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侦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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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刑事犯罪领域展现出来的犯罪类型、手段和形式也日趋复杂多变。一些智能化、组织化、集团化、专业化和无明显被害人、无明显作案现场、具有极强反侦查功能的犯罪层出不穷。犯罪手段和形式的变化也在催生着常规侦查手段以外的其他侦查方法的发展和应用。秘密侦查作为一种主动型侦查手段,在侦破现实性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过程中起着无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从而被各国侦查部门所普遍采用。但是,由于秘密侦查自身所具有的封闭性、不透明性、难以监督和控制以及容易走向“暗箱操作”等特点,加之我国法律缺乏有关对实施秘密侦查法定程序的具体规定,结果是:一方面导致侦查机关在实施秘密侦查行为时的不规范,秘密侦查手段的效率难以充分发挥;另一方面,也导致侦查机关为了片面追求侦查效果而贸然采用秘密侦查措施,从而造成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消极后果。基于此,对秘密侦查进行立法规制就成为必需。本文中,笔者从秘密侦查的基本问题着手,考察了秘密侦查的概念、分类、特征、基本原则以及中外秘密侦查史,通过对秘密侦查的功效进行解读,对中外秘密侦查立法现状、模式及其特色的比较研究,分析了我国秘密侦查立法缺失的消极后果和立法滞后的原因,从而在借鉴国外有关秘密侦查立法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秘密侦查法治化建构的初步设想。
As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types, measures and forms of crimes are changing frequently, which showing intellective, organizational, professional, and having no distinct victims, no clear committing scenes, and having strong abilities to defend investigation. Other measures and forms of investigation are being developed and applied along with the change of the crimes. Being a kind of active measure, secret investigation has unique effect in investigating important, complicated and difficult cases, therefore, it is applied by most countries all of the world. However, secret investigation is close, opaque and difficult to be monitored and controlled, and in addition, there have no regulations about applying secret investigation in our laws, so, the actions of the spy department are not regular, and the efficiency of the secret investigation can' t be exerted completely and easily to be trespassed on the basal rights of the people. Based on the realities, it is necessary to legislate on the secret investigation. Here we entered the study on the basic issues of secret investigation, from seeing about the concept, studying the categorizations, the characters and the representations, the basic principles, and the histories of different countries. Furthermore, the efficacy of secret investigation is studied. And then, compared the models and characters of secret investigation with that of foreign countries' , analyzed the negative aftereffects and the causations, then, we put forward the proposal about setting up the legal system of secret investigation in China.
引文
① H.N.波鲁全夫,预审中讯问的科学基础,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
    ② 何家弘,秘密侦查立法之我见,法学杂志,2004年第6期
    ① 刘向红,对秘密侦查法治化的思考,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6期
    ② 唐磊、赵爱华,论刑事司法中的秘密侦查措施,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第1期
    ③ 樊崇义,论侦查模式的转换与改革,载郝宏奎主编《侦查论坛》(第二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第23页
    ④ 杨迎泽等,电话监听证据研究,载《证据法论坛》(第一卷),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0年版,第385页
    ① 吴立德,论秘密侦查手段的立法规制,内蒙古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
    ② 资霏,论贪污贿赂案件中的技术侦查手段,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③ 艾明,秘密侦查概念辨析,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① 唐磊、赵爱华,论刑事司法中的秘密侦查措施,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第1期
