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太府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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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代太府寺是唐代中央重要的财务出纳机构,主管全国送京赋税正物和折租之物以及贡物的收纳、贮存、保管与出给事宜,并掌握着全国送京贡赋钱物的收支、结余数据,能直接反映中央财政的收支情况,有助于当政者了解当时的经济形势和国力盛衰,及时制定相应的有效且有针对性的经济政策。太府寺职能发挥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行政机构的运转,乃至国家的安定。本文全面系统地考察了唐代太府寺的历史沿革、太府寺的人员配置与职掌、太府寺的职能、太府寺长官的选任与迁转、太府寺与中央机构的关系。
     第一章详细叙述了太府寺的历史沿革和太府寺及其下属机构的人员配置与职掌,主要依据《唐六典》、《通典》、《唐会要》、《旧唐书》、《新唐书》等史料。
     第二章根据典制记载和太府寺长官的事迹,比较全面地总结了太府寺的职能。太府寺的职能主要是贡赋钱物的收纳与贮藏,供应京城百官俸料,提供祭祀所需钱帛等物,供应皇室消费,补充行政经费和军费,赈灾、备荒,管理两京市场贸易等。
     第三章考察太府寺的人事情况,主要分析了太府寺长官的选任标准和太府卿的迁转途径。太府寺是掌管中央财物贮藏与出纳的机构,因此“出纳有程,帑藏无耗”是对太府寺长官的基本要求。在实际选任时,会根据当时不同的形势,或重庶务之能,或重品行,或重理财之能。
     第四章论述太府寺与中央机构的关系。唐前期,金部是太府寺的直接领导机构,太府寺与比部、御史台之间则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此外,太府寺与中央各部门均有间接的供需关系。从唐中期起,御史监临库藏的职能发展为太府出纳使,太府寺与度支的联系日益密切,与金部则日渐疏远,度支越过金部,直接领导太府寺的出纳事务。唐后期,太府寺的领导权由度支转入度支、户部、盐铁三司手中;同时,大盈、琼林库和延资库与左藏库争夺天下财赋,使左藏库的收入大为减少,导致了太府寺职能的分割和削弱。
The TaiFusi of Tang Dynasty which administrated "the decrees of country goods", was one of the central affairs departments of Tang Dynasty, and also an important fiscal cashier mechanism, which in charge of the storage, preservation and accommodation of national taxation and tribute that sent to Chang An. Therefore, what the Taifusi did "is not only the storage of income and the summary of digital work, but also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centra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national tax". The Taifuusi which held the data of income, expenditure and surplus of national taxation and tribute, can directly reflect the national financial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and help the policymakers understand the economic situation and national power ups and downs and timely formulated corresponding effective and targeted economic policy. The playing of its function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national administrative institutions, and the stability of the country. This paper contains the history of Taifusi, its staff allocation and duty, its executive functions, its appointment and promoti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aifusi and the central organization.
     The first chapter discussed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staff allocation and duty of Taifusi, mainly based on the "new book of Tang","Old book of Tang Dynasty","Tang Hui Yao","Tang Liu Dian","Tong Dian" and other historical materials.
     The second chapter, according to the records of decree and regulations, and deeds of Taifusi Sir, comprehensively summarized the functions of Taifusi. The mainly function of Taifusi was the storage of national taxation and tribute, the management of capital market trade, the accommodation of salaries of officials in the central government, coins and silk for sacrifice, The royal family cost, and relief supplies.
     The third chapter inspected the personnel situation of Taifusi As one of the 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aifusi which took charge of "the national property" had its own standards to appoint and promote its executive officers. The "storage and expenditure orderly, property lossless" was a basic requirement. As a matter of fact, people of different abilities were selected to be the chief executive officers of Taifusi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ifferent situation.
     The fourth chapter discuss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aifusi and the central organizations. The business of Taifu and gold department was closely connected between each other. And the gold was the direct leadership of Taifusi.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ai Fu and Yushitai,Bibu was supervising and being supervised. In addition, Tai Fu of Tang Dynasty and the central organizations had indirect supply and demand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other. From the middle period of Tang Dynasty, the function of Tai Fu was gradually lost, To the late-stage of Tang Dynasty, the power of the state financial was wielded by three departments:the Department of estimate, the Department of Revenue, the Department of salt and iron. The leadership of tTaifusi was also wielded by these departments.
