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与近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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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近代中国企业而言,盈利与安全是它们面临的两大问题。对它们来说,无论是谋求利润还是确保资金及企业本身安全,都需要一整套保护产权的制度来加以保障。然而在近代中国,私人企业产权很难得到制度方面的保障。无论是军事报效,还是临时性勒捐,抑或是其他强制性手段干预,都使得近代企业产权受到损害。对于近代企业而言,如何寻求保护自身的各种社会力量支持,就成为关系到企业本身生存乃至发展的重大问题。在各方制度并不完善的旧中国,近代企业面临着政权的频繁更迭、政策的不断变动,要想在这一过程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只有同各种社会力量之间建构起持久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这种合作关系中,双方互为扶持,共同发展,彼此让利而又相互收利,且不会轻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在学界,我们称这种联系为企业的社会关系网。通过种种手段的施展,近代企业逐渐建构起利于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各种社会关系网。
     这种社会关系网亦可以从“资本”的角度加以理解。根据西方社会学家布迪厄等人的观点,“资本”一词不仅局限于金钱,亦可以扩大到荣誉、地位。同理,“资本”也可以是一种社会关系。对于企业的社会关系网,我们可以把关系网的建构过程比作向整个社会进行关系投资的过程。在此基础上,企业建构关系就是进行投资,各种社会关系也因此成为一种资本或言凭借,这种资本能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实惠。而近代企业在向社会投放这些社会关系时,总是期望有所回报的,期望从这一过程中能够得到经济利益之类的物质实惠。“社会资本”这一概念的引入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的。
     相较以往各种社会关系网研究,“社会资本”更加突出关系网背后隐藏的利益及期待回报的心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关于社会资本研究逐渐掀起热潮并取得不俗业绩,这也使得将这一概念引入历史研究领域变为可能。而近代企业所面临的具体社会环境,又在很大程度上与这一概念诞生的土壤相符,亦使得这种概念移植成为现实。社会关系网在近代中国历史上事例比比皆是,个案的考察变得很有必要。在此基础上,我们以山东峄县中兴煤矿为例,通过对具体个案的考察,来探究社会关系网对近代企业生存及发展所起到的巨大作用,进而揭示社会关系网背后隐藏的利益诉求及其具体建构过程。
Profits and Security are both important to the enterprises in Modern China. Regulations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property are needed,either to pursue profit s or protect the capital of the enterprises or just themselves.Howerever, the pro perty of enterprises can not be guaranteed indeed.It is destroyed by military ba oxiao,abupt extortion and powerful intervene in the management.So searching f or help from society is an important problem that will affect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the enterprises.In sum,surrounded by the environment under def ective regulations,the varied governments and policies,the enterprises have to co nstruct a kind of continuous relationship with subjects in society.During They h elp each other,and make progress together,.They yield to each other,and get pro fits from this relationship.And this relationship can not be affected by the othe r factors.Scholars consider this phenomenon as the Social Networks of the ente rprises.The enterprises construct social networks for the aim of profits and secu rity by means of different ways.
     According to views of Sociologist as Pierre Bourdieu,the word "capital" c onsists of not only money,but also honor and status.Meanwhile the capital can also be regarded as a kind of social network.We can regar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ocial network as a course of investment.And the construction is equal to i nvestment indeed.From this aspect,all kinds of social networks become a kind of capital that the enterprises can get profits from. When the enterprises constr uct this kind of relationship,they are expecting repayments from it,such as inter ests,and so on. The word "Social Capital" is introduced in this situation.
     It pays more attention on interests and expections for repayment that hide behind the social networks. Studies about the Social Capital make great progre ss in the field of sociology,politics and economics from 1980s.All such things are ready for the introduction of this word to History.And the environment th at enterprises in modern China are surrounded by are similar to the environme nt that the word "Social Capital" were born in.Based on this,we will explore t he huge effects that the social capital has on the enterprises.Furthermore,we wil 1 reveal the proces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ocial capital.
引文
1关于亚当·斯密、重农学派、马克思对“社会资本再生产”的论断,可参邹柏松:《亚当·斯密经济思想研究》,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20-135页;关于卡尔·马克思与马克斯·韦伯对“社会资本”概念的理解,可参卜长莉:《社会资本与东北振兴——对东北地区142家工业企业的凋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第4-11页。
    2梁启超:《敬告国中之谈实业者》,上海市档案馆编:《旧上海的证券交易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71页。
    3[美]林南:《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0-24页;刘松博:《企业社会资本的生成——基于组织间非式关系的观点》,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1-27页。
    4[美)林南:《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第18页。笔者引用林南的定义,并不代表完全赞同他对社会资本的所有观点。实际上,基于社会学与历史学、美国和中国、现实社会与历史社会等诸多因素之间的筹异,笔者利林南对于社会资本的理解有较大差异。
    5(匈)卡尔·博兰尼:《巨变:当代政治、经济的起源》,黄树民、石佳音、廖立文译,台北:源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9年版,第27页。值得注意的是,本文仅探讨关系网背后隐藏的利益及期待回报的心理,这既包括经济利益、地位等有形回报,也包括荣誉、面子等无形回报,那些非经济性的互惠往来不属于本文探讨范围。
    6杨美惠:《礼物、关系学与国家:中国人际关系与主体性建构》,赵旭东、孙珉合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7住笔者正文中,关系网、社会关系网、社会资本三个概念交替使用,均指社会资本。
    8[法]皮埃尔·布迪厄: 《资本的形式》,薛晓源、曹荣湘主编: 《全球化与文化资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6页。值得注意的是,布迪厄此处所言“社会资本”和笔者本文中提及的“社会资本”并不完全相同。
    9[法]朋尼维兹:《布赫迪厄社会学的第一课》,孙智绮译,台北:麦田出版社2002年版,第72页。
    10如杜恂诚:《中国近代国有或政府控制企业的产权和治理结构》,朱荫贵、戴鞍钢主编:《近代中国:经济与社会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02-403页;冯筱才:《在商言商:政治变局中的江浙商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274、304-311页;(澳]黎志刚:《轮船招商局经营管理问题,1872-1901》,招商局史研究会编:《招商局与近代中国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22-360页。
    11关于“官商勾结”,可参何清涟:《中国企业家的成长环境——漫话1860年以来的三代中国商人》,《我们仍然在仰望星空》,漓江出版社2001年版,第131页;王家范:《帝国时代商人的历史命运》,《史林》2000年第2期,以上两项转引自冯筱才:《在商言商:政治变局中的江浙商人》,第275页。此外,郑会欣在研究官办商行时仍坚持前述“官商勾结”模式,参郑会欣:《从投资公司到“官办商行”——中国建设银公司的创立及其经营活动》,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2如翟学伟就主张运用本土概念来研究中国的人际关系,参翟学伟:《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7页。
    13中万里:《从社会交往看元代江南儒十的社会网络——以戴表元为例》,《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3年第4期;张彦霞:《人际网络与十人仕途——北宋名相韩琦的主要社会关系及其政治影响》,河北大学硕士论文,2004年;沈琦:《略论近代早期英国商人亲属关系网络的作用》,《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吴梅:《曾国藩人际关系论》,安徽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李恭忠:《孙中山缘何走上反清道路——关系网络角度的考察》,《江苏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刘丰祥:《抗战前孙科的人际关系网络与对立法院的人事控制》,《广西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瞿骏:《入上海与居上海——论清末十人在城市的私谊网络(1895-1911)》,《史林》2007年第3期;杨琥:《同乡、同门、同事、同道:社会交往与思想交融——<新青年>主要撰稿人的构成与聚合途径》,《近代史研究》2009年第1期。关于国外学者在历史领域关系网相关成果,可参[美]高家龙:《对中国企业史研究现状的三个挑战》,张忠民、陆兴龙主编:《企业发展中的制度变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6页注释①。此外亦可参[美)顾德曼:《民国时期的同乡组织与社会关系网络——从政府和社会福利概念的转变中对地方、个人与公众的忠诚谈起》,《史林》2004年第4期,第112-118页; [德]特拉尔夫·克莱恩: 《传教士的关系网与社会转型:以粤东北为例》,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编译组编: 《清史译丛》第5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4-112页。
    4关于这一阶段近代企业关系网研究的综述,可参皇甫秋实: 《“网络”视野下的中国近代企业史研究综述》, 《史林》2010年第1期。相关专著及论文,可参[美]高家龙: 《大公司与关系网——中国境内的西方、日本和华商大企业(1880-1937)》,程麟荪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Gary Hamilton, Business Network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East and Southeast Asia, Hong Kong:Centre of Asi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Hong Kong,1991;李培德: 《早期香港买办的人际网络》,朱燕华、张维安编:《经济与社会——两岸三地社会文化的分析》,台北:生智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1年,第141-153页;蔡志祥: 《关系网络与家族企业:以香港乾泰隆及其联号为例》,同上,第193-205页;朱英:《网络结构:探讨中国经济史的新视野——第三届中国商业史国际学学术研讨会述评》,《历史研究》2000年第5期;戴一峰:《近代环中国海华商跨国网络研究论纲》,《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1期;[美]高家龙:《华人企业与人际关系网——试剖析1915-1937年的中新棉纺企业》,张仲礼主编: 《城市进步、企业发展和中国现代化(1840-1949)》,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4年版,第276-288页。 [美]关文斌: 《网络、层级与市场——久大精盐有 限公司(1914—1919)》,张忠民、陆兴龙、李一翔主编:《近代中国社会环境与企业发展》,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第194—205页。
    15余静:《浅析公共关系在中国近代企业中的运用——以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为例》,《学海》2004年第4期;李跃: 《中国近代私营企业社会网络的构建》, 《江汉论坛》2006年第6期;高新伟:《近代中国公司治理的“社会资本”分析》,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值得注意的是,高新伟此处采用的“社会资本”概念不同于笔者对于“社会资本”的理解。
    16澳大利亚学者黎志刚便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参[澳]黎志刚:《现代中国经济与商业史:过去和现在》,王荣华主编:《多元视野下的中国——首届世界中国学论坛》,学林出版社2006年版,第177页;皇甫秋实也注意到了与西方network相对应汉语词汇的多样性以及高家龙等人所提“关系网”背后的多重内涵,参皇甫秋实前引文。
    17纵观《大公司与关系网》一书,高家龙并未对“关系网”进行一个较为清晰的概念界定,他只是引用了鲍威尔(Walter P.Powell)的看法,认为关系网相较于管理层级机构,更强调“各种横向的沟通和相互间应尽的义务”,参[美]高家龙: 《大公司与关系网——中国境内的西方、日本和华商大企业(1880—1937)》,第2页。
    18高书第六章提及企业这种外部关系网的作用,该章引用吴稚晖帮助荣氏家族从蒋介石手中取回公司产业的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参[美)高家龙:《大公司与关系网——中国境内的硝方、日本和华商大企业(1880—1937)》,第173-184页。
    19官商关系研究成果颇多,近年来学界逐渐关注到商人遭受到的损害。银企关系相关成果注意到银行与企业之间相互持股、互选董事的行为,但缺乏深度剖析。而政企关系相关成果多以宏观或长时段双方关系为研究对象,注重对二者之间关系的定性,如南京国民政府与近代商人、企业之间关系中,共有三种观点:一种是“联盟”说,一种是“对抗”说,一种是“规避”说,参(美]高家龙:《上海资本家与国民党政府的关系——八十年代美国史学界的-个争论》,中国近代经济史丛书编委会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资料》第3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第155-160页。近年来关于近代银行与企业关系的研究成果,最典型的是李一翔的研究,参李一翔:《近代中国银行与企业的关系(1897-1945)》,台北: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7版。
    20美国学者高家龙就看到企业资料的重要性,认为企业资料不但是资料主体的转移,更是研究视角的转移,参[美]高家龙:《大公司与关系网——中国境内的西方、日本和华商大企业(1880—1937)》,“中译版序”,第3页。
    21目前学界逐渐开始注意从企业生存环境对近代企业进行考察,如2007年在上海社科院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大会的议题便是“近代中国社会环境下的企业发展”,具体内容参张忠民民、陆兴龙主编:《近代中国社会环境与企业发展》,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目前较为经典的研究近代企业与地方社会之间关系的论著,参Elisabeth Koll, From Cotto n Mill to Business Empire:The Emergence of Regional Enterprises in Modern Chin 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3.
