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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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水生态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国家的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法视野下,积极进行制度创新,而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则为这种创新努力提供了可能的路径。
     本文结合国内外已有的流域生态补偿理论,对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法律性质、法律关系,以及流域生态补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探讨和分析,对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建构进行了系统分析和论证,以推动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法规尽早出台,使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成为我国水环境保护的一道坚实的法律屏障。全文共分七部分:
     前言主要通过分析流域环境存在的问题,概括流域生态补偿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第一章流域生态补偿基础理论。主要是从环境法层面对生态补偿和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提出自己的见解,分析了流域生态补偿的特征,指出流域生态补偿兼具有经济法律行为、行政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性质。补偿的类型主要分为以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对流域生态恢复、维护和修复的纵向生态补偿和流域内的区际横向生态补偿。
     第二章流域生态补偿相关学科理论分析。运用不同的学科理论分析研究流域生态补偿,对于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建构具有重要意义。本章主要是运用法学、环境经济学、博弈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环境生态学和环境伦理学等相关学科理论对流域生态补偿进行分析,以为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建构提供路径选择和框架设计。
     第三章流域生态补偿的外国经验与启示。在外国,流域生态补偿称为生态或环境服务付费,类型主要有自发组织的私人交易、开放式的贸易体系、生态标志、公共支付体系。水权交易与排污权交易虽不是专门针对生态补偿而设计,但由于其具有生态补偿的作用,可以将其纳入到流域生态补偿中来。外国的生态或环境服务付费对我国构建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第四章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与问题。介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发展历程和实践。在国内,国家层面上政府购买是目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主要方式。同时各地方也积极开展流域生态补偿实践。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政策中主要存在流域生态补偿法律体系不健全、政府补偿比重过大市场补偿比重较轻、补偿标准单一不能体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多头管理的体制致流域生态补偿得不到效益最大化、产权不清晰影响流域生态补偿的实施、与扶贫项目混淆难以达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的目的等问题。
     第五章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框架。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宜采用生态补偿基本法与单行法并举的模式,制定《生态补偿法》和《流域生态补偿条例》或《流域法》。立法原则上主要是养护者受益、受益者补偿、污染者负担的环境责任原则,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相结合的原则。管理模式应与《水法》中规定的管理模式相一致,应按水系分别设立流域管理委员会,同时要设立流域管理局,其是流域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在当前,建议先行成立流域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协调各行政区域的生态补偿等。补偿标准宜采用核算与协商的办法。补偿方式主要是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两种方式。流域生态补偿立法中对补偿程序不宜做过细的规定。流域生态补偿中的政府职能定位为规划职能、服务职能和监督管理等三项职能,政府财政责任主要是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生态补偿上的财政支出责任,对于属于全国的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资金,应主要由中央财政负责,流域上游的省、市、县地方财政负责执行性管理支出。对于省内生态功能区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由中央和省、市地方财政共同负责。流域下游地区则负有对上游地方政府进行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的责任,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的标准应由流域内双方或多方地方政府谈判确定。
     结语主要是归纳阐述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和研究体会。
Recently,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problems of water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become the bottleneck of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s, even severely destroy the national ecologic safety, and obstruct social and economic comprehensive, coordinated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For the sustainable use of water resources, China should carry out institutional creations, with the guidanc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Meanwhile,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legal system can provide the possible path for such creations.
     With the analyses of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theories all over the world, the thesis expounds the definition, legal nature, legal relationship and problems of China’s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comprehensively and deeply; demonstrates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s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ystematically; enhances the promulgation of China’s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legal system to protect the water environment. The thesis is composed with 7 parts.
     Preface
     By analyses of river basin environment problems, the thesis generalizes the existing research condition all over the world, and brings forth research ways and methods.
     Chapter I: Theoretical Foundations of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ystem
     From the view of compensation laws, the author brings forth his own definition o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and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analyzes the features of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and points out that the nature of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s the combination of economic act, administrative act and civil act. The types of compensation are longitudinal compensation by central government and transverse compensation by river basin local governments.
     Chapter II: Relative Theoretical Analyses on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ystem
     Different methods have important meaning to construction of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legal system. By use of such methods as jurisprudence,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game theory,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ory, environmental e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ethics, the chapter provides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for the frame of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Chapter III: Foreign Countries’Experiences and Explorations of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n foreign countries,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s called as ecological or environmental service payment, including self-organized private deal, open trade system, ecological symbol, public payment system. The water right trade and pollution trade are not designed for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pecially, but for their role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which can be included into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ystem. Foreign countries’experiences and explorations have important inferences to China’s construction of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legal system.
     Chapter IV: China’s Practice and Problems on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This chapter introduces the history and practice of China’s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n China, central governmental purchase is the main method of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ome district governments also explore the practice of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However,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China’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legal system such as distemperedness of legal system, compensation mainly by government instead of market, the simple compensation standard which can not reflect the value of ecological service, maximum benefit can not be realized for multi-supervisor, indefinite property right, confusion with poverty relief project leading to impractice of protect and sustainable use of ecological service system.
     Chapter V: Legal System Framework of China’s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China’s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legal system should take the combining pattern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basic law—ecological compensation law and special act—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act or river basin law. The legislative principles are those protectors should benefit, benefiters should compensate and polluters should take responsibility; combination of ecological effects and economic effects; combination of governmental compensation and market compensation. The administrative pattern should be coordinate with the pattern regulated by“water law”. River basin administrative committee should be set up accordingly, and the river basin administrative bureau—the executive organization—should be set up also. At moment, the river basin administrative meeting should be set up at first to supervise different districts to carry out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Compensation standard should be calculated and negotiated. Compensation procedure should not be regulated excessively. Governmental functions in river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hould be defined as scheme, service and supervision. The governmental financial responsibility should be differentiated to central governmental or local governmental responsibility. As to the national ecological area, the central government should take the compensation responsibility; upriver province, city and county should take the executive compensation responsibility. As to the inner-province ecological functional area, all the central, provincial and prefectural governments should take the compensation responsibility. Downriver district should transfer the payment to the upriver district transversely,and transverse financial transference standard should be negotiated by bilateral governments or multilateral governments
     Epilogue: Conclusion and Perceivation of the Research.
引文
①http://www.zhb.gov.cn/info/gw/huangfa/200709/t20070913_109091.htm
    ②http://www.caep.org.cn/ReadNews.asp?NewsID=603,2008年3月1日登陆。
    ③《山东政报》,2007年第14期,第34页。
    ①刘玉龙:《生态补偿与流域生态共建共享》,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版,第96页。
    
    ①畅明琦,黄强:《水资源安全理论与方法》,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
    ②畅明琦,黄强:《水资源安全理论与方法》,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版,第5页。
    ③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http://www.sepa.gov.cn/plan/zkgb/06hjzkgb/200706/P020070619274778023610.pdf
    
    ①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http://www.sepa.gov.cn/plan/zkgb/06hjzkgb/200706/P020070619274778023610.pdf
    ②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http://www.zhb.gov.cn/plan/zkgb/2007zkgb/200811/t20081117_131335.htm
    
    ①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http://www.sepa.gov.cn/plan/zkgb/06hjzkgb/200706/P020070619274778023610.pdf
    ②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http://www.zhb.gov.cn/plan/zkgb/2007zkgb/200811/t20081117_131335.htm
    ③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http://www.sepa.gov.cn/plan/zkgb/06hjzkgb/200706/P020070619274778023610.pdf
    
