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户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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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代户帖的创立与发展,是一个动态嬗变的过程。早期的户帖制度,以全面的户口普查为基础,确立了明王朝森严的社会等级结构,体现了传统的政治伦理和王道理念。随着黄册的兴起,明初户帖的主体功能逐渐被其取代,转而以一种新的实物载体:亲供户帖继续运行,演变成为黄册体系的基础。与此同时,它的部分职能,如“定籍”职能依旧得到了延续,修缮并巩固了明代的户籍制度。明代户帖的嬗变,不仅是文书形式的变化,也是职能性质的变异,体现了制度的演化和蜕变。作为明初户帖制度的延伸——户口岁计机制,一如既往地继承了户帖制度无直接关乎经济的实质特点,贯穿于有明一代的绝大部分时期。作为与黄册相对独立的人口统计系统,它与明代的赋役问题无直接关联。这不仅使得它的运行轨迹呈现出无规律可循的非正态分布,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了诸如人口统计差异巨大等难以解释的人口现象问题。明代户帖留给后世的,莫过于那种严苛缜密的人户统计手段,以及“人户以籍为定”的世代控制思想。这充分体现了传统帝制社会人口控制理念的一脉相承。
The found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Hutie in Ming Dynasty, is a dynamic process of evolution. The Hutie system in early Ming Dynasty, based on comprehensive census, established strictly hierarchical structure of society, reflecting the traditional concept of political ethics, as well as the Doctrine of Kingcraft. With the rise of Yellow Register, Hutie's main function in early Ming Dynasty, was gradually replaced by Yellow Register. Hutie, subsequently, turned into a new physical carrier: Qingong-Hutie, which developed into the foundation of the Yellow Register system. Its partial functions, at the same time, such as household registration, remained in operation, remedying and consolidating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of Ming Dynasty. The transformation of Hutie in early Ming Dynasty is not only a form of a written instrument, but also a functional variation, reflecting the system's evolution and transformation. As an extension of the Hutie system in early Ming Dynasty, mechanism of annual population count, as always, inherited substantive features involving noneconomic agents, existing throughout the most part of the Ming Dynasty. As a relatively independent population statistics system, the mechanism for annual population count was not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issues of land tax and corvee service of the Ming Dynasty, which had made its running orbit without showing a normal distribution, as well as leaving a string of formidable questions of demographic behavior. What the legacies Hutie left to all posterity in Ming Dynasty, are no more than the rigorously statistical method for population, and population thought of generational control, based on the determinism of household register. This fully reflects the traditional concept of social population control, stemming from Chinese imperialistic society.
引文
1梁方仲:《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76-286页。原载《人文利科学学报》第2卷第1期,1943年6月。
    2(日)曾我部静雄:《户帖考》,(日)《东洋史研究》第10卷第3号,昭和23年(1948年)7月,第15-23页。
    3(日)曾我部静雄:《户帖考补遗》,(日)《东洋史研究》第10卷第6号,昭和25年(1950年)2月,第57页。
    1赵金敏:《馆藏明代户帖、清册供单和黄册残稿》,《中国历史文物》,1985年第1期,第102-107页。
    2陈学文:《明初户帖制度的建立和户帖格式》,《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4期,第107-111页。
    3吴展:《明初户帖的史料价值与版本价值》, 《中国史研究动态》,2006年第9期,第20-22页。
    4梁方仲:《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76-286页。原载《人文科学学报》第2卷第1期,1943年6月。
    5赵金敏:《馆藏明代户帖、清册供单和黄册残稿》,《中国历史文物》,1985年1期,第102-107页。
    6栾成显:《明初地主制经济之一考察—兼叙明初的户帖与黄册制度》,(日)东洋学报68卷1、2号1987版。
    7张志斌:《明初赋役制度新探——关于户帖、均工夫和黄册》,《松辽学刊》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4期,第36-40页。
    8陈学文:《明初户帖制度的建立和户帖格式》,《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4期,第107-111页。
    1郑学檬:《中国赋役制度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96页。
    2唐文基:《明代赋役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8页。
    3王威海:《中国户籍制度——历史与政治的分析》,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年版,第184-185页。
    4韦庆远:《明代黄册制度》,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5页。