    22安全与发展是近代企业面临的两大任务,在特定时期发展甚至让位于安全。关于企业安全与发展的思路,笔者得益于经济学领域的那场著名争论,即“斯科特——波普金”论题。其中斯科特提出农民“道义经济”的概念,强调农民关于安全的考量;而波普金则强调“理性小农”,认为增加收益、扩大生产才是农民最看重的,更加突出其追逐利润的一面。相关著作可参[美)詹姆斯·C.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程立显、刘建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Popkin Samuel L, The Rational Peasant:the Politica 1 Economy of Rural Society in Vietnam,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9.
    23近来学界开始有人注意到社会关系网背后隐藏的利益,参王守谦:《煤炭与政治——晚清民国时期福公司矿案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42-44页;李培德:《论“包、保、报”与清末官督商办企业——以光绪二十二年盛宣怀接办汉阳铁厂事件为例》,《史林》2009年1期,第28-38页。然大多顺带提及,缺乏系统分析。
    24此过程可参《峄县炭窑设置官窑记》,[清]王振录、周凤鸣修,王宝田纂:《光绪峄县志》,卷七·物产略,凤凰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2004年影印版,第92-96页。
    25公司之后虽然一直自称没有收到德股,实际上却曾收到过,当时的华总办张莲芬就承认“前 收天津世吕洋行海商人及德璀琳股本二万余金”,参《张莲芬再禀山东巡抚周及北洋大臣袁》,光绪二十九年十月初六日,《中兴公司文牍》,第4册。但德股数量极少,离四成德股的目标相距甚远。
    26《中兴公司十六年度营业报告(一)》,《大公报》1928年8月7日,第4版。
    27关于此间中兴煤矿公司的发展,可参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山东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0-49、164-194页。
    28《中国近代煤矿史》编写组:《中国近代煤矿史》,煤炭工业出版社1990年版,第140-144页。
    29陈慈玉:《近代中国工矿业史的研究》,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六十年来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下册),“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特刊(1),1990年,第529-553页。
    30[澳]蒂姆·赖特: 《中国经济和社会中的煤矿业(1895-1937)》,于长清译,东方出版社1991年版,第113-116、190-215页;Tim Wright, "A Mining Enterprise in Early R epublican Chinese Society:The Chung-hsing Coal Mining Company",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华民国初期历史研讨会论文集,1912-1927》》(上册),台北,1984年版,第531-564页; T.Wright, Entrepreneurs, politicians and the Chinese Coal Indu stry,1895-1937, Modern China Studies, Vol.14, No.4(1980), pp579-602.
    1翁文灏:《路矿关系论》,无出版社,1928年版,第1页。
    2翁文灏:《路矿关系论》,无出版社,1928年版,第3页。
    3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82、205-206页。
    4孙越崎:《中福煤矿的坎坷道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河南文史资料》第60辑,1996年版,第148页。
    5《山东峄县中兴运煤铁路有限公司、山东盐运使张莲芬上邮传部呈》,《山东峄县中兴运煤铁路有限公司呈请批准自筑运路简明章程案册》,天津商报馆排印版,第1页。
    6详细内容可参高凤介:《津浦路沿线物产之鸟瞰》,《铁路月刊》1933年第9期。
    7翁文灏:《路矿关系论》,无出版社,1928年版,第2页。
    8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山东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45页。
    9厂:《津浦铁路与煤矿》,《矿业周报》第25号,1928年12月7日出版,“编辑者言”,第401页。
    10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山东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43页。
    11潘骥:《世界燃料问题》,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150页。
    12山东省政府实业厅编印:《民国十九年山东矿业报告》,1931年刊印,第268页。
    13高树校:《中兴煤矿公司调查纪实》,《劳工月刊》,第2卷第5期,1933年5月出版,第67页。
    14《张莲芬禀覆直督查勘峄矿筹办情形并绘呈图说文并批》,光绪二十五年六月五日,《中兴文牍》第1册。
    15高树校:《中兴煤矿公司调查纪实》,《劳工月刊》,第2卷第5期,1933年5月出版,第67页。
    16苏任山:《台枣运煤铁路与枣庄煤矿》,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山东史志资料》总第3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35页。
    17《张莲芬禀总办路矿大臣请援案奏咨淮宿关免纳船料北钞文并批》,光绪二十八年四月初十日,《中兴公司文牍》,第3册。
    18《张莲芬禀覆直督查勘峄矿筹办情形并绘呈图说文并批》,光绪二十五年六月五日,《中兴文牍》第1册。
    19《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张莲芬致公司诸股东信》,转引自苏任山::《台枣运煤铁路与枣庄煤矿》,第134页。
    20高树校:《中兴煤矿公司调查纪实》,《劳工月刊》,第2卷第5期,1933年5月出版,第67-68页。
    21转引自苏任山:《台枣运煤铁路与枣庄煤矿》,第137页。
    22转引自苏任山:《台枣运煤铁路与枣庄煤矿》,第138页。
    23之前德国工程师即在勘查路线图时将韩枣支线汇入路线图中,其目的在于借用该路线觊觎距离该线很近的中兴煤矿,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被迫放弃。
    24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路政编》第1O册,第2301页。
    25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路政编》第10册,第2301页。
    26《农工商部会奏查明峄县中兴公司开矿筑路被控各款并请将阻挠路矿之绅士交地方官随时查看各折片》,《山东官报》1909年第11期,章奏,第8页。
    27《山东峄县中兴运煤铁路有限公司、山东盐运使张莲芬上邮传部呈》,《山东峄县中兴运煤铁路有限公司呈请批准自筑运路简明章程案册》,第2页。
    28《山东峄县中兴运煤铁路有限公司、山东盐运使张莲芬上邮传部呈》,《山东峄县中兴运煤铁路有限公司呈请批准自筑运路简明章程案册》,第2页。
    29当时津浦路局内部意见分歧较大,该路总工程司认为临枣支线较韩枣支线加长六平方千米,用款多费五十万马克,仍主张由韩庄修至峄县。而该路北段总办朱启钤、卢祖华以“由临城至枣庄直抵公司之矿厂,转运时便于装卸”等为由,力挺修建临枣支线。当时的津浦铁路督办徐世昌,帮办孙宝琦等也以“此线虽较韩峄稍长,然可直达公司之矿厂,既便转运,而路线所经矿苗颇富,与韩峄比较利益殊多”为由,同意朱启钤等的看法,津浦路局内部主张临枣线一派占据压倒性优势,参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路政编》第10册,第2302页。
    30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1927年12月编印,第1页。
    31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1927年12月编印,第1页。
    32《山东峄县中兴运煤铁路有限公司、山东盐运使张莲芬上邮传部呈》,《山东峄县中兴运煤铁路有限公司呈请批准自筑运路简明章程案册》,天津商报馆排印,第2页。
    33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路政编》第10册,第2301页。
    33山东巡抚杨士骧奏片,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路政编》第17册,第4页。
    35《邝荣光上盛宣怀文》,宣统三年六月初七日,上海市图书馆所藏盛宣怀档案(以下简称“上图盛档”),档号:000601。
    36《津浦铁路总公所在京与中兴公司代表朱养田观察协商拟定入股代招商股办法六条》,《津浦铁路总公所与中兴公司拟定入股代招商股办》,上图盛档,档号:000430,抄稿,宣统三年(1911年)。
    37《津浦铁路委员任振采观察与中兴公司股东在济南会商续订六条》,《津浦铁路总公所与中 兴公司拟定入股代招商股办》,上图盛档,档号:000430,抄稿,宣统三年(1911年)。
    38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1927年12月编印,第1页。
    39路矿合办未成,有可能是因为盛宣怀不同意,参《邝荣光上盛宣怀文》,宣统三年六月初七日,上图盛档,档号:000601。文中有“(矿务)非本路所应筹”之语。
    40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1927年12月编印,第1页。
    41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山东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46页。
    42金士宣、徐文述编著:《中国铁路发展史(1876-1949)》,中国铁道出版社1986年版,第297页;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山东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43页。
    43金士宣、徐文述编著:《中国铁路发展史(1876-1949)》,中国铁道出版社1986年版,第293-299页。
    44《津浦铁路管理局呈交通部报增购中兴煤斤及公司请求核减运价情形文》,1921年1月,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路政编》第3册,第2133页。
    45《津浦铁路管理局呈交通部报增购中兴煤斤及公司请求核减运价情形文》,1921年1月,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路政编》第3册,第2136页。
    46津浦铁路于1922年到1930年所遇到的困境,可参《津浦铁路年鉴》,转引自济南铁路局史志编纂办公室编:《济南铁路局史志资料选编》第二辑(内部印行),1986年版,第53-55页。中兴公司在自身营业状况书中亦提及此种情况,参《山东峄县中兴煤矿有限公司民国十七年分帐略》,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2。
    47贾汪煤矿初次申请被拒绝后继续中请,参《胡光国上盛宣怀禀》,宣统二年十二月,上图盛档,档号:107654-2;根据后来形势来看,这次申请得以成功,参《津浦铁路管理局呈交通部报增购中兴煤斤及公司请求核减运价情形文》,1921年1月,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路政编》第3册,第2136-2137页。
    48《津浦铁路管理局呈交通部报增购中兴煤斤及公司请求核减运价情形文》,1921年1月,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路政编》第3册,第2137页。
    49《津浦铁路管理局呈交通部报增购中兴煤斤及公司请求核减运价情形文》,1921年1月,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路政编》第3册,第2136页。
    50《民国十八年十月十五日中兴公司董事会第一百八十六次议决录》,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3。
    51根据统计,中兴公司受津浦铁路局拖累,“以有形可计,如到期债款延不清理,煤价、车租积欠不付,三项共计至本年(1927年,笔者注)年杪达二百二十余万之巨。”参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1927年12月编印,第1页。
    52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1927年12月编印,第6页。
    53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山东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6页。
    54《中兴煤矿公司第十八次股东会决议录》,民国十九年二月廿三日,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2。
    55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1927年12月编印,第7页。
    56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1927年12月编印,第7页。
    57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1927年12月编印,第8页。
    58《中兴津浦条约》,1926年1月21日,参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2;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1927年12月编印,第4-5页。
    59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1927年12月编印,第8页。
    60《津浦铁路管理局局长孙鹤皋呈铁道部第四七号》,《津浦铁路公报》第24期,“公牍”,第6页。
    61《津浦铁路局与山东峄县中兴煤矿公司订立合同文》,1911年8月,上图盛档,档号:118398-2。
    62谭焕达:《调查山东中兴煤矿报告》,《矿业周报》第5号,1928年6月9日,“专件”,第10页。
    63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1927年12月编印,第4页。
    64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1927年12月编印,第4页;《各路内债分表 (二十六)津浦中兴煤矿公司短期借款》,沈蕃、周亮才编:《交通债款说明书》,[出版社及山版时间不详,作者作序时间为民国14年12月],“各路内债说明书”,第26页。
    65《中兴津浦条约》,1926年11月21日,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2。
    66《三行致函中兴公司》,1924年10月14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1-1-547。
    67《中兴津浦条约》,1926年11月21日,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2。函内提及“路局商请公司代为筹借款项”等语。
    68《中兴公司致三行函》,1926年4月21日,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4-1-635;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1927年12月编印,第6页。
