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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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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是一个长期以来备受争议且不容回避的问题。惩戒的存在具有历史性,“不打不成器”的古训和“戒尺惩戒”是其历史性的明证;惩戒的存在又具有现实性,它真实的存在于教师和中小学生之间。然而,由于缺少法律的有效规制,教师的惩戒目前却出现了很多问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一是教师惩戒权的滥用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二是惩戒权的缺失难以控制顽劣,难以达成教育之目的。为了使我们的孩子健康成长,为了使我们的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为了良好的教育目的之达成,迫切需要对教师的惩戒权加以有效的规制。这就需要给教师的惩戒权立法,用法律来有效的规制它的运行,这也是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和意义之所在。本篇文章除引论和结语外,共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论述了惩戒的涵义、特征及教师的惩戒权的双重性质。要给教师惩戒权立法,首先得清楚什么是教师的惩戒权,教师惩戒权的性质是什么?本文通过论述,同时借鉴劳凯声老师和王辉老师的观点,认为教师的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拥有的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的再次发生,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权力,其权力的主体是教师,相对方是学生,客体是学生的违规行为。教师的惩戒权具有权力和权利的双重性质,但主要是一种公权力。教师的惩戒权是一种公权力就需要国家的明确授权,没有授权任何主体实施任何惩戒都是非法的。然而目前的教师惩戒学生事件却频频发生,这也是我们为教师的惩戒权立法的紧迫性之一。
     第二部分论述了教师惩戒权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目前给教师的惩戒权立法是必要的,因为惩戒滥用和惩戒缺失已经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阻碍了教育目的之达成。给教师的惩戒权立法又是可行的,因为它符合人们的传统观念,符合国际人权保护的要求,具有合法合理性。
     第三部分论述了教师惩戒权立法的国内渊源和国外惩戒权立法成功的经验。教师惩戒权立法是有渊源的,既有中国古代的渊源也有现代的渊源,同时英国和美国等国家惩戒权立法成功的经验也为我们提供了借鉴。
     第四部分对教师惩戒权的立法提出了一些建议。本文认为在未来的惩戒权立法中,应明确教师惩戒权行使的原则,尤其是教育性原则作为其基本原则;同时应明确提出教育惩戒法律关系并明确其主体、客体、对象和行使方式;明确教师惩戒权行使的程序、监督措施和救济途径。
The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teachers'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is a controversial and unavoidable problem for a long time. The existence of instructive punishment is historic, which is demonstrated by "spare the rod and spoil the child" and "the ruler punishment"; the existence of instructive punishment is realistic, which exists real between teachers and students. However, due to the lack of effective legal regulation, teachers' punishment had many problems, caused the severe social influence. On one hand a teacher's punishment abused seriously hurt students'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on the other hand the loss of 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is hard to control a bad character and hard to reach educational goal. In order to make our children to grow healthily, in order to make our children to develop good study habits,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goal of education, we need effective regulation to control teachers' 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This requires to build legislation to effectively run teachers'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The first part discusses the meaning and characteristic of instructive punishment and the teachers' 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is a compound of power and right.In order to build teachers'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law, we should first clearly know what it is, then know what nature it has? This paper, through referring to Lao Kai-sheng teachers' and Wang Hui teachers'point of view, the teachers' 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is that teachers have right to punish students' violations behavior and instruct students to develop proper behavior. The subject of teachers' 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is a teacher, the other is a student, the object is a student of irregularities. The nature of teachers'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is mainly a public authority, a kind of public power requires explicit authorization of the country, any person not authorized to implement any instructive punishment is illegal. However there are so many punishment to students from teacher, which is also the urgency of legislation for teachers'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The second part discusses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the teachers' 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legislation.At present it is necessary to give teachers' 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legislation, because of lack of discipline and punishment abused has hurt students'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hindering the educational purpose. It is feasible to give teachers' 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of legislation, because it satisfies people's traditional ideas, conforming to the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and has legally rationality.
     The third part discusses the teachers' 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legislation sources and the reference of foreign legislation. The teachers'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legislation has sources, the sources of ancient Chinese and modern, at the same time, foreign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teachers' 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legislation also provides a reference for us.
     The fourth part discusses Legislation proposals on teachers'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In the future, the teachers'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legislation should make clear its principle, especially educational principle as the basic principle.In the teachers' 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legislation, we should give the clear concept about legal relationship of the teachers' instructive punishment power and make it clear that its subject, object, the direct object, and supervision procedure and relief way are made in it.