    ①2007年中国水资源公报,http://www.mwr.gov.cn/xygb/szygb/qgszygb/2008101308193364a9bc.aspx
    ②王浩:《中国水资源与可持续发展》,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79页。
    ③王浩:《中国水资源与可持续发展》,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79-380页。
    
    ①畅明琦,黄强:《水资源安全理论与方法》,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版,第6页。
    ②畅明琦,黄强:《水资源安全理论与方法》,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版,第6页。
    ③畅明琦,黄强:《水资源安全理论与方法》,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版,第6-7页。
    ①参见唐文浩,唐树梅:《环境生态学》,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年版,第167-168页。
    ①参见张春玲,阮本清,杨小柳《水资源恢复的补偿理论与机制》,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6年版,第16-17页。
    ②参见张陆彪,郑海霞:《流域生态服务市场的研究进展与形成机制》,王金南,庄国泰:《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设计》,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30页。
    ①张春玲,阮本清,杨小柳:《水资源恢复的补偿理论与机制》,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6年版,第24页。
    ②Silver bulletor fools’gold?—A global review of markets for forest environmental services and their impact on the poor .http://edcintl.cr.usgs.gov/SEMSOC/uploads/File/Landell-Mills_Porras_2002.pdf
    ③Case Studies of Markets and Innovative Financial Mechanisms for Water Services from Forests. http://www.forest-trends.org/resources/publications/publications.php?datepub=0&theme=1&lang=1
    ④DEVELOPING MARKETS FOR WATER SERVICES FROM FORESTS-—ISSUES AND LESSONS FOR INNOVATORS .http://www.forest-trends.org/resources/publications/publications.php?datepub=2002&theme=1&lang=1
    ⑤Developing Markets for the Ecosystem Services of Forests http://www.forest-trends.org/resources/publications/publications.php?datepub=2002&theme=1&lang=1
    ①http://siteresources.worldbank.org/INTEAPREGTOPENVIRONMENT/Resources/CILijiangECMINACN.pdf 2008年4月28日登陆。
    ②http://www.chinaeol.net/wb_wateraaa/pdf/PolicyNote%20-%20PES%20in%20China%20CN%20FINAL.pdf 2008年4月28日登陆
    ①[美]道格拉斯G·拜尔,罗伯特H·格特纳著,兰德尔C·皮克,严旭阳译:《法律的博弈分析》,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前言第1页。
    ②[美]道格拉斯G·拜尔,罗伯特H·格特纳著,兰德尔C·皮克,严旭阳译:《法律的博弈分析》,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09页。
    ③周伟文:《法律移植和法治》,载何勤华主编《法的移植与法的本土化》,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32页。
    ④林诚二:《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9页。
    ⑤李爱年,刘旭芳:《生态补偿法律含义再认识》,《环境保护》,2006年第10A期,第45-46页。
    ①参见刘玉龙:《生态补偿与流域生态共建共享》,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版,第6-7页。
    ②环境科学大辞典编委会:《环境科学大辞典》,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0页。
    ③叶文虎,魏斌,仝川:《城市生态补偿能力衡量和应用》,中国环境科学,1998年第4期,第298—301页。
    ①参见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编著:《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1-62页。
    ②吕忠梅:《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55-356页。
    ③曹明德:《对建立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几点思考》,曹明德教授在清华大学作的学术讲座,http://enlaw.znufe.edu.cn/bmgl/stbh/200701/t20070129_12290.htm
    
    ①王清军,蔡守秋:《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06年第7期,第73-74页。
    ②李爱年,刘旭芳:《对我国生态补偿的立法构想》,《生态环境》,2006年1月第1期,第194页。
    ③李爱年,刘旭芳:《生态补偿法律含义再认识》,《环境保护》,2006年第10期,第48页。
    ④高清:《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略论》,《河北法学》,2008年9月第9期,第112页。
    ①杜群:《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及其发展现状和问题》,《现代法学》,2005年5月第3期,第186页。
    ②毛显强,钟瑜,张胜:《生态补偿的理论探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2年12月第4期,第38-41页。
    ③沈满洪:《水生态保护的补偿机制研究》,王金南,庄国泰:《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设计》,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86-187页。
    ④任勇、俞海、冯东方等:《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战略与政策》,《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07年第6期,第4页。
    ⑤任勇:《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七大问题》,《环境经济》,2008年第8期,第28页。
    ①马燕,赵建林:《浅析生态补偿法的基本原则》,王金南,庄国泰:《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设计》,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2页。
    ②李爱年,刘旭芳:《生态补偿法律含义再认识》,《环境保护》,2006年第10期,第45-47页。
    ③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956页。
    ④David.M.Walk戴维·M·沃克著,李双元等译:《牛津法律大辞典》(1980年翻译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38页。
    ①David.M.Walk戴维·M·沃克著,李双元等译:《牛津法律大辞典》(1980年翻译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945页。
    ②余叔通:《新汉英法学词典》,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45页。
    ①黄锡生,潘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浅析—兼论流域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发挥》,《环境法治与建设和谐社会—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7.8.12~15·兰州)论文集》,第1013页。
    ②刘玉龙:《生态补偿与流域生态共建共享》,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版,第43页。
    ③钱水苗,王怀章:《论流域生态补偿的制度构建—从社会公正的视角》,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9月第5卷第5期,第80页。
    ①李磊:《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讨》,《软科学》2007年第3期,第85页。
    ②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8页。
    ③毛涛:《中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法律思考》,2008年第7期,第100页。
    ①徐祥民,巩固:《环境损害中的损害及其防治研究—兼论环境法的特征》,《社会科学战线》,2007年第5期,第203页。
    ②王清,蔡守秋:《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06年第7期,第79-80页。
    ①http://www.zhb.gov.cn/law/hjjjzc/dffb/200801/t20080115_116250.htm,2008年2月2日登陆。
    ②http://www.zhb.gov.cn/law/hjjjzc/dffb/200801/t20080115_116253.htm,2008年2月2日登陆。
    ①张帆,李东:《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41页。
    ②吕忠梅:《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56-357页。
    