    69《山东峄县中兴煤矿有限公司民国十七年分帐略》,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2。
    70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1927年12月编印,第3-4页。
    71《陇海铁路筑路纪要》,转引自济南铁路局史志编纂办公室编:《济南铁路局史志资料选编》第二辑(内部印行),1986年版,第56页。
    72《邝荣光上盛宣怀文》,宣统三年六月初七日,上图盛档,档号:000601。
    73《民国十九年二月廿五日董事会决议录(第191次)》,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3。
    74《津浦铁路年鉴第一卷》,转引自济南铁路局史志编纂办公室编:《济南铁路局史志资料选编》第二辑(内部印行),1986年版,第53页。
    75如时任公司董事会长的朱启钤,就在公司第18次股东会议上指山,“至于以后公司重要问题,不外产、运、销三项。产、销二项公司可以自主恢复,并不为难。运输一项,则为国家范围。”暗指运输一项作为影响公司营业的重要因素,受时局影响颇大,公司对此无可奈何。详参《中兴煤矿公司第十八次股东会决议录》,1930年2月23日,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2。
    76《中兴公司十六年度营业报告(一)》,《大公报》1928年8月7日,第4版。此外胶济铁路也是公司开展工作的一个重点,参《民国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一百九十五次董事会议决录》,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3。
    77《山东峄县中兴煤矿有限公司民国十七年分帐略》,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2。
    78。章笃臣,即章祜,曾任陇海路局督办。近代煤矿企业为便于向铁路局交涉,经常聘用原铁路局官员担任要职,以便于花钱打通荚节走暗线。典型如刘鸿生邀请章笃臣与原陇海铁路车务处处长顾宗林分任华东东煤矿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并送他们干股十五万元,以利于公司存煤的运输,参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刘鸿生企业史料》(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57页;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刘鸿生企业史料》(中册),上海人民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12页。
    79《民国十九年二月廿五日董事会决议录(第一自九十一次)》,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3。
    80《民国十九年六月十四日第一百九十二次董事会议决录》,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3。
    81《民国十九年六月十四日第一百九十二次董事会议决录》,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3。运河站(解放后改称邳县站)在江苏省邳县运河镇,位于陇海铁路与京杭运河交汇处,交通十分便利。中兴将支线改建至此,可能是想借用此处交通便利之优势,将中兴煤或东运出海,或通过京杭运河直接南下。
    82《民国十九年六月十四日第一百九十二次董事会议决录》,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3。其中规定,等陇海铁路筹足款兴修开泰码头之后,公司再将路线延长到该码头。
    83《民国十九年十月廿日第一九三次董事会议决录》,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3。
    84《陇海铁路筑路纪要》,转引自济南铁路局史志编纂办公室编:《济南铁路局史志资料选编》第二辑(内部印行),1986年版,第60页。
    85《陇海铁路筑路纪要》,可参《津浦铁路年鉴》,转引自济南铁路局史志编纂办公室编:《济 南铁路局史志资料选编》第二辑,内部印行,1986年版,第60页;铁道部铁道年鉴编纂委员会编:《铁道年鉴》第三卷,汉文正楷印书局1936年版,第748页。
    86《陇海铁路筑路纪要》,转引自济南铁路局史志编纂办公室编:《济南铁路局史志资料选编》第二辑(内部印行),1986年版,第60页。
    87《陇海铁路筑路纪要》,转引自济南铁路局史志编纂办公室编:《济南铁路局史志资料选编》第二辑(内部印行),1986年版,第58页。
    88《连云港港史》编审委员会:《连云港港史(古、近代部分)》,人民交通出版社1987年版,第97-98页。
    89陇海铁路管理局编:《陇海年鉴》1933年版,转引自金士宣、徐文述编著:《中国铁路发展史(1876-1949)》,中国铁道出版社1986年版,第391页。
    90关于双方互惠合同及之后历次修改,可参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路政编》第3册,出版时间不详,第2132-2141页。
    91张道兴:《保商银行借款及纠纷》,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兴风雨》,1993年版,第117页。
    92陶湘:《中兴煤矿公司大事记》,《中兴煤矿公司史钞》,民国38年抄本,无页码。
    93王作贤、常文涵:《朱启钤与中兴煤矿公司》,北京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中共河北省秦皇岛市委统战部编:《蠖公纪事——朱启钤先生生平纪实》,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15-156页。
    94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路政编》第10册,第2302页。
    95《北京交通部祃电》,无具体日期,台湾“中央研究院”近史所藏中兴煤矿公司档案,卷宗号:07-24-02-001-01。
    1经元善:《中国创兴纺织原始记》,虞和平编:《经元善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87页;诸葆一:《筹措工:业资金之途径(上)》,《公益工商通讯》第1卷第7期,1947年7月15日,“论著”,第3-4页。
    2《上海福康钱庄的工业企业放款(1899-1907)》,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编:《上海钱庄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784-785页。
    3周学熙:《周止庵先生自叙年谱》,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8),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版,第31页。
    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26页。
    5张莲芬原为浙人,儿时随父兄避难失散,被淮军“盛字营”首领周盛传收为义子,取名周家骥。周临终前遗命家骥归宗,重新恢复张姓原名。周盛传,安徽合肥人,与其兄周盛波所率之“盛字营”为淮军主力,深为李鸿章倚重,后官至湖南提督。周病逝后,谥“武壮”,建有周武壮公祠,其子周家驹先后担任江苏候补道等职,参周家驹编:《周武壮公(盛传)遗书(附:年谱)》,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39),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影印版,第124页;王尔敏:《淮军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04、124-125页。
    6顾廷龙:《叶公揆初行状》,《叶景葵杂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18-420页。
    7李一翔:《近代中国银行与企业的关系(1897-1945)》,台湾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7版,第131页。
    8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53页。
    9杨荫溥:《上海金融组织概要》,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134-135页。
    10此类合同可参《中兴煤矿公司借款合同》,1921年12月24日,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Q268-1-457。
    11《中兴公司与金城银行定期借款合同》,参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1—1-428。
    12《山东峄县中兴煤矿有限公司与盐业、金城、中南三行订借定期及透支款项合同》,参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1—1—671。
    13《中兴公司致三行函》,1926年1月20日,参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1—1—885。
    14如前述公司与三行订立定期借款及透支合同内就规定,公司向银行借款后,“自订约之后,公司允将所有出入及汇拨款项均归三行经理,不再托他行。”参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1-1-671。
    15巧金城银行致函中兴公司,1928年8月6日,天津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J211-1-885。
    16《中兴煤矿公司与浙江兴业银行订立新往来透支借款条件》,1929年8月8日,天津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J204—1-1326。
    17《中兴公司负债约数》,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2。
    18刘志英:《近代上海华商证券市场研究》,学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79页。
    19沈祖杭:《吾国银行与工商业》,《银行周报》第20卷第21期,1936年6月2日出版,第8页。
    20关于发行公司债与直接增股之间的区别,根据时人分析,有以下几点:(一)股份之募集,为形成公司资本之方法;公司债之募集,则为增加公司财产之方法;(二)股息之高低,系依每届公司盈余之多寡而定;公司债之利息常为一定;(三)公司债之清偿,为公司之义务;股款之退还,为原则所不许;(四)股款可分次缴纳,公司债则不许分缴;(五)表彰股份之股票为团体证券;表现公司债之债券则为债权证券。可参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Y9-1-85-202。
    21《我国公司债券概况》,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Y15-1-42-678。
    22《中兴煤矿公司募集公司债理由书》,天津市档案馆所藏档案资料,卷宗号:J204—1—1326。
    23《中兴煤矿公司募集公司债理由书》,天津市档案馆所藏档案资料,卷宗号:J204—1—1326。
    24《中兴煤矿公司募集公司债理由书》,天津市档案馆所藏档案资料,卷宗号:J204—1—1326。
    25当时参与发行中兴公司债的银行有浙江兴业银行、大陆银行、金城银行、中南银行以及盐业银行五家银行。
    26《浙江兴业银行、大陆银行、中南银行、金城银行、盐业银行、中兴煤矿公司经理发行公司债券合同》,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1—1—4706。
    27《浙江兴业银行、大陆银行、中南银行、金城银行、盐业银行、中兴煤矿公司经理发行公司债券合同》,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1—1—4706。此次公司债之前,公司因向三行借贷一百万元,将德发债券抵押给银行。等到中兴公司债发行之后,双方清理旧债,又将此项债券移作中兴公司债第二担保品。可参《三行与中兴公司面定一百万元借款先还办法》,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1—1—885。
    28《中兴煤矿公司债券第二次持券人会报告书》,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04-1-1326。
    29《浙江兴业银行、大陆银行、中南银行、金城银行、盐业银行、中兴煤矿公司经理发行公司债券合同》,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1—1—4706。
    30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26页。
    31根据1930年1月25日召开的中兴煤矿公司第二次持券人会议的统计,各银行手中掌握的具体公司债数目如下:四行储蓄会,37.2万;浙江兴业银行,12.8万;中南银行,18万;盐业银行,17.2万;金城银行,10.1万;大生银行,1.8万:交通银行,0.8万元。参《中兴煤矿公司第二次持券人会记录》,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5。
    32《中兴公司致五行函》,1928年6月28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1—1—885。
    33“整委会”最初对此进行推诿,称“本会成立伊始,对该公司债款一时未及清理,俟将来清理后提交会议得有具体办法,再行正式通告,本会对于该公司在社会上之信用及实业前途断无不力求顾全之理”,参《整委会复五行函》,1928年5月15日,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2。到后来,“整委会”干脆直接否认,称“本会自有处理该公司一切财产之权,亦非曾与该公司发生关系之银行所得过问。要惟由曾与发生关系之银行,迳与该公 司交涉而已。”参《整理中兴煤矿之近讯》,《中报》1928年8月30日,第16版。
    34《中兴股东关于发行新公司债的建议》(题目由笔者自拟),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2,第75-78页。
    35关下新公司债数额的变动,可参《中兴公司债权三百五十万元用途支配表》、《五行经理发行公司债契约草约》、《发行中兴煤矿公司债券要点》、《中兴煤矿公司债续发债券》,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2。
    36《中兴煤矿公司债券第二次持券人会报告书》,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04—1——1326。
    37《报告变更第一次公司债担保条件并另订还本付息期限案》,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04—1—1326。
    38《五行保证书,无具体日期,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346。
    39杨荫溥:《上海金融组织概要》,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134-135页。
    40《天津金城银行致函中兴公司》,1924年7月12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1—1—547。
    41《王景杭致盐业银行函》,1924年8月23口,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1—1——662。
    42《山东峄县中兴煤矿有限公司致函天津金城银行》,1924年11月1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1—1—662。
    43杨荫溥:《上海金融组织概要》,第134页。