    ② 谢佑平、邓立,秘密侦查的解读与诠释,中国刑事司法杂志,2005年第6期
    ① 慕丰韵主编,反革命犯罪侦察学概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86年版,第133页
    ② 郎胜、王尚新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释义》,法律出版社 1993年版,第72页
    ① [英]丹宁法律的正当程序,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① 谢佑平、邓立,秘密侦查的解读和与诠释,中国刑事司法杂志,2005年第6期
    ② 关于以“传奇身份”打入犯罪集团内部进行秘密侦查的案例,在文艺作品中多有反映。如我国香港地区制作的系列电影《无间道》,就是讲述警方人员隐蔽身份(以传奇身份)打入黑帮集团内部进行秘密侦查的故事。该系列电影的第一部,《无间道(一)》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两个身份混淆的男人,他们分别为警方和黑社会卧底。刘健明(刘德华饰)是香港黑帮会员,多年前按黑帮老大韩琛(曾志伟饰)的吩咐遣入香港警方为黑社会卧底。多年来刘不懈努力,加上韩暗地支持,提供黑社会情报,刘得以平步青云,晋升至总督察。陈永仁(梁朝伟饰)当年考入警校后一心想做个好警察,但还没完成学业便被警方派到黑社会做卧底并渗进其高层。他逐渐成为江湖红人,他的老板就是韩琛。一天晚上,根据情报警方获知近期黑帮有一批毒品交易,于是警方把目标锁定韩琛。不料,这次行动双方的情报被同时泄露,黑帮的交易没有成功,警方的行动也因此失败。这一事件,暴露了双方互有卧底的事实,从而引发了两方面清除内奸的决心。(《环球时报》,2002年12月09日第二十版)、
    ③ 李昌珂译,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第110条a款
    ④ 李昌珂译,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第110条c款
    ① 李昌珂译,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第110条b款
    ② 艾明,秘密侦查概念辨析,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① [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林容远译,商务印书馆 1997年版,第56页
    ② 唐磊、赵爱华,论刑事司法中的秘密侦查措施,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第1期
    ③ 刘向红,对秘密侦查法治化的思考,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6期
    ① 李昌珂译,德国刑事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第100条a款、b款
    ② 陈瑞华,刑事侦查构造之比较研究,法学研究,2002年第3期
    ③ 艾明,秘密侦查概念辨析,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① 谢佑平、万毅,刑事侦查制度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第229页
    ② 谢佑平、邓立,秘密侦查的解读与诠释,中国刑事司法杂志,2005年第6期
    ① [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著,法国刑事诉讼法释义,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年版,第583页
    ① 何家弘、张卫平,外国证据法选译(上卷),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3年版,第453-455页
    ② 陈光中,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年版,第124页
    ③ [美]乔恩·华尔兹,刑事证据大全,何家弘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7年版,第247页
    ④ 余叔通、谢朝华译,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年版,第51页
    ① 李昌珂译,德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第31页
    ② See John N.Ferdico.D.Criminal Procedure, West Publishing Co.p.356
    ③ 唐磊、赵爱华,论刑事司法中的秘密侦查措施,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第1期
    ④ 李昌珂译,德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第33页
    ① 黄风译,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年版,第91页
    ② See John N.Ferdico.J.d.:Criminal Procedure, West Publishing Co,p.360
    ① 幕丰韵主编,反革命犯罪侦察学概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86年版,第1页
    ② 据《左传·哀公元年》记载,少康是夏禹的第四代孙,其父夏后相被寒浞的儿子浇所杀,并被灭国。为报仇,少康逃奔到有虞国避难。有虞国的国君思念夏之恩德,就把两个女儿嫁给了他,并将纶邑分封给他。在这个基础上,少康积极收集夏朝的余部,广布恩德,厚抚其众,开始了恢复夏王朝的计划。少康与寒浞相比,力量悬殊很大。一是寒浞的军队、土地、财富都大大超过少康;二是寒浞之子力大无穷,一般人难以接近。少康没有被强大的敌人所吓倒,而是积极进行侦查、情报活动。他派遣精明能干的下属女艾到过国去行刺浇。浇在一次田猎时,女艾也带领一些人在浇打猎的地方跟踪,同时还带有几条极为凶猛的猎犬,当与浇相遇时,女艾指挥猎犬将浇扑倒在地,乘机将浇杀死,割下其首级回报少康。除掉浇之后,少康率领军队进攻寒浞,寒浞兵败身忘。少康恢复了夏朝的统治,成为夏王朝的中兴之主。在“女艾沙浇”这一秘密侦查活动中,女艾使用了与现代行动技术相近似的跟踪、盯梢等活动,同时使用猎犬将扑倒在地并杀死,这相当于现代刑事技术中的警犬技术。因此,“女艾杀浇”应是我国远古时期最早有文字记载的秘密侦查技术。
