三正:《宏观调控权论》,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文献来源为中国知网—全国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www.cnkj.net.)本文拟从权力制约的角度专注讨论政府经济决策权的问题,而不对更加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政策执行问题作过多地探讨,故回避了,“宏观调控权”这一概念。
    18 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自然经济词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年版
    19 应当指了,这是一种极概括的一般性分析,单线垂直联系是将各种社会经济关系加以简化和抽象后得出的一般结论,并不否定自然经济中的商品经济因素,也并不当然的适用于任何个案。此外,自然经济条件下政府也并非完全不具有实际意义上的经济决策权,例如国家的所得税政策(如十五税一,三十税一等)就具有很强的“宏观经济决策”意味。
    20 [英]亚当·斯密 著郭大力等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第1页 第254页 第272页 第282页,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
    21 [美]赖特:《论凯恩斯经济学的前途》,《美国经济评论》1945年第6期。此处转引自杨三正:《宏观调控权论》,第24页,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文献来源为中国知网-全国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www.cnki.net.
    22 政府权力行使所具有的特征,可以参见张树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2页。
    23 参见:[美]哈耶克 著邓正来译:《自由秩序原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
    24 黄丽娟:《经济法规范政府经济行为的本土化分析》《财经科学》2003年第4期
    25 罗斯福新政推行时,诸多积极干预经济的政策被认为违反传统法律的基本原则,大量法案被保守的民主党和共和党议员阻拦无法通过,罗斯福新政的一些核心法案,例如《工业复兴法》等,更被美国最高法院以侵犯州权、违反正当程序、侵犯个人自由为由裁定为违宪。后来罗斯福通过改组最高法院等办法,以实际上违背美国宪法原则的手段实现了新政,同时也事实上促成了美国历史上最深刻的宪政改造。具体可参见:[美]威廉·爱·洛克腾堡:《罗斯福与新政》,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
    26 [英]洛克 著 瞿菊农,叶启芳 译:《政府论》(下篇) 第195页 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27 经济宪法的概念最早起源于德国的经济法理论,是国家广泛干预经济生活的产物,与人们对市场缺陷的强调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德国学者伯姆把经济宪法定义为一种有关“经济与社会的合作程序”的种类与方式的综合决定,如财产权保障、契约自由、企业经营自由、选择职业自由、限制不正当竞争以及社会化的原则等等。德国经济法学者林克提出,经济宪法是指“国家为了确定经济自由的范围,施行监督或经济统制,作为依据的基本法律原则与宪法规范”。同时,德国经济学界在社会市场经济的理论研究中也比较重视对经济运行的宪法 与制度环境分析。可以说,在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经济宪法的概念始于经济法学,实际上就是根本经济法,最初是为政府权力的全面扩张服务的。随着近代自由市场经济和经济自由主义的终结,国家获得了全面干预经济的权力,规范和限制国家经济权力的经济宪法也就应运而生。
    28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等人把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于政治与宪法问题,形成了当代西方经济学中的公共选择学派。公共选择学派坚持政治研究与经济研究在方法上的一致性,认为在市场上自利的经济人在转变为政治过程中的投票人或官员时,其自利的品格和本性不会发生根本变化,掌权者滥用其政治权力去促进特殊利益是“事物的自然趋势”。经济政策好坏的关键不在于经济学家的政策建议或政治家的行为,而在于对政策制定与政治过程的规则约束。因此,经济权力必须受到宪法的约束。