    44《银行储蓄总会致函沪会》,1927年7月23日,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7-1-291;《中兴煤矿公司之呼吁》,《大公报》1928年7月12日,第4版。
    45戴鹤轩乃原公司协理戴绪万的后人,张仲平是原公司总经理张莲芬的儿子,两家既有世谊又有亲戚,张莲芬之妻为戴华藻的外甥女,戴绪万则为戴华藻之侄,参周家驹编:《周武壮公(盛传)遗书(附:年谱)》,第1133页。
    46《律师吴国蕃呈天津地方法院》,1929年8月(无具体日期),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632。
    47《律师吴国蕃致函张仲平》,1929年7月8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632。
    48《律师吴国蕃呈天津地方法院》,1929年8月(无具体日期),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632。
    49《律师吴国蕃致函张仲平》,1929年7月8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632。
    50《律师吴国蕃致函张仲平》,1929年9月3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632。
    51《律师吴国蕃致函张仲平》,1929年9月3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632。
    52《律师吴国蕃呈天津地方法院》,1929年8月(无具体日期),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632。
    53《朱邦献致函陈蔗青》,1931年5月12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632。
    54《朱邦献致函陈蔗青》,1931年5月12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632。
    55《陈蔗青致函朱邦献》,1931年5月15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632。
    56《张仲平致函子健先生》,1931年5月31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632。
    57《汪有龄致虞生函》,1932年1月14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632。
    58《汪有龄致函亦侯仁兄》,无具体日期,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632。
    59《张仲平、戴鹤轩致函盐业银行》,1934年3月23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632。
    60《汪有龄致虞生函》,1932年1月14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632。
    61《天津西门子、中兴煤矿公司、具名银行三方合同》,1927年3月10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346。
    62《中兴煤矿公司出立于金城盐业浙江兴业银行卖煤说明书》,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346。
    63中兴公司与三行(上海盐业、浙江兴业总行、金城银行上海分行)订立新合同,1932年4月16日,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2。
    64《银行往来余额表(1928年6月底结)》,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2。
    65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山东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0—35页;Tim. Wright, A Mining Enterprise in Early Republican Chinese Society:The Chung-hsing Coal Mining Company,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华民国初期历史研讨会论文集,1912—1927》,台北,1984年,第531—563页。
    66《中兴公司十六年度营业报告(一)》,《大公报》1928年8月7日,第4版。
    67《都中军事要讯》,《中报》1927年7月18日,第6版。
    68李晋:《“前尘影事身历声”之二十三——“我和蒋先生谈山东中兴煤矿事”》,《春秋》(香港)第135期,1963年2月16日,第8页。
    69二五库券乃1927年5月南方政府江苏财政委员会发行的公债券,以海关二五附税为担保。参上海市档案馆编:《一九二七年的上海商业联合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15-118页。
    70李晋:《“前尘影事身历声”之二十三——“我和蒋先生谈山东中兴煤矿事”》,《春秋》第135期,第8页;中兴公司实际购买90余万,参《中兴煤矿公司之呼吁》,《大公报》1928年7月12日,第4版。
    71《中兴公司为认购二五库券呈蒋总司令文》,上海市档案馆馆藏中兴公司文件汇编(以下简称“上档中兴文件”),Q268—1—462。该文件汇编收录了1927年7月到1928年7月之间中兴公司与各方交涉的文电、布告、请愿呈文、报纸记载及会议内容摘录等文件38件。
    72《蒋总司令批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委员会编:《枣庄市文史资料第19辑中兴风雨》,1993年版,第128页,原文误作“民国十七年”,正确版本参上档中兴文件。
    73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第34页。
    74《中兴煤矿公司之呼吁》,《大公报》1928年7月12日,第4版;《中兴股东呼吁之呈文》,《大公报》1928年8月11日,第4版。
    75《中兴公司十六年度营业报告(二)》,《大公报》1928年8月8日,第4版;黎绍基:《我父黎元洪二三事》,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等编:《民国大总统黎元洪》,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39页。
    76上海市档案馆编:《一九二七年的上海商业联合会》,第45、79页。
    77战地政务委员会成立于 1928年3月,负责战地民政、财政等事务的处理,参《宁府战地政务委员就职记》,《大公报》1928年3月27日,第6版。
    78《整理中兴煤矿委员会为奉令组织成立致中兴公司函(1928年4月17日)》,上档中兴文件;《中兴煤矿着手整理》,《申报》1928年4月19日,第6版。
    79《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正式成立》,《中报》1927年5月11日,第9版;《党政府整理汉冶萍铁煤矿计划》,《银行月刊》第8卷第1号,1928年1月,“各埠市况”,第105—108页。
    80《整理中兴煤矿委员会令中兴驻矿经理对于矿务须秉承左委员办理文》,参上档中兴文件。
    811926年7月1日中兴煤矿公司因资金发生困难,遂约天陆、金城、中南、盐业、浙江兴业五家银行,发行公司债200万,其中公司自募50万,其余由五行分摊。详参《中兴煤矿公司发行公司债章程草案》,上海市档案馆档案,卷宗号:Q268—1—462;《津行范金声、阮寿岩、王志中致周作民函(1926年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70—171页。
    82《招投峄煤》,《时事新报》1928年5月6日,第1张,第2版;同见于《中报》1928年5月7日,第3版。
    83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第37页。
    84《山东中兴煤矿公司要闻详志》,《银行月刊》第8卷第8号,1928年8月,“国内新闻”,第87—90页。
    85《中兴煤矿已由整委会接收》,《中报》1928年7月16日,第9版。
    86《整理中兴煤矿之近讯》,《中报》1928年8月30日,第16版。
    87《钱新之致周作民、谈丹崖密电》,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5—1—981;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刘鸿生企业史料》(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5—47页。
    88《大陆银行回复胡笔江、钱新之函》,1928年6月18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J215—1-981;《山东中兴煤矿公司要闻详志》,《银行月刊》第8卷第8号,1928年8月,“国 内新闻”,第88页。俞飞鹏对此并不相信,坚称公司已借到此款,参《中兴煤矿已由整委会接收》,《中报》1928年7月26日,第9版。
    89《俞主任致中兴代表电为催促缴款开工并送股东名册由(1928年6月19日)》,上档中兴文件。
    90《中兴公司代表呈农矿部呈报与整委会接洽经过情形请予维持原议文(1928年6月30日)》,上档中兴文件;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第37-38页。
    91随着军事行动渐趋结束,战地政务委员会行将撤销,作为其下属的整理中兴煤矿委员会原定一并裁撤,参《整理中兴煤矿委员会令中兴驻矿经理限期缴款开工并送股东名册文(1928年6月17日)》,上档中兴文件。
    92苏任山:《“整理”枣庄中兴煤矿公司案始末》,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经济(上)》,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1023页。
    93《中兴煤矿已由整委会接收》,《中报》1928年7月16日,第9版。
    94《蒋中正电示俞飞鹏中兴煤矿款不付清公告为军阀奸商资本著即充公(1928年6月29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档号:002010100014040。
    95《俞主任致中兴代表电知照奉令接办由(1928年6月30日)》,上档中兴文件。
    96《中兴煤矿公司之呼吁》,《大公报》1928年7月12日,第4版;《中兴煤矿没收问题》,《大公报》1928年7月30日,第2版。
    97《蒋总司令令中兴公司交出全部矿产文(1928年7月5日)》、《整理中兴煤矿委员会令中兴驻矿经理文(1928年7月10日)》,上档中兴文件。
    98《枣庄中兴矿煤招标广告》,《中报》1928年7月15日,第3版;《枣庄中兴矿煤再行招标广告》,《中报》1928年8月16日,第3版。
    99《蒋总司令令中兴公司交出全部矿产文(1928年7月5日)》,参上档中兴文件;《中兴煤矿实行充公》,1928年7月8日《中报》,第11版。
    100《山东中兴煤矿公司要闻详志》,《银行月刊》第8卷第8号,1928年8月,“国内新闻”,第87页。
    101苏任山:《“整理”枣庄中兴煤矿公司案始末》,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经济(上)》,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1024页。
    102《中兴股东临时大会记》,《大公报》1928年8月11日,第3版;《山东中兴煤矿公司要闻详志》,《银行月刊》第8卷第8号,“国内新闻”,第90-91页。最后选出的七位股东代表是黎绍基(黎元洪之子)、周星棠(汉口总商会会长)、汪子健(大律师)、唐伯文(钱新之女婿)、胡圣余(蚌埠巨商)、胡英初(黎元洪亲信)、林斐成(大律师)。
    103《中兴煤矿公司第十七次股东会决议录》,公司自刊,1928年11月18日,第1页。
    104《五行经理发行公司债券合同》,1926年6月21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346;《津行范金声、阮寿岩、王志中致周作民函》,1926年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70—171页。
    105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第36页。
    106《中国银行等呈蒋总司令、国民政府、农矿部、工商部为押受中兴股票甚多请饬整委会继承义务文》,上档中兴文件;《中兴煤矿没收后银行债权之调查》,《时事新报》1928年9月5日,第3张,第1版。
    107《盐业银行朱邦献致郅卿、松岩函》,1928年10月18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346。
    108《发行债券银行呈.蒋总司令、农矿部、工商部、财政部为中兴矿产没收请示所发社债应如何继承履行文》,1928年7月22日;《浙江兴业银行等呈蒋总司令、国民政府、农矿部、工商部为放与中兴款项应如何承受偿还请明令宣示文》;《中国银行等呈蒋总司令、国民政府、农矿部、工商部为押受中兴股票甚多请饬整委会继承义务文》,上档中兴文件。
    109《整理委员会复五银行函》,1928年5月15日,上档中兴文件;《整理中兴煤矿之近讯》,《中报》1928年8月30日,第16版。
    110。《五行致上海银行公会函》,1928年8月27日,上海市档案馆藏,S173—2—18;《银行公会请收回没收中兴煤矿成命》,《中报》1928年9月3日,第14版。
    111《总商会请收回中兴充公成命》,《中报》1928年9月11日,第14版。
    112上海市档案馆编:《陈光甫日记》,1928年8月3日,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48页;经济会议秘书处编:《全国经济会议专刊:民国十七年》,沈云龙主编:《中国近代史料丛刊三编》(87),台北文海出版社1999年影印本,第168页。
    113《张仲平致浙江兴业银行总经理徐振飞电》,1928年7月26日,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1—462。
    114《沪商代表之请愿》,《时事新报》1928年8月12日,第1张,第4版;《沪商代表请愿书》,《时事新报》1928年8月12日,第1张,第4版。
    115筠:《战地矿业与中兴煤矿》,《矿业周报》第2号,1928年4月28日,“编辑者言”,第2页。
    116《全国矿联会为中兴吁恳》,《大公报》1928年8月9日,第2版;李晋:《“前尘影事身历声”之二十三——“我和蒋先生谈山东中兴煤矿事”》,《春秋》第135期,第16页。
    117《峄县公民为中兴公司呼吁》,《大公报》1928年8月4日,第2版。
    18《中兴公司全体职工呈国府军会各机关函》,《银行周报》第12卷第35号,1928年9月11日,“杂纂”,第10-11页。
    119许纪霖对近代中国民间通电的舆论作用进行过较为深入的研究,尤其注意到通电中的“联署”方式,参许氏:《近代中国的公共领域:形态、功能与自我理解——以上海为例》,《史林》2003年第2期,第84页。
    120《社评:论没收中兴煤矿事》,《大公报》1928年7月14日,第1版。
    1211《中兴煤矿没收问题》,《大公报》1928年7月30日,第2版。
    122《中兴公司全体股东启事》,《中报》1928年8月28日,第8版,此后逐日刊登。
    123《陈霆锐律师代表发行中兴煤矿公司债券银行声明抵押物权》,《中报》1928年9月2日,第9版。
    124《中兴煤矿公司全体股东向国府各机关请愿文》,《中报》1928年8月31日,第4版,同见于《新闻报》1928年9月3日,第3张,第9版。
    125《中兴股东呼吁之呈文》,《大公报》1928年8月11日,第4版。
    126《整理中兴煤矿之近况》,《中报》1928年8月30日,第16版。
    127苑继平主编:《枣庄煤史》,青岛出版社2006年版,第6页。此案平息后,陈进入中兴公司管理层,历任公司协理、董事,参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第42—43页。
    128筠:《战地矿业与中兴煤矿》,《矿业周报》第2号,“编辑者言”,第1页。南京国民政府初期这种因为职能重叠所导致的部门间矛盾层出不穷,参徐建生:《民国时期经济政策的沿袭与变异(1912—1937)》,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6页。