    ①王良海:《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4月,第7页。
    ②参见彭丽娟:《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制度研究》,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3月,第13-14页。
    ③参见刘旭芳:《生态补偿基本问题的法律思考》,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4月,第15页。
    ④赵建林:《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3月,第7页。
    ⑤杜群:《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及其发展现状和问题》,《现代法学》,2005年5月第3期,第190页。
    ①王克稳:《经济行政法基本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0页。
    ②刘国涛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393页。
    ③刘国涛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395页。
    ④刘国涛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355页。
    ⑤刘国涛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358页。
    ①王金南,万军,张惠远:《关于我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的几点认识》,《环境保护》,2006年第19期,第24– 28页。
    ②王金南,张惠远:《生态补偿机制五问》,《时事报告》,2006年第6期,第44–45页。
    ①参见杜群:《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及其发展现状和问题》,《现代法学》,2005年5月第3期,第187-188页。
    ②秦鹏:《论我国区际生态补偿制度之构建》,《生态经济》,2005第12期,第51– 53页。
    ③许榛,张树兴:《三江源区生态补偿的法律机制探析》,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4327
    ④刘玉龙:《生态补偿与流域生态共建共享》,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版,第43页。
    ①杜群:《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及其发展现状和问题》,《现代法学》,2005年5月第3期,第187页。
    ②杜群:《生态保护及其利益补偿的法理判断—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法理解析》,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4299
    ③杨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5月,第18页。
    ④刘旭芳:《论生态补偿制度的法律关系》,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2006学术年会,第1095页。
    ⑤孟庆瑜,李慧:《生态补偿立法问题简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与环境资源法的热点问题研究—200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2006.8.10~12·北京)论文集》,第1278页。
    ①刘金国,舒国滢:《法理学教科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2页。
    ②刘金国,舒国滢:《法理学教科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7页。
    ③刘金国,舒国滢:《法理学教科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4页。
    ④张道庆:《论中央与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关系的法律调控》,《现代法学》,2007年第6期,第57页。
    ⑤参见金瑞林:《环境法概论》,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年版,第17-18页。
    ①参见张道庆:《论中央与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关系的法律调控》,《现代法学》,2007年第6期,第62页。
    ①张俊浩,刘心稳,姚新华:《民法学原理》(上),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页。
    ②金瑞林:《环境法概论》,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年版,第18页。
    ③金瑞林:《环境法概论》,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年版,第19页。
    ④张俊浩,刘心稳,姚新华:《民法学原理》(上),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1页。
    ①王清军、蔡守秋:《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研究》,《法学研究》,2006年第7期,第74页。
    ①周伟文:《法律移植和法治》,何勤华主编:《法的移植与法的本土化》,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31-132页。
    ②蔡守秋:《环境正义与环境安全—二论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河海大学学报》,2005年6月第7卷第2期,第1页。
    ③卓泽渊:《法律价值》,重庆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5页。
    ④[英]彼得·斯坦,[英]约翰·香德著,王献平译,郑成思校:《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第2页。
    ①王韬洋:《“环境正义运动”及其对当代环境伦理的影响》,《求索》,2003年第5期,第160页。
    ②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王之佳,柯金良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第394页。转引自蔡守秋:《环境正义与环境安全—二论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河海大学学报》,2005年6月第7卷第2期,第1-2页。
    ③See JAMES K. BOYCE, BARRY G. SHELLEY: NATURAL ASSET, ISLAND PRESS, p279.转引自马晶:《环境正义的法哲学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
    ①Human Rights Magazine Summer 2003。转引自马晶:《环境正义的法哲学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
    ②马晶:《环境正义的法哲学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7-8页。
    ③Troy W. Hartley ,“Environmental justice :An Environmental Civil Rights Value Acceptable to All World Views ,”Envi ronmentalEthics ,vol. 17 ( Fall 1995) ,pp277 - 278. 1982年,美国政府在北卡罗莱纳州以非裔美国人和低收入白人为主要居民的瓦伦县,修建了一个掩埋式垃圾处理场,计划用于储存从该州其他14个地区运来的聚氯联苯( P C B)废料。这项决议遭到当地居民的抵制,在一次大规模的抗议活动中,由几百名非裔妇女和孩子,还有少数白人组成的人墙封锁了装载着有毒垃圾卡车的通道,并与警察发生了冲突,在冲突中,当局逮捕了400多人。
    ④王小文:《美国环境正义理论研究》,南京林业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第20页。
    
    ①马晶:《环境正义的法哲学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7页。
    ②马晶:《环境正义的法哲学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10-11页。
    ①佩雷尔曼:《正义、法律和辩论》,翁同刚:《法理学论点要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75页。转引自蔡守秋:《环境正义与环境安全—二论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河海大学学报》,2005年6月第7卷第2期,第1页。
    ②马晶:《环境正义的法哲学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2页。
    ③马晶:《环境正义的法哲学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3页。
    ④张登巧:《环境正义—一种新的正义观》,《吉首大学学报》,2006年7月第4期,第43页。
    ⑤李艳芳:《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转引自梅宏:《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的创新》,《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第48页。
    ⑥王小文:《美国环境正义理论研究》,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10页。
    ①梅宏:《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的创新》,《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第48页。
    ②刘金国,舒国滢:《法理学教科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94页。
    ③[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18页。
    ①谢鹏程:《基本法律价值·序言》,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②参见万光侠:《公平与效率——法律价值的人学分析》,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5页。
    ③高德步:《产权与增长:论法律制度的效率》,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4页。
    ④谢鹏程:《基本法律价值·序言》,第257页。
    ⑤参见严存生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47-348页。
    ①付子堂:《法律功能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页。
    ②朱力宇、张曙光主编:《立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5页。
    ③付子堂:《法律功能论》,第88-89页。
    ④[美]加里·S·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3页。
    ①黄锡生:《水权制度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0页。
    ②旧八大公害事件是指20世纪30至60件代世界发性的马斯河谷事件、米糠油事件、多诺拉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水俣病事件、四日市哮喘事件、疼痛病事件、洛杉矶化学烟雾事件等严重公害事件。80年代后发生的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件、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实诺贝利核电泄漏事件、瑞士巴塞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加上全球大气污染和非洲大灾荒,合称为“新八大公害事件”
    ③吕忠梅:《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98-199页。
    ①王金南:《环境经济学:理论·方法·政策》,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96页。
    ②高桂林:《公司的环境责任研究——以可持续发展原则为导向的法律制度建构》,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92页。
    ③沈满洪:《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0页。
    ①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8页。
    ②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第39页。
    ③王金南:《环境经济学:理论·方法·政策》,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00页。
    ④王金南:《环境经济学:理论·方法·政策》,第101页。
    ⑤王金南等:《中国生态补偿政策评估与框架初探》,王金南,庄国泰:《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设计》,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页。
    ⑥高清:《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略论》,《河北法学》,2008年第9期,第114页。
    ①参见Ian powell, Andy White, Natasha Landell-Mills. Developing markets for the ecosystem services of forests. http://www.forest-trends.org/documents/publications/chinese/Perrot-Maitre-Davis-Water_CN.pdf
    ②参见李小云,靳乐山,左停,[英国]伊凡·邦德/著:《生态补偿机制:市场与政府的作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73页。
    
    ①汪劲:《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环境立法目的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64页。
    ②王金南:《环境经济学:理论·方法·政策》,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5页。
    ③黄桂琴:《论排污权交易制度》,《河北学刊》,2003年5月,第3期,第202页。
    ①参见张春玲,阮本清,杨小柳:《水资源恢复的补偿理论与机制》,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6年版,第70-72页。
     ①郑少华:《市场导向:中国环境管理未来发展趋势》,《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Z1期,第70页。
    ②刘玉龙:《生态补偿与流域生态共建共享》,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版,第35-36页。
    ①刘玉龙:《生态补偿与流域生态共建共享》,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版,第38页。
    ②参见庄国泰:《经济外部性理论在流域生态保护中的应用》,王金南,庄国泰:《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设计》,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19-120页。
    ①[美] R.H.科斯:《社会成本问题》,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页。
    ②张乃根:《法经济学——经济学视野里的法律现象》,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6页。
    ③参见[美] R.H.科斯:《社会成本问题》,第52页。
    ④参见严存生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462页。
    ①柴方营:《中国水资源产权配置与管理研究》,东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6月,第26-27页。
    ②参见沈满洪:《水权交易制度研究——中国的案例分析》,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59页。
    ③钱弘道:《跨越法律和经济》,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④参见康芒斯:《制度经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2章第2节。
    ①[英]霍奇逊:《现代制度经济学宣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页。
    ①李克国,魏国印,张宝安:《环境经济学》,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2页。
    