    29 James Buchanan: The theory of public choice, page 11,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72.
    30 James Buchanan: The theory of public choice, page 15,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72
    31 James Buchanan: The theory of public choice, page 19,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72
    32 [英]诺斯古德·帕余森 著,陈征休 译:《权力病·帕金森定律》,读书·新知·生活三联书店,1982年版。
    33 除本段所述的原因以外,政府技术垄断权的形成还有其他许多方面的原因,非本文研究重点,不在此赘述了。应当看到,近年来世界各国在立法上的专业化程度不断加强,一部部建立在专业调研分析基础上的技术性法律陆续出台,立法机关和政府间的技术鸿沟正在不断消弭。
    34 本文下篇所指的政府,除特别说明以外,均指广义的政府,指代一国所有国家机关的总和。既包括一国的行政机关,也包括可能存在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中央银行。
    35 本部分所论述的内容乃是货币银行学和中央银行学领域内的一般原理。因系极普遍的通说,故思想上并无笔者的任何创建,届于对经典理论的简单重述。虽未直接引用字句,但在写作时参考了以下教材:易纲 著,《货币银行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姚长辉 著:《货币银行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黄达 主编:《货币银行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7 本部分所论述的内容乃是货币银行学和中央银行学领域内的一般原理。因系极普遍的通说,故思想上并无笔者的任何创建,属于对经典理论的简单重述。虽未直接引用字句,但在写作时参考了以下教材:易纲 著,《货币银行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姚长辉 著:《货币银行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黄达 主编:《货币银行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8 Rogoff, Kenneth, 1985. "The Optimal Degree of Commitment to an Intermediate Monetary Target."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 39.
    39 具体包括明茨(Mints)、弗里德曼(Friedman)、泽尔滕(Selden)、沃伯帧(Warburton)等
    40 因为该项研究成果,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两位学者在2004年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
    41 钱小安:《货币政策规则研究》227-228页 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42 钱小安:《货币政策规则研究》227-228页 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43 这种情况在历史上曾多次发生。典型例子包括一战后的德国货币余马克,40年代中华民国的货币法币等。
    45 本部分关于改革历史情况的描述,参考了刘朝明、张衔:《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该书在第三部分---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详细叙述了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具体过程。
    46 在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大力推进过剩流动性的回收,限制信贷扩张。截至2007年1月8日,中央银行在一年内已经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多次发行定向央行票据,两次上调存贷款利率。
    47 参见吴献忠《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成因-超额货币供给》商场现代化(学术版)2005年第2期。
    48 所谓货币“迷失”现象,是指中央银行投放的货币增量在经济生活中几乎不起作用,增量的货币投放如同 “迷失”在经济运行中一般,对促进币值下降,解决通货紧缩完全无效。为了解释这一特殊问题,说明中国经济运行中超额货币需求的产生以及超额货币需求对货币供给的消化机制,2003年左右中国经济学者提出了相当多的解释。包括货币化进程的加快,货币流通速度极慢,储蓄需求上升,交易动机货币需求的下降,投机动机货币需求的上升等等。由于本文并不对货币银行学问题做深层次的讨论,故不加详述。对这些解释的文献综述具体可以参见:郑小明《中国超额货币成因的综合分析》《上海金融》2003年第9期。
    49 参见毛作文:《我国经济从货币迷失走向通货膨胀原因的探讨》《世界经济状况》2005年第16期。
    50 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5年版 中国统计年鉴出版社。
    51 这种政治逻辑的灵魂是:“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毛泽东 语)由此而发,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一切决策都是为着人民的利益,人民政府无私利,人民政府和西方的政府不同,不需要过多的监督。
    52 检索工具为北京大学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法律法规检索平台。http://www1.chinalawinfo.com
    53 包括:存款准备金、基准利率、公开市场业务、再贷款、再贴现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54 这一事件间隔显然过长。以美联储为例,其货币政策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其公开市场委员会则每年八次开会讨论央行的公开市场业务和基准利率调整问题。
    55 黄建章等:《货币政策日标及其选择探讨》,《法制与社会》2006年第8期
    56 有许多论者认为,中国货币政策日标的选择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时的宏观经济形势有密切的联系。《中国人民银行法》出台时,中国正经历恶性通货膨胀。选择盯住通货膨胀,稳定币值水平这一单一货币政策目标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既有利于法案的通过,也有利于表现政府治理通货膨胀的决心,对社会经济稳定具有积极正面的作用。
    57 例如在2005-2006年间,央行为了紧缩银根,罕见的三次选择调高存款准备金,却仅有一次小幅度调高存贷款利率,本质上是为了防止更多的热钱涌入中国,避免中国国际收支的进一步失衡。
    58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但实际上,由于货币政策“相机抉择”中最重要的政策变量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都为国务院控制,中国人民银行能够自行决定的事项是极少的。
    59 应当注意到,虽然在货币政策大方针的制定上,国务院享有绝对的控制权,但从我国实际情况看,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决策上拥有很大的技术垄断性,国务院对中央银行上报的货币政策建议往往是言听计从,使得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相机抉择”中具有了相当的“事实”独立性。但是,我们必须说明:这种独立性并非是法律赋予和保障的,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也极不稳定。同时,这种独立性仅仅是技术上的独立性,当国务院的货币政策出现方向性错误时,中央银行是无能为力的。
    60 这方面相关文献非常丰富,主要观点是主张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水平。简要了解相关观点可参见伏军:《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独立性及其法律制度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