    129《农矿部在国府会议提案禁止其他机关干涉中兴事》;《节录国府第56次会议议决案之一》,1928年4月20日;《农矿部长为派员赴矿调查致战地政务委员会蒋主席电》,上档中兴文件。
    130《中兴公司代表呈农矿部呈报与整委会接洽经过情形请予维持原议文》,1928年6月30日,上档中兴文件。
    131农矿部长易培基曾向蒋介石及整委会疏通“酌留存煤”未果,参《农矿部长致蒋总司令函请勿将中兴存煤全部变卖由》,上档中兴文件。
    132山东省政府实业厅编印:《民国十九年山东矿业报告》,第162页。南开大学张树勇教授根据天津历史博物馆所藏黎元洪个人资料,判定其先后投资中兴64万,参张树勇:《黎元洪的经济活动》,《南开经济研究》1991年第4期,第55页。另据黎元洪大女儿黎绍芬回忆,黎当时在中兴公司投资40万元,实缴20万,参黎绍芬:《黎元洪事略》,中国人民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11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39页,此说不确。
    133谭延闿与黎元洪私交甚密,之前就曾帮助过黎元洪保护其在湖北的财产,参《张知本保护黎元洪财产》,《中报》1928年3月7日,第9版。
    134黎绍芬:《黎元洪事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11辑,第140页。
    135《中兴煤矿公司之呼吁》,《大公报》1928年7月12日,第4版:《中兴煤矿已由整委会 接收》,《中报》1928年7月16日,第9版。
    136《中兴煤矿没收问题》,《大公报》1928年7月30日,第2版;《山东中兴煤矿公司要闻详志》,《银行月刊》第8卷第8号,“国内新闻”,第87页;李晋:《“前尘影事身历声”之二十三——“我和蒋先生谈山东中兴煤矿事”》,《春秋》第135期,第7页。
    137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第39页。
    138钱新之在1928年11月公司第十七次股东大会上自称“兄弟仅处于股东地位从事帮忙,曾为此事屡向政府当局接洽”,详参《中兴煤矿公司第十七次股东会决议录》,第2页。胡笔江则于1928年8月在天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被选为南下请愿的候补股东代表,参《山东中兴煤矿公司要闻详志》,《银行月刊》第8卷第8号,“国内新闻”,第91页。
    139《俞飞鹏电蒋中正已接收中兴煤矿并查天津有一总公司为该矿各逆董巢穴可否密令发封以便接收》,1928年7月12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002—080200—035—037—001a;《中兴煤矿没收问题》,《大公报》1928年7月30日,第2版。
    140上海市档案馆编:《陈光甫日记》,1928年8月3日,第48页。
    141《张仲平致浙江兴业银行总经理徐振飞电》,1928年7月26日,上海市档案馆藏,Q268—1—462。
    142[美]小柯布尔:《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府(1927—1937)》,杨希孟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4—64页。
    143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第39页;《中兴煤矿仍归商办》,《时事新报》1928年9月13日,第3张,第1版。
    144《中兴煤矿公司第十七次股东会决议录》,第1页。
    145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第40页。
    146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第40、43页。根据1928年津浦路局规定,由枣庄到浦口每呼吨煤运价9元以上,但根据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互换利益合同,则每吨运费只有2.2元,极大的降低了中兴煤炭的运输成本。
    147“整理中兴案”之后,周作民、叶揆初、叶琢堂当选为新一届的公司董事, 钱新之更是在公司复工后接替朱启钤,担任中兴煤矿公司的总经理。此间,朱启钤也曾邀请盐业银行的吴鼎吕出任公司董事,吴因故未应允,参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第41-42页。
    118此案虽告一段落,然处理“逆产”活动却没有完结,一直持续了很多年。公司矿产发还后不久,农矿部就派出代表陈郁,联合中央处理“逆产”委员会,对公司股份进行了清查,最后仅象征性地没收了张敬尧、倪嗣冲的股份20余万。参《中兴煤矿近讯》,《矿业周报》第19号,1928年10月21日,“矿业消息”,第313页;山东省政府实业厅丁编印:《民国十九年山东矿业报告》,第162、163页。对于此次清查,中兴公司并无意配合,多次借故推脱,使这次“逆股”没收延宕至1933年。当时农矿部早已撤销,该款由继任的实业部没收。中兴公司试图找出种种缘由,将上述张、倪的股份保全,但最终并未成功。关于此部分,详参《中兴煤矿张敬尧股票没收以后》,《矿业周报》第255号,1933年9月21日,“新闻”,第232页;中兴煤矿公司第203、211、213次董事会议决录,上海市档案馆藏,Q268-1-467。农矿部试图借清查“逆股”之机,插手中兴内部管理事务,主张以“逆股”作官股,使中兴煤矿公司变为官商合办企业,此举遭到中兴公司的抵制。他们利用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与南京国民政府之间的矛盾,有效阻止了这一行动,这同样是公司社会资本作用的一次彰显,详情参黎重光:《中兴煤矿与山东省府的周旋应酬》,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等编:《一代枭雄韩复榘》,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第100-101页。
    49《整委会复五行函(5月15日)》,上档中兴文件;《整理中兴煤矿之近讯》,《中报》1928年8月30日,第16版。
    150《许福昞致谈丹崖函》,1928年6月18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5—1—981。
    151《大陆银行总处致津行函》,1928年7月24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5—1—981。
    152《天津大陆银行致总处函》,1926年6月26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5—1—981。
    153《天津大陆银行致总处函》,1926年7月20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5—1—981。
    154《大陆银行总经理处致沪行密函》,1928年12月15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5—1—981。
    155《大陆银行总经理处致津行密函》,1929年12月9日,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5—1—981;同样的内容亦参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342。
    156上述三人中,只有吴鼎吕未邀约充任董事,另外叶揆初也由普通股东上升为董事,这样在新增的六席董事中,有四位来自银行,参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第4-42页。
    157陈光甫:《怎样打开中国经济的出路》,《新中华》第1卷第1期,1933年1月10日,第29页。
    158李一翔:《近代中国银行与企业的关系(1897-1945)》,台湾东大图书5股份有限公司1997版,第68页。张忠民亦对这种现象进行过考察,认为银行在经营或接管此类企业的过程中,在债权利益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是不会影响到企业自身产权的,亦肯定了银行此举更多是为了确保借贷资金安全的意图,参张忠民:《南京国民政府国有企业的资本与资金问题》,吴景平、李克渊主编:《现代化与国际化进程中的中国金融法制建设》,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版,第164页。
    59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前言”部分,第13页。
    M0转引自李一翔:《近代中国银行与企业的关系(1897-1945)》,台湾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7版,第265页。
    161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42页。
    ¨162汪叔梅:《我国银行业当前之危机》,《中行月刊》第10卷第4期,1935年4月,第39页。
    拍3吴承禧:《中国的银行》,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43页。
    Ⅲ李一翔:《近代中国银行与企业的关系(1897-1945)》.台湾东大图股份有限公司1997版,第68页。
    165《公司债之研究》,《大陆银行月刊》第2卷第4号,1924年4月25日,“杂录类”,第73页。
    166马寅初:《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开拍产业证券行市之可能乎》,《马寅初全集》第9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89页。
    1《峄县炭窑设置官窑记》,[清]王振录、周凤鸣修,王宝田纂:《光绪峄县志》,卷七·物产略,凤凰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2004年影印版,第93页。
    2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枣庄市市中区志》,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63页。
    3田培材:《枣庄旧事拾遗(四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市中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市中区文史》第3辑,1994年出版,第154-162页。
    4[英]莫里斯·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刘晓春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97页。
    5朱采:《禀丁宫保论峄县煤矿地方官禀陈失实》,《清芬阁集》,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8),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版,第655页。
    6朱采:《禀丁宫保论峄县煤矿地方官禀陈失实》,《清芬阁集》,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8),第657页。
    7朱采:《禀于宫保论峄县煤矿地方官禀陈失实》,《清芬阁集》,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8),第656-657页。
    8朱采:《禀丁宫保论峄县煤矿地方官禀陈失实》,《清芬阁集》,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8),第656页。
    9“翅”同“啻”,原文如此。
    0朱采:《禀丁宫保论峄县煤矿地方官禀陈失实》,《清芬阁集》,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8),第656-659页。
    1朱采:《禀丁宫保论峄县煤矿地方官禀陈失实》,《清芬阁集》,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8),第660页。
    12朱采:《禀丁宫保论峄县煤矿地方官禀陈失实》,《清芬阁集》,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8),第662页。
    13朱采:《禀丁宫保论峄县煤矿地方官禀陈失实》,《清芬阁集》,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8),第658-659页。
    14交通、铁路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路政编》第17册,第5页。
    15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中兴公司档案,卷宗号:06-24-02-002-004。
    16“借德款”是崔家控诉中兴修筑台枣铁路的一大理由,同时也是造成邮传部勒令中兴中止修建该路的重要原因,另一原因则是“与津浦正线有碍”,详可参前章“中兴公司与铁路关系”相关内容。
    17《山东抚院复邮传部电》(光绪三十四年五月),转引自苏任山:《台枣运煤铁路与枣庄煤矿》,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山东史志资料》,总第3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39页。
    18《山东全省劝业道移文》(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初九日),转引自苏任山:《台枣运煤铁路与枣庄煤矿》,第139页。
    19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枣庄市市中区志》,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983页。
    20转引自苏任山:《台枣运煤铁路与枣庄煤矿》,第139页。
    21《张莲芬禀覆直督查勘峄矿筹办情形并绘呈图说文并批》,光绪二十五年六月五日,《中兴文牍》第1册。
    22苏任山:《中兴煤矿公司创立初期与地方封建势力的矛盾和斗争》,政协山东省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山东文史资料选辑》第25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98页。
    23《咨铁路矿政局公司碍难遵照新章改小矿界及提余利请转呈文》,光绪三十四年止月十六日,《中兴公司文牍》,第1册。
    24《峄县炭窑设置官窑记》, [清]王振录、周凤鸣修,王宝田纂:《光绪峄县志》,卷七·物产略,凤凰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2004年影印版,第94页。
    25《张莲芬禀覆直督查勘峄矿筹办情形并绘呈图说文并批》,光绪二十五年六月五日,《中兴文牍》第1册。
    26《咨铁路矿政局公司碍难遵照新章改小矿界及提余利请转呈文》,光绪三十四年止月十六日,《中兴公司文牍》,第1册。
    27《两崔上书》,无具体时间,《中兴公司文牍》,第2册。
    28苏任山:《中兴煤矿公司创立初期与地方封建势力的矛盾和斗争》,第201页。
    29苏任山:《中兴煤矿公司创立初期与地方封建势力的矛盾和斗争》,第202页。
    30《两崔上书》,无具体时间,《中兴公司文牍》,第2册。
    31苏任山:《中兴煤矿公司创立初期与地方封建势力的矛盾和斗争》,第203页。
    32《两崔上书》,无具体时间,《中兴公司文牍》,第2册。
    33苏任山:《中兴煤矿公司创立初期与地方封建势力的矛盾和斗争》,第205页。
    34《会奏监司大员开矿筑路被控各款折》,徐世吕撰:《退耕堂政书(三)》,《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25),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版,第1524页。
    35《农工商部会奏查明峄县中兴公司开矿筑路被控各款并请将阻挠路矿之绅十交地方官随时查看各折片》,《山东官报》1909年第11期,“章奏”,第8页。
    36《山东巡抚袁树勋奏运使恳请开缺专办煤矿运路事宜折》,《政治官报》,光绪三十四年十 一月三日,“折奏类一”,第7-8页。
    37《峄县田毓嵋、崔毓材等请愿书,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中兴公司档案,卷宗号:07-24—02-001-01。
