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撤回起诉问题研究
详细信息    本馆镜像全文|  推荐本文 |  |   获取CNKI官网全文
摘要
公诉案件撤回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业已起诉至法院的案件提出撤诉请求,法院对其予以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诉讼行为。撤回起诉作为公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地区都在不同程度上赋予了公诉机关以撤回起诉的权力。同时,因其与被告人的人权保障息息相关,各国均设置了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对公诉权的滥用进行预防和限制。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没有相关规定,“两高”违背程序法定原则对撤回起诉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确立,且规定过于粗糙,其不合理、不完善之处,导致实践中滥用撤回起诉权的现象层出不穷,使得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在理论上、实践中都成为一个薄弱环节,亟待从立法角度对撤回起诉予以规范。
     文章包含以下几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我国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的历史沿革以及现状的了解,提出我国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分析;第二部分通过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国家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的相关规定予以介绍、进行对比,以期对我国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的立法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第三部分侧重于对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程序性价值的分析,表明撤回起诉存在的应然性;第四部分则结合我国基本国情,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的提起期限、适用情节、加强法院的司法审查职能、撤诉后被告人的身份问题、财产问题、相关涉案人员的救济措施以及撤诉后再起诉等方面提出建议,试在立法层面上对我国公诉案件撤回起诉予以重构并提出几点浅见以供参考。
The withdrawal of public prosecution,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public prosecution power, most nations in the world give prosecutor the power to decide whether criminal appeals should be withdrawn. In our country, the system of withdrawing the criminal appeals is unsubstantial and laggard in theories, and it is feeble in practice, bringing on a lot of trouble. So there are lots of problems are needed to be solved. Based on borrowing other nations' and districts' systems, the author tries to analyze the troubles exist in our withdrawal of public prosecution system and make some suggestions to how to construct our legislation about the withdrawal of public prosecution.
     In chapter one, based on the history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indictment and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present condition of withdrawing public prosecution, in the meanwhile, practical questions are listed. Comparing and analyzing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Civil Law and Common Law is made in chapter two and the withdrawal of public prosecution in Hong Kong and Taiwan is also introduced. Chapter three focus on the procedure values, which prove the reasonable existence of the withdrawal of public prosecution. Chapter four put great emphasis on the reform of the withdrawal of public prosecution in the legislation level and also provides the legislation suggestions.
引文
1 邓中文.《公诉案件撤诉的若干问题探讨》.《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第29页.
    2 万毅、谢佑平.《撤回起诉初论》.《云南法学》,1999年,第3期:第28页.
    3 黎仲诚.《撤回起诉权之研究》.《广西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第140页.
    4 钱洪良.《撤回起诉重述》.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2645 2006年12月13日.
    8 李奋飞.《从“复印件主义”走向“起诉状一本主义”--对我国刑事公诉方式改革的一种思考》.《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11卷第2期:第59页.
    9 参见龙宗智.《论公诉变更权》.见:法苑精粹编辑委员会,编.《中国诉讼法学精粹》2005年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552页.
    10 徐静村.《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正》.见:徐静村,主编.《刑事诉讼前沿研究(第一卷)》.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11 罗书平.《中国司法解释的现状与法律思考》.《中国律师》,2000年,第7期:第5页.
    12 孙国华、朱景文主编.《法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42页.
    13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328页.
    14 孙国华、朱景文主编.《法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36页.
    15 参见法学教材编辑部《西方法律思想史编写组》编.《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48页.
    16 苏晓宏.《论司法解释的对象》.《华东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5期:第76页.
    17 张友渔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81页.
    18 罗书平.《中国司法解释的现状与法律思考》.《中国律师》,2000年,第8页.
    19 参见龙宗智主编.《徘徊于传统与现代之间--中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54页.
    20[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方法》.张智仁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72页.转引自袁明圣.《司法解释“立法化”现象探微》.《法商研究》,2003年,第2期:第10页.
    21[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罗结珍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页.
    22[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罗结珍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页.