    61 杨寅:《中国行政程序法治化》,第40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62 具体可参见美国《联邦储备法案》(federal reserve acl)资料来源: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网站http://www.federalrescrve.gov/GeneralInfo/fract/
    63 具体说来,包括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负责制和国务院的总理负责制。必须指出,笔者对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并无异议,但是总理负责制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负责制在货币政策领域的结合,的确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
    64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4条规定了当中国人民银行出现三种法定的违法行为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该规定是所指向的是违反人民币发行管理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而不是货币政策决策失误的法律责任。
    65 参见美国《联邦储备法》。资料来源:美联储网站,http://www.federalreserve.gov/GeneralInfo/fract/。
    66 此言是杰克逊总统刻在其墓碑上的墓志铭,此君一生致力于于独断的中央银行体系作斗争,认为银行体系是资本专制权力控制社会的罪恶工具,反对将货币发行权授予任何银行组织。其在总统竞选时最重要的口号就是:要杰克逊,不要银行。
    67 这一货币政策目标是《联邦储备法》在2000年修订时新提出的,明显的采纳了货币主义的观点,要求货币和信贷供给的总量与经济发展潜力相适应,限制了货币当局的自由决策权。
    68 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领域,还包括银行业监管等其他法定职权。
    69 参见陈明:《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历史渊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70 这种差异主要表现为各地的产业结构、金融业竞争力、对外开放程度、货币流通速度等方面的不同。由于这种差异的存在,相同的货币政策在不同地区可能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
    71 屈学平:《法定权力与权力法治》,《现代法学》1999年第1期
    72 参见1959年国际法学家会议《德里宣言》
    73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著 吴寿彭译:《政治学》,第199页,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74 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比较法研究》,1993年总第25期。
    75 罗豪才:《公法视角下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国发展》,2005年第3期。
    76 参见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比较法研究》,1993年总第25期。
    77 微观层面看,任何决策者个人或者决策机构都无力承担经济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宏脱层面上看,错误的经济决策导致的是整个社会财富保有量的下降,而贴偿作为一种财产转移行为,并不导致社会财富总量的增加,因此,从经济角度看,贴偿是无效率的。
    78 韩大元,杨福忠:《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法治化》,《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79 [美]汉密尔顿等 著:程逢如等 译:《联邦党人文集》,第256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80 [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 著 邓正来等 译:《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第702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81 即本文上篇2·3节所述之特殊属性。
    82 政府责任的责任形式、责任程度、责任主体、归责原则等问题,是一系列有重大研究价值的法律问题,也有大量的研究文献和成果,但由于该内容并非本文研究重点,故不再在赘述。本文提出对政府经济决策权施以责任约束,目的仅在于指明这一基本规制内容,对于具体如何设定责任才最为公平公正,则不在本文讨论之列。在政府责任研究方面,可参见:李蔬君:《当代中国政府责任问题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博士论文,2006年。
    83 之所以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货币政策年度目标,而不是全国人大,原因在于:全国人大过多的代表人数和过于参差的代表素质,将使得这项高度技术性的工作流于形式。
    84 应当看到,我国在这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货币政策报告》在1999年首次出版,此后该报告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连续出版物,出版频率也改为每季度出版。但这种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源于中央银行的自觉,而非法律的强制规定。在信息公开程序,信息客观准确性上也无硬性约束。
    85 斯蒂格利茨 著 宋华琳 译:《自由、知情权与公共话语—透明化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演讲稿)1999年于英国牛津大学发表。
    (1) 马克思·韦伯著林荣远译:《经济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85年9月第1版。
    (2) 顿纳斯·隆 著:《权力-它的形成、基础和作用》,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79年版。
    (3) 丹尼斯·朗 著 陆震伦 等 译:《权力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4) 王惠岩 著:《政治学原理》,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5) 孟德斯鸠 著 张雁玲 译:《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6) 程燎原、江山 著:《法治与政治权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7) 亚里士多德 著 吴寿彭 译:《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
    (8) 西塞罗 著 沈叔平、苏力 译:《国家篇 法律篇》,商务出版社,,1999年版。
    (9) 托马斯·潘恩 著 马清槐等 译:《潘恩选集》,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10) 汉密尔顿 杰斐逊等 著 程逢之等译:《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11) 哈林顿 著 何新 译:《大洋国》,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12) 林达:《总统是靠不住的》,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
    (13) 亚当·斯密 著 郭大力等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