引文
①韦庆远柏桦:《中国官制史》“导论”,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1年版,第3页。
    ①葛承雍:《唐代国库制度》,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年版,第3页。
    ②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③孙国栋:《唐代中央重要文官迁转途径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
    ①胡可先、咸晓婷:《<唐九卿考>订补》,《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②孙国栋:《唐代中央重要文官迁转途径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
    ③楼劲:《汉一唐诸卿沿革发微》,《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3期。
    ④岑仲勉:《隋唐史》,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521页。
    ①严耕望:《唐史研究丛稿》,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3页。
    ②楼劲:《唐代的尚书省——寺监体制及其行政机制》,《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2期,第65-67页。
    ③黎虎:《汉唐外交制度史》,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11页。
    ④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五卷)》(俞鹿年著)“前言”,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页。
    ⑤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⑥黄惠贤、陈锋:《中国俸禄制度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⑦宁志新:《隋唐使职制度研究(农牧工商编)》,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
    ①刘太祥:《唐代税务管理》,《黄淮学刊》(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4期。
    ②刘太祥:《唐代税务管理制度》,《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
    ③何汝泉:《汉唐财政职官体制的三次变革》,《西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1期。
    ④史卫:《隋唐财政制度之北周渊源略论》,《唐都学刊》,2007年第5期。
    ⑤张弓:《唐朝仓廪制度初探》,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
    ⑥袁雅芝《唐代粮仓管理制度研究》简述了常平仓的管理机构、监督机制,及其受粮、存粮和放粮制度。姬永亮《唐代度量衡制作与管理探索》认为太府寺是唐代度量衡制作机构之一,也是度量衡管理部门之一。田璐《唐宋市场管理政策探析》对两京诸市令、丞的职责和选任标准,以及市场管理的相关法令做了比较详细地研究。御史监督方面,陈香《唐代中后期御史对国家财政工作的监察》认为唐代中后期御史介入到国家的经济监察中来,通过对司农寺、太府寺等重要国家经济部门的监察,保证了国家仓库和金库的绝对清廉。宋立《唐宋都城商业市场管理机构考略》则对太府寺下辖的两京诸市署、平准署和用来调节长安的粮价的常平仓进行了探讨。
    ⑦杨鸿年、欧阳鑫:《中国政制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⑧韦庆远:《中国政治制度史》,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⑨张国刚:《唐代官制》,西安:三秦出版社,1987年版。
    ⑩邓德龙:《中国历代官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11张晋藩:《中国官制通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12王颖楼:《隋唐官制》,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①孔令纪、曲万法、刘远珍、刘锦星:《中国历代官制》,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版。
    ②陈茂同:《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
    ③黎虎:《汉唐外交制度史》,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④黄正建:《中晚唐社会与政治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①《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31页。
    ②《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颜师古注,第1159页。
    ③《续汉书·百官志三》(《后汉书》卷一一六),第3592页。
    ④《续汉书·百官志三》(《后汉书》卷一一六) “大司农”条下《古今注》,第3590页。
    ⑤《隋书》卷二六《百官志上》,第725页。
    ①《魏书》卷七八《张普惠传》,第1737页。
    ②《魏书》卷七九《范绍传》,第1756页。
    ③《隋书》卷二七《百官志中》,第757页。
    ④《通典》卷二六《职官典八·太府卿》,第730页。
    ⑤《隋书》卷二八《百官志下》,第777页。
    ⑥《隋书》卷二八《百官志下》,第797页。
    ①张国刚:《唐代官制》,西安:三秦出版社1987年版,第102页。
    ②葛承雍:《唐代国库制度》,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年版,第2页。
    ③《旧唐书》卷八八《韦思谦传附嗣立传》,第2870页。
    ①《旧唐书》卷四《高宗纪上》,第82页。
    ②《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0页。
    ③《唐会要》卷六六《太府寺》,第1153页。
    ④《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1-542页。
    ①《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2页。