    5牟复礼,崔瑞德:《剑桥中国明代史:1368-1644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3页。
    6栾成显:《明代黄册研究》(增订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6页。
    7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8页。
    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原论(续),《学术研究》,1980年第2期,第50页。
    即认为户帖能够“编审赋役”。参见梁方仲:《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76页。
    原载《人文科学学报》第2卷第1期,1943年6月。
    1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6-58页。
    2参见杨子慧:《中国历代人口统计资料研究》(明代编),改革出版社1995年版,
    3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四卷·明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3-24页。
    4吴滔:《百姓日用而不知:明洪武十四年后户帖的流传》,《历史教学》,2010年第12期,第18-20页。
    《太祖实录》卷五八,洪武三年十一月辛亥条。
    2《周礼》卷九,《秋官司寇第五·司民》。
    1屈万里:《尚书今注今译》,《虞夏书·皋陶谟》。转引自杨子慧:《中国历代人口统计资料研究》,改革出版社1995年版,第250页。
    《太祖实录》卷四九,洪武三年二月癸酉条。
    3栾成显:《明代黄册研究》(增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2页。
    4(明)丘浚:《大学衍义补》卷一三,《蕃民之生》。
    5(明)丘浚:《大学衍义补》卷三一,《傅算之籍》。
    6(西汉)贾谊:《贾谊集》,《大政上》。
    7(明)丘浚:《大学衍义补》卷三一,《傅算之籍》。
    1《太祖实录》卷五五,洪武三年八月庚申条。
    (明)章潢:《图书编》卷一一七,《军籍抽余丁议》。
    3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九,《户口一》。
    4万历《大明会典》卷一六三,《律例四·户律一·户役》。
    5(清)龙文彬:《明会要》卷五0,《民政一·户口》,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936页。栾成显认为,“所谓户籍,乃指人户著于官府册籍上的应役种类”,“实际上是一种配户当差制”(栾成显:《明代黄册研究》(增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38页。)这主要基于经济层面上的考虑。户帖是否具有赋役征收的功效,学界亦有异议,后文将论述。然而户籍作为重建社会等级秩序的重要载体,实现明王朝对人户的控制,这是毫无疑问的。
    6(清)朱奇龄:《续文献通考补》卷二0,《户口补·给户帖》。
    粱方仲:《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76页。原载《人文科学学报》第2卷第1期,1943年6月。
    (明)梅鼎祚:《南齐文纪》卷五,《论土断条格奏·南兖州镇广陵》。此外,(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一四 ,《志第六·州郡上》(中华书局1972年点校版,第1册第256页。),亦有记载。
    3参见梁方仲:《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76-286页。原载《人文科学学报》第2卷第1期,1943年6月;葛金芳:《宋代户帖考释》,《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1期,第16-23页;尚平:《宋代户帖的性质及其使用》,《广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第95-99页。
    4《明史》载,“辛亥(1370年11月),诏户部置户籍户帖。”(清)张廷玉:《明史》卷二,《本纪第二·太祖二》,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版,第1册第25页。
    5(明)欧阳东凤纂修:万历《兴化县志》卷八,《户部钦给户口由帖》。
    6(明)程敏政:《皇明文衡》卷八一,《故亚中大夫宁国府知府陈公之碑》。
    7(明)黎晨修、李默纂:嘉靖《宁国府志》卷八,《人文纪上·陈灌》。
    1(清)张延玉:《明史》卷二八一,列传一六九,《循吏·陈灌》,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版,第24册第7186-7187页。此外,(明)邓元锡:《皇明书》卷二八,《循吏》;(明)焦竑:《国朝献征录》卷八三,《南直隶》;亦有记载。
    需要补充的是,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前后,也进行过民数户籍的初步整理和清点工作。“太祖亲征城池,给民户由,亲自花押”((明)刘辰:《国初事迹》)。洪武元年,颁《克复北平诏》,“户口版籍…已令总兵官收拾,其或迷失散在军民之间者,许赴官司送纳。”((明)孔贞运辑:《皇明诏令》卷一,《克复北平诏》)同年,又著令“凡军、匠、民、医、阴阳诸色户计各以原报抄籍为定,不得妄行变乱。违者,治罪,仍从原籍。”((明)张囱:《皇明制书》卷一,《大明令·户令》)
    3该圣谕系“洪武四年徽州府祁门县谢允宪户帖”(原藏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现藏于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载。明初户部依规制,在编制户帖时均要印刻这道圣谕。
    4《太祖实录》卷五八,洪武三年十一月辛亥条。
    (清)谈迁:《国榷》卷四,洪武三年十一月。
    6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九,户部六。
    1(清)张廷玉:《明史》卷七七,志五三,《食货一·户口》,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版,第7册第1878页。
    《太祖实录》载,“(洪武三年二月)上命中书省臣,凡行郊祀礼,以天下户口钱粮之籍陈于台下,祭毕收入内库藏之。”《太祖实录》卷四九,洪武三年二月癸酉条。
    《太祖实录》卷五八,洪武三年十一月辛亥条。
    4《诸司职掌》,《户部·民科·州县》。
    5需要说明的是,当时云南未被收复,贵州尚未设置布政司,故两地均为推行户帖。此外,两广境内的少数民族亦不包括在内。
    6《太祖实录》卷一四0,洪武十四年十二月条。
    7(明)王鏊等纂:正德《姑苏志》卷一四,《户口》。
    1摘自 (清)何应松修、方崇鼎纂:道光《休宁县志》卷五,《户口》。
    摘自 (清)曹德赞原本、张星焕增修:道光《繁昌县志》卷五,《食货志·户口》。
    3(唐)魏徵等:《隋书》卷二四,志一九,《食货》(中华书局1973年点校版,第3册第681页。)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高祖令州县大索貌阅。户口不实者,正长远配,而又开相纠之科。大功以下,兼令析籍,各为户头,以防容隐。于是计账进四十四万三千丁,新附一百六十四万一千五百口。”
    陈学文:《明初户帖制度的建立和户帖格式》,《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4期,第107-111页。
    1吴展:《明初户帖的史料价值与版本价值》,《中国史研究动态》,2006年第9期,第20-22页。
    参见永城高氏网http://www.ycgao.com/News/Show.asp?id=1023.
