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合强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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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软件侵权行为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代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很少是那种简单的复制抄袭行为,而是已经更多地涉及到软件中更深层次的问题,该类案件中大量的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常常成为审理好此类案件的关键。
     本文通过对司法实践中发生的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进行研究,对涉及到的侵权认定、技术鉴定等常见问题及其解决、应对方法进行分析、讨论,希望能够总结出一些对当事人、法官进行此类案件诉讼时有益的内容。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案件介绍。介绍了原、被告双方诉辩请求及理由,法院认定的事实、争议焦点、判决结果及依据。
     第二部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认定,讨论了侵权认定的原则、方法。从美国法院关于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的发展历程出发,结合我国法院关于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的原则、方法,以及笔者对“实质性相似加接触”原则的一些理解,讨论了如何利用“实质性相似加接触”原则进行侵权认定。
     第三部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诉讼中的鉴定问题,讨论了鉴定对象、内容、方法的确定,鉴定结论的质证、审查与采用,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条件等鉴定问题。明确了鉴定时应遵循的原则:鉴定只能解决技术问题、事实问题,法律问题还是需要由法官来解决,鉴定是法律上认定事实的需要,是为法律认定服务的,应该在遵循相应的法律原则、方法下进行的,进行鉴定时,不但要从技术角度来考虑,更应该从法律的角度来考虑。
Today, the case of the computer softwar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is seldom simple duplicating and plagiarizing, but it has already involved deeper question in software development. At the same time a large number of legal questions weave into technological questions and influence each other.
     Through researching the case of the softwar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the text discusses the method to solve some common problems in the case.
     First: Introduce the basic situation of the case.
     Second: From the development course of the American court, combining the principle and method of court of our country, and the understanding for the principle“Substantial Similarity And Access”of the author, discuss how to cognizance the computer softwar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Third: Discuss the appraisal of the computer softwar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suit. Assure the principle that should be followed when appraisal in the lawsuit of the computer softwar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引文
1 参见刘勇:《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案件诉讼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主编:《知识产权审判规范》,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3 年第 1 版,第 364~365 页。
     2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7 参见张晓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断问题研究》,载《知识产权》2006 年第 1 期,第 19~20 页。
    8 参见李明德:《美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法研究》,载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第 12 卷》,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5年第 1 版,第 367~373 页。
    9 参见张柳坚:《计算机软件版权原理与实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 1994 年第 1 版,第 73~76 页。
    10 参见吕国强主编:《网络与软件案例精选》,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 年第 1 版,第 125 页。
    11 参见陈锦川:《2006 年北京高级法院著作权案例要点及评析》,载《中国版权》2007 年第 3 期,第 29 页。
    12 参见陈智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比较研究》,载吕彦主编:《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5年第 1 版,第 15 页。
    13 参见黄勤南、尉晓珂主编:《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文献出版社 1999 第 1 版,第 195 页。
    14 参见本案一审原告合强公司诉讼代理人寿步律师、巢哲骏公民撰写的一审第二份代理词,2005 年 1 月 19 日,第 5 页。
    15 参见吕国强主编:《网络与软件案例精选》,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 年第 1 版,第 123 页。
    16 参见赵红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诉讼举证责任辨析——兼评奥迪玛公司诉赛博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载《中国版权》2007 年第 1 期,第 54 页。
     17 参见程永顺主编:《计算机软件与网络纠纷案件法官点评》,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 年第 1 版,第 109~110页。
     18 参见李明德:《美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法研究》,载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第 12 卷》,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5年第 1 版,第 367~373 页。
    19 参见寿步、谢晨主编 :《软件网络名案新析》,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第 1 版,第 186 页。