引文
①2008年10月-11月至少有4名教师死在学生手里。10月4日,山西朔州23岁的教师郝旭东被学生李某捅死在教室;10月21日,浙江缙云31岁的女教师潘伟仙被学生丁某掐死在家访途中;10月29日,中国政法大学43岁的教授程春明被本校学生付某用菜刀砍死在讲台上;11月18日,湖南澧县城关中学一名初中生用匕首刺死自己的老师。学生何以如此胆大妄为,以身弑师,跟教育惩戒权的缺少有一定的关系。(参见张海鹰《山西朔州血案:23岁年轻教师倒在16岁少年刀下》,载腾讯网http://edu.qq.com/a/20081028/000043.htm).
    ②《人大代表、石家庄二中校长邵喜珍谈和谐社会基点》,载中广网:http://www.cnr.cn/home/column/20051h/zf/200503120262.html.
    ③冯玥,汪文:《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访谈》,载《素质教育大参考》2003年第1期。
    ④参见成广峰《没有批评的教育是不完整的》,载网易博客:http://blog.163.com/cq19970204@126/blog/static/44422604200921784043897/。
    ⑤参见孙云晓,弓立新《无批评的教育是伪教育》,载《中国教师》2006年第9期。
    ①2009年12月18日一大早,山东潍坊市临朐县五井中学初一学生张继鑫被发现死在校内一条排水沟里。关于事件原因,有同学称:“头天晚上他宿舍有人让他去买方便面,他就翻墙出去买,让老师抓住了罚站,之后老师去喝酒,把他给忘了。那天很冷,零下十几度。”但该校校长否认了这一说法。 (参见《学生罚站被冻死续:老师称“孩子死得很舒坦”》,载北方网: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9/12/23/004358686.shtml).
    ②参见赵宇《教育管理中的惩戒权》,载《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第7期。
    ①参见冯玥,汪文《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访谈》,载《素质教育大参考》2003年第1期。
    ①《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4490页。
    ②罗竹风《汉语大辞典》,汉语大辞典出版社1991年版,第769页。
    ③《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78页。
    ④劳凯声:《规矩与方圆》,中国铁道出版社1997年版,第20-23页。
    ⑤参见劳凯声《变革社会中的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法学基本问题研究》,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75-376页。
    ⑥参见彭志敏《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4月。
    ①参见陈胜祥《“教师惩戒权”的概念辨析》,载《教师教育研究》2005第1期。
    ②罗竹风:《汉语大辞典》,上海汉语大辞典出版社1991年版,第769页。
    ③《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24页。
    ④参见欧阳教《德育原理》,台湾文景出版社1990年版,第298页。
    ⑤参见阎玉珍《谈教师惩戒权的使用》,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3年第6期。
    ⑥参见曾庆芳《我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探析》,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3月。
    ⑦参见苏静《论中小学教育中的惩戒及其应用》,载《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第1期。
    ⑧参见曾庆芳《我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探析》,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3月。
    ①王焕勋:《实用教育大词典》,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46页。
    ②参见姜冬梅《正确面对惩罚教育》,载《山东教育》2003年第3期。
    ③参见曾庆芳《我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探析》,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3月。
    ④参见赵宇《教育管理中的惩戒权》,载《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年第7期。
    ⑤参见王辉《教师惩戒权行使中的侵权与救济研究》,载《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0第5期。
    ①陈胜祥:《“教师惩戒权”的概念辨析》,载《教师教育研究》2005第1期。
    ②劳凯声:《变革社会中的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法学基本问题研究》,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75页。
    ③参见公丕祥《法理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9页。
    ④参见公丕祥《法理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9页。
    ⑤参见公丕祥《法理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0页。
    ①公丕祥:《法理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0页。
    ②参见公丕祥《法理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1页。
    ③参见劳凯声《变革社会中的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法学基本问题研究》,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75页。
    ④参见陈胜祥《“教师惩戒权”的概念辨析》,载《教师教育研究》2005年第1期。
    ⑤参见曾庆芳《我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探析》,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3月。
    ⑥参见蔡海龙《作为复合性权利的教师惩戒权——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权利性质研究》,载《中国教育法制评论》2006第4期。
    ①参见曾庆芳《我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探析》,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3月。
    ②劳凯声:《变革社会中的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法学基本问题研究》,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75页。
    ①贵州省雍县张家湾镇一名小学一年级的语文老师,因学生不能顺利朗读课文,而让学生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舔屁股(包括三名男生和三名女生)。 (唐汉卫,张盛聪: 《中外道德教育经典案例评析》,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32页)
    ①参见马中立《制止体罚学生现象的对策初探》,载《教学与管理》1996年第6期。
    ②北京市教科院《对构建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体系的初步研究(调查报告)》1998年版,第8页。
    ③参见田汉族《心理惩罚教育——一隐性的学校教育病理现象》,载《高等师范教育研究》1997年第1期。
    ④北京市教科院《对构建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体系的初步研究(调查报告)》1998年版,第8页。
    ⑤陶文英:《旷课——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危险信号》,载《青少年犯罪研究》1993年第3期。
    ①1998年9月2日,北京市永乐二中的学生王某在开学第一天就遭老师打,又掐脖子又用脚踢,知其头部皮下肿胀达3×2厘米,只是因为无意中说出教师李某的名字而遭此厄运。(《说出教师李某的名字遭打》,载《北京晚报》1998年9月4日第4版)
    ②参见周阳《学生做错题被罚抄万遍》,载《现代金报》2006年4月20日。
    ③参见《学生上课讲话罚打手心10下》,载教育城网:http://www.12edu.cn/News/glxw/200603/81366.shtml.