    3参见崇文堂家谱坊http://www.xy9999.net/news_view.asp?id=989。
    4户帖所载“洪武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钦奉圣旨”内容参见前文“户帖圣谕”,这里一并略去。
    关于明初户帖的规制格式和登载事项,明人李诩在其所著《戒庵老人漫笔》(卷一,《半印勘合户帖》,中华书局1997年点校版,第34页。)中最早进行过描述。现今学者梁方仲、陈学文、吴展、栾成显等均做过一定研究,尤其后两位学者是在现存户帖实物的基础上进行的考察。具体参见:陈学文:《明初户帖制度的建立和户帖格式》,《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4期,第107-111页;吴展:《明初户帖的史料价值与版本价值》,《中国史研究动态》,2006年第9期,第20-22页;栾成显:《明代黄册研究》(增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7月第1版,第24页。
    (明)谈迁:《枣林杂俎》卷一,《逸典·户帖式》,中华书局2006年点校版,第4-5页。
    2(清)张廷玉:《明史》卷七七,志五三,《食货一·户口》,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版,第7册第1878页。
    3《太祖实录》卷五四,洪武三年七月乙巳条。
    4(明)盛枫:《嘉禾征献录》卷三二,《卜大同传》。
    (明)谈迁:《枣林杂俎》卷一,《逸典·户帖式》,中华书局2006年点校版,第4-5页。
    6董兴艳:《“提调官”与明代地方教育管理体系》,《历史教学》,2007年11期,第17-20页。
    1(明)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卷一,《半印勘合户帖》,中华书局1997年点校版,第34页。
    2(明)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卷一,《半印勘合户帖》,中华书局1997年点校版,第34页。
    万历《大明会典》卷一八七,《营造五·京城》。
    4只有2顷山地。
    这个数据不包括4.5亩荒地。
    只有19.82亩官田。
    2(清)张廷玉:《明史》卷一三八,列传二六,《范敏》,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版,第13册第3966页。
    卞利:《明代户籍法的调整与农村社会的稳定》,《江海学刊》,2003年第5期,第132页。
    1《太祖实录》载,吴元年(1367年)“赋税十取其一”,见《明太祖实录》卷一九,吴元年二月庚辰条。又万历《大明会典》载,“洪武初年,令民田起科每亩三升三合五勺。官田每亩五升三合五勺,重租田每亩八升五合五勺,没官田每亩一斗二升。”见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七,《田土》。
    2(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弊书》卷四二。
    3《太祖实录》卷三0,洪武元年二月乙丑条。
    4栾成显:《明代黄册研究》(增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页。
    5同上。
    6吴滔在《百姓日用而不知:明洪武十四年后户帖的流传》一文中指出,《濮镇纪闻》中所提及的濮守清户帖,系濮氏后人伪造,旨在为接管濮氏遗留下来所谓“八宅二十六庄”的祖产制造声势。参见吴滔:《百姓日用而不知:明洪武十四年后户帖的流传》,《历史教学》,2010年第12期,第18-20页。
    7(明)舒化:《大明律附例》,《大明律》卷四,《户律一·户役计一五条·人户以籍为定》。
    8如明政府制定的法律规定,“凡一户全不附籍有赋役者,家长杖一百;无赋役者,杖八十。”“若隐漏自己 己成丁人口不附籍,及增减年状妄作老糿废疾以免差役者,一口至三口,家长杖六十:每三口加一等,罪止杖一百。不成丁三口至五口,笞四十;每五口加一等,罪止杖七十。”“若隐蔽她人丁口不附籍者,罪亦如之所隐之人,与同罪偦。”等。(明)舒化:《大明律附例》,《大明律》卷四,《户律一·户役计一五条·脱漏户口》。
    1(明)许相卿:《云村集》卷一二,《恭识先藏洪武户帖》。
    2(明)顾梦圭:《疣赘录》,《续录》卷下,《诗·诗余》。
    3明人吴宽《家藏集》载,“及皇明有天下,始定户版,耿氏犹以儒系籍。吏部公(耿裕)检诸故箧,得其大父当时所给户帖及乡试公据,曰:“此吾家故物,不可弃也。”饰成巨卷,而谨藏之。以宽在寮末,公暇出以相示。夫所谓户帖,国初人家有之,而公据则凡预乡试者未必无也。惟夫子孙贤虽世逾十纪,而断烂故物犹相传如新。”参见(明)吴宽:《家藏集》,商务印书馆文津阁《四库全书》据明正德刊本影印。
    1明人也有将类似凭证、执照的文书通称为户帖的,如(明)凌迪知:《万姓统谱》卷四五,《王殉》,载,“又地方原定粮则有多寡而本色折色有轻重,乃通查地亩。征粮则例本色折色中半输纳,且与印信户帖,由是里书无所售其奸。”另外似乎还有一种颁给官员赐予优免的“部文户帖”。“复其家者给部文户帖”。见(明)朱国桢:《朱文肃公集》,《答曾父母书》),具体规制不详。上述两种“户帖”与笔者在文章中讨论的户帖是不同的。
    2需要补充的是,笔者发现明代中后期还存在一种称为“户帖”的附籍文书,其格式、登载事项与明初户帖颇为类似,笔者将在“户帖职能的演变”部分中予以考察。
    3吴滔:《百姓日用而不知:明洪武十四年后户帖的流传》,《历史教学》,2010年第12期,第18-20页。
    4(明)刘广生修,唐鹤征纂:万历《常州府志》卷四,《户口·攒造黄册规则》。另(清)王祖肃、杨宜仑修,(清)虞鸣球、董潮纂:乾隆《武进县志》卷三,《食货·户口·攒造黄册规则》,亦载。
    5(清)裴大中、倪咸生修,(清)秦湘业等纂:光绪《无锡金匮县志》,卷八,《户口》。此外(清)徐永言修, 严绳孙、秦松龄纂:康熙《无锡县志》卷二七,《户口》亦有记载。
    1(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二,《福建二·福宁州·户口》,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6册第2186页。(明)史起钦修、(明)林子燮等纂:万历《福宁州志》卷七,《食货志·户口》亦载。
    2梁方仲:《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76-286页。原载《人文科学学报》第2卷第1期,1943年6月。
    3张志斌:《明初赋役制度新探:关于户帖、均工夫和黄》,《松辽学刊》,1990年第4期,第36-40页。