    ③ 公元688年,黄国公李馔伪造唐睿宗的诏书,给琅琊王李冲,要他以皇帝的名义号召诸王起兵反武则天。为了保密,李馔在给越王李贞的信中写道:“内人病渐重,恐需早治,若至今冬,恐成痼疾,宜早下手,仍速相报。”这段话的意思是要越王李贞及早起兵反武则天,最迟不能超过冬天,如果武则天根基坐稳,恐怕就难以除掉了。这种用密语传递情报的方法为后代密码出现打下了基础。
    ④ 密码技术在宋代叫“字验”。据曾公亮《武经总要前集》记载,所谓“字验”,是将各种情报用一首诗来表示,诗中不得有重的字,每字依次配一次情报,字与情报搭配的密码本只由军中主将掌握,每次使用时,视所需要传递的情报内容,在诗的文字下加上规定的符号即可。对方收到这首诗后,查对密码本就能译出机密情报。即使送情报的人被捕或叛变,敌人也不能破译出所传递的情报。这在当时是比较先进的密码技术了。
    ① 明朝的特务机构有锦衣卫。锦衣卫原是护卫皇帝亲军,1382年被朱元璋授予巡查缉捕权力,不仅可以搞秘密侦查,执行逮捕,而且还设有法庭和监狱,其侦查范围从朝廷内外的文臣武将,扩大到街坊道途的民间隐私。锦衣卫以外的另几支特务机构是东厂、西厂、内行厂。东厂的秘密侦查手段是在每月初一以抽签的方式分配当月的侦查任务。这一天,厂役数百人聚集中庭中抽签,以确定侦查对象。当时,把在刑部、都察院等地收集情报的叫“听记”,在其他官府或各城门进行侦查的叫“坐记”。“听记”和“坐记”将收集的情报上报东厂,再由东厂上报皇帝,这叫“打事件”。此外,东厂还雇佣了大批流氓无赖,即所谓“京师亡命”,让他们作为耳目去四处打探情报。这些人收集情报后,秘密报告给在社会上进行侦缉活动的“档头”,而档头则视情报的价值给付报酬,称为“买起数”。东厂发明的这些收集情报的秘密侦查活动对后来的侦查活动都有很大的影响,如国民党时期的军统、中统所进行的特务活动,在手法上与之基本一致。
    ② “军统”、“中统”充分利用秘密侦查技术对我革命党人和进步人士进行跟踪、盯梢、窃听、检查信件、秘密逮捕等。他们的这些活动相比东厂、西厂有过之而无不及。
    ③ 1927年,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在南京建立的对外投降帝国主义,对内实行法西斯统治的国民政府。为了维护其发动统治,建立的庞大的军队和全国系统的特务组织。1929年,在以国民党反动派头子陈果夫、陈立夫为首组织的“C.C.派”基础上,成立了国民党的第一个特务机构一“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科”,其后机构不断扩大。名称几经更换。1938年更名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简称“中统”。1932年,由国民党黄埔军校毕业的反动军人组成了“中华民族复兴社”,下面设特务处,是专门负责进行特务活动的领导机构。这个特务组织的名称,也是多次更改。1938年更名为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简称“军统”。“中统”和“军统是国民党的两大特务机构。它们专门镇压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运动,对我党和革命根据地的危害极其严重。
    ① 1927年“4·12”反革命政变以后,国共合作彻底破裂。为了推翻国民党反动政权,保卫党的组织,1927年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特别委员会”,办事机构为“中央特科”。1927年12月31日,党中央在上海发出《中央通报》,明确提出,经过党支部决议,得派遣一两个忠实的同志,到国民党党部以及某种反动机关,做侦探和破坏工作。钱壮飞、李克农、胡底三位同志先后打入了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科及其所属的机构。在秘密侦查的工作中,他们创造了诸多秘密侦查的方法:建立秘密侦查工作据点、通过“内线”千方百计地营救被捕同志、运用“打进去、拉出来”的方法,建立了广泛的情报网站等。
    ② 第一个时期从1949—1965年,为我国秘密侦查工作的创始时期。在此期间,全国第一、二、三次侦查工作会议以及全国治安行政工作一、二会议召开,明确指出要打击和惩治隐蔽战线上的敌人,就必须要积极正确地开展“特情”工作。第二个时期从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十年,是我国秘密侦查工作遭受毁灭性打击的十年,秘密侦查工作遭到破坏,社会治安呈现失控状态。第三个时期是从1976年至今,是我国秘密侦查工作的恢复重建时期。1978年,在公安部召开的第四次全国侦查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必须坚持“长期打算、内线侦查、依靠群众、适时破案”的方针。1978年8月第三次全国治安工作会议提出根据对敌斗争需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尽快在城市建立一批控制耳目和专案耳目。1979年全国刑事侦查工作座谈会推广了重庆市特情工作经验,提出要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放手大胆地开展特情工作。1981年3月,公安部颁布了《刑事特情工作细则(试行办法)》。1984年公安部对原试行办法进行修订,正式下达《刑事特情工作细则》。细则的指定及实施,对推动特情工作走向法律化、正规化的轨道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成为特情工作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
    ① 据《摩奴法典》记载:“要就国王的八事(收入、支出、国防、决疑、诉讼案件、用刑、膺惩,就应该秘密使用五种间谍,即大胆敏锐的青年、堕性的隐修者、不幸的农民、破产的商人、伪装的苦行者。”由此可见,在古印度,间谍作为秘密侦查的重要手段,不仅在战争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在“诉讼案件”、“用刑”等司法活动领域也有广阔的运用空间。
    ② 鲍街治安法院建立于1700年,鲍街治安法官亨利·菲尔丁为了有力地打击当地的犯罪活动,便开始雇佣社会上的一些耳目来为其搜集犯罪情报和查缉犯罪。
    ③ 据有关研究资料来看,平克顿私人侦探局事业内的秘密侦查方法主要有:收买犯罪集团中成员使其成为自己的耳目并及时提供情报、派遣得力侦探以各种方法打入匪帮去收集证据和情报。此外,平克顿私人侦探局也很重视科学技术在侦查中的运用,他们是美国最早使用秘密摄影技术来打击犯罪的人。
    ① 1881年成立的以头山满、平冈浩郞为首领的玄洋社,以后由玄洋社所派生的黑龙会、浪人会等,都是进行间谍情报活动的日本军国主义团体。1898年,玄洋社、黑龙会等一部分社团又组建了东亚同文会,后来东亚同文会又在上海创办了同文书院,培训在中国进行间谍情报活动的人员。他们在中国以经商名义作掩护,开设妓院、烟馆等,以其作为情报据点。
    ① 马静华,秘密侦查论略,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2期