    ①贾绍凤,姜文来,沈大军:《水资源经济学》,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版,第60-61页。
    ②[奥]弗·冯·维塞尔:《自然价值》,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55页。
    ③贾绍凤,姜文来,沈大军:《水资源经济学》,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版,第61页
     ①参见张春玲,阮本清,杨小柳:《水资源恢复的补偿理论与机制》,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6年版,第73页。
    ①参见王浩:《中国水资源与可持续发展》,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72-375页。
    
    ①王浩:《中国水资源与可持续发展》,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75页。
    ②唐文浩,唐树梅:《环境生态学》,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页。
    ①王浩:《中国水资源与可持续发展》,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75-376页。
    ②王浩:《中国水资源与可持续发展》,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76页。
    ③刘玉龙:《生态补偿与流域生态共建共享》,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版,第31页。
    ①[美]道格拉斯G·拜尔,罗伯特H·格特纳著,兰德尔C·皮克,严旭阳译:《法律的博弈分析》,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前言第1页。
    ①[美]道格拉斯G·拜尔,罗伯特H·格特纳著,兰德尔C·皮克,严旭阳译:《法律的博弈分析》,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09页。
    ②彭祥,胡和平:《水资源配置博弈论》,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版,第38页。
    ①彭祥,胡和平:《水资源配置博弈论》,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版,第39-40页。
    ①参见[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著:《经济学》(第十七版),萧琛主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年版,第177页。
    ①[美]大卫·D·弗里德曼著,杨欣欣译,龙华编校,《经济学语境下的法律规则》,北京,法律出版社,第106页。
    ②[美]大卫·D·弗里德曼著,杨欣欣译,龙华编校,《经济学语境下的法律规则》,北京,法律出版社,第107页。
    ①参见毛显强,钟瑜《生态补偿的经济博弈分析》,王金南,庄国泰:《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设计》,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50-151页。
    ①[美]道格拉斯G·拜尔,罗伯特H·格特纳著,兰德尔C·皮克,严旭阳译:《法律的博弈分析》,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8页。
    ①陈泉生:《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63页。
    ②[美]芭芭拉·沃德、[美]勒内·杜博斯著:《只有一个地球》,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73页。
    
    ①《世界自然宪章》序言。
    ②参见蔡守秋著:《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①参见徐祥民:《可持续发展:从发展观到法律制度》授课提纲。
    ②吕忠梅:《绿色民法典:环境问题的应对之路》,《法商研究》,2003年第6期,第6页。
    ③王明远:《清洁生产法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6页。
    ④参见陈泉生:《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32-233页。
    ①黄伦宽:《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征收制度》,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2413.
    ①程胜高,罗泽娇,曾克峰:《环境生态学》,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第6页。
    ②杨志峰、刘静玲等:《环境科学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90页。
    ③杨志峰、刘静玲等:《环境科学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85页。
    ①高来龙:《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研究——以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污交易为例》,清华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4月,第26页。
    ②杨志峰、刘静玲等:《环境科学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①参见刘国涛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38页。
    ②刘国涛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76页。
    ③高来龙:《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研究——以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污交易为例》,清华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4月,第26页。
    ①参见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可持续发展水利理论分析课题组:《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生态学分析》,《水利发展研究》,2003年第10期,第7-8页。
    ②吕忠梅:《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72页。
    ③吕忠梅:《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48-49页。
    ①参见黄锡生:《水权制度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9-51页。
    ①曹明德,万丽丽:《论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2437
    ①李环:《论生态补偿的市场机制》,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4275
    ②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编著:《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1页。
    ③参见唐文浩,唐树梅:《环境生态学》,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年版,第167-168页。
    ①参见张春玲,阮本清,杨小柳《水资源恢复的补偿理论与机制》,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6年版,第16-17页。
    ②参见陈钦:《公益林生态补偿研究》,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年版,第179页。
    ③靳乐山,李小云,左停:《生态环境服务付费的国际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生态经济》2007年第12期,第157页。
    ①参见沈满洪:《水权交易制度研究—中国的案例分析》,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8页。
    ②徐祥民:《可交易水许可权制度构想—关于平衡水资源经济价值与环境价值的思考》,吕忠梅、徐祥民主编:《环境资源法论丛》(第4卷),北京,法律出版社,第368页。
    ③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在《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一书,李静云、王世进在2007年第6期《河北法学》上发表的《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及李静云在2007年第10期《绿色视野》中发表的《中国构建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探讨—以美国农业生态补偿为例》,任勇在2008年第8期《环境经济》上发表的《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七大问题》,高清在2008年第9期《河北法学》上发表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略论》等论文中,都将水权交易或排污权交易纳入到生态补偿中来。
    ④Nels Johnson, Andy White, and Danièle Perrot-Ma?tre.DEVELOPING MARKETS FOR WATER SERVICES FROM FORESTS:ISSUES AND LESSONS FOR INNOVATORS,4. http://www.forest-trends.org/resources/publications/publications.php?datepub=2002&theme=1&lang=1,2007年12月17日登陆。
    ①参见郑海霞:《中国流域生态服务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以4个典型流域为例》,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2006年8月,第9页。
    ②参见Danièle Perrot-Maitre Patsy Davis, Esq. Case studies of markets and innovative financial mechanisms for water services from forests, http://www.forest-trends.org/documents/publications/chinese/Perrot-Maitre-Davis-Water_CN.pdf 2008年4月2日登陆
    ①参见Danièle Perrot-Maitre Patsy Davis, Esq. Case studies of markets and innovative financial mechanisms for water services from forests,http://www.forest-trends.org/documents/publications/chinese/Perrot-Maitre-Davis-Water_CN.pdf 2008年4月2日登陆
    ①参见丁敏:《哥斯达黎加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及其借鉴意义》,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4790
    ②参见Danièle Perrot-Maitre Patsy Davis, Esq. Case studies of markets and innovative financial mechanisms for water services from forests, http://www.forest-trends.org/documents/publications/chinese/Perrot-Maitre-Davis-Water_CN.pdf 2008年4月2日登陆
    ①Nels Johnson, Andy White, and Danièle Perrot-Ma?tre.DEVELOPING MARKETS FOR WATER SERVICES FROM FORESTS:ISSUES AND LESSONS FOR INNOVATORS,5. http://www.forest-trends.org/resources/publications/publications.php?datepub=2002&theme=1&lang=1,2007年12月17日登陆。
    ②任勇:《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七大问题》,《环境经济》,2008年第8期,第36页。
    ①参见Danièle Perrot-Maitre Patsy Davis, Esq. Case studies of markets and innovative financial mechanisms for water services from forests, http://www.forest-trends.org/documents/publications/chinese/Perrot-Maitre-Davis-Water_CN.pdf 2008年4月2日登陆
    ①参见Danièle Perrot-Maitre Patsy Davis, Esq. Case studies of markets and innovative financial mechanisms for water services from forests, http://www.forest-trends.org/documents/publications/chinese/Perrot-Maitre-Davis-Water_CN.pdf 2008年4月2日登陆
    ②任勇:《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七大问题》,《环境经济》,2008年第8期,第36页。
    ③王晓丽:《国际贸易背景下的生态标志问题》,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487,2008年4月3日登陆。
    ④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编著:《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9页。
    ⑤郑海霞:《中国流域生态服务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以4个典型流域为例》,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2006年8月,第15页。
    ①李静云:《中国构建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探讨—以美国农业生态补偿为例》,《绿色视野》,2007年第10期,第34页。
    ①参见Danièle Perrot-Maitre Patsy Davis, Esq. Case studies of markets and innovative financial mechanisms for water services from forests, http://www.forest-trends.org/documents/publications/chinese/Perrot-Maitre-Davis-Water_CN.pdf 2008年4月2日登陆
    ②参见Danièle Perrot-Maitre Patsy Davis, Esq. Case studies of markets and innovative financial mechanisms for water services from forests, http://www.forest-trends.org/documents/publications/chinese/Perrot-Maitre-Davis-Water_CN.pdf 2008年4月2日登陆
    ①参见Danièle Perrot-Maitre Patsy Davis, Esq. Case studies of markets and innovative financial mechanisms for water services from forests, http://www.forest-trends.org/documents/publications/chinese/Perrot-Maitre-Davis-Water_CN.pdf 2008年4月2日登陆。
    ②参见帕伯罗·约莱特:《作为水资源保护及保存财政手段的信托基金:厄瓜多尔基多案例》,http://www.fao.org/ag/wfe2005/docs/Fonag_Ecuador_Ch.pdf,2007年4月3日登陆。
    ③郑海霞:《中国流域生态服务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以4个典型流域为例》,第14页。
    ①徐祥民、柏杨:《可交易水许可制度构想—关于平衡水资源经济价值和环境价值的思考》,《环境资源法论从》(第4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60页。
    ②崔建远.:《水权转让的法律分析》,《清华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第40页。
    ③徐祥民、柏杨:《可交易水许可制度构想—关于平衡水资源经济价值和环境价值的思考》,《环境资源法论从》(第4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68页。
    ④吴季松:《水资源及其管理的研究与应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可持续发展》,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年版,第79页。
    ①沈满洪:《水权交易制度研究—中国的案例分析》,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页。
    ②参见靳乐山,李小云,左停:《生态环境服务付费的国际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生态环境》,第158页。
    ③靳乐山,左停,李小云:《支付流域生态环境服务:市场的作用》,王金南,庄国泰:《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设计》,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7页。
    ①靳乐山,左停,李小云:《支付流域生态环境服务:市场的作用》,王金南,庄国泰:《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设计》,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5页。
    ①吕植、雷光春、何毅、张爽、Alessandra Sgobbi、Anil Markandya、Alessandra Goria、Carlo Giupponi:《走向更基于市场和更可持续的生态补偿-丽江拉市海生态有偿服务试点项目》,第22页
    ①高清:《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略论》,《河北法学》,2008年9月第9期,第115页。
    ②李静云、王世进:《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河北法学》,2007年第6期,第110页。
    ①参见张春玲,阮本清,杨小柳《水资源恢复的补偿理论与机制》,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6年版,第18页。
    ②李静云、王世进:《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河北法学》,2007年第6期,第110页。
    ①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著:《生态补偿: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129-130页。
    ②2006年全国林业统计主要指标,http://www.forestry.gov.cn/lytj/index.asp,2008年4月22日登陆。
    ③《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http://www.forestry.gov.cn/distribution/2007/08/15/tghl-2007-08-15-343.html
    ①陈钦:《公益林生态补偿研究》,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年版,第92页。
    ②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情况,http://www.forestry.gov.cn/data/lytj/2006q/tj_04.htm
    ③郑海霞:《中国流域生态服务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以个典型流域为例》,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2006年8月,第18页。
    ④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4〕169号)http://czzz.mof.gov.cn/czzz/zhongguocaizhengzazhishe_daohanglanmu/zhongguocaizhengzazhishe_zhengcefagui/200808/t20080813_62595.html
    ①参见周映华:《我国地方政府流域生态补偿的困境与探索》,《珠江现代建设》,2008年6月第3期,第6页。
    