    20 原告诉称:“被告诱使原告原用户购买使用被告软件产品而不再使用原告产品。”,见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厦民初字第 234 号,第 2 页。 法院查明事实:“原告合强公司开发的合强软件于 2000 年至 2003 年先后销售给春丝丽有限公司、厦门市法制局、厦门市土房局等单位。2004 年 3 月,被告威尔公司将研发的威尔 OA 软件销售给厦门市土房局、翔鹭公司等。”,见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厦民初字第 234 号第 7~8 页。
    21 参见寿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第 1 版,第 34 页。
    
    22 参见易艳娟:《著作权法利益平衡机制之要义》,载《电子知识产权》2007 年第 2 期,第 13 页。
    23 参见信息产业部电子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北京时代计世咨询公司:《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分析》,载《电子知识产权》2007 年第 8 期,第 55 页。
    24 参见本案一审原告合强公司诉讼代理人寿步律师、巢哲骏公民撰写的一审第二份代理词,2005 年 1 月 19 日,第 5 页。
    25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26 参见吕国强主编:《网络与软件案例精选》,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 年第 1 版,第 123 页。
    27 参见本案一审原告合强公司提交的《关于重新鉴定和补充鉴定的初步思路》,2005 年 7 月 25 日,第 4~5 页。
     28 参见郑成思:《计算机、软件与数据的法律保护》,法律出版社 1987 年第 1 版,第 209 页。
     29 参见四川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组:《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问题与建议》,载吕彦主编:《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第 1 版,第 354~355 页。
    34 参见陈雪:《软件作品的著作权司法鉴定——以公安基层管理系统著作权纠纷案为例》,载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年第 3 期,第 26~27 页。
    35 参见丁丽瑛主编:《知识产权法案例精解》,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 年第 1 版,第 76 页。
    36 参见本案二审上诉人合强公司诉讼代理人寿步律师、曾申舟公民撰写的二审代理词,2007 年 2 月 1 日,第 2页。
     37 参见屠振宇、范雪莹、王锰:《软件与网络侵权案例·学理精解》,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4 年第 1 版,第 238页。
    38 参见程永顺主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5 年第 1 版,第 62~63 页。
     39 参见何家弘主编:《新编证据法》,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第 1 版,第 428 页。
    40 同上,第 109 页。
    41 参见本案一审原告合强公司诉讼代理人寿步律师、巢哲骏公民撰写的一审第二份代理词,2005 年 1 月 19 日,第 3 页。
    42 参见方道茂:《司法鉴定结论科学性的采信标准》,载《法学杂志》2006 年第 6 期,第 94 页。
    43 参见胡卫平:《司法鉴定认识论——揭开司法鉴定的神秘面纱》,载何家弘主编:《证据学论坛(第七卷)》,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4 年第 1 版,第 216 页。
    44 参见黄培军、邓振华、廖志钢、李雷波:《司法鉴定结论的评价与鉴定技术的科学性》,载《中国司法鉴定》2002 年第 3 期,第 45 页。
    45 参见何家弘主编《新编证据法》,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第 1 版,第 248 页。
    46 参见本案一审原告合强公司诉讼代理人寿步律师、巢哲骏公民撰写的一审第二份代理词,2005 年 1 月 19 日,第 3 页。
    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 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
    48 参见本案一审原告合强公司诉讼代理人寿步律师、巢哲骏公民撰写的一审第二份代理词,2005 年 1 月 19 日,第 12~13 页。
    49 参见本案一审原告合强公司诉讼代理人寿步律师、巢哲骏公民撰写的一审第二份代理词,2005 年 1 月 19 日,第 5 页。
    50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51 参见吕国强主编:《网络与软件案例精选》,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 年第 1 版,第 123 页。
    52 参见本案一审原告合强公司诉讼代理人寿步律师撰写的一审第一份代理词,2004 年 12 月 14 日,第 4~6 页。
     53 参见何家弘主编:《新编证据法》,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第 1 版,第 107 页。
    [1] 厦门合强案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厦民初字第 234号
    [2] 厦门合强案二审判决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闽民终字第 593 号
    [3] 厦门合强公司:《技术鉴定申请书》,2004 年 9 月 17 日
    [4] 厦门合强案《技术鉴定报告摘要》
    [5] 厦门合强公司:《关于技术鉴定报告的意异意见》,2004 年 12 月 7 日
    [6] 寿步:《厦门合强案一审原告合强公司一审第一份代理词》,2004 年 12 月 14 日
    [7] 寿步、巢哲骏:《厦门合强案一审原告合强公司一审第二份代理词》,2005 年 1 月 19 日
    [8] 厦门合强公司:《关于重新鉴定和补充鉴定的初步思路》,2005 年 7 月 25 日
    [9] 寿步、曾申舟:《厦门合强案二审上诉人合强公司的二审代理词》,2007 年 2 月 1 日
    [1] 应明:《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1 年第 1 版
    [2] 张柳坚:《计算机软件版权原理与实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 1994 年第 1 版
    [3] 寿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第 1 版
    [4] 罗东川主编:《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精选》,专利文献出版社 1998 年第 1 版
    [5] 黄勤南、尉晓珂主编:《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文献出版社 1999 年第 1 版
    [6] 罗东川、马来客主编:《知识产权审判实务》,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第 1 版
    [7] 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第三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第 1 版
    [8] 寿步:《软件网络和知识产权——从实务到理论》,吉林出版社 2001 年第 1 版
    [9] 寿步、孙爱民、谢晨主编:《知识产权名案新析》,吉林出版社 2002 年第 1 版
    [10] 吕国强主编:《网络与软件案例精选》,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 年第 1 版
    [11] 童兆洪主编:《知识产权判案评述》,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3 年第 1 版
    [12] 北京高级法院民三庭编:《知识产权审判规范》,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3 年第 1 版