    ②《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3页。
    ③《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与《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并作“三人”。
    ①《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3-544页。
    ②《史记》卷三○《平准书》司马贞索引,第1417页。
    ③《续汉书·百官志三》(《后汉书》卷一一六),第3590页。
    ④《唐六典》作“和帝改平准为中准”,《通典》、《通志》均作“熹平四年”,考《后汉书·灵帝纪》此事发生在东汉灵帝熹平四年十月,故《唐六典》记载有误。
    ⑤《后汉书》卷八《灵帝纪》,第337页。
    ⑥《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4页。
    ⑦《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作“二人”。
    ①《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4页。
    ②《魏书》卷七八《张普惠传》:“其在库绢布并及丝绵,不依典制者,请遗一尚书与太府卿、左右藏令,依今官度、官秤,计斤两、广长,折给请俸之人。”《魏书》卷一三《宣武灵皇后传》:“后幸左藏,王公、嫔、主已下从者百余人,皆令任力负布绢,即以赐之,多者过二百匹,少者百余匹。”可知北魏时亦有左藏。《唐六典》卷二○《太府寺》“左藏署”条所云“后魏阙文”,是不正确的。
    ③《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5页。
    ④《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5页。
    ⑤《新唐书》卷一九《礼乐志九》:“太府帅其属,受诸州及诸蕃贡物出归仁、纳义门,执物者随之”,第427页。
    ⑥《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5页。
    ⑦《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作“史十人”,第1890页。《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作十二人,第1265页。
    ①《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5页。
    ②《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第27页。
    ③《新唐书》卷一八四《杨收传》,第5394页。
    ①《全唐文》卷一六八裴守真《请重耕织表》,第177页。
    ②《通典》卷三五《职官典十七·俸禄》,第970页。
    ③《新唐书》卷五五《食货志五》,第1394页。
    ④《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第224页。
    ①《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5页。
    ②《唐会要》卷八三《租税上》,第1533页。
    ③《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第2086页。
    ④《旧唐书》卷八八《韦思谦传附嗣立传》,第2871页。
    ⑤《唐会要》卷九○《缘封杂记》,第1644页。
    ①《唐会要》卷九○《缘封杂记》,第1645页。
    ②《唐会要》卷九○《缘封杂记》,第1645页。
    ③《唐会要》卷九○《缘封杂记》,第1645页。
    ④《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下》,第394页。
    ⑤《全唐文》卷五五《顺宗即位赦文》,第603页。另见《唐大诏令集》卷二《帝王》。
    ⑥《全唐文》卷六二《亢旱抚恤百姓德音》,第666页。
    ⑦《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第427页。
    ⑧《新唐书》卷一五九《卢坦传》,第4959页。
    ①《唐会要》卷二四《朔望朝参》,第465页。
    ②罗彤华:《唐代反逆罪资财没官考论——兼论<天圣令·狱官令>“犯罪资财入官”条》,《台大历史学报》,2009年第43期,第29页。
    ③《册府元龟》卷四五五《将帅部·贪渎》,第5395页。
    ④《唐会要》卷九一《内外官料钱上》,第1655页。
    ⑤《册府元龟》卷五○六《邦计部·俸禄门》,第1265页。
    ⑥《全唐文》卷四六《均济职田俸料诏》,第514页。
    ⑦《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下》,第364页。
    ①《唐大诏令集》卷——《命诸道平籴敕》,第580页。此诏书还见于《旧唐书》卷——《代宗纪》、《全唐文》卷四七《命诸道入钱备和粜诏》、《册府元龟》卷四八四《邦计部经费》,个别文字略有不同。
    ②《唐律疏议》卷一五《厩库律》,第292页。
    ③《唐律疏议》卷一五《厩库律》,第295页。
    ①《文献通考》卷六○《职官考十四》,第548页。
    ②《唐六典》卷二五《诸卫府》,第640页。
    ③《唐律疏议》卷一五《厩库律》:“疏议曰:从库藏出,依式五品以上,皆不合搜检”,第288页。
    ④《唐律疏议》卷一九《贼盗律》,第358页。
    ⑤《旧唐书》卷六三《萧璃传附兄子钧传》,第2405页。
    ⑥《唐律疏议》卷一五《厩库律》,第288页。
    ⑦《唐律疏议》卷一五《厩库律》,第289页。
    ⑧《唐律疏议》卷一五《厩库律》,第290页。
    ⑨《唐律疏议》卷一五《厩库律》,第291页。
    ①《唐律疏议》卷一五《厩库律》,第290页。
    ②《唐六典》卷单《尚书户部》,第81-82页。
    ③《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第82页。
    ④《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2页。
    ⑤《唐会要》卷五八《户部尚书》,第1011页。
    ①《唐六典》卷二0《太府寺》,第540页。
    ②《全唐文》卷四六六陆贽《论裴延龄奸蠹书》,第4762页。
    ③《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2页。
    ④《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第1263-1264页。
    ⑤《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0页。
    ⑥《唐会要》卷九一《内外官料钱上》,第1651页。
    ①《唐会要》卷九一《内外官料钱上》,第1651-1652页。