    ①参见水利部水资源司:《中国水资源要览》,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年版,第121-122页。
    ②参见沈满洪:《水权交易制度研究—中国的案例分析》,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7页。
    ③沈满洪:《水权交易制度研究—中国的案例分析》,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8页。
    ①参见刘玉龙:《生态补偿与流域生态共建共享》,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版,第123-124页。
    ②参见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8页。
    ③参见程军:《中国流域生态服务补偿模式研究—以浙江省金华江流域为例》,中国农业科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6月,第35-36页。
    ①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219827,2008年4月29日登陆。
     ①http://www.caep.org.cn/ReadNews.asp?NewsID=603,2008年3月1日登陆。
     ①《山东政报》,2007年第14期,第34-35页。
    ①李小云、靳乐山、左停、[英国]伊凡·邦德:《生态补偿机制:市场与政府的作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293页。
    ②http://www.fjcz.gov.cn/manage/gcs/template0.asp?ID=7492,2008年4月28日登陆
    ①参见李小云、靳乐山、左停、[英国]伊凡·邦德:《生态补偿机制:市场与政府的作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292-293页。
    ②参见http://www.fjepb.gov.cn/xiangxi.asp?id=1791,2008年4月28日登陆。
    ①http://www.sepa.gov.cn/law/hjjjzc/gjfb/200712/t20071227_115522.htm,2008年4月29日登陆。
    ②http://www.jshb.gov.cn/jshb/showinfo/showinfo.aspx?infoid=fdeeeb04-e87a-4744-9f16-262e0911c551 2008年4月29日登陆。
    ①黄锡生,潘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浅析—兼论流域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发挥》,《环境法治与建设和谐社会—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7.8.12~15·兰州)论文集》,第1015页。
    ①张艳秋:《关于西部生态补偿制度的研究》,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4316。
    ②保护国际-吕植、雷光春、何毅,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张爽,恩里克-马蒂ENI基金会-Alessandra Sgobbi、Anil Markandya、Alessandra Goria、Carlo Giupponi:《走向更基于市场和更可持续的生态补偿-丽江拉市海生态有偿服务试点项目》,第16页,http://siteresources.worldbank.org/INTEAPREGTOPENVIRONMENT/Resources/CILijiangECMINACN.pdf 2008年4月28日登陆。
    
    ①李雪松:《中国水资源制度研究》,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5月,第84页。
    ②沈满洪:《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18页。
    ③赵春光:《我国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法学论坛》,2007年第6期,第124页。
    ①丁敏:《哥斯达黎加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及其借鉴意义》,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4790。
    ②保护国际-吕植、雷光春、何毅,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张爽,恩里克-马蒂ENI基金会-Alessandra Sgobbi、Anil Markandya、Alessandra Goria、Carlo Giupponi:《走向更基于市场和更可持续的生态补偿-丽江拉市海生态有偿服务试点项目》,第17-18页,http://siteresources.worldbank.org/INTEAPREGTOPENVIRONMENT/Resources/CILijiangECMINACN.pdf 2008年4月28日登陆。
    ①Lawrence M·Frideman. Legal Culture and Social Developing , Law and Social Review ,Vol.4, No, 1, 1969.
    ②金瑞林:《环境法概论》,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年版,第19页。
    ①参见李爱年,刘旭芳:《对我国生态补偿的立法构想》,《生态环境》,2006年第1期,第196-197页。
    ①孟庆瑜,李慧:《生态补偿立法问题简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与环境资源法的热点问题研究—200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2006.8.10~12·北京)论文集》,第1278-1279页。
    ①刘国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64-165页。
    ②李志龙:《关于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的思考》,http://www.lrn.cn/policy/lawresearch/200802/t20080220_199244.htm
    ①陈泉生:《论可持续发展与我国法制之重构》,《社会科学家》,1999年第6期,第39页。
    ②吕忠梅:《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64-365页。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549页。
    ②李志龙:《关于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的思考》,http://www.lrn.cn/policy/lawresearch/200802/t20080220_199244.htm
    ①张怡:《创建“养护者受益”环保法基本原则》,《现代法学》,2005年第6期,第12-13页。
    ②乔刚:《论“养护者受益”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的确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与环境资源法的热点问题研究—200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2006.8.10~12·北京)论文集》,第177页。
    ①张怡,王慧:《环境利益公平分享语境下“养护者受益原则”解析》,《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9月总第94期,第96页。
    ②陈泉生,周辉:《论环境责任原则》,《中国发展》,2004年第4期,第30页。
    