    23 参见方流芳.《罗伊判例中的法律解释问题》.见梁治平编.《法律解释问题》.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69-314页.转引自袁明圣.《司法解释“立法化”现象探微》.《法商研究》.2003年,第2期:第3页.
    24 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25 郑铭勋.《刑事程序法定原则论纲》,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2004_8/28/1325264367.htm 2007年3月15日.
    26 案例来源: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关于撤诉案件和无罪判决案件的调查报告》.《中国刑事法杂志》.2003年,第5期:第111页.
    27 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条第2项相关内容,判决宣告无罪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属于依法确认,当事人可以根据该判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28 林劲松.《论撤回起诉》.《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第63页.
    29 柯金书.《权力与权力的合理定位及其错位之矫正》.《福建学刊》,1998年,第1期:第1页.
    30[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下).罗结珍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01页.
    31 郝银钟著.《刑事公诉权原理》.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页.
    32 参见罗结珍译.《法国刑事诉讼法典》.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13页.
    33 张穹主编.《公诉问题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2页.
    34 李昌珂译.《德国刑事诉讼法典》.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73-78页.
    35[德]托马斯·魏根特著.《德国刑事诉讼程序》.岳礼玲、温小洁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0页.
    36 杨诚、单民主编.《中外刑事公诉制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95页.
    37 龙宗智.《论公诉变更权》.见:法苑精粹编辑委员会,编.《中国诉讼法学精粹》2005年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555页.
    38 龙宗智.《论公诉变更权》.见:法苑精粹编辑委员会,编.《中国诉讼法学精粹》2005年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554页.
    39 斯密特.《西德刑事诉讼程序概述》.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24页.
    40 宋英辉译.《日本刑事诉讼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0-71页.
    41 裘索著.《日本国检察制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94页.
    42 裘索著.《日本国检察制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91页.
    43 参见杨诚、单民主编.《中外刑事公诉制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12-213页.
    44 宋英辉、何挺.《检察机关刑事诉讼职权之比较》.《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第8页.
    45 谭世贵.《英法检察制度比较》.见:孙谦、刘立宪,主编.《检察论丛》第1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7月版.第542页.
    46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英国刑事诉讼法(选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5页.转引自张小玲.《检察机关变更公诉制度初探》.《人民检察》,2006年,第6期(上):第42页.
    47 李洪朗.《英国检察制度评介》.《法学评论》,2000年,第1期:第145页.
    48 龙宗智著.《刑事庭审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38页.
    49 陈瑞华著.《问题与主义之间》.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2-63页.
    50 龙宗智著.《刑事庭审制度研宄》.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38页.
    51 王新环.《论香港检控酌处权》.www.jcrb.com/zyw/n124/ca68039.htm2006年12月15日.
    52 甄贞主编.《香港刑事诉讼法》.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1页.
    53 参见谢佑平、万毅.《刑事公诉变更制度论纲》.《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第55-56页。
    54 杨诚、单民主编.《中外刑事公诉制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57页.
    55 龙宗智著.《相对合理主义》.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94页.
    56 参见《最高法院:尊重保障刑事被告人和犯罪人应有人权》.http://www.china.com.cn/chinese/law/590139.htm2007年3月20日.
    57 余经林.《论撤回起诉》.《法学评论》,2007年,第1期:第64页.
    58 丁国胜:《浅析刑事被害人的人权保障》,http://www.studa.net/xingfa/060706/16145199.html2007年5月15日.
    59 林劲松:《论撤回起诉》,《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第64页.
    60 王新环著.《公诉权原论》.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61 徐鹤鸣.《公诉权的理论解构》.《政法论坛》,2002年,第3期:第104页.
    62 参见余经林.《论撤回起诉》.《法学评论》,2007年.第1期:第63页.
    63 张穹主编.《公诉问题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0页.
    65 谢佑平、万毅.《刑事公诉变更制度论纲》.《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第54页.
    65[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54页.
    66[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54页.
    67 参见杨诚、单民著.《中外刑事公诉制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1-12页.
    68 吴宏耀.《我国刑事公诉制度的定位与改革--以公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为切入点》.《法商研究》,2004年,第5期:第103页.