    [13] 何家弘主编:《证据学论坛(第七卷)》,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4 年第 1 版
    [14] 丁丽瑛主编:《知识产权法案例精解》,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 年第 1 版
    [15] 程永顺主编:《计算机软件与网络纠纷案件法官点评》,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4 年第 1版
    [16] 谭兵主编:《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第 1 版
    [17] 寿步、谢晨主编 :《软件网络名案新析》,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第 1 版
    [18] 许海峰主编:《企业著作权保护法律实务》,机械出版社 2004 年第 1 版
    [19] 屠振宇、范雪莹、王锰:《软件与网络侵权案例·学理精解》,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4 年第 1 版
    [20] 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十二)》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5 年第 1 版
    [21] 吕彦主编:《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 年第 1 版
    [22] 程永顺主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5 年第 1 版
    [23] 朱三元、寿步、周庆隆:《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第 1 版
    [24] 白光主编:《版权纠纷管理法律实案 50 例》,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5 年第 1 版
    [25] 谭筱清主编:《数字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与判解研究》,苏州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第1 版
    [1] 黄培军、邓振华、廖志钢、李雷波:《司法鉴定结论的评价与鉴定技术的科学性》,载《中国司法鉴定》2002 年第 3 期
    [2] 赵靖:《软件最终生产与著作权行政法律作用》,载《科技与法律》2002 年第 4 期
    [3] 姜颖:《作品独创性判定标准的比较研究》,载《知识产权》2004 年第 3 期
    [4] 朱谢群:《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比较——兼论版权与商业秘密对软件的组合保护》,载《知识产权》2005 年第 4 期
    [5] 沈舟平、董国庆:《司法透明的经济学分析》,载《法律适用》2005 年第 5 期
    [6] 罗苏平:《对软件侵权鉴定中源程序作用的认识》,载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第 1 期
    [7] 陈雪:《软件作品的著作权司法鉴定——以公安基层管理系统著作权纠纷案为例 》,载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年第 3 期
    [8] 董秀红:《刍议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从福建省一起软件侵权案谈起 》,载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5 年第 5 期
    [9] 陈雪:《软件作品的著作权司法鉴定——以公安基层管理系统著作权纠纷案为例 》,载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年第 3 期
    [10] 张晓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断问题研究》,载《知识产权》2006 年第 1 期
    [11] 吴道同、吴林:《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分析 》,载《知识产权》2006 年第 5 期
    [12] 方道茂:《司法鉴定结论科学性的采信标准》,载《法学杂志》2006 年第 6 期
    [13] 顾韬:《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 》,载《法律适用》2007 年第 1期
    [14] 赵红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诉讼举证责任辨析——兼评奥迪玛诉赛博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载《中国版权》2007 年第 1 期
    [15] 沈凡、许娜:《如何进行计算机软件版权鉴定》,载《中国版权》2007 年第 1 期
    [16] 易艳娟:《著作权法利益平衡机制之要义》,载《电子知识产权》2007 年第 2 期
    [17] 陈锦川:《2006 年北京高级法院著作权案例要点及评析》,载《中国版权》2007 年第 3期
    [18] 信息产业部电子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北京时代计世咨询公司:《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分析》,载《电子知识产权》2007 年第 8 期
    [1] 蒋志培:《计算机软件诉讼》,载http://www.fayang.com/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131,最后访问时间 2007 年 5 月 20 日
    [2] 蒋志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务若干问题》,载http://www.chinaiprlaw.com/ssjz/ssjz2.htm,最后访问时间 2007 年 6 月 12 日
    [3] 李学军、陈霞:《鉴定结论的证据地位及其质证、认证》,载http://xingzheng.lawtime.cn/xzsszjzjzhizheng/2006102543004.html,最后访问时间 2007年 6 月 2 日
    [4] 马宝林 、赵春秀:《对鉴定结论质证提前介入之构想》,载http://www.acla.org.cn/pages/2003-7-18/p1751.html,最后访问时间 2007 年 8 月 18 日
    [5] 余常荣:《谈如何运用和审查鉴定结论》,载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2004_12%5C6%5C1546392569.htm,最后访问时间 2007 年 9月 28 日
    [6] 杨华权:《评英特尔诉东进侵权案:东进直接侵权了没有》载http://www.enet.com.cn/article/2005/0216/A20050216390682.shtml,最后访问时间 2007 年6 月 15 日
    [7] 张展宏:《对“证据若干规定”中关于鉴定书质证规则的意见》,载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2006%5C1%5Cma6112333716216002912.html,最后访问时间2007 年 6 月 10 日
    [8] 曾丽云:《计算机软件的维权与诉讼》,载http://www6.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strItem=itinfo&flag=1&idArticle=37326,最后访问时间 2007 年 7 月 10 日
    [9] 邹忭:《从当前软件判例法的发展看软件开发中的版权问题》,载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29,最后访问时间 2007 年 9 月 9 日
    [10] 侵犯“公安基层业务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载 http://www.km.gov.cn/zwxx/ztbd/bhzscq/dxal/2007/4/12111443684.shtml,最后访问时间 2007 年 10月 27 日
    [11] 北大方正诉育博盛技贸软件著作权案,载http://cul.wg365.com/2005/2005-12-20/wg3652005122095223.shtml,最后访问时间 2007 年 11 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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