    ①赵旭东:《环境法的“污染者负担”原则研究》,《环境导报》,1999年第5期,第8页。
    ②陈泉生,周辉:《论环境责任原则》,《中国发展》,2004年第4期,第31页。
    ③参见陈泉生,周辉:《论环境责任原则》,《中国发展》,2004年第4期,第31页。
    ④赵旭东:《环境法的“污染者负担”原则研究》,《环境导报》,1999年第5期,第9页。
    
    ①赵旭东:《环境法的“污染者负担”原则研究》,《环境导报》,1999年第5期,第10页。
    ②陈慈阳:《环境法总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7页。
    ③陈慈阳:《环境法总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④陈慈阳:《环境法总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2页。
    
    ①王清军、蔡守秋:《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06年第7期,第76-77页。
    ②张帆:《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43-44页。
    ①孙海英:《关于流域水资源综合治理的思考》,《水资源、水环境与水法制建设问题研究—2003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433页。
    ②参见赵春光:《我国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法学论坛》,2007年第6期,第126页。
    ①刘玉龙:《生态补偿与流域生态共建共享》,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版,第58页。
    ①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1页。
    
    ①吕忠梅:《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71页。
    ②杜群:《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及其发展现状和问题》,《现代法学》,2005年第3期,第188页。
    
    ①沈满洪:《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16页。
    ②赵建林:《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中国环境管理》,2007年3月第1辑,第1页。
    ③杨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5月,第40页。
    ①吕忠梅:《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73-374页。
    ②李克国、魏国印、张宝安、刘天齐:《环境经济学》,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82页。
    ③潘岳:《谈谈环境经济政策》,《求是》,2007年第20期,第59页。
    ④潘岳:《谈谈环境经济政策》,《求是》,2007年第20期,第59页。
    ⑤沈满洪:《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09页。
    ⑥曹明德:《对建立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思考》,《法学》,2004年第3期,第43页。
    ①沈满洪:《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16-317页。
    ②吕忠梅:《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75页。
    ③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编著:《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6页。
    ①李克国、魏国印、张宝安、刘天齐:《环境经济学》,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7页。
    ②参见沈满洪:《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5页。
    ③张军:《产权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91页。
    ④崔建远.:《水权转让的法律分析》,《清华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第40页。
    