    ②《新唐书》卷五五《食货志五》,第1395页。
    ③《通典》卷三五《职官典十七·俸禄》,第963-964页。
    ④《新唐书》卷五五《食货志五》,第1395、1397页。
    ⑤黄惠贤、陈锋:《中国俸禄制度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83页。
    ⑥《新唐书》卷五五《食货志五》,第1395页。
    ⑦刘海峰:《唐代官吏俸料钱的财政来源问题》,《晋阳学刊》,1984年第5期,第90页。
    ⑧《唐会要》卷九一《内外官料钱上》,第1653页。
    ⑨阎守诚在《唐代官吏的俸料钱》(《晋阳学刊》1982年第2期)一文中认为,开元十八年以后,官员的俸料完全靠户税,不再用公廨本钱。刘海峰的《唐代官吏俸料钱的财政来源》(《晋阳学刊》1984年第5期)一文则认为,仅是京官专以户税充俸料钱,地方官仍有以户税钱作公廨本,收利钱以充月料的情况。本文采用刘海峰的说法。
    ①《新唐书》卷一二六《魏知古传》,第4414页。
    ②《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第2091页。
    ③《唐会要》卷九一《内外官料钱上》,第1655页。
    ④《册府元龟》卷五○六《邦计部·俸禄》,第1266页。
    ⑤《新唐书》卷五一《食货志一》,第1348页。
    ⑥《新唐书》卷五五《食货志五》,第1400页。
    ⑦《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284页。另见《全唐文》卷四六《减租税诏》、《均济职田俸料诏》。
    ⑧《通典》卷三五《职官典十七·俸禄》,第968页。另见《文献通考》卷六五《职官考·禄秩》
    ⑨《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第1889页。
    ⑩《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第1263页。
    ①《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1页。
    ②《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第1195页。
    ③《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第124页。
    ④《唐会要》卷二三《缘祀裁制》,第443页。
    ⑤《全唐文》卷六《皇太子用库物勿限制诏》,第79页。
    ⑥《旧唐书》卷三《太宗纪下》,第41页。
    ⑦《旧唐书》卷九《玄宗纪下》,第222页。
    ⑧《旧唐书》卷九《玄宗纪下》,第226页。
    ⑨《新唐书》卷二○八《田令孜传》,第5884页。
    ⑩《唐六典》卷二三《将作监》,第595页。
    11《唐六典》卷二二《少府监》,第572页。
    ①《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第1264-1265页。
    ②《唐六典》卷二三《将作监》,第595页。
    ③《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第80页。
    ④贾志刚:《唐代军费问题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40页。
    ⑤贾志刚:《唐代军费问题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0页。
    ⑥《通典》卷六《食货典六》,第111页。
    ①《唐会要》卷六九《州府及县加减官》,第1225页。
    ②《新唐书》卷一八三《朱朴传》,第5385页。
    ③《新唐书》卷五五《食货志五》,第1401页。
    ④《唐会要》卷九三《诸司诸色本钱上》,第1679页。
    ⑤《唐会要》卷九单《诸司诸色本钱下》,第1684页。
    ⑥《新唐书》卷五七《艺文志一》,第1422页。
    ⑦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第三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275页。
    ⑧《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第118页。
    ①《旧唐书》卷八《玄宗纪上》,第200页。
    ②《全唐文》卷五○七权德舆《太中大夫守国子祭酒颍川县开国男赐紫金鱼袋赠户部尚书韩公行状》,第558页。
    ③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第三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157页。
    ④《资治通鉴》卷二三二贞元三年条,第7493页。
    ⑤《唐大诏令集》卷六九《乾元元年南郊赦》,第383-384页。
    ⑥《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第1828页。
    ⑦《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3-544页。
    ①《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第1196页。
    ②《旧唐书》卷四九《食货志下》,第2124页。
    ③关于这次旱灾发生的时间,《旧唐书》九二《萧至忠传附纪处讷传》作“神龙中”,《新唐书》卷一○九《宗楚客传附纪处讷传》作“神龙元年夏”,《册府元龟》卷三○七作“神龙三年五月”。考《旧唐书》卷七《中宗纪》:神龙元年,“(四月)同官县大雨雹,燕雀多死,漂溺居人四百家,遣使赈给。……六月丁巳,河北十七州大水,漂没人居。……戊辰,洛水暴涨,坏庐舍二千余家,溺死者甚众。……八月戊申,以水灾,令文武官九品以上直言极谏。河南洛阳百姓被水兼损者给复一年。”可知神龙元年夏是涝灾而非旱灾。同书同卷:“是夏(神龙三年),山东、河北二十余州早,饥馑疾疫死者数千计,遣使赈恤之。”故导致中宗召见太府卿纪处讷询问京城谷贵原因的早灾发生在神龙单年。《新唐书》记载错误。
    ④《旧唐书》卷九二《萧至忠传附纪处讷传》,第2973页。
    ⑤《旧唐书》卷四九《食货志下》,第2124页。
    ⑥《资治通鉴》卷二一二开元六年正月条,第6732页。
    ⑦《唐会要》卷八九《泉货》,第1624页。
    ⑧《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第2099页。
    ①《唐会要》卷六六《太府寺》,第1154页。
    ②《汉书》卷二一上《律例志上》,第1398页。
    ③姬永亮:《唐代度量衡制作与管理探索》,《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第48页。
    ④《唐会要》卷六六《太府寺》,第1154页。
    ⑤《唐律疏议》卷二六《杂律》,第497页。
    ⑥《全唐文》卷九八三《对斗秤判》,第1078页。