    (14) 张树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15) 哈耶克 著 邓正来 译:《自由秩序原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
    (16) 威廉·爱·洛克腾堡 著 朱鸿恩译:《罗斯福与新政》,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
    (17) 洛克 著 瞿菊农,叶启芳 译:《政府论》,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18) 马克思 恩格斯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19) 威廉·韦德 著 徐炳 等 译:《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20) 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中国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1) 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 著 邓正来等 译:《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2) 刘朝明、张衔:《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
    (23) 钱小安:《货币政策规则研究》,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24) 杨寅:《中国行政程序法治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5) 陈明:《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历史渊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26) 易纲 著:《货币银行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27) 姚长辉 著:《货币银行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8) 黄达 主编:《货币银行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9) James Buchanan: The theory of public choice, page 11,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72.
    (30) 李昌麒 著:《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1) 布伦南、布坎南 著 冯克利 译:《宪政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1) 杨三正 著:“宏观调控权论”,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全国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www.cnki.net
    (2) 黄丽娟 著:“经济法规范政府经济行为的本土化分析”《财经科学》2003年第4期。
    (3) 屈学平:“法定权力与权力法治”,《现代法学》1999年第1期。
    (4) 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比较法研究》,1993年总第25期。
    (5) 韩大元,杨福忠:“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法治化”,《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6) 李蔬君:“当代中国政府责任问题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博士论文,全国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www.cnki.net
    (7) 吴献忠:“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成因-超额货币供给》”商场现代化,2005年第2期。
    (8) 毛作文:“我国经济从货币迷失走向通货膨胀原因的探讨” 《世界经济状况》2005年第16期。
    (9) 黄建章等:“货币政策目标及其选择探讨”,《法制与社会》2006年第8期
    (10) 李昌麒 张波:“论经济法的国家干预观与市场调节观——对国家与市场分析范式的一种解读”,《甘肃社会科学》2006年第9期
    (11) 陈剑平:“中国与美国中央银行法律制度之比较》”《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5期
    (12) 伏军:“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独立性及其法律制度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
    (13) 刘福寿:“加强中国中央银行独立性之悖论”《财经科学》2004年第6期
    (14) 索彦峰、高虹:“规则还是相机抉择:货币政策选择的交易成本政治学视角”,《经济评论》,2006年第1期。
    (15) 尹维丁:“论我国转型时期市场形成秩序形成过程中的政府干预—基于经济法视角的认识”,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全国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www.cnki.net
    (16) 于飞:“论政府责任”,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全国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www.cnki.net
    (17) 孙丽珍:“论有限政府的建构”,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全国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www.cnki.net
    (18) 罗依平:“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研究——基于1978年以来我国改革开放的视域”,苏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全国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www.cnki.net
    (19) 胡光志:“论宏观调控法的价值”,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全国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www.cnki.net
    (20) 高铁男:“论政府权力良性运行机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全国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www.cnki.net
    (21) Rogoff, Kenneth: "The Optimal Degree of Commitment to an Intermediate Monetary Target."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 39.1985
    (1)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网站:http://www.federalreserve.gov/
    (2) 北京大学法律信息网:http://www.chinalawinfo.com
    (3) 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
    (4) 中国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
    (5)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http//:www.pbc.gov.cn
    (6) 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5》,中国统计出版社
    (7) 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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