    ①赵春光:《我国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法学论坛》,2007年第6期,第126页。
    ②张虹:《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实施机制的构想》,兰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2006年4月,第30页。
    ③杨海坤,黄学贤:《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0页。
    ④张正钊,韩大元:《比较行政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18页。
    ①张文显:《法理学》,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86页。
    ②罗荆、唐红军:《论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经济前沿》,2006年第9期,第54页。
    ③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第15-16页,http://www.zhb.gov.cn/natu/stbh/js/200808/P020080801446517202442.pdf
    ①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第18页,http://www.zhb.gov.cn/natu/stbh/js/200808/P020080801446517202442.pdf
    ①刘华春:《政府财政责任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13页。
    ①罗荆、唐红军:《论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经济前沿》,2006年第9期,第54页。
    ①[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6月第1版,卷首引语。
    [1][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
    [2][美]加里·S·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上海三联书店,1993年版。
    [3][美] R.H.科斯:《社会成本问题》,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美]道格拉斯G·拜尔,罗伯特H·格特纳著,兰德尔C·皮克,严旭阳译:《法律的博弈分析》,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5][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6][美]大卫·D·弗里德曼著,杨欣欣译,龙华编校,《经济学语境下的法律规则》,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7][美]保罗.R.伯特尼、罗伯特.N.史蒂文斯主编:《环境保护的公共政策》,穆贤清、方志伟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8][美]泰坦伯格:《排污权交易——污染控制政策的改革》,崔卫国、范红延译,北京,三联书店,1992年版。
    [9][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著:《经济学》(第十七版),萧琛主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年版。
    [10][美]芭芭拉·沃德、[美]勒内·杜博斯著:《只有一个地球》,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11][英]彼得·斯坦,[英]约翰·香德著,王献平译,郑成思校:《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12][英]霍奇逊:《现代制度经济学宣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13][奥]弗·冯·维塞尔:《自然价值》,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14][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6月第1版。
    [15]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编著:《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16]张帆,李东:《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17]沈满洪:《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18]王克稳:《经济行政法基本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9]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0]胡建淼:《行政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1]刘国涛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22]刘金国,舒国滢:《法理学教科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3]金瑞林:《环境法概论》,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年版。
    [24]张俊浩,刘心稳,姚新华:《民法学原理》(上),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5]畅明琦,黄强:《水资源安全理论与方法》,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版。
    [26]黄锡生:《水权制度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27]王金南:《环境经济学:理论·方法·政策》,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8]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9]唐文浩,唐树梅:《环境生态学》,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年版。
    [30]李小云,靳乐山,左停,[英国]伊凡·邦德/著:《生态补偿机制:市场与政府的作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31]汪劲:《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环境立法目的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2]王浩:《中国水资源与可持续发展》,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33]张乃根:《法经济学——经济学视野里的法律现象》,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4]严存生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5]钱弘道:《跨越法律和经济》,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6]沈满洪:《水权交易制度研究——中国的案例分析》,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7]张春玲,阮本清,杨小柳《水资源恢复的补偿理论与机制》,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6年版。
    [38]李克国,魏国印,张宝安:《环境经济学》,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39]贾绍凤,姜文来,沈大军:《水资源经济学》,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版。
    [40].王金南,庄国泰:《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设计》,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41].王浩:《中国水资源与可持续发展》,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42]吕忠梅:《沟通与协调之途——论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3]彭祥,胡和平:《水资源配置博弈论》,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版。
    [44]林诚二:《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5]陈泉生:《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46]吕忠梅:《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47]蔡守秋著:《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48]王明远:《清洁生产法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9]程胜高,罗泽娇,曾克峰:《环境生态学》,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
    [50]杨志峰、刘静玲等:《环境科学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51]卓泽渊:《法律价值》,重庆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52]何勤华主编《法的移植与法的本土化》,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53]刘玉龙:《生态补偿与流域生态共建共享》,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版。
    [54]谢鹏程:《基本法律价值·序言》,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55]万光侠:《公平与效率——法律价值的人学分析》,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56]高德步:《产权与增长:论法律制度的效率》,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7]付子堂:《法律功能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8]朱力宇、张曙光主编:《立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59]陈钦:《公益林生态补偿研究》,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年版。
    [60]吴季松:《水资源及其管理的研究与应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可持续发展》,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年版。
    [61]罗勇、曾晓非:《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62]王有强,司毅铭,张道军:《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5年版。
    [63]吴健:《排污权交易》,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64]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著:《生态补偿: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65]水利部水资源司:《中国水资源要览》,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年版。
    [66]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67]陈慈阳:《环境法总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68]何俊仕,尉成海,王教河编著:《流域与区域相结合水资源管理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版。
    [69]李克国、魏国印、张宝安、刘天齐:《环境经济学》,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70]张军:《产权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71]杨海坤、黄学贤:《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72]张正钊、韩大元:《比较行政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73]张文显:《法理学》,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74]程胜高、罗泽娇、曾克峰:《环境生态学》,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
    [75]吕忠梅、徐祥民主编:《环境资源法论从》(第4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76]高桂林:《公司的环境责任研究——以可持续发展原则为导向的法律制度建构》,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1]Lawrence M·Frideman. Legal Culture and Social Developing , Law and Social Review ,Vol.4, No, 1, 1969.
    [2]徐祥民:《从环境侵害看环境法的使命》,《城乡建设》,2006年第1期。
    [3]徐祥民:《对公民环境权论的几点疑问》,《中国法学》,2004年第2期。
    [4]徐祥民:《环境权论—人权发展历史的视角》,《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
    [5]徐祥民、王郁:《环境税:循环经济的重要手段》,《法治论坛》,2006年第4期。
    [6]徐祥民、邓一峰:《环境侵权与环境侵害—兼论环境法的使命》,《法学论坛》,2006年第2期。
    [7]徐祥民:《法与生态文明笔谈》,《法学论坛》,2007年第1期。
    [8]徐祥民、巩固:《环境损害中的损害及其防治研究》,《社会科学战线》,2007年第5期。
    [9]徐祥民:《从科学发展观与社会和谐的内在统一看法制建设的任务》,《法学论坛》,2007年第6期。
    [10]徐祥民、高益民:《从生态文明的要求看环境法的修改》,《中州学刊》,2008年第2期。
    [11]徐祥民、孟害垒:《政府环境责任简论》,《学习论坛》,2007年第12期。
    [12]宋鹏臣,姚建,马训舟,吴小玲:《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研究进展》,《资源开发与市场》,2007第11期。
    [13]杜群:《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及其发展现状和问题》,《现代法学》,2005年5月第3期。
    [14]毛显强,钟瑜,张胜:《生态补偿的理论探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2年12月第4期。
    [15]李爱年,刘旭芳:《对我国生态补偿的立法构想》,《生态环境》,2006年1月第1期。
    [16]李爱年,刘旭芳:《生态补偿法律含义再认识》,《环境保护》,2006年第10期。
    [17]钱水苗,王怀章:《论流域生态补偿的制度构建—从社会公正的视角》,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9月第5卷第5期。
    [18]李磊:《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讨》,《软科学》,2007年第3期。
    [19]王金南,万军,张惠远:《关于我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的几点认识》,《环境保护》,2006年第19期。
    [20]王金南,张惠远:《生态补偿机制五问》,《时事报告》,2006年第6期。
    [21]秦鹏:《论我国区际生态补偿制度之构建》,《生态经济》,2005第12期。
    [22]胡熠,黎元生:《论流域区际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构建—以闽江流域为例》,《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
    [23]刘旭芳:《论生态补偿制度的法律关系》,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2006学术年会。
    [24]黄桂琴:《论排污权交易制度》,《河北学刊》, 2003年5月,第3期。
    [25]郑少华:《市场导向:中国环境管理未来发展趋势》,《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Z1期。
    [26]吕忠梅:《绿色民法典:环境问题的应对之路》,《法商研究》,2003年第6期。
    [27]崔建远.:《水权转让的法律分析》,《清华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
    [28]李爱年、胡春冬:《环境容量资源配置和排污权交易法理初探》,《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7月第3期。
    [29]王明远、马骧聪:《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经济法律制度》,《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1998年12月第4期。
    [30]蔡守秋、张建伟:《论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9月第5期。
    [31]蒋亚娟:《论排污权交易失灵与可持续发展法的干预》,《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4年3月第2期。
    [32]曹明德:《排污权交易制度探析》,《法律科学》,2004年第4期。
    [33]靳乐山李小云左停:《生态环境服务付费的国际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生态经济》,2007年第12期。
    [34]《山东政报》,2007年第14期。
    [35]赵春光:《我国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法学论坛》,2007年第6期。
    [36]李爱年,刘旭芳:《对我国生态补偿的立法构想》,《生态环境》,2006年第1期。
    [37]郭杰:《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中国立法的影响》,《社科纵横》,2006年第3期。
    [38]张怡:《创建“养护者受益”环保法基本原则》,《现代法学》,2005年第6期。
    [39]张怡、王慧:《环境利益公平分享语境下“养护者受益原则”解析》,《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9月总第94期。
    [40]陈泉生、周辉:《论环境责任原则》,《中国发展》,2004年第4期。
    [41]赵旭东:《环境法的“污染者负担”原则研究》,《环境导报》,1999年第5期。