    38《中兴公司呈覆田毓嵋等控案文稿》,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中兴公司档案,卷宗号:07-24—02-001-01。
    39《抄呈劝业道等查复由田毓嵋等请愿书及公司文件清册》,第6-9页,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中兴公司档案,档案号:07-24-02-001-01。
    40《抄呈劝业道等查复由田毓嵋等请愿书及公司文件清册》,第6-7.页。
    41《抄呈劝业道等查复由田毓嵋等请愿书及公司文件清册》,第7页。
    42《抄呈劝业道等查复由田毓嵋等请愿书及公司文件清册》,第7页。
    43《山东峄县中兴煤矿公司董事等呈一件前呈田毓嵋等把持一案兹将全案文件抄呈备案并请保护由》,台湾“中央研究院”近史所藏经济部门资料,档案号:07-24-02-001-01。
    44《北京交通部 电》,无具体日期,台湾“中央研究院”近史所藏中兴煤矿公司档案,卷宗号:07-24-02-001-01。
    45《抄呈劝业道等查复由田毓嵋等请愿书及公司文件清册》,台湾“中央研究院”近史所藏经济部门资料,档案号:07-24-02-001-01。
    46《抄呈劝业道等查复由田毓嵋等请愿书及公司文件清册》,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中兴煤矿公司资料,档案号:07-24-02-00-01。
    47《山东省政府农矿厅呈第五九号》,《山东农矿厅公报》第2卷第2期,1930年11月出版,“呈文”,第1页。
    48《山东省政府农矿厅呈第五九号》,《山东农矿厅公报》第2卷第2期,“呈文”,第1页。
    49《山东省政府农矿厅呈第五九号》,《山东农矿厅公报》第2卷第2期,“呈文”,第1页。
    50《山东省政府农矿厅呈第五九号》,《山东农矿厅公报》第2卷第2期,“呈文”,第1页。
    51《山东省政府农矿厅呈第四十一号》,《山东农矿厅公报》第2卷第1期,1930年10月出版,“呈文”,第22页。
    52《山东省政府农矿厅呈第五九号》,《山东农矿厅公报》第2卷第2期,“呈文”,第1页。
    53《山东省政府农矿厅呈第五九号》,《山东农矿厅公报》第2卷第2期,“呈文”,第1页。
    54《抄呈劝业道等查复由田毓嵋等请愿书及公司文件清册》,台湾“中央研究院”近史所藏经济部门资料,档案号:07-24-02-001-01。
    55黎重光:《中兴煤矿与山东省府的周旋应酬》,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等编:《一代枭雄韩复榘》,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第102页。
    56黎重光:《中兴煤矿与山东省府的周旋应酬》,第103页。
    57《山东省政府农矿厅呈第四十一号》,《山东农矿厅公报》第2卷第1期,“呈文”,第22页。:
    58《山东省政府农矿厅呈第五九号》,《山东农矿厅公报》第2卷第2期,“呈文”,第1页。
    59《山东省政府农矿厅呈第五九号》,《山东农矿厅公报》第2卷第2期,“呈文”,第2页。
    60《山东省政府农矿厅呈第五九号》,《山东农矿厅公报》第2卷第2期,“呈文”,第2页。
    61黎重光:《中兴煤矿与山东省府的周旋应酬》,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等编:《一代枭雄韩复榘》,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第103页。
    62王守谦:《煤炭与政治——晚清民国时期福公司矿案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6页。
    63台湾中央研究院近史所藏经济部门资料,档案号:06-24-02-002-04。
    64关于资助地方办学,公司从1914年起并始资助回民办学,批拨京钱数千吊,折合银元2000元,建起一处新的枣庄小学堂,教职员每人每月发给银元20元,直至抗日战争爆发,可参石朝峻、孙彦华:《市中区回民小学》,枣庄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文史资料第27辑枣庄回族》,2001年版,第220页。
    65金铭虽然参与过民国元年地方十绅对中兴公司的联合抗议活动,后来也渐渐在公司中失势,但一直保有自己的股份,一直到1930年代。
    66《中兴公司呈覆田毓嵋等控案文稿》,台湾“中央研究院”近史所减中兴公司档案,卷宗号:07-24—02-001-01。
    67田瑶峰,峄县田庄人,济宁武备学堂毕业生,和田毓岳(字冠五)是田家一武一文的杰出代表。
    68田培材:《枣庄旧事拾遗(四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市中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市中区文史第3辑》,1994年版,第154-157页。
    69《梁步海呈文》,《中兴文牍》第2册。
    70《山东峄县中兴煤矿概述》,中兴小学部印刷处印,1936年刊,第1页。
    71[清)山东省清理财政局编:《山东全省财政说明书》,岁入部,杂款,191O年,第56页。
    72《山东巡抚文:遵旨筹办农桑一1工艺各项实业兼筹商务基础折》(光绪三十年九月十三日收),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农工商部农务司档案:综合120。
    73[清)山东省清理财政局编:《山东全省财政说明书》,岁入部,杂款,第56-57页。
    74《胶海关十年报告》(1902-1911),青岛市档案馆编:《帝国主义与胶海关》,档案出版社1986年,第127页。
    75章笃臣,即章祜,曾任陇海路局督办,后因在北伐战争中以勾引敌军的罪名被冯玉祥免职下狱。之后被引入中兴煤矿公司,出任驻矿委员会首席委员。
    76上述详细过程可参黎重光:《中兴煤矿与山东省府的周旋应酬》,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等编:《一代枭雄韩复榘》,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第98-104页。
    77朱采:《禀丁宫保论峄县煤矿地方官禀陈失实》,《清芬阁集》,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8),第664页。
    78张笑寒:《我这一辈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文史资料第12辑古稀老人话今昔》,1991年版,第36页。据此条资料记载,过去峄县每个县长上任之后,中兴公司每月给他200两银子。国民革命军北伐后,派来的第一任县长傅维泗没有私吞这笔钱,把这件事公开了,又跟中兴煤矿交涉,让它每月缴纳定数的煤炭,连那银子折合的278元,办了个育济院。
    79蒋树柏:《齐村翰林府轶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市中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市中区文史》第2辑,1992年版,第164页。
    1[清]王振录、周凤鸣修,下宝田纂:《光绪峄县志》,卷五,山川,参《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9》,凤凰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2004年影印本,第49页。
    2[清]王振录、周凤鸣修,王宝田纂:《光绪峄县志》,卷十三,田赋考·田赋,第142页。
    3施坚雅认为鲁西南和鲁南地区位于华北大区的边缘。关于“核心一边缘”理论,可参[美]施坚雅:《地方与地方体系层级》,《中华帝国晚清的城市》,叶光庭等泽,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327-417页。周锡瑞对施坚雅上述观点进行了修正,认为鲁南地区属于华北大区与长江‘下游大区的交界边缘地带,此地区不仅与华北经济联系颇多,更通过大运河与长江中下游地区建立起较为密切的经济联系。除此之外,周锡瑞还认为鲁西南“儿乎在所有方面都与江苏、河南的边界省份相似”。笔者深表赞同,同时认为被周氏归入“鲁南山区”的峄县等地与苏北的徐海地区有很多相似之处,这些地方在民俗、民风、生活习性等方面具有很大程度的同质性。参[美]周锡瑞:《义和团运动的起源》,张俊义、王栋泽,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17页。
    4解放后,儿经变革,枣庄成为山东省一个地级市,而原来的峄县县城反成为其辖下的一个区——峄城区,概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两地之间力量的消长及枣庄地位的进一步提升。
    5马俊亚:《集团利益与国运衰变——明清漕粮河运及其社会生态后果》,《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2期,第122、124-125页。
    6《鲁省大水为灾》,《大公报》1911年10月6日,第3张。
    7[清]王振录、周凤鸣修,王宝田纂《光绪峄县志志》,卷十五,灾祥,第158、162-163页。
    8[清]王振录、周凤鸣修,王宝田纂:《光绪峄县志》,卷七,物产,第88-89页。
    9《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4册,江苏巡抚庄有恭乾隆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折,转引自许檀:《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64页。
    10[清]王振录、周凤鸣修,王宝田纂:《光绪峄县志》,卷十二,消渠,第131页。
    11[清]王振录、周凤鸣修,王宝田纂《光绪峄县志》,卷十三,田赋考·田赋,第142页。
    12黄鲁珍:《山东峄县的南乡》,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编:《农村通讯》,上海中华书局1935年版,第57页。
    13《津浦路大劫案汇闻》,《中报》1923年5月31日,第6版。
    14黄鲁珍:《山东峄县的南乡》,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编:《农村通讯》,第57页。
    15鲁珍:《山东峄县的麦秋》,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编:《农村通讯》,第103页。
    16《津浦路大劫案汇闻》,《中报》1923年5月31日,第6版。
    17鲁珍:《山东峄县的麦秋》,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编《农村通讯》,第103页。
    18《津浦路大劫案汇闻》,《中报》1923年5月31日,第6版。
    19关于“三不管”地区的状况,参唐立宗:《在“盗区”与“政区”之间——明代闽粤赣湘交界的秩序变动与地方行政演化》,“国立”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2002年版,“绪论”,第1-3页。
    20《请看山东之兵祸与匪祸》,《晨报》1923年4月27日,第6版。
    21《盗户》, [清]蒲松龄撰《聊斋志异》十二卷,清乾隆铸雪斋钞本,卷八;李锦山:《清初峄县的“盗户”》,政协枣庄市峄城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峄城文史资料》第6辑,1993年版,第39-53页。
    22(清]王振录、周凤鸣修,王宝田纂《光绪峄县志》,卷二十五,杂记,第564页。
    23关于“地方军事化”,可参[美]孔飞力:《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1796-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修订版)》,谢亮生、杨品泉、谢思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2-36页。
    24周谷城:《中国社会史论》上册,齐鲁书社1988年,第295页。
    25《山东之匪患》,《时报》1922年5月6日,第2张第3版。
    26根据何西亚的观点,十匪丛生有一般原因及特殊原因。一般原因又可分为内乱之影响,经济之破产,天灾之流行与贫富之悬殊四方面。参何西亚:《盗匪问题之研究》,上海泰东图书局1925年版,第4-10页。
    27田少仪:《孙美瑶与临城劫车案(中)》,《山东文献》第5卷第3期,1979年12月20日出版,第60页。此文亦被收入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编辑委员会编:《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中华民国十二年(1923年)一至六月份》,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印行,1979年版,第873页。关于近代中国农民的这种生存选择,可参[荚]史史沬特莱:《伟大的道路——朱德的生平和时代》,梅念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54页; [加]伊莎自·克 鲁克、 [英]大卫·克鲁克:《十里店(一)——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毙厚军译,上海人民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8页; [美]裴宜理:《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1845-1945》,池子华、刘平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71页。其中伊莎自·克鲁克的描述较为深刻:“那些家境十分贫困的人,其遭遇是:要么在饥荒年景饿死或被迫迁居;要么被贫穷逼得卖儿鬻女或者勒死自己的亲生孩子;要么因饥饿被迫加入军阀或土匪部队;要么因交不起税款而被关押或者因还不清债务而失掉自己仅有的一点财产。”(前书,第8页),这可以看作旧中国穷苦农民命运的缩影。
    28《掌云南道监察御史王宝田奏山东党会日盛请调劲旅剿抚折》,宣统三年五月十一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编选:《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87页。
    29陆军部档案,转引自蔡少卿主编:《民国时期的土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页。
    30《鲁苏招匪总司令被捕》,《中报》1922年5月21日,第10版。
    31蔡少卿主编:《民国时期的土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1-19页。
    32《1924年1月21日矿经理处致总公司函》,王作贤、贺荣第、常文涵主编:《民国第一案》,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67页。
    33《津浦路大劫案汇闻》,《中报》1923年5月26日,第7版。
    34田少仪:《孙美瑶与临城劫车案(上)》,台湾《山东文献》第5卷第2期,1979年9月出版,第42-43页;吴寿彭:《逗留于农村经济时代的徐海各属(续)》,《东方杂志》第27卷第7号,1930年4月10日出版,第65页。
    35《滕峄人民之困苦》,《中报》1923年5月26日,第7版。
    36《田中玉治下之山东匪患(续)》,《晨报》1922年8月1日,第5版。
    37《时论:临城事变之善后策——河淮间别立新省》,《中报》1923年5月20日,第3版。
    38贾逸君:《中国政治史》,文化书社1929年版,第115页。
    39《时论:临城事变之善后策——河淮间别立新省》,《中报》1923年5月20日,第3版;谢世诚:《晚清“江淮省”立废始末》,《史林》2003年第3期。此种提法,最初源于晚清时期张謇,最后因遭到反对而中止。这种利用新“政区”的设立来增强政府对“盗区”实际控制力的做法,可参唐立宗:《在“盗区”与“政区”之间——明代闽粤赣湘交界的秩序变动与地方行政演化》(“国立”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2002年版)一书。
    40《令徐海道尹呈为徐海田亩多种高粱易于藏匪谨以试办改良种植请鉴核由》,《江苏实业月志志》第24期,1921年3月出版,“公文”,第2页。
    41张志熙修、刘靖宇纂:《民国东平县志》卷七,政务志·保卫,参《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66》,凤凰出版社、上海一书店、巴蜀书社2004年影印本,第81页。