    69 吴宏耀.《我国刑事公诉制度的定位与改革--以公诉议与审判权的关系为切入点》.《法商研究》,2004年,第5期:第103页.
    70 程志斌.《关于公诉权制约机制的探讨》.http://210.45.208.115/wwwuser/fxy/lawreview/Ir10/hzb.htm#_ftn5.2007年5月5日.
    71 汪建成.《论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的调和》.《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第91页.
    72 汪建成.《论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的调和》.《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第91页.
    73 波斯纳.《法律之经济分析》.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8页.
    74[日]田口守一著.《刑事诉讼法》.刘迪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04页.
    75 陈光中、陈瑞华、汤维健.《市场经济与刑事诉讼法学的展望》.《中国法学》,1993年,第5期:第11页.
    76 周立平、林劲松.《试论刑事诉讼经济原则》.《河北法学》,1993年,第1期:第12页.
    77 陈兴良《从“法官之上的法官”到“法官之前的法官”--刑事法治视野中的检察权》.《中外法学》,2000年,第6期:第694页.
    78[台]陈志龙.《预审制度与检察官》.《港澳台及海外法学》,2002年,第4期:第18页.
    79 谢佑平.《程序权威与司法解释:程序法定原则研究》.http://www.lawstar.cn/txtcac/lwk/030/lwk030s545.txt.htm 2007年3月31日.
    80 林劲松.《论撤回起诉》.《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第62页.
    81[日]谷口安平著.《程序的正义与诉讼》(增补本).王亚新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页.
    82[日]松本一郎.郭布、罗润麒译.《检察官的客观义务》.《法学译丛》,1980年,第2期:第49-52页.
    83 肖良平.《论我国公诉案件撤诉制度的完善》.《求索》,2005年,第9期:第54页.
    84 参见郑布英、卢岩修.《完善我国刑事公诉撤诉制度的一些思考》.《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第81页.
    85 参见全霞娟.《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案件的司法处理》.《法学杂志》,2001年,第4期:第49页.
    86 钱洪良.《撤回起诉重述》.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2645 2006年12月13日.
    87 陈瑞华著.《刑事审判原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96页.
    88 叶自强.《论判决的既判力》.《法学研究》,1997年,第2期:第98页.
    89 王新环著.《公诉权原论》.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92页.
    [1]孙国华、朱景文主编.《法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3]法学教材编辑部《西方法律思想史编写组》编.《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4]张友渔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
    [5]龙宗智主编.《徘徊于传统与现代之间--中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6]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7]郝银钟著.《刑事公诉权原理》.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
    [8]张穹主编.《公诉问题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9]杨诚、单民主编.《中外刑事公诉制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0]裘索著.《日本国检察制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11]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英国刑事诉讼法(选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2]龙宗智著.《刑事庭审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3]陈瑞华著.《问题与主义之间》.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4]甄贞主编.《香港刑事诉讼法》.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15]龙宗智主编.《徘徊于传统与现代之间--中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6]龙宗智著.《相对合理主义》.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7]王新环著.《公诉权原论》.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8]张穹主编.《公诉问题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9]陈瑞华著.《刑事审判原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0]罗结珍译.《法国刑事诉讼法典》.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21]李昌珂译.《德国刑事诉讼法典》.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2]宋英辉译.《日本刑事诉讼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3]黄道秀译.《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4][日]田口守一著.《刑事诉讼法》.刘迪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5][日]谷口安平著.《程序的正义与诉讼》(增补本).王亚新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6][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方法》.张智仁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27][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罗结珍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8][德]托马斯·魏根特著.《德国刑事诉讼程序》.岳礼玲、温小洁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9]斯密特.《西德刑事诉讼程序概述》.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0][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31]波斯纳.《法律之经济分析》.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1]龙宗智.《论公诉变更权》.见:法苑精粹编辑委员会,编.《中国诉讼法学精粹》2005年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2]徐静村.《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正》.见:徐静村,主编.《刑事诉讼前沿研究(第一卷)》.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
    [3]谭世贵.《英法检察制度比较》.见:孙谦、刘立宪,主编.《检察论丛》第1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7月版.