    ⑦(宋)李昉:《太平广记》卷二八○《炀帝》引《大业拾遗》,第2229页。
    ⑧《全唐文》卷四八《停度支盐铁奉常使敕》,第531页。
    ①《通典》卷一六九《刑法典七》,第4378-4379页。
    ②《旧唐书》卷一五三《袁高传》,第4088页。
    ③《全唐文》卷二一六《周故内供奉学士怀州河内县尉陈君石人铭》,第2185-2186页。
    ④《册府元龟》卷六二三《卿监部·公正论荐》,第1994页。
    ⑤《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第35页。
    ⑥《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第36页。
    ⑦《全唐文》卷九○四慧赜《般若灯论序》,第9433页。
    ⑧《唐大诏令集》卷六三《册赠杨再思并州大都督文》,第344页。
    ⑨《全唐文》卷二单八卢藏用《太子少傅苏瓌神道碑》,第242页。
    ⑩《旧唐书》卷一六《穆宗纪》,第490页。
    11《唐会要》卷九七《吐蕃传》,第1737页。
    12《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63页。
    ①《唐会要》卷三三《雅乐下·太常乐章》,第605页。
    ②《旧唐书》卷三○《音乐志三》,第1125页。
    ③《旧唐书》卷二○○上《安禄山传》,第5370页。
    ①《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第43页。
    ②《全唐文》卷七八八蒋伸《授孙范青州节度使制》,第8244页。
    ③《全唐文》卷四八六权德舆《论度支疏》,第4964页。
    ④《全唐文》卷六六○白居易《除裴武太府卿制》,第6715页。
    ⑤《全唐文》卷四一二常衮《授吕崇贲太府卿制》,第4221页。
    ⑥《唐文拾遗》卷一四李百药《荆州都督刘瞻碑铭并序》,第239页。
    ⑦《唐文续拾》卷一四《大唐司空开府仪同三司扬州荆州二大都督并州大总管上杜国襄邑恭王之碑铭》,第349页。
    ⑧《新唐书》卷一九七《陈君宾传》,第5617页。
    ⑨《旧唐书》卷八三《郭孝恪传》,第2773页。
    ①《旧唐书》卷五九《李袭志附弟袭誉传》,第2332页。
    ②《旧唐书》卷一八五上《田仁会传》,第4793页。
    ③《全唐文》卷二四二李峤《授豆卢钦望太府卿制》,第2446页。
    ④《全唐文》卷二五二苏颋《授沈佺期太子少詹事等制》,第2547页。
    ⑤《旧唐书》卷一○五《杨慎矜传》,第3225页。
    ⑥《全唐文》卷二五二苏颋《授沈佺期太子少詹事等制》,第2547页。
    ⑦《全唐文》卷三六七贾至《授萧晋太府少卿等制》,第3729页。
    ⑧《全唐文》卷四一二常衮《授吕崇贲太府卿制》,第4221页。
    ⑨《全唐文》卷六六○白居易《除裴武太府卿制》,第6715页。
    ⑩《新唐书》卷五一《食货志一》,第1346页。
    ①《新唐书》卷一三四《杨慎矜传》,第4562页。
    ②《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第2086页。
    ③《新唐书》卷一三四《杨慎矜传》,第4562页。
    ④《旧唐书》卷一○五《杨慎矜传》,第3225页。
    ⑤《旧唐书》卷五七《刘文静传附刘世龙传》,第2295页。
    ⑥《册府元龟》卷五一○《邦计部·希旨》,第1292页。
    ⑦《旧唐书》卷一○六《杨国忠传》,第3242页。
    ⑧《旧唐书》卷一六二《王遂传》,第4241页。
    ⑨《旧唐书》卷一三五《程异传》,第3738页。
    ⑩《旧唐书》卷一三五《程异传》,第3738页。
    ①《旧唐书》卷八九《狄仁杰传附孙兼谟传》,第2896页。
    ②《册府元龟》卷六二五《卿监部·贪冒》,第2002页。
    ③《册府元龟》卷六二五《卿监部·贪冒》,第2002页。
    ④《册府元龟》卷六二二《卿监部·清俭》,第1988页。
    ⑤《全唐文》卷二五一苏颋《授李从远守太府卿制》,第2541页。
    ⑥《旧唐书》卷一○五《杨慎矜传》,第3225页。
    ⑦《旧唐书》卷一三五《程异传》,第3738页。
    ⑧《全唐文》卷七四八杜牧《马曙除右庶子王固除太仆少卿王球除太府少卿等制》,第7751页。
    ①参见本文附录。
    ②《旧唐书》卷一七《文宗纪》:大和七年三月“庚戌……以太府卿韦长为京兆尹”,第549页。
    ①《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天宝元年条,第6853页。
    ①《全唐文》卷四一二常衮《授吕崇贲太府卿制》,第4221页。
    ②《唐文拾遗》卷一四李百药《荆州都督刘瞻碑铭并序》,第239页。
    ③《唐文续拾》卷一四《大唐司空开府仪同三司扬州荆州二大都督并州大总管上柱国襄邑恭王之碑铭》,第349页。
    ④《旧唐书》卷一六二《王遂传》,4221页。
    ⑤《新唐书》卷一七九《韩约传》,第5324页。
    ①《旧唐书》卷一七七《崔珙传》,第4588页。
    ②李廷先:《唐代扬州史考》,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5页。
    ③《旧唐书》卷五九《李袭志附弟袭誉传》,第2332页。
    ④《旧唐书卷》一二○《郭子仪传附子曙传》,第3471页。
    ⑤《旧唐书》卷九九《严挺之传》,第3105页。
    ①《全唐文》卷二四二李峤《授豆卢钦望太府卿制》,第2446页。
    ②《旧唐书》卷一三三《李晟传附子宪传》,第3685页。
    ③《新唐书》卷一二三《韦巨源传》,第4375页。
    ④《全唐文》卷五六七韩愈《故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汴州刺史充宣武军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管内支度管田汴宋毫颍等州观察处置等使上柱国陇西郡开国公赠太傅董公行状》,第5733页。
    ①两唐书《王遂传》皆云王遂的迁出官为柳州刺史,《唐刺史考全编》卷二八八亦云王遂于元和中为柳州刺史,故两唐书《吕元膺传》以及《唐会要》卷五八所载王遂被贬为邓州刺史是不正确的。
    ①李廷先:《唐代扬州史考》,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5页。
    ②《全唐文》卷七八八蒋伸《授孙范青州节度使制》,第8244页。
    ①《旧唐书》卷一四一《田弘正传》,第3848页。
    ②《旧唐书》卷一四六《于颀传》,第3966页。
    ③《旧唐书》卷七《中宗纪》作“景龙三年二月戊午”,查景龙三年二月并无戊午日,同年三月则有,故韦嗣立由太府卿迁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一事应发生在景龙三年三月戊午日,《新唐书》卷六一《宰相表上》记载为是。
    ①《新唐书》卷一二三《韦巨源传》,第4375页。
    ②《旧唐书》卷一四五《董晋传》,第3935页。
    ③《新唐书》卷九一《崔善为传》,第3795页。
    ①《旧唐书卷》一二○《郭子仪传附子曙传》,第3471页。