    42李景汉编著:《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14页。
    43根据谢贵平的研究,山东民团经费来源主要有三种:民众摊派;绅十及地方企业赞助;缴获土匪或民团自身的掠夺,参谢贵平:《近代山东民团研究(1911-1930)》,第313-315页。
    44[清]王振录、周凤鸣修,王宝田纂:《光绪峄县志》,卷十一,军政,第127-128页。
    45田少仪:《孙美瑶与临城劫车案(上)》,台湾《山东文献》第5卷第2期,1979年9月出版,第48页。除此之外,中兴公司还对峄北自卫团进行经费支持,每月资助自卫团120元,后来又加焦炭半吨,枣庄商会则每月资助50元,参田培材:《枣庄旧事拾遗(四题)》,中国人民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市中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市中区文史》第3辑,1994年出版,第154-158页。
    46田少仪:《孙美瑶与临城劫车案(上)》,台湾《山东文献》第5卷第2期,1979年9月出版,第49页。
    47《山东峄县自团击毙票匪》,《新闻报》1928年9月1日,第2张第8版。
    48临城劫车案后,孙美瑶手下的李振海、陈元清投效峄县保卫团,陈元清还一度担任中队长,参田少仪:《孙美瑶与临城劫车案(上)》,台湾《山东文献》第5卷第2期,第46、49页。
    49《懿行志》,光绪《宣城县志》卷十七,转引自赵崔莉:《清代皖江圩区社会经济透视》,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36页。
    50关于山石圩寨等在建筑学的防御意义,参黄宽重:《南宋地方武力——地方军与民间自卫武 力的探讨》,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版,第239页。
    51梁钟亭、路大遵修,张树梅纂:《民国清平县志》第四册,防卫篇,防卫志七·圩寨,参《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89》,凤凰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2004年影印本,第319页。
    52《票匪纪略》,朱兰修,劳乃宣纂:《民国阳信县志》卷四,兵事志,参《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23》,凤凰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2009年影印本,第194页。
    53张自清修,张树梅、王贵笙纂:《临清县志》卷十二,防卫志七·栅寨,参《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95》,凤凰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2009年影印本,第203页。
    54梁钟亭、路大遵修,张树梅纂:《民国清平县志》第四册,防卫篇,防卫志七·圩寨,第319页。
    55蒋树柏:《齐村翰林府轶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市中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市中区文史》第2辑,1992年版,第157页。
    56《津浦路大劫案汇闻》,《中报》1923年5月31日,第6版。
    s7如中兴公司每年给负责剿匪的何锋钰部大量金钱,以供其保护矿场。何将其中一半付与当地土匪,以做休战之约,(美)菲尔·比林斯利:《民国时期的土匪》,王贤知等泽,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年版第274页。
    58《津浦路大劫案汇闻》,《中报》1923年5月31日,第6版。
    59据1923年5月26日《中报》第7版《滕峄人民之困苦》记载,峄县某村大户刘某对土匪恨之尤甚,曾帮官军剿匪,结果受到土匪残酷的报复,不仅“家财悉丧于匪”,而且亲人先后被匪绑架。先是妻舅被绑,去其一腿;接着幼子被绑,勒索尽家财后被扔下山谷。
    60《1917年12月15日总矿经理处致函总公司》,王作贤:《中兴煤矿公司的早期防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市中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市中区文史》第2辑,1992年版,第128页。
    61吴庆华:《孙氏集团与临城劫车案》,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文史资料第21辑临城劫车案》,1996年版,第201-205页;刘化庭:《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峄县》,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文史资料》第6辑,1990年版,第171页。
    62刘化庭口述:《国民党统治下的峄县(一)》,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文史资料》第6辑,1990年版,第171页。
    63谭焕达:《调查山东中兴煤矿报告》,《矿业周报》第5号,1928年6月9日,“专件”,第12页。
    64典型如吕昭义、吴彦勤、李志农:《清代云南矿厂的帮派组织剖析——以大理府云龙州自羊厂为例》,《云南民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
    65矿区由于多远离都市,地处偏僻,且工人多,工程大,往往能够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通常会以主要矿井为中心,兴建街道,民众聚集,商业繁盛,逐渐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社区(community),之后随着规模的增大,还有可能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城市,这是我国近代以来资源型城市兴起的一个较为普遍的路径。这种社区经常要面临与矿区之外各种社会力量打交道的情况,土匪即是其中一种。关于“矿区是一个独立的社区”的论断,可参李恩涵:《晚清的收回矿权运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序论,第2页。
    66《中兴矿队大战土匪》,《晨报》1927年10月17日,第6版。
    67《中兴煤矿公司董事被包围之实况》,《时报》1923年4月25日,第2张第3版。文中“袁静安寺”应为“袁静安等”之误,其准确的名字是“袁静谙”,曾任公司董事、协理。
    68《山东中兴煤矿公司要闻详志》,《银行月刊》第8卷第8号1928年8月,“国内新闻”,第87页。
    69《1919年8月3日中兴公司函》,王作贤:《中兴煤矿公司的早期防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市中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市中区文史》第2辑,1992年版,第132页。
    70《1920年8月22日中兴公司总矿经理处致总公司函》,王作贤:《中兴煤矿公司的早期防务》,第132页。
    71《1918年4月10日中兴公司总公司复函总矿经理处》,王作贤:《中兴煤矿公司的早期防 务》,第135页。
    72陶湘:《中兴煤矿公司创办概略》,《中兴煤矿公司史钞》,民国38年抄本,无页码。
    73平仲:《中兴煤矿参观记》,《矿冶》第3卷第12期,1930年5月出版,第76页。
    74谭焕达:《调查山东中兴煤矿报告》,《矿业周报》第5号,1928年6月9日,“专件”,第12页。
    75实际上,除了枣庄总矿区之外,台庄分厂、运河及津浦铁路沿岸公司各销场亦面临土匪的威胁,甚至连津浦铁路的运煤也会遭到匪徒的抢掠,参《中兴公司请办抢煤肛徒电》,《中报》1922年5月31日,第14版。
    76谭焕达:《调查山东中兴煤矿报告》,《矿业周报》第5号,“专件”,第12页。
    77吕之文:《漫话“洋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市中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市中区文史》第1辑,1991年版,第138-142页。
    78这种武装力量的自卫性质,颇类似于中国古代茶商武装以及近代苏州商团武装。此类成果可参黄宽重:《南宋地方武力——地方军与民间自卫武力的探讨》,第186-213页;朱英:《苏州商团:近代中国商人的独特军事武装力量》,《江苏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第159-167页。
    79枣庄矿务局志编纂委员会编:《枣庄矿务局志》,煤炭工业出版社1995年版,第576页。
    80王作贤:《中兴煤矿公司的早期防务》,第130页
    81王作贤:《中兴煤矿公司的早期防务》,第129页。
    82王作贤:《中兴煤矿公司的早期防务》,第129页。
    83王作贤:《中兴煤矿公司的早期防务》,第131页。
    84王作贤:《中兴煤矿公司的早期防务》,第141页。
    85田培材:《枣庄旧事拾遗(四题)》,第154-158页。
    86《商办山东峄县煤矿有限公司董事呈恳力加保护维持商业事》,第49-50页,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中兴公司档案,卷宗号:07-24—02-001-01。
    87关于详细的户口清查及巡逻防卫,可参王作贤:《中兴煤矿公司的早期防务》,第145—146页。
    88《商办山东峄县煤矿有限公司董事呈恳力加保护维持商业事》,第49页。
    89田培材:《枣庄旧事拾遗(四题)》,第154-157页;田少仪:《孙美瑶与临城劫车案(上)》,第41页。
    90《1918年1月29日枣庄总矿经理处致总公司函》,王作贤:《中兴煤矿公司的早期防务》,第130页。
    91详细内容可参第二章银行章节中关于“整理中兴案”的探讨。
    92《枣庄兵祸续记(一)》,《大公报》1927年7月30日,第3版。
    93《枣庄兵祸记》,《大公报》1927年7月14日,第3版。
    94《枣庄兵祸续记(一)》,《大公报》1927年7月30日,第3版。
    95《枣庄兵祸记》,《大公报》1927年7月14日,第3版。
    96《枣庄兵祸续记(一)》,《大公报》1927年7月30日,第3版。
    97《枣庄兵祸记》,《大公报》1927年7月14日,第3版;《枣庄兵祸续记(二)》,《大公报》1927年7月31日,第3版。
    98《枣庄兵祸续记(二)》《大公报》,1927年7月31日第3版。
    99《枣庄兵祸续记(一)》,《大公报》1927年7月30日,第3版。
    100《枣庄兵祸记》,《大公报》1927年7月14日,第3版。
    101《枣庄兵祸记》,《大公报》1927年7月14日,第3版。
    102《枣庄兵祸续记(一)》,《大公报》1927年7月30日,第3版。然而这种对中兴石圩的直接威胁并未消失,常有“围外驻扎新军,复架枪追索煎饼,中兴无法供给,请围内被难妇女支锅摊饼,昼夜追呼,自围内缒城而下,以免逼迫,亦云惨矣”,参《枣庄兵祸续记(二)》1927年7月31日第3版。
    103《枣庄兵祸续记(一)》,《大公报》1927年7月30日,第3版。
    104《枣庄兵祸续记(二)》,《大公报》1927年7月31日,第3版。
    105《枣庄兵祸续记(二)》,《大公报》1927年7月31日,第3版。
    106《枣庄兵祸记》,《大公报》1927年7月14日,第3版。
    107《枣庄兵祸记》,《大公报》1927年7月14日,第3版。
    108《枣庄兵祸续记(二)》,《大公报》1927年7月31日,第3版。
    109关于临城劫车案的过程,时人回忆可参陈无我原辑,史实整理:《临城劫车案纪事》,岳麓书社1987年版;洋票回忆,可参徐有威、(英)贝思飞主编:《洋票与绑匪——外国人眼中的民国社会》,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72-231页;相关资料汇集,可参姜世杰编:《临城大劫案初编》,中央闻信社1923年版;佚名辑:《民国十二年临城案件文件》,1923年版;枣庄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文史资料第21辑临城劫车案》,1996年版;枣庄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文史资料第23辑临城劫车案续》,1997年版等。关于此案的研究状况,可参张知寒、王学典:《临城劫车案述论》,《齐鲁学刊》1983年第5期;吴蕙芳:《“社会盗匪活动”的再商榷——以临城劫车案为中心之探讨》,《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4期;汪朝光:《临城劫车案及其外交交涉》,金光耀、王建朗主编:《北洋时期的中国外交》,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77-405页;李维民:《“民国第一恐怖案”不能美化——再议临城劫车案》,《军事历史》2008年第2期,等等。
    110《临城事件之昨讯》,《中报》1923年5月29日,第13版。
    111《本馆专电》,《中报》1926年7月1日,第7版;《津浦路改在临城换车》,《益世主日报》第28期,1926年7月18日出版,“本埠新闻”,第12页。
    112关于该条运煤铁路,可参苏任山:《台枣运煤铁路与枣庄煤矿》,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山东史志资料》总第3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3-142页。
    113《临城事件之昨讯》,《中报》1923年5月29日,第13版。
    114《临城事件之昨讯》,《中报》1923年5月29日,第13版。
    115《津浦路大劫案汇闻》,《中报》1923年5月31日,第6版。
    116《国内专电》,《中报》1923年5月16日,第3版;《官匪连日磋商情形》,《中报》1923年5月19日,第7版。
    117通一:《枣庄见闻录(续)》,《中报》1923年5月16日,第6版。
    118陈无我原辑,史实整理:《临城劫车案纪事》,岳麓书社1987年版,第125页。
    119谭焕达:《调查山东中兴煤矿报告》,《矿业周报》第5号,“专件”,第12页。120[美]鲍威尔著:《鲍威尔对华同忆录》,刑建榕等译,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117页。
    121通一:《枣庄见闻录(续)》,《中报》1923年5月16日,第6版。
    122《津浦路大劫案汇闻》,《中报》1923年5月21日,第6版。
    123陶湘:《中兴煤矿公司创办概略》,《中兴煤矿公司史钞》,民国三十八年抄本,无页码。
    124谭焕达:《凋查山东中兴煤矿报告》,《矿业周报》第5号,“专件”,第12页。
    125《1923年5月19日驻矿经理处致总公司函》,王作贤、贺荣第、常文涵主编:《民国第一案》,山东人民山版社1990年版,第163页。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中兴公司为便于招股、借贷,将总公司设立在显贵富商云集的天津,同时在枣庄矿区设立驻矿经理处以指导煤炭的开采及运输。
    126目前一些既有研究中提及荣宗敬等企业或商铺高层管理者被绑架的经历,这些情况严格说来并不属于土匪的作为,概“匪”与“土匪”、“绑匪”仍属于不完全相同的概念,“土匪”这一概念更多带有乡土色彩。
    127关于地方士绅与政府的关系,学界多将其放入“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范畴内考察,认为以士绅为代表的地方精英与各级政府之间是一种既矛盾又合作的关系,士绅帮助国家政权在县以下的区域维持秩序,充当国家和百姓之间的经纪人,此类观点及其讨论可参陈世荣:《国家与地方社会的互动:近代社会精英的研究典范与未来的研究趋势》,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54期,2006年12月出版,第129-168页。
    128吴寿彭:《逗留于农村经济时代的徐海各属(续)》,《东方杂志》第27卷第7号,1930年4月10日出版,第78页。
    129马俊亚:《近代淮北地主的势力与影响——以徐淮海圩寨为中心的考察》,《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第91-92页。
    130交通、铁路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路政编》第17册,第12页。