    4据万历《大明会典》卷二0,《户口二·黄册》比对,为“文”字。
    5据万历《大明会典》卷二0,《户口二·黄册》比对,为“所”字。
    6(明)赵官等:《后湖志》卷四,《事例一》,南京出版社2011年版,第53页。
    1明赵官等:《后湖志》卷五,《事例二》,南京出版社2011年版,第70页。
    2亦称“清册供单”、“赋役供单”、“清册长单”、“亲供长单”。
    3如孔繁敏研究的十一条供单残件,在当时居然被用作印行《程史》一书的背面。
    4参见:赵金敏:《馆藏明代户帖、清册供单和黄册残稿》,《中国历史文物》,1985年第1期,第102-107页:孔繁敏:《明代赋役供单与黄册残件辑考(下)》,《文献》,1993年第1期,第96-114页。
    1转引赵金敏:《馆藏明代户帖、清册供单和黄册残稿》,《中国历史文物》,1985年第1期,第102-107页。
    2孔繁敏:《明代赋役供单与黄册残件辑考(下)》,《文献》,1993年第1期,第109页。
    3(明)王鏊等纂:正德《姑苏志》卷一四,《户口》;(明)赵锦修,张衮纂:《江阴县志》卷五,《食货记第四上·户口》亦载。
    1据“天启元年《由山西区二十四都一图六甲入户许威美四柱亲供长单》中缝有‘休宁县正堂刊印””可知。参见:赵金敏:《馆藏明代户帖、清册供单和黄册残稿》,《中国历史文物》,1985年第1期,第104页。
    1《太祖实录》卷一三一,洪武十三年五月己亥条。此外,万历《大明会典》卷三一,《户部一八·库藏二·钞法》,(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一八,《钱币考·皇明钞法》亦有记载。
    2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藏。
    3原藏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现藏于第一历史档案馆。
    4注:《明宪宗实录》卷一0三,成化八年四月丁亥条载,“福建三司官奏,琉球国夷人先因进贡潜居内池,遂成家业年久不还本国者,乞尽遣之。事下礼部集议,如其人曾承户部勘合、许令入籍者仍旧。余如所奏,从之。”这里的“户部勘合”似与后文所述的明中期附籍户帖相像,可能说明附籍户帖也适用于夷民。
    1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九,《逃户》。
    2(清)龙文彬:《明会要》卷五0,《逃户》。
    3《英宗实录》卷八八,正统七年二月庚子条。
    4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九,《逃户》。
    5(明)过庭训:《本朝份省人物考》卷四,《王道》。亦载于(明)冯维敏纂修,(明)王国祯续修、王政熙续篡:万历《保定府志》卷三五,《人物志四·王道》。
    6(明)雷礼:《皇明大政纪》卷一七,十二月甲申朔;(清)张岱《石匮书》卷九,《孝宗本纪》亦载。
    7亦可参见(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八,《平郧阳盗》,中华书局1977年点校版,第2册第561-569页。
    8(明)王恕:《王端毅公文集》卷六,《石渠老人履历畧》。
    1(清)罗文思纂修:乾隆《续商州志》卷七,《人物·节镇·(明)原杰》。
    2参见:《明经世文编》卷九三,中华书局1962年点校版,第一册第822页。
    3(明)赵官等:《后湖志》卷五,《事例二》,南京出版社2011年版,第70页。
    1’据万历《大明会典》卷二0,《户口二·黄册》比对,为“文”字。
    2据万历《大明会典》卷二0,《户口二·黄册》比对,为“所”字。
    (明)赵官等:《后湖志》卷四,《事例一》,南京出版社2011年版,第53页。
    4(明)赵官等:《后湖志》卷五,《事例二》,南京出版社2011年版,第70页。
    5(明)赵官等:《后湖志》卷十,《事例七》,南京出版社2011年版,第169页。
    6(明)赵官等:《后湖志》卷十,《事例七》,南京出版社2011年版,第151页。
    7(明)赵官等:《后湖志》卷十,《事例七》,南京出版社2011年版,第175页。
    1《后湖志》系辑录明代赋役黄册库史事的文献汇编,因黄册库坐落在后湖(今江苏南京玄武湖)而得名名。该书初编于正德八年(1513),主编者为南京户科给事中兼管后湖黄册库事务的赵官。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南京户科给事中万文彩又偕同给事中李万实等,在赵志的基础上,重加修辑。嘉靖后期,南京户科给事中陆凤仪再次重修,略作增加。此后万历、天启等朝陆续增订。现存的《后湖志》为十一卷,分为事迹三卷,事例七卷,诗文一卷。具体有三个版本:(1)明刊本,美国国会图书馆藏;影印明刊本,南京图书馆藏,未见刊本年月;(2)手抄本,即明刊本的手抄本,南京图书馆藏,未见手抄年月:(3)影印手抄本,即影印上述手抄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7年11月出版。三个版本,实出于一。
    2此处原缺,据万历《大明会典》卷二十,《户口二·黄册》补入。
    3同上。
    4同上。
    5(明)赵官等:《后湖志》卷五,《事例二》,南京出版社2011年版,第70页。
    6梁方仲:《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76-286页。原载《人文科学学报》第2卷第1期,1943年6月。
    7参见:栾成显:《明代黄册研究》(增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9页。
    1参见:葛金芳:《宋代户帖考释》,《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1期,第16-23页;尚平:《宋代户帖的性质及其使用》,《广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第95-99页。
    2(清)李国相纂修:乾隆《广德直隶州志》卷四四,《丈量碑记》。
    《世宗实录》卷四八九,嘉靖三十九年十月戊戌条。
    4栾成显在《明代黄册研究》中就实征册指出,“实征册所载即是各次黄册大造所定内容,或者说这里的实证仍是据黄册之实在而征之,其实征仍以黄册为依据。从内容上说,该实征册并不是脱离黄册的另外一种册籍。”参见栾成显:《明代黄册研究》(增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5页。
    1邹右愚纂修:民国《获嘉县志》卷五,《赋役上·赋额》。
    1栾成显:《明初人口数值研究中的两个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4期,第33-40页。