    ②《全唐文》卷七八八蒋伸《授孙范青州节度使制》,第8244页。
    ①岑仲勉:《隋唐史》,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521页。
    ②严耕望:《唐史研究丛稿》,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3页。
    ③楼劲:《唐代的尚书省——寺监体制及其行政机制》,《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2期,第65-67页。
    ④黎虎:《汉唐外交制度史》,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11页。
    ⑤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五卷)》(俞鹿年著)“前言”,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页。
    ①楼劲:《唐代的尚书省——寺监体制及其行政机制》,《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2期,第66页。
    ②《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第81页。
    ③《新唐书》卷五七《艺文志一》,第1422页。
    ①《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第80页。
    ②《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第1827页。
    ①《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第82页。
    ②《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第82页。
    ③《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第81页。
    ④《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第41-42页。
    ⑤《旧唐书》卷四四《职官三》,第1881页。
    ⑥《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第81页。
    ⑦《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3页。
    ⑧《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第1196页。
    ①《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第1193页。
    ②《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2页。
    ③《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第82-83页。
    ④《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第108页。
    ⑤《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第120页。
    ⑥《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第1263页。
    ⑦《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第1195页。
    ⑧《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第1195页。
    ⑨《唐六典》卷六《尚书刑部》,第194页。
    ⑩《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第1200页。
    11《旧唐书》卷一一八《杨炎传》,第3420页。
    12《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2页。
    ①《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第1263-1264页。
    ②《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第1885页。
    ③《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第1872-1873页。
    ④《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2页。
    ⑤《唐六典》卷二○《太府寺》,第542页。
    ⑥《唐六典》卷二二《少府监》,第572页。
    ⑦《唐六典》卷二三《将作监》,第595页。
    ①楼劲:《唐代的尚书省——寺监体制及其行政机制》,《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2期,第66页。
    ②《唐六典》卷一三《御史台》,第382页。
    ③《唐会要》卷六○《御史台上》,第1054页。
    ④《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第1239页。
    ⑤《唐会要》卷六二《御史台下》,第1086页。
    ⑥《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第1238页。
    ⑦《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第1239页。
    ⑧《唐会要》卷六○《御史台上》,第1054页。
    ①《唐会要》卷六○《御史台上》,第1057页。
    ②葛承雍:《唐代国库制度》,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年版,第21页。
    ③何汝泉:《唐代使职的产生》,《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1期,第59页。
    ①《唐六典》卷一三《御史台》,第382页。
    ②《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第1240页。
    ③《唐会要》卷六O《御史台上》,第1954页。
    ④《唐六典》卷一三《御史台》,第382页。
    ⑤《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第1240页。
    ⑥《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第1239页。
    ⑦《唐会要》卷六二《御史台下》,第1086页。
    ⑧《唐会要》卷五九《出纳使》,第1024页。