    ① 徐公社,秘密侦查措施的立法构想,犯罪研究,2004年第1期
    ① 孙长永,侦查程序与人权,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0年版
    ② 陈朴生,比较刑事证据法各论,汉林出版社 1984年版
    ① 刘向红,对秘密侦查法治化的思考,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6期
    ② 宋英辉,刑事程序中的技术侦查研究,法学研究,2000年第3期
    ③ 刘向红,对秘密侦查法治化的思考,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6期
    ① 孙长永,侦查程序与人权,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0年版
    ① 何家弘、张卫平主编,外国证据法选译(上卷),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0年版,第453—455页
    ② 黄道秀译,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第145--147页
    ① 李学军主编,美国刑事诉讼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3年版,第254—256页
    ② 彭勃,日本刑事诉讼法通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第74页
    ③ 唐磊、赵爱华,论刑事司法中的秘密侦查措施,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第1期
    ① 李昌珂译,德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第33页
    ② 孙长永,侦查程序与人权,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0年版,第107页
    ① 谢佑平、万毅,刑事侦查制度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第269页
    ① 陈瑞华,程序正义论—从刑事审判角度的分析,载樊崇义编《诉讼法学新探》,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版年版,第544页)
    ② 王漠、傅鉴,摄象机成为成都民警“秘密武器”,法制日报,2001年5月16日第6版
    ① 程燎原、王人博,赢得神圣—权利及其救济通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178—196页
    ② 张新枫,刑事侦查学,群众出版社 1999年版,第481—500页
    ① 詹复亮等,当前特情侦查的问题及其法律规制,《刑事法叛解》(第3卷),法律出版社 2001年版
    ① 何家弘,证据调查,法律出版社 1997年版,第306页
    ② 唐磊、赵爱华,试论我国的秘密侦查措施,政法学刊,2003年第2期
    ① 王传道,诱惑侦查、秘密侦察与侦查谋略,载《侦查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31页
    ① 何家弘,秘密侦查立法之我见,法学杂志,2004年第11期
    ② 宋英辉著,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第41页
    ① 孙勇进,论程序正义在侦查工作中的实现,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
    ②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1年版
    ③ [英]西比尔·夏普著,秘密侦查和使用耳目,参见高伟主编《英国刑事司法程序》,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第55页
    ① Hoffa v. United States, 385 U.S. 293 (1966)
    ② Katz v. United States. 389 U.S.,347 (1967)
    ① 李学军主编,美国刑事诉讼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3年版,第254页
    ② 宋英辉,刑事程序中的技术侦查研究,法学研究,2000年第3期)
    ① 马静华,秘密侦查论略,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3期
    ① 罗彩荣,论我国秘密侦查措施的法治化,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11期
    ② 马跃,美、日有关诱惑侦查的法理及论争概况,法学杂志,1998年第6期
    ① 黄风译,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年版,第89页
    ① 笔者认为,秘密侦查适用对象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适用的案件范围,二是适用的人,因上面已对案件适用范围作出论述,本部分将着重论述适用的人的问题。
    ② 方全、刘晶,刑事侦查中特殊侦查手段的运用和制约,犯罪研究,2002年第5期
    ③ 韦振团,论技术侦查刑事立法的必要性,侦查杂志,2001年第2期
    ① 马静华,秘密侦查论略,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3期
    ② 李昌珂译,德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第33页
    ① [德]赫尔曼,德国刑事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
    ① 吴立德,论秘密侦查手段的立法规制,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1年第7期
    ② 陈瑞华,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第314页
    ①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释义,法律出版社 1993年版,第197—199页