    2《太祖实录》卷五八,洪武三年十一月辛亥条。
    3《诸司职掌》,《户部·民科·州县》。
    1《国语》卷一,《周语上》,转引杨子慧:《中国历代人口统计资料研究》,改革出版社1995年版,第251-252页。
    2《管子》卷一八,《度地》。转引杨子慧:《中国历代人口统计资料研究》,改革出版社1995年版,第264页。
    3王威海:《中国户籍制度》,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年版,第50页。
    4参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中华书局2008年版。
    5(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卷十,《为人者天》。
    6(东汉)徐干:《中论》卷二0,《民数》。
    7(明)丘浚:《大学衍义补》卷三一,《傅算之籍》。
    8《诸司职掌》,《户部·民科·州县》。
    栾成显:《明初人口数值研究中的两个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4期,第33-40页。
    “今天下已定,而民数未核实。乃命户部籍天下户口,每户给以户帖,以字号编为勘合,识以部印。籍藏于部,帖给之民。仍令有司岁计其户口之登耗,类为册籍以进。著为令。”见《太祖实录》卷五八,洪武三年十一月辛亥条。
    “凡各处户口。每岁取勘明白。分豁旧管、新收、开除、实在、总数。县报于州。州类总报之于府。府类总报之于布政司。布政司类总呈达户部、立案以凭稽考。仍每十年、户部具奏、行移各布政司府州县、攒造黄册。”见《诸司职掌》,《户部·民科·州县》。
    4“(宣德四年七月壬子,)行在户部上户口登耗之数”见《宣宗实录》卷五六,宣德四年七月壬子条。
    5参见:李国祥、杨昶:《明实录类纂》(经济史料卷),武汉出版社1993年版,第429-515页。梁方仲在其《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85-199页)中亦列表统计。
    1《太祖实录》卷八五,洪武六年九月丁未条。
    2《诸司职掌》,《都察院·十二道监察御史职掌·出巡》。
    (?)《太祖实录》卷一三0,洪武十三年二月丁亥条。
    (?)《宪宗实录》卷二0五,成化十六年七月辛卯条。
    (?)《孝宗实卷》卷二二三,弘治十八年四月甲子条。
    1(明)王鍪等纂:正德《姑苏志》卷一四,《户口》。
    2(明)林云程修,(明)沈明臣纂:万历《通州志》卷四,《户口》。
    3(清)阿克当阿修,(清)姚文田、江藩等纂:嘉庆《扬州府志》卷八,《户口》。
    4(明)赵锦修,张衮纂:嘉靖《江阴县志》卷五,《食货纪第四上·户口》。
    5《永乐大典》卷五三四三,《十三萧·潮州府·户口》,中华书局1986年点校版,第3册第2455页。
    6(明)刘广生修,唐鹤征纂:万历《常州府志》卷五,《户口》。
    1(清)何应松修,方崇鼎纂:道光《休宁县志》卷五,《户口》。
    2(明)章律修,张才纂,徐圭重编:弘治《保定郡志》卷六,《户口》。
    3《太祖实录》卷一三0,洪武十三年二月丁亥条。
    4《太祖实录》卷二0二,洪武二十三年五月癸巳条。
    5《宣宗实录》卷一八,宣德元年六月丙戌条。
    6栾成显:《明初人口数值研究中的两个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4期,第38页。
    7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九,《户口一·户口总数》,作“弘治四年造册”。实际上弘治四年定黄册攒造事宜,次年大造黄册。
    1如顾城认为,明初全国土地是由行政系统和军事系统分别管辖,户部仅汇总行政系统管辖的土地数。见顾城:《明前期耕地数新探》,《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4期,第193-213页;田培栋认为明初田土总数的登记有两个系统:一个是由户部负责根据全国黄册统计的数字,系实际纳税的土地。另一个系统是实际纳税土地和全国可垦荒地的合计。见田培栋:《明初耕地数额考察》,《历史研究》,1998年第5期,第124-135页。
    2注:围绕明初人口统计,一些学者有着不同看法。如葛剑雄认为,洪武二十六年定卫所编制后,军户便不再列入全国的户口统计系统。参见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4页。
    1《太祖实录》只有两次攒造黄册的人户数据,此外所谓“洪武三十五”的人户数据实际上是建文朝。
    2王育民认为是由于朱棣在位期间的内外战事,派郑和下西洋以及大兴土木所造成的人口流失。见王育民:《中国人口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8页。张民服认为永乐元年的户口数本身就是不准确的。见张民服:《对明代人口问题的几点再认识》,《中州学刊》,2006年第1期,第193-196页。
    1葛剑雄认为,洪武二十六年定卫所编制后,军户便不再列入全国的户口统计系统。参见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4页。
    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五五,《兵部三八·军政二·册单》。
    《太宗实录》卷三三,永乐二年八月庚寅条。
    4葛剑雄认为军户总人口为560万。参见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4页;曹树基认为有629万卫所人口,参见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四卷,《明时期》第六章,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7页;王育民认为军户计约1242万,参见王育民:《中国人口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3页;田培栋认为至少应有7、8百万人。参见田培栋:《明代人口变动的考察》,《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第2页。
    《世宗实录》卷一0二,嘉靖八年六月癸酉条。
    参见《熹宗实录》卷六一,天启五年十二月条。
    3(明)赵官:《后湖志》卷十,《事例七》,南京出版社2011年点校版,第146页。
    4《世宗实录》卷五一六,嘉靖四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条。