    ⑨《旧唐书》卷一O五《杨慎矜传》,第3226页。
    ⑩《旧唐书》卷一O五《杨慎矜传》,第3226页。
    ①《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天宝元年三月条,第6853页。
    ②《资治通鉴》卷二一六天宝十一年条,第6913页。
    ③《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天宝元年条,第6853页。
    ④《唐会要》卷五九《出纳使》,第1024页。
    ⑤《旧唐书》卷一四九《沈传师传》,第4037页。
    ⑥《通典》卷一九《历代官制总序》,第471页。
    ⑦何汝泉:《唐代转运使初探》,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页。
    ⑧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第三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34页。
    ①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五卷)》,(俞鹿年著)“前言”,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88页。
    ②《旧唐书》卷一四七《杜佑传》,第3979页。
    ③《唐会要》卷五九《别官判度支》,第1018页。
    ④《唐会要》卷五九《出纳使》,第1024页。
    ⑤《旧唐书》卷一○六《杨国忠传》,第3242页。
    ⑥《唐会要》卷五九《出纳使》,第1024页。
    ⑦《全唐文》卷二五《杨国忠右相制》:“银青光禄大夫、御史大夫、判度支事、权知太府卿、兼蜀郡长史、持节、剑南节度支度营田等副大使,本道兼山南西道采访处置使,两京太府司农出纳、监仓、祠祭、木炭、宫市、长春九成宫等使,关内道及京畿采访处置使,上柱国、弘农县开国伯杨国忠。”第290页。
    ⑧《全唐文》卷二五《杨国忠右相制》:“……可守右相、兼吏部尚书、集贤殿学士、修国史、崇玄馆大学士、太清太微宫使、仍判度支及蜀郡大都督府长史、剑南节度支度营田副大使、本道兼山南西道采访处置使、两京出纳勾当租庸铸钱等使并如故。”第290-291页。《全唐文》卷三三《禁官夺百姓口分永业田诏》:“仍令两京出纳使杨国忠充使,都勾当条件处置。”
    ①《新唐书》卷二○六《外戚传》,第5847页。
    ②《册府元龟》卷五一○《邦计部·希旨》,第1292页。
    ③《旧唐书》卷一○六《杨国忠传》,第3242页。
    ④《资治通鉴》卷二一六天宝十一年条,第6913页。
    ⑤张国刚:《唐代官制》,西安:三秦出版社,1987年版,第67页。
    ⑥《全唐文》卷五一○陆长源《上宰相书》,第5184页。
    ⑦《全唐文》卷四六六陆贽《论裴延龄奸蠹书》,第4762页。
    ①《唐代墓志汇编》天宝113,第1611页。
    ②《唐六典》卷二五《诸卫府》,第638页。
    ③《唐六典》卷二五《诸卫府》,第644页。
    ④《唐会要》卷五九《出纳使》,第1024页。
    ⑤《旧唐书》卷一二三《第五琦传》,第3517页。
    ①《新唐书》卷五三《食货志三》,第1369页。
    ②《全唐文》卷五三○顾况《检校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柱国晋国公赠太傅韩公行状》,第5385页。
    ③《新唐书》卷一六七《裴延龄传》,第5106页。
    ④《旧唐书》卷一三五《裴延龄传》,第3720页。
    ⑤《唐会要》卷五九《尚书省诸司下》“度支使”条,第1016页。
    ①《旧唐书》卷一三五《裴延龄传》,第3723页。
    ②《新唐书》卷一四九《刘晏传》,第4794页。
    ③《新唐书》卷一四九《刘晏传》,第4795页。
    ④《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282页。
    ⑤《新唐书》卷一四九《刘晏传》,第4795页。
    ⑥《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295页。
    ⑦《唐会要》卷六六《太府寺》,第1154页。
    ⑧《全唐文》卷五三○顾况《检校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柱国晋国公赠太傅韩公行状》,第5385页。
    ①《唐代墓志汇编》贞元103《唐故中大夫户部侍郎兼御史大夫诸道盐铁转运等使清河张公墓志铭并序》,第1911页。
    ②《全唐文》卷六五八白居易《裴宏泰可太府少卿知左藏库出纳制》,第6700页。
    ③《资治通鉴》卷二三五贞元十年条,第7563页。
    ④《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洛阳卷第十四册《唐故大中大夫使持节衢州诸军事上柱国赞皇县开国子李公墓志铭并序》,第13页。
    ①《全唐文》卷七九二路岩《义昌军节度使浑公神道碑》,第8297页。
    ②《旧唐书》卷一八下《宣宗纪》,第616页。
    ①《旧唐书》卷一三九《陆贽传》,第3793页。
    ②《旧唐书》卷一○五《王鉷传》,第3229页。
    ③《全唐文》卷三五九杜甫《为阆州王使君进论巴蜀安危表》,第3651页。
    ④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第四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382页。
    ⑤《旧唐书》卷一一八《杨炎传》,第3420页。
    ⑥《旧唐书》卷一○五《韦坚传》,第3222页。
    ⑦《旧唐书》卷一○五《王鉷传》,第3229页。
    ⑧《旧唐书》卷一一一《崔光远传》,第3318页。
    ①《新唐书》卷五五《食货志五》,第1400页。
    ②《新唐书》卷五二《食货志二》,第1359页。
    ③《新唐书》卷五二《食货志二》,第1360页。
    ④《册府元龟》卷四八四《邦计部·经费》,第1211页。
    ⑤《旧唐书》卷一六四《李绛传》,第4287页。
    ⑥《旧唐书》卷一一八《杨炎传》,第3420页。
    ⑦《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第1425页。
    ⑧《旧唐书》卷四九《食货志下》,第3117页。
    ①《全唐文》卷三五九杜甫《为阆州王使君进论巴蜀安危表》,第3651页。
    ②《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上》,第325页。
    ③《新唐书》卷五二《食货志二》,第1358页。
    ④《新唐书》卷五二《食货志二》,第1358页。
    ⑤(唐)白居易著,顾学颉点校:《白居易集》卷二《讽喻二》,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31页。
    ⑥《金石萃编》卷一○五《孟再荣造像记》:“大唐元和三年威次戊子七月辛巳朔十二日壬辰清信弟子大盈库染坊等使云麾将军左监门卫将军员外置同正员上柱国赐紫金鱼袋孟再荣建立。”第282页。