    [42]赵建林:《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中国环境管理》,2007年3月第1辑。
    [43]潘岳:《谈谈环境经济政策》,《求是》,2007年第20期。
    [44]曹明德:《对建立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思考》,《法学》,2004年第3期。
    [45]李爱年、刘旭芳:《生态补偿法律含义再认识》,《环境保护》,2006年第10A期。
    [46]王清军、蔡守秋:《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06年第7期。
    [47]李静云、王世进:《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河北法学》,2007年第6期。
    [48]李静云:《中国构建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探讨—以美国农业生态补偿为例》,《绿色视野》,2007年第10期。
    [49]任勇、俞海、冯东方、高彤、杨姝影、孔志峰:《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战略与政策》,《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07年第6期。
    [50]孔志峰:《生态补偿机制的财政政策设计》,《财政与发展》,2007年第2期。
    [51]高清:《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略论》,《河北法学》,2007年第9期。
    [52]任勇:《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七大问题》,《环境经济》,2008年第8期。
    [53]毛涛:《中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法律思考》,《环境污染与防治》,2008年第7期。
    [54]周映华:《我国地方政府流域生态补偿的困境与探索》,《珠江现代建设》,2008年第3期。
    [55]张郁、丁四保:《流域生态补偿中的协商机制研究》,《世界地理研究》,2008年6月第2期。
    [56]王韬洋:《“环境正义运动”及其对当代环境伦理的影响》,《求索》,2003年第5期。
    [57]杜鹏:《环境正义:环境伦理的回归》,《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年第6期。
    [58]刘湘溶、张斌:《环境正义的三重属性》,《天津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
    [59]张登巧:《环境正义——一种新的正义观》,《吉首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
    [60]梅宏:《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的创新》,《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
    [61]罗荆、唐红军:《论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经济前沿》,2006年第9期。
    [62]张道庆:《论中央与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关系的法律调控》,《现代法学》,2007年11月第6期。
    [63]周成刚、罗荆:《关于建立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构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6年第3期。
    [64]朱丘祥:《财权、财力与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法治化》,《广东商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1]何承耕:《多时空尺度视野下的生态补偿理论与应用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
    [2]郑海霞:《中国流域生态服务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以4个典型流域为例》,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2006年8月。
    [3]柴方营:《中国水资源产权配置与管理研究》,东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6月。
    [4]李雪松:《中国水资源制度研究》,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5月。
    [5]马晶:《环境正义的法哲学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
    [6]王小文:《美国环境正义理论研究》,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
    [7]杨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5月。
    [8]赵建林:《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3月。
    [9]彭丽娟:《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制度研究》,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3月。
    [10]张虹:《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实施机制的构想》,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4月。
    [11]王良海:《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4月。
    [12]程军:《中国流域生态服务补偿模式研究—以浙江省金华江流域为例》,中国农业科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6月。
    [13]刘旭芳:《生态补偿基本问题的法律思考》,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4月。
    [14]麻丽珍:《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华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6月。
    [15]颜海波:《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山东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16]梁丽娟:《流域生态补偿市场化运作制度研究》,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17]张玉华:《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构建》,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18]潘金:《我国生态环境补偿法律机制研究》,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
    [19]高来龙:《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研究——以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污交易为例》,清华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4月。
    [20]刘华春:《政府财政责任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
    [1]孙海英:《关于流域水资源综合治理的思考》,《水资源、水环境与水法制建设问题研究—2003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
    [2]黄锡生,潘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浅析—兼论流域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发挥》,《环境法治与建设和谐社会—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7.8.12~15·兰州)论文集》。
    [3]沈开举、王红建《中国大陆行政补偿法治及研究之发展》,《修宪之后的中国行政法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年年会论文集》,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熊文钊:《试论行政补偿》,《修宪之后的中国行政法—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论文集》,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孟庆瑜,李慧:《生态补偿立法问题简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与环境资源法的热点问题研究—200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2006.8.10~12·北京)论文集》。
    [6]乔刚:《论“养护者受益”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的确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与环境资源法的热点问题研究—200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2006.8.10~12·北京)论文集》。
    [1]Nels Johnson, Andy White, and Danièle Perrot-Ma?tre.DEVELOPING MARKETS FOR WATER SERVICES FROM FORESTS:ISSUES AND LESSONS FOR INNOVATORS,4. http://www.forest-trends.org/resources/publications/publications.php?datepub=2002&theme=1&lang=1
    [2]Danièle Perrot-Maitre Patsy Davis, Esq. Case studies of markets and innovative financial mechanismsfor water services from forestshttp://www.forest-trends.org/documents/publications/chinese/Perrot-Maitre-Davis-Water_CN.pdf
    [3]Nels Johnson, Andy White, and Danièle Perrot-Ma?tre.DEVELOPING MARKETS FOR WATER SERVICES FROM FORESTS:ISSUES AND LESSONS FOR INNOVATORS,5. http://www.forest-trends.org/resources/publications/publications.php?datepub=2002&theme=1&lang=1
    [4]Nels Johnson, Andy White, and Danièle Perrot-Ma?tre.DEVELOPING MARKETS FOR WATER SERVICES FROM FORESTS:ISSUES AND LESSONS FOR INNOVATORS,12-13. http://www.forest-trends.org/resources/publications/publications.php?datepub=2002&theme=1&lang=1
    [5]Ian powell, Andy White, Natasha Landell-Mills. Developing markets for the ecosystem services of forests. http://www.forest-trends.org/documents/publications/chinese/Perrot-Maitre-Davis-Water_CN.pdf
    [6]http://www.forest-trends.org/resources/publications/publications.php?datepub=0&theme=1&lang=1
    [7]http://www.forest-trends.org/resources/publications/publications.php?datepub=2002&theme=1&lang=1
    [8]http://siteresources.worldbank.org/INTEAPREGTOPENVIRONMENT/Resources /CILijiangECMINACN.pdf
    [9]帕伯罗·约莱特:《作为水资源保护及保存财政手段的信托基金:厄瓜多尔基多案例》, http://www.fao.org/ag/wfe2005/docs/Fonag_Ecuador_Ch.pdf
    [10]《粮食及生态系统用水会议报告》, 2005年1月31至2月4日,海牙, http://www.fao.org/ag/wfe2005/docs/finaldocument_Hague_Ch.pdf
    [11]曹明德:《对建立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几点思考》, http://enlaw.znufe.edu.cn/bmgl/stbh/200701/t20070129_12290.htm
    [12]许榛,张树兴:《三江源区生态补偿的法律机制探析》, 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4327
    [13]杜群:《生态保护及其利益补偿的法理判断—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法理解析》, 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4299
    [14]黄伦宽:《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征收制度》, 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2413
    [15]《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生态学分析》, http://www.eedu.org.cn/Article/es/envir/edevelopment/200405/1309.html。
    [16]曹明德,万丽丽:《论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2437
    [17]李环:《论生态补偿的市场机制》,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4275
    [18]王晓丽:《国际贸易背景下的生态标志问题》,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487
    [19]吕植、雷光春、何毅、张爽、Alessandra Sgobbi、Anil Markandya、Alessandra Goria、Carlo Giupponi:《走向更基于市场和更可持续的生态补偿-丽江拉市海生态有偿服务试点项目》,第20-21页, http://siteresources.worldbank.org/INTEAPREGTOPENVIRONMENT/Resources/CILijiangECMINACN.pdf
    [20]张艳秋:《关于西部生态补偿制度的研究》,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4316
    [21]丁敏:《哥斯达黎加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4790
    [22]李志龙:《关于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的思考》, http://www.lrn.cn/policy/lawresearch/200802/t20080220_199244.htm
    [23]2006年全国林业统计主要指标,http://www.forestry.gov.cn/lytj/index.asp
    [24]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http://www.sepa.gov.cn/plan/zkgb/06hjzkgb/200706/P020070619274778023610.pdf
    [25]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http://www.zhb.gov.cn/plan/zkgb/2007zkgb/200811/t20081117_131335.htm
    [26]2007年中国水资源公报,http://www.mwr.gov.cn/xygb/szygb/qgszygb/2008101308193364a9bc.aspx
    [27]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219827
    [28]http://www.caep.org.cn/ReadNews.asp?NewsID=603
    [29]http://www.fjcz.gov.cn/manage/gcs/template0.asp?ID=7492
    [30]http://www.fjepb.gov.cn/xiangxi.asp?id=1791
    [31]http://www.zhb.gov.cn/law/hjjjzc/dffb/200801/t20080115_116250.htm
    [32]http://www.zhb.gov.cn/law/hjjjzc/dffb/200801/t20080115_116253.htm
    [33]http://www.sepa.gov.cn/law/hjjjzc/gjfb/200712/t20071227_115522.htm
    [34]http://www.jshb.gov.cn/jshb/showinfo/showinfo.aspx?infoid =fdeeeb04-e87a-4744-9f16-262e0911c551
    [35]http://www.zhb.gov.cn/info/gw/huangfa/200709/t20070913_109091.htm
    [36]http://www.zhb.gov.cn/law/hjjjzc/dffb/200801/t20080115_116250.htm
    [37]http://edcintl.cr.usgs.gov/SEMSOC/uploads/File/Landell-Mills_Porras_2002.pdf
    [38]http://www.chinaeol.net/wb_wateraaa/pdf /PolicyNote%20-%20PES%20in%20China%20CN%20FINAL.pdf
    [39]http://www.riel.whu.edu.cn/
    [40]http//lsg.cnki.net/grid20/Brief.aspx?ID=1&classtype=&systemno=&NaviDatabaseName=&NaviField
    [41]http//lsg.cnki.net/grid20/Brief.aspx?ID=2&classtype=&systemno=&NaviDatabaseName=&NaviField
    [42]http//lsg.cnki.net/grid20/Brief.aspx?ID=9&classtype=&systemno=&NaviDatabaseName=&NaviField
    [43]http//lsg.cnki.net/grid20/Brief.aspx?ID=4&classtype=&systemno=&NaviDatabaseName=&Navi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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