    ② 陈永生著,侦查程序原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③ 各国排除非法证据的方式,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动排除”,另一种是“裁量排除”。前者是指法官发现控方提交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系侦查人员采用非法方法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获得时,必须将该证据加以排除。后者是指法官如果发现控方提交的某一证据系采用非法手段获得,或者在该证据的收集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程序,可以通过行使自由裁量权,将该证据予以排除。
    ① 何家弘,外国证据法,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第394页
    ② 何家弘,外国证据法,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第180页
    ① 孙付,卧底侦查的相关法律问题,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5期
    1、杨殿生等著,刑事侦查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幕丰韵主编,反革命犯罪侦察学概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3、曾园林编著,外国侦查案例选析,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4、幕丰韵主编,特情侦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5、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中华人民共和I国国家安全法释义,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6、公安部教育局,刑事侦查学教程,群众出版社,1998年版
    7、何家弘、张卫平主编,外国证据法选译(第一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8、黄道秀译,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9、李学军主编,美国刑事诉讼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
    10、彭勃,日本刑事诉讼法通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1、郭晓彬,侦察策略与措施,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2、李昌珂译,德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13、孙长永著,侦查程序与人权,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
    14、吴徽、郭志媛著,日本侦查通信监听法评介,诉讼法学研究(第二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15、何家弘著,证据调查,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16、江平著,中国司法大词典,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7、陈瑞华著,程序正义论—从刑事审判角度的分析,载樊崇义主编《诉讼法学新探》,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18、陈光中著,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19、黄风译,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0、余叔痛、谢朝华译,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1、谢佑平、万毅著,刑事侦查制度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2、詹复亮等著,当前特情侦查的问题及其法律规制,载《刑事法判解》,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3、黄富成著,中国古代间谍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24、陈永生著,侦查程序原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何家弘,秘密侦查立法之我见,法学杂志,2004年第6期
    2、艾明,秘密侦查概念辨析,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3、刘光明,我国古代秘密侦查技术源流探析,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
    4、徐公社,秘密侦查措施的立法构想,犯罪研究,2004年第1期
    5、方全、刘晶,刑事侦查中特殊侦查手段的运用与制约,犯罪研究,2002年第5期
    6、吴立德,论秘密侦查手段的立法规制,内蒙古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
    7、唐磊、赵爱华,论刑事司法中的秘密侦查措施,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第1期
    8、罗彩荣,论我国秘密侦查措施的法治化,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4期
    9、马静华,秘密侦查论略,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2期
    10、刘向红,对秘密侦查法治化的思考,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6期
    11、唐磊、赵爱华,试论我国的秘密侦查措施,政法学刊,2003年第2期
    12、邓剑光,秘密侦查正当程序之理论解说,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3期
    13、谢佑平、邓立,秘密侦查的解读与诠释,中国刑事司法杂志,2005年第6期
    14、韦振团,论技术侦查刑事立法的必要性,侦查杂志,2001年第2期
    15、黎亚薇,论我国秘密侦查措施立法的完善,贵州工业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16、王力群、卢圣勇,论公诉案件侦查权的监控,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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