    ⑦《新唐书》卷二○七《宦者传上》“仇士良”:“已而训谋悉逐中官,士良悟其谋,与右神策军中尉鱼弘志、大盈库使宋守义挟帝还宫。”第5872页。
    ⑧《全唐文》卷七四七《唐故内庄宅使银青光禄大大行内侍省内侍员外置同正员上柱国彭城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赐紫金鱼袋赠左监门卫大将军刘公墓志铭》:“其年使回,改大盈库使,旋授宫闱局令。”第7743页。
    ①《全唐文补遗》第3辑《大唐故朝请郎行内侍省掖庭局宫教博士上柱国清河张公墓志铭》,第272页。
    ②《全唐文》卷八五《大赦文》,第897页。
    ③《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第2086页。
    ④《旧唐书》卷一○五《王鉷传》,第3229页。
    ⑤葛承雍:《唐代国库制度》,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年版,第141页。
    ⑥《唐会要》卷八九《泉货》,第1630页
    ⑦《全唐文》卷八五《大赦文》,第897页。
    ①《旧唐书》卷二○下《哀帝纪》,第786-787页。另见《全唐文》卷九三《发内库银充文武常参官救接敕》。
    ②《全唐文》卷四五五韦执谊《翰林院故事记》,第4649页。
    ③葛承雍:《唐代国库制度》,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年版,第152-154页。
    ④《文献通考》卷一九《征榷考六》,第184-185页。
    ⑤《旧唐书》卷一三五《皇甫镈传》,第3741页。
    ①《唐会要》卷五九《延资库使》,第1022页。
    ②(宋)王谠:《唐语林校证》,周勋初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84页。
    ③《唐会要》卷五九《延资库使》,第1022页。
    ④《资治通鉴》第二四九大中四年条,第8043页。
    ⑤《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第1183页。
    ⑥据《旧唐书》卷一九上《懿宗纪》云,咸通五年七月,延资库使夏侯孜奏称:“当使缘户部积欠数多,先具申奏,请于诸道州府场监院合纳户部所收八十文除陌钱内,割一十五文,属当使自收管”。又据同书同卷云,咸通八年九月,延资库使曹確奏:“前使杜惊申奏,请起咸通五年正月以后,于诸道州府场监院合送户部八十文除陌钱内,割十五文当使收管,以填积欠。”可知奏请于诸道州府场监院应送户部的八十文除陌钱内,割十五文送纳左藏库的“当使”指杜悰,且其充使在夏侯孜之前。
    ⑦(宋)桑世昌:《兰亭考》卷五云:“按此本前有书缝人名三,后有批云乾符元年三月延资库使内侍省都知臣裴绾承诏出晋王羲之兰亭宣示”。可知,裴绾于乾符元年三月充任延资库使。
    ⑧《唐大诏令集》卷七二《南郊赦文》,第403页。
    ①《唐会要》卷五九《延资库使》,第1022页。
    ②《旧唐书》卷一九上《懿宗纪》,第661页。
    ③《旧唐书》卷一九上《懿宗纪》,第662页。
    ①《唐大诏令集》卷八六《咸通七年大赦》,第489页。
    ②《唐大诏令集》卷七二《南郊赦文》,第401页。
    ③(宋)王谠:《唐语林校证》,周勋初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84页。
    ④《唐会要》卷九《杂郊议下》,第199页。
    ①《文献通考》卷一五一《兵考三》,第1321页。
    ②《新唐书》卷六《代宗纪》.第168页。《新唐书》卷三四《五行志一》,第886页。
    ①《旧唐书》卷六三《萧璃传》,第2404页。
    ②《资治通鉴》卷一九三贞观四年条,第6085页。
    ③《全唐文》卷一四二李百药《大乘庄严经论序》,第1443页。
    ④《全唐文》卷九○四慧赜《般若灯论序》,第9433-9434页。
    ⑤《唐会要》卷三三《雅乐下·太常乐章》,第605页。
    ①《新唐书》卷四《则天顺圣武皇后纪》,第82页。
    ②《新唐书》卷四《则天顺圣武皇后纪》,第83页。
    ③《全唐文》卷五○七《太中大夫守国子祭酒颍川县开国男赐紫金鱼袋赠户部尚书韩公行状》,第558页。
    ④《旧唐书》卷一三九《陆贽传》,第3793页。
    ⑤《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下》,第457页。
    ⑥《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下》,第467页。
    ⑦《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下》,第469页。
    ⑧《资治通鉴》卷二四○元和十三年条,第7751页。
    ①《资治通鉴》卷二四○元和十四年条,第7767-7768页。
    ②《唐会要》卷七八《诸使杂录》,第1441页。
    ③《唐会要》卷七八《节度使》,第1433页。
    ④《新唐书》卷七《宪宗纪》,第218页。
    ⑤《唐会要》卷四一《酷吏》,第745页。
    ⑥《唐会要》卷五八《左右丞》,第1000页。
    [西汉]司马迁:《史记》,[南朝宋]裴驯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
    [东汉]班固:《汉书》,[唐]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
    [南朝]范晔:《后汉书》,(唐)李贤等注;附(西晋)司马彪:《续汉书·志》(梁]刘昭注补,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
    [唐]房玄龄等:《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
    [梁]沈约:《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
    [北齐]魏收:《魏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
    [唐]李百药:《北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版
    [唐]令狐德棻等:《周书》,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版
    [唐]李延寿:《北史》,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
    [唐]魏征等:《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
    [后晋]刘晌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
    [北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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