    典型的如《后湖志》卷二,《事迹二》(南京出版社2011年点校版,第11页);正德《大明会典》卷二0,《户部五》;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九,《户部六·户口总数》;《明史》卷七七,志五三,《食货一·户口》,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版,第7册第1878页。
    6万历《大明会典》,《重修凡例》。
    1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3页。
    葛剑雄,曹树基:《对明代人口总数的新估计》,《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1期。此外,李广廉也认为这个数字可能是经过核实过的。”见李广廉:《对明代户口的一些看法》,《故宫博物院院刊》,2002年第1期,第25页。
    3如田培栋认为,“在黄册大造之年的次年或稍后的时间中,户部一定要进行复核工作。所以在洪武二十六年出现的户口统计数字,有可能是洪武二十四年数字的核检数字,准确性较大”,见田培栋:《明代人口变动的考察》,《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第1页;高寿先认为“《诸司职掌》所载户口数字,则是经驳查改正后的奏缴册的汇总数字,见高寿仙:《明代人口数额的再认识》,《明史研究》第7辑(谢国桢先生百年诞辰纪念专辑),2001年,第58-62页。此外栾成显也认为“《诸司职掌》所载人口数字,很有可能是利用了清查后的洪武二十四年黄册的资料。”不过栾成显又认为这个数字属于户口岁计系统的可能性更大。见栾成显:《明初人口数值研究中的两个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4期,第40页。
    4参见栾成显:《明初人口数值研究中的两个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4期,第38页。
    1《太祖实录》卷二0二,洪武二十三年五月癸巳条。
    1(明)赵官等:《后湖志》卷四,《事例一》,南京出版社2011年版,第53-55页。
    王端平:《明代人口考》,《黄淮学刊》,1992年第4期,第48-52页;王端平:《明代人口之谜探析》,《郑州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第62-66页。
    1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3页。
    2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2页;葛剑雄、曹树基:《对明代人口总数的新估计》,《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1期;此外,王育民也持相同观点,见王育民:《中国人口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5页。
    栾成显:《明初人口数值研究中的两个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4期,第3336页。
    4栾成显:《明代黄册研究》(增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31页。
    5(明)赵官等:《后湖志》卷四,《事例一》,南京出版社2011年版,第54页。
    6葛剑雄认为洪武二十六年定卫所编制后,军户便不再列入全国的户口统计系统。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4页。此外,曹树基认为洪武时期的户口调查不包括卫所军户人口。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四卷,《明时期》第六章,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7页。笔者认为,至少在洪武二十四年,黄册户口的统计已经不包括军户了。
    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五五,《军政二》。
    2(清)徐永言修,严绳孙、秦松龄纂:康熙《无锡县志》卷二七,《户口》。
    3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五五,《军政二》。
    4该文原载《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第五卷第二期,1938年;后收入《读史札记》,三联书店1979年版。转引高寿仙:《明代人口数额的再认识》,《明史研究》第7辑(谢国桢先生百年诞辰纪念专辑),2001年,第66页。
    葛剑雄认为军户总人口为560万。参见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4页;曹树基认为有629万卫所人口,参见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四卷,《明时期》第六章,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7页;王育民认为军户计约1242万,参见王育民:《中国人口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3页;田培栋认为至少应有7、8百万人。参见田培栋:《明代人口变动的考察》,《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第2页。
    (?)栾成显认为,《诸司职掌》所载人口数字“本属于与黄册不同的另外一种人口统计系统,即户口岁计系统,这种可能性更大。参见栾成显:《明初人口数值研究中的两个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4期,第36-40页。
    1根据“何炳棣估计的人口数值”得来。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310页。转引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40页。
    2Kang Chao, Man and Land in Chinese History:A Economic Analysis,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6, p37.