    ④参见郝庆堂《班主任罚站罚跑罚座位、被学生告上法庭》,载《中国青年报》1998年12月15日。
    ⑤参见郝庆堂《教棒打坏孩子的眼睛》,载《南方周末》1998年6月19日。
    ①参见郝庆堂《教育法律案例与思考》,沈阳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67页。
    ②2003年5月11日清晨,因擅自离校,陕西某中学校长揪着学生杨宏的头发;把杨宏的头往墙上撞了两下。之
    后,杨宏一直头疼,按照感冒的方式治疗后没有效果。6月8日晚,杨宏突然处于休克状态,6月10日零时20
    分,离开人世。(参见《校长打死擅自离校学生》,载搜狐网:http://news.sohu.com/85/68/blank210006885.shtml.)
    ③2006年5月,浙江台州黄岩区江口镇江口中学的初一女生陈佳同学跳河自尽,遗书中表明:自杀原因是不堪忍受班主任周老师的变相体罚。周老师平时一向以严格出名,陈佳生前,周老师曾经让她在升旗仪式上面对全校同学为自己做错的事道歉。(《东视广角:自杀之谜》,载东视网:http://sh.eastday.com/eastday/node21/node148/node9657/userobjectlail16890html。
    ①参见陈翠翠《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流失问题研究》,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4月。
    ②参见曾庆芳《我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探析》,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3月。
    ③参见董新良,李玉华《关于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惩戒的实践与思考》,载《教育理论与实践》2006年第8期。
    ①参见董新良,李玉华《关于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惩戒的实践与思考》,载《教育理论与实践》2006第8期。
    ②参见曾庆芳《我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探析》,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3月。
    ③参见曾庆芳《我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探析》,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3月。
    ④周民: 《网上流传视频学生课堂侮辱老师》,载南方网http://www.southcn.com/edu/focus/200705290163.htm.
    ⑤参见《“杨不管”事出有因,老师应有惩戒权》,载新华社每日电讯2008年11月13日。
    ①参见《初二男生打伤英语老师》,载搜狐新闻网:http://news.sohu.com/20060413/n242778133.shtml。
    ②参见《初三学生上网成瘾动手打老师,老师告家长胜诉》,载中华教育网:http://edu.chin.com2006年8月28日。
    ③参见张贵峥《从“家长打死教师”反思惩罚教育》,载搜狐新闻:http://news.sohu.com/20060405/n242646497.shtml。
    ①转引金轶名:《尊重学生,善待差异——也说惩戒》,载犀浦镇实验学校校刊第47期。
    ②参见彭志敏《教育惩戒的法律研究》,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③参见王辉《教师惩戒权行使中的侵权与救济研究》,载《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0年第5期。
    ①参见孙琬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手册》,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年版,第5页。
    ②参见王辉《教师惩戒权行使中的侵权与救济研究》,载《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0年第5期。
    ③参见王辉《教师惩戒权行使中的侵权与救济研究》,载《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0年第5期。
    ④参见王辉《我国中小学无度惩戒现象的分析》,载《教育理论与实践》2001第10期。
    ①王辉《我国中小学无度惩戒现象的分析》,载《教育理论与实践》2001第10期。
    ②参见王辉《教师惩戒权行使中的侵权与救济研究》,载《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0年第5期。
    ③王辉:《教师惩戒权行使中的侵权与救济研究》,载《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0年第5期。
    ①王辉:《我国中小学无度惩戒现象的分析》,载《教育理论与实践》2001年第10期。
    ①参见曾庆芳《我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探析》,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3月。
    ②吴式颖:《马卡连柯教育文集》,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57页。
    ③檀传宝: 《论惩罚的教育意义及其实现》,载《中国教育学刊》2004年第2期。
    ①参见曾庆芳《我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探析》,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3月。
    ②凯洛夫主编: 《教育学》,陈侠译,人民教育出版社1957年版,第693页。
    ③参见曾庆芳《我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探析》,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3月。
    ①王辉:《教师惩戒问题初探》,载《育法制评论第一辑》2002年版,第357-370页。
    ②参见彭志敏《教育惩戒的法律研究》,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③参见王辉《教师惩戒问题初探》,载《育法制评论第一辑》2002年版,第357-370页。