    131关于中兴公司每年送土匪钱款数额不一,有说10万元之数者,亦有说逢年过节送去红包, 多则1万,少则5000元者,参《津浦路大劫案汇闻》,《中报》1923年5月21日,第6版;吴庆华:《孙氏集团与临城劫车案》,枣庄市政协文史委员会编:《枣庄文史资料第21辑临城劫车案》,第205页。
    1321田少仪:《孙美瑶与临城劫车案(中)》,台湾《山东文献》第5卷第3期,1979年12月20日出版,第61-62页。
    133《津浦路大劫案汇闻》,《中报》1923年5月21日,第6版。事实上数额应该没有这么巨大。
    134方椒伯:《一九二三年的临城劫车案》,陈无我原辑,史实整理:《临城劫车案纪事》,第210-211页。
    135[美]菲尔·比林斯利:《民国时期的土匪》,王贤知等译,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年版,第274页。当时亦有“每吨报效一元”的说法,参《津浦路大劫案汇闻》,《中报》1923年5月21日,第6版。
    136[美]菲尔·比林斯利:《民国时期的土匪》,王贤知等译,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年版,第274页。
    137冯筱才:《在商言商:政治变局中的江浙商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48-152页。
    1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第1页。
    2张道兴:《保商银行借款及纠纷》,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兴风雨》,1993年版,第117-121页。
    3关于双方互惠合同及之后历次修改,可参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主编:《交通史路政编》第3册,该委员会出版,民国24年,第2132-2141页。
    4张道兴:《保商银行借款及纠纷》,第117页。
    5陶湘:《中兴煤矿公司大事记》,《中兴煤矿公司史钞》,民国38年7月抄本,无页码。
    6王作贤、常文涵:《朱启钤与中兴煤矿公司》,北京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中共河北省秦皇岛市委统战部编:《蠖公纪事——朱启钤先生生平纪实》,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15-156页。
    7《各路内债分表(二十六)津浦中兴煤矿公司短期借款》,沈蕃、周亮才编:《交通债款说明书》,[出版社及出版时间不详,作者作序时间为民国14年12月],“各路内债说明书”,第26页;《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第8页。关于中兴煤津浦运费的低廉及自身受惠状况,可参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第40、43页
    8陶湘:《中兴煤矿公司创办概略》,《中兴煤矿公司史钞》,无页码。
    9《中国银行等呈蒋总司令、国民政府、农矿部、工商部为押受中兴股票甚多请饬整委会继承义务文》,上档中兴文件。
    10根据当时的初步调查,截至1928年,至少有面值一百六十三万四千一百元的中兴股票抵押在各银行中,参《中国银行等呈蒋总司令、国民政府、农矿部、工商部为押受中兴股票甚多请饬整委会继承义务文》,上档中兴文件。
    11陶湘:《中兴煤矿公司大事记》,《中兴煤矿公司史钞》,无页码。
    12中共枣庄矿务局委员会等编著:《枣庄煤矿史》,第15-16页;(清]山东省清理财政局编:《山东全省财政说明书》,清宣统年间铅印本,岁入部,杂款,第56页。
    13矿务局档案处编:《公司大事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兴风雨》, [无出版社],1993年,第213页。
    14关于这种股东关系网络的铺开,可参[美)关文斌: 《网络、层级与市场——久人精盐有限公司(1914-1919)》,张忠民、陆兴龙主编:《近代中国社会环境与企业发展》,第195-200页。
    15(法)布尔迪厄: 《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03页。
    ●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4--635
    ●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7--291
    ●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457
    ●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462
    ●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463
    ●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465
    ●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Q268--467
    ●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S173-2-18
    ●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Y9--8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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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档案馆馆臧档案,卷宗号:J204--1326
    ●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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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1—1-662
    ●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1—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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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5--981
    ●天津市档案馆馆臧档案,卷宗号:J217--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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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号:J217—1—63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农工商部农务司档案:综合120
    ●上海市图书馆所臧盛宣怀档案,档号:000430
    ●上海市图书馆所藏盛宣怀档案,档号:000601
    ●上海市图书馆所藏盛宣怀档案,档号:107654—2
    ●上海市图书馆所臧盛宣怀档案,档号:118398—2
    ●台湾中央研究院近史所藏中兴煤矿公司档案,卷宗号:06—24—02-002-004
    ●台湾中央研究院近史所藏中兴煤矿公司档案,卷宗号:07—24-02-00-01
    ●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档号:002-010100-014-040
    ●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档号:002—080200—035—037—001a
    ●《中兴公司文牍》(共四册),宣统年间铅印本。
    ●《山东峄县中兴运煤铁路有限公司呈请批准自筑运路简明章程案册》,天津商报馆排印版,铅印本。
    ● [清]山东省清理财政局编:《山东全省财政说明书》,1910年。
    ●姜世杰编:《临城大劫案初编》,中央闻信社1923年版。
    ●佚名辑:《民国十二年临城案件文件》,1923年版。
    ●沈蕃、周亮才编:《交通债款说明书》,[出版社及出版时间不详,作者作序时间为民国14年12月]。
    ●公司自编:《中兴公司与津浦铁路关系案略》,1927年12月编印。
    ● 《中兴煤矿公司第十七次股东会决议录》,公司自刊,1928年11月18日。
    ●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路政编》(第一至第十八册),该会出版,出版时间不详。
    ●公司自编:《山东峄县中兴煤矿概述》,中兴小学部印刷处印,1936年9月刊。
    ●陶湘:《中兴煤矿公司史钞》,民国38年抄本,无页码。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编:《上海钱庄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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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世昌撰:《退耕堂政书(三)》,《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25),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影印版。
    ●周家驹编:《周武壮公(盛传)遗书(附:年谱)》,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39),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影印版。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刘鸿生企业史料》(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上海市档案馆编:《一九二七年的上海商业联合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周学熙:《周止庵先生自叙年谱》,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8), 台湾文海出版社1985年影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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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铁路局史志编纂办公室编:《济南铁路局史志资料选编》第二辑(内部印行),1986年版。
    ●青岛市档案馆编:《帝国主义与胶海关》,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
    ●陈无我原辑,史实整理:《临城劫车案纪事》,岳麓书社1987年版。
    ●经济会议秘书处编:《全国经济会议专刊:民国十七年》,《中国近代史料丛刊三编》(87),台北文海出版社1999年影印版。
    ●上海市档案馆编:《陈光甫日记》,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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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培材:《枣庄旧事拾遗(四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市中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市中区文史》第3辑,1994年出版,第154-162页。
    ●田少仪:《孙美瑶与临城劫车案》(上),台湾《山东文献》第5卷第2期,1979年9月出版,第38-64页。
    ●田少仪:《孙美瑶与临城劫车案(中)》,《山东文献》第5卷第3期,1979年12月20日出版,第40-63页。
    ●田少仪:《孙美瑶与临城劫车案(下)》,台湾《山东文献》第5卷第4期,1980年3月20日出版,第144-1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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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化庭口述:《国民党统治下的峄县(一)》,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文史资料》第6辑,1990年版,第164-1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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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越崎:《中福煤矿的坎坷道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河南文史资料》第60辑,1996年版,第140-162页。
    ●苏任山:《台枣运煤铁路与枣庄煤矿》,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山东史志资料》总第3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31-142页。
    ●苏任山:《中兴煤矿公司创立初期与地方封建势力的矛盾和斗争》,政协山东省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山东文史资料选辑》第25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98-208页。
    ●苏任山:《“整理”枣庄中兴煤矿公司案始末》,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经济(上)》,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102-1025页。
    ●李锦山:《清初峄县的“盗户”》,政协枣庄市峄城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峄城文史资料》第6辑,1993年版,第39-53页。
    ●李晋:《“前尘影事身历声”之二十三——“我和蒋先生谈山东中兴煤矿事”》,《春秋》(香港)第135期,1963年2月16日,第7-8、16页。
    ●张道兴:《保商银行借款及纠纷》,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文史资料第19辑中兴风雨》,1993年版,第117-121页。
    ●张叔诚、谈在唐:《中兴煤矿经营始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4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46-159页。
    ●张笑寒:《我这一辈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文史资料第12辑古稀老人话今昔》,1991年版,第20-57页。
    ●吴庆华:《孙氏集团与临城劫车案》,枣庄市政协文史委员会编:《枣庄文史资料第21辑临城劫车案》1996版,第191-233页。
    ●蒋树柏:《齐村翰林府轶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枣庄市市中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枣庄市中区文史》第2辑,1992年版,第148-172页。
    ●黎绍芬:《黎元洪事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11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30-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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