    转引高寿仙:《明代人口数额的再认识》,《明史研究》第7辑(谢国桢先生百年诞辰纪念专辑),2001年,第72页。
    3王育民:《中国人口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8页。
    4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41页。
    5黑德拉设想了高中低三组人口增长率数值,鉴于讨论的时间范围是洪武时期,故这里仅取其“1380-1500”1500”这一时期的中间值。Denis Twetchett and Frederick W.Mote eds.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Vol.8, pp436-439转引高寿仙:《明代人口数额的再认识》,《明史研究》第7辑(谢国桢先生百年诞 辰纪念专辑),2001年,第72页。
    1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四卷,《明时期》第六章,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1550-185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97-398页。
    3高寿仙:《明代人口数额的再认识》,《明史研究》第7辑(谢国桢先生百年诞辰纪念专辑),2001年,第76页。
    4(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3,《历法》,中华书局1999年点校版,第889页。
    《太祖实录》卷一五0,洪武十五年十一月丁卯条。
    1参见(清)朱奇龄:《拙斋集》卷四,《安民策二》;朱奇龄:《续文献通考补》卷二0,《户口补·给户帖》。
    清代的一些方志,依旧将门牌称之为户帖。如(清)许绍宗修、邓显鹤纂:嘉庆《武冈州志》卷十一,《户书上·户口》载,“嘉庆十八年钦奉谕旨…百家设甲长一人,十家设牌长一人,每里设里长一人,置户帖。”焦国理总纂、贾秉机总编:民国《重修镇原县志》卷三,《户口志》载,“明制每户给户帖,书其乡贯、丁口、名岁,即今之门牌也。”
    [1](汉)郑玄注,(唐)陆德明音义.周礼[M].四部丛刊影印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
    [2](吴)韦昭解.国语[M].四部丛刊影印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
    [3](唐)房玄龄注.管子[M].四部丛刊影印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
    [4](西汉)贾谊撰.贾谊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
    [5](西汉)董仲舒撰.春秋繁露[M].四部丛刊影印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
    [6](东汉)徐干撰.中论[M].四部丛刊影印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
    [7](梁)萧子显撰.南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97.
    [8](唐)魏徵等撰.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97.
    [9]明太祖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10]明宣宗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11]明英宗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12]明宪宗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13]明孝宗实卷[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14]明世宗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15]明熹宗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16](明)孔贞运辑.皇明诏令[M].《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史部(诏令奏议类)第457-458册.
    [17]诸司职掌[M].《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史部(职官类)第748册.
    [18](明)申时行等撰.大明会典[M].《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史部(政书类)第789-792册.
    [19](明)陈子龙等辑.明经世文编[M].《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集部(总集类)第1655-1662册.
    [20](明)解缙、姚广孝等监修.永乐大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6.
    [21](明)丘浚.大学衍义补[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2008:子部(儒家类)第712册.
    [22](明)章潢撰.图书编[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子部(类书类)第968-972册.
    [23](明)梅鼎祚撰.南齐文纪[M].商务印书馆《四库全书》工作委员会.文津阁四库全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集部(总集类)第462-267册.
    [24](明)程敏政辑.皇明文衡[M].四部丛刊影印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
    [25](明)邓元锡撰.皇明书[M].《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史部(别史类)第314-317册.
    [26](明)舒化撰.大明律附例[M].明嘉靖刻本.
    [27](明)雷礼撰.皇明大政纪[M].《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史部(编年类)第353-354册.
    [28](明)赵官等撰.后湖志[M].南京:南京出版社,2011.
    [29](明)王圻撰.续文献通考[M].《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史部(政书类)第758-769册.
    [30](明)沈德符撰.万历野获编[M].北京:中华书局,1999.
    [31](明)过庭训撰.本朝分省人物考[M].《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史部(传记类)第533-536册.
    [32](明)焦竑撰.国朝献征录[M].上海:上海书店,1987.
    [33](明)刘辰撰.国初事迹[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编纂委员会.四库全书存目丛书[M].济南:齐鲁书社,1996:史部第46册.
    [34](明)李诩撰.戒庵老人漫笔[M].北京:中华书局,1997.
    [35](明)谈迁撰.枣林杂俎[M].北京:中华书局,2006.
    [36](明)盛枫撰.嘉禾征献录[M].清抄本。
    [37](明)顾梦圭.疣赘录[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编纂委员会.四库全书存目丛书[M].济南:齐鲁书社,1997:集部第83册。
    [38](明)许相卿撰.云村集[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M].台北:台湾商务印 书馆,2008:集部(别集类)第1272册.
    [39](明)吴宽撰.家藏集[M].商务印书馆《四库全书》工作委员会.文津阁四库全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集部(别集类)第417-420册.
    [40](明)凌迪知撰.万姓统谱[M].商务印书馆《四库全书》工作委员会.文津阁四库全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子部(类书类)第315-333册.
    [41](明)朱国桢撰.朱文肃公集[M].《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集部(别集类)第1366-1367册.
    [42](明)王恕撰.王端毅公文集[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编纂委员会.四库全书存目丛书[M].济南:齐鲁书社,1997:集部第36册.
    [43](清)顾炎武撰.天下郡国利弊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2.
    [44](清)张廷玉撰.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5](清)谷应泰撰.明史纪事本末[M].北京:中华书局,1977.
    [46](清)张岱撰.石匮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47](清)朱奇龄撰.续文献通考补[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
    [48](清)龙文彬撰.明会要[M].北京:中华书局,1956.
    [49](清)朱奇龄.拙斋集[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编纂委员会.四库全书存目丛书[M].济南:齐鲁书社,1996:集部第251册.
    [50](明)章律修,张才纂,徐圭重编.保定郡志[M].据宁波天—阁藏明弘治刻本影印.上海: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6.
    [51](明)王鏊等纂.姑苏志[M].据明正德刻本影印.上海:上海书店,1990.
    [52](明)黎晨修,李默纂.宁国府志[M].据天—阁藏明嘉靖十五年(1536)刻本影印.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62.