    [4]方流芳.《罗伊判例中的法律解释问题》.见梁治平编.《法律解释问题》.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李奋飞.《从“复印件主义”走向“起诉状一本主义”--对我国刑事公诉方式改革的一种思考》.《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11卷第2期.
    [2]罗书平.《中国司法解释的现状与法律思考》.《中国律师》,2000年,第7期.
    [3]苏晓宏.《论司法解释的对象》.《华东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5期.
    [4]袁明圣.《司法解释“立法化”现象探微》.《法商研究》,2003年,第2期.
    [5]林劲松.《论撤回起诉》.《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
    [6]柯金书.《权力与权力的合理定位及其错位之矫正》.《福建学刊》,1998年,第1期.
    [7]宋英辉、何挺.《检察机关刑事诉讼职权之比较》.《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8]张小玲.《检察机关变更公诉制度初探》.《人民检察》,2006年,第6期(上).
    [9]李洪朗.《英国检察制度评介》.《法学评论》,2000年,第1期.
    [10]谢佑平、万毅.《刑事公诉变更制度论纲》.《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11]邓中文.《公诉案件撤诉的若干问题探讨》.《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12]万毅、谢佑平.《撤回起诉初论》.《云南法学》,1999年,第3期.
    [13]黎仲诚.《撤回起诉权之研究》.《广西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14]余经林.《论撤回起诉》.《法学评论》,2007年,第1期.
    [15]龙宗智.《试论刑事公诉权》.《人民检察》,1992年,第7期.
    [16]汪建成.《论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的调和》.《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17]陈光中、陈瑞华、汤维健.《市场经济与刑事诉讼法学的展望》.《中国法学》,1993年第5期.
    [18]周立平、林劲松.《试论刑事诉讼经济原则》.《河北法学》,1993年,第1期.
    [19]陈兴良.《从“法官之上的法官”到“法官之前的法官”--刑事法治视野中的检察权》.《中外法学》,2000年,第6期.
    [20]肖良平.《论我国公诉案件撤诉制度的完善》.《求索》,2005年,第9期.
    [21]郑布英、卢岩修.《完善我国刑事公诉撤诉制度的一些思考》.《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22]全霞娟.《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案件的司法处理》.《法学杂志》,2001年,第4期.
    [23]叶自强.《论判决的既判力》.《法学研究》,1997年,第2期.
    [24]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关于撤诉案件和无罪判决案件的调查报告》.《中国刑事法杂志》,2003年,第5期.
    [25]徐鹤鸣.《公诉权的理论解构》.《政法论坛》,2002年,第3期.
    [26]吴宏耀.《我国刑事公诉制度的定位与改革--以公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为切入点》.《法商研究》,2004年,第5期.
    [27][台]陈志龙.《预审制度与检察官》.《港澳台及海外法学》,2002年,第4期.
    [28][日]松本一郎.郭布、罗润麒译.《检察官的客观义务》.《法学译丛》,1980年,第2期.
    [1]郑铭勋.《刑事程序法定原则论纲》.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2004_8/28/1325264367.htm 2007年3月15日.
    [2]王新环.《论香港检控酌处权》.www.jcrb.com/zyw/n124/ca68039.htm 2006年12月15日.
    [3]钱洪良.《撤回起诉重述》.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2645 2006年12月13日.
    [4]宋飞.《浅析撤回起诉的性质》.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2004_5/20/1433098037.htm2007年3月30日.
    [5]陈卫东.《不起诉制度研究》.http://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250922007年3月30日.
    [6]程志斌.《关于公诉权制约机制的探讨》.http://210.45.208.115/wwwuser/fxy/lawreview/lr10/hzb.htm#_ftn5.2007年5月5日.
    [7]谢佑平.《程序权威与司法解释.程序法定原则研究》.http://www.lawstar.cn/txtcac/lwk/030/lwk030s545.txt.htm2007年3月31日.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