    ①赵明录:《教师惩戒权的正当性分析》,载《江西教育科研》2007年7月。
    ②《教育惩戒,在雷池边缘行走》,载《中国教育报》2002年12月30日。
    ③《教育惩戒,在雷池边缘行走》,载《中国教育报》2002年12月30日。
    ④参见李茂《英国教师获新增法定惩戒权》,载《中国教师报》2007年4月18日。
    ⑤参见《美国教师的惩戒权》,载河北新闻门户网教育频道:http://www.hebei.com.cn/xwzx/jypd/jyxw/200908/t20090827_419712_1.shtm。
    ①参见徐志坚《韩国体罚学生也将有法可依》,载《法制日报》2002年6月29日。
    ②转引《惩戒,不可或缺的教育手段》,载武汉市教育学会网站:http://xh.whjy:net/content.asp?C_ID=node106&Art_ID=113。
    ①参见吴惠珍《谈学生管理中的惩罚行为》,载《江西教育科研》2002年第4期。
    ①参见谭细龙《论我国教育法制建设中的问题及其对策》,载《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6期。
    ②参见谭细龙《论我国教育法制建设中的问题及其对策》,载《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6期。
    ③参见谭细龙《论我国教育法制建设中的问题及其对策》,载《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6期。
    ④日本由于近年学生暴力事件增大,所以也讨论修改“体罚”的基准。日本正重新考虑容许学校施行体罚,以管教不遵守纪律的学生,保障教师安全。日本政府教育改革会议向首相安倍晋三提出了这份建议报告,安倍对建议内容大表支持。政府强调,这并不是准许教师鞭打学生或施行其它严厉的体罚方式。负责这份提案的内阁官员说:“体罚不包括拳打脚踢,只是要让顽劣学生罚站,或轻轻拍打他们的头部。”(参见《日本重新考虑容许学校施行体罚》:,载搜狐教育网:http://learning.sohu.com/。)
    ①李茂:《英国教师获新增法定惩戒权》,载《中国教师报》2007年4月18日。
    ②李茂:《英国教师获新增法定惩戒权》,载《中国教师报》2007年4月18日。
    ①《美国教师的惩戒权》,载河北新闻门户网教育频道:http://www.hebei.com.cn/xwzx/jypd/jyxw/200908/t20090827_419712_1.shtm。
    ②《美国教师的惩戒权》,载河北新闻门户网教育频道:http://www.hebei.com.cn/xwzx/jypd/jyxw/200908/t20090827_419712_1.shtm。
    ①徐志坚:《韩国体罚学生也将有法可依》,载《法制日报》2002年6月29日。
    ②转引《惩戒,不可或缺的教育手段》,载武汉市教育学会网站:http://xh.whjy.net/content.asp?C_ID=node106&Art_ID=113。
    ①参见曾庆芳《我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探析》,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3月。
    ①参见劳凯声《变革社会中的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法学基本问题研究》,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08页。
    ①参见王辉《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概述》,载《中国教师》2006年第9期。
    ①参见王辉《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概述》,载《中国教师》2006年第9期。
    ②参见王辉《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概述》,载《中国教师》2006年第9期。
    ①王辉:《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概述》,载《中国教师》2006年第9期。
    ②参见劳凯声《变革社会中的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法学基本问题研究》,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08页。
    ①参见王辉《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概述》,载《中国教师》2006年第9期。
    ②参见王辉《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概述》,载《中国教师》2006年第9期。
    ③参见王辉《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概述》,载《中国教师》2006年第9期。
    ①王焕勋:《实用教育大词典》,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46页。
    ①参见王辉《教师惩戒权行使中的侵权与救济研究》,载《高等师范教育研究》第12卷第3期。
    ②参见何兵主编《和谐社会与纠纷解决机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29页。
    ①参见王敬波《高等教育领域里的行政法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237-2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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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苏静:《论中小学教育中的惩戒及其应用》,载《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第1期
    [14]姜冬梅:《正确面对惩罚教育》,载《山东教育》2003年第3期
    [15]田汉族:《心理惩罚教育——一隐性的学校教育病理现象》,载《高等师范教育研究》1997年第1期
    [16]郝庆堂:《班主任罚站罚跑罚座位、被学生告上法庭》,载《中国青年报》1998年12月15日
    [17]郝庆堂: 《教育法律案例与思考》,沈阳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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