    [53](明)赵锦修,张衮纂.江阴县志,据宁波天—阁藏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刻本影印,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63年版。
    [54](明)欧阳东凤纂修.兴化县志[M].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中心,1994.
    [55](明)刘广生修,唐鹤征纂.常州府志[M].据明万历46年(1618)刻本影印.北京:线装书局,2003.
    [56](明)冯维敏纂修,王国祯续修,王政熙续篡.保定府志[M].据日本内阁文库藏明万历36年(1608)刻本影印.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
    [57](明)林云程修,沈明臣纂.通州志[M].据宁波天—阁藏明万历六年(1578)刻本影印.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63.
    [58](明)史起钦修,林子燮等纂.福宁州志[M].据明万历21年(1593)刻本影印.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2002.
    [59](清)徐永言修,严绳孙、秦松龄纂.无锡县志[M].清康熙29年(1690)刻本.
    [60](清)罗文思纂修.续商州志[M].清乾隆23年(1758)刻本.
    [61](清)李国相纂修.广德直隶州志[M].清乾隆4年(1739)刻本。
    [62](清)王祖肃、杨宜仑修,虞鸣球、董潮纂.武进县志[M].据清乾隆30年(1765)刻本影印.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2002.
    [63](清)何应松修,方崇鼎纂.休宁县志[M].据清嘉庆二十年(1815)刊本影印.台北:成文出版社,1985.
    [64](清)曹德赞原本,张星焕增修.繁昌县志[M].据清道光六年增刻嘉庆十六年本影印.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65](清)阿克当阿修,姚文田、江藩等纂.扬州府志[M].据清嘉庆15年(1810)刻本影印.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66](清)许绍宗修,邓显鹤纂.武冈州志[M].据清嘉庆22年(1817)刻本影印.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2002.
    [67](清)裴大中、倪咸生修,秦湘业等纂.无锡金匮县志[M].据清光绪七年(1881)刊本影印.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68]邹右愚纂修.获嘉县志[M].据民国二十四年(1935)铅印本影印.台北:成文出版社,1976年.
    [69]焦国理总纂,贾秉机总编.重修镇原县志[M].据民国二十四年(1934)铅印本影印.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
    [70]梁方仲著.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9.
    [71]杨子慧著.中国历代人口统计资料研究[M].北京:改革出版社,1995.
    [72]李国祥、杨昶著.明实录类纂·经济史料卷[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3.
    [73]李伯重著.江南的早期工业化(1550—1850)[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74](美)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
    [75]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M].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
    [76]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四卷)[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2000.
    [77]王育民.中国人口史[M].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
    [78]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M].北京:中华书局,2008.
    [79]郑学檬.中国赋役制度史[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
    [80]唐文基.明代赋役制度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81]韦庆元.明代黄册制度[M].北京:中华书局,1961.
    [82]栾成显.明代黄册研究(增订本)[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83]王威海.中国户籍制度[M].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
    [84](美)牟复礼、崔瑞德.剑桥中国明代史1368-1644[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85]李艳芝.明代户籍制度研究[D].山东:山东大学,2009.
    [86]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原论(续)[J].学术研究,1980,(2):46-51.
    [87](日)曾我部静雄.户帖考[J].(日)东洋史研究,1948,10(3):15-23.
    [88](日)曾我部静雄.户帖考补遗[J].(日)东洋史研究,1950,10(6):57.
    [89]栾成显.明初地主制经济之一考察——兼叙明初的户帖与黄册制度[J].(日)东洋学报,1987,68(1-2)
    [90]赵金敏.馆藏明代户帖、清册供单和黄册残稿[J].中国历史文物,1985,(1):102-107.
    [91]顾城.明前期耕地数新探[J].中国社会科学,1986,(4):193-213.
    [92]葛金芳.宋代户帖考释[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9,(1):16-23.
    [93]张志斌.明初赋役制度新探:关于户帖、均工夫和黄[J].松辽学刊,1990,(4):36-40.
    [94]王端平.明代人口考[J].黄淮学刊,1992,(4):48-52.
    [95]王端平.明代人口之谜探析[J].郑州大学学报,2001,(3):62-66.
    [96]孔繁敏.明代赋役供单与黄册残件辑考(下)[J].文献,1993,(1):96-114.
    [97]葛剑雄、曹树基.对明代人口总数的新估计[J].中国史研究,1995,(1)
    [98]田培栋.明代人口变动的考察[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6,(5):1-9.
    [99]田培栋.明初耕地数额考察[J].历史研究,1998,(5):124-135.
    [100]栾成显.明初人口数值研究中的两个问题[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4):33-40.
    [101]高寿仙.明代人口数额的再认识[J].明史研究,2001,(7):58-76.
    [102]李广廉.对明代户口的一些看法[J].故宫博物院院刊,2002,(1):22-30.
    [103]卞利.明代户籍法的调整与农村社会的稳定[J].江海学刊,2003,(5):130-136.
    [104]陈学文.明初户帖制度的建立和户帖格式[J].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4):107-111.
    [105]吴展.明初户帖的史料价值与版本价值[J].中国史研究动态,2006,(9):20-22.
    [106]尚平.宋代户帖的性质及其使用[J].广西社会科学,2007,(5):95-99.
    [107]张民服.对明代人口问题的几点再认识[J].中州学刊,2006,(1):193-196.
    [108]董兴艳.“提调官”与明代地方教育管理体系[J].历史教学,2007,(11):17-20.
    [109]吴滔.百姓日用而不知:明洪武十四年后户帖的流传[J].历史教学,2010,(12):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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