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详细信息    本馆镜像全文|  推荐本文 |  |   获取CNKI官网全文
摘要
本文从检察机关提请抗诉并获法院再审改判的案例说起,提出在理论上如何理解和认定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运用此规则等一系列疑问。带着这些问题本文首先阐述了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产生的理论基础,然后从德、日等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规定中归纳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要件,并对适用这些要件应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自己的观点。然后文章归纳分析了租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变动的效力。在借鉴国外和我国台湾立法的基础上,文章对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进行反思指出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存在五个方面的不足,即:在租赁物的范围上包括动产有失妥当;未以承租人受让租赁物的交付并占有租赁物为要件不利于交易安全;以租赁期间所有权变动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适用的要件,而没有加以任何限制,失之过泛;缺乏准用性规定;效力规定不完整等,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最后结合本文具体案例对司法机关再审改判此案作了法理上的阐释并对司法实践中应予以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This article brought to the appeal from the prosecution and the court commuted retrial of the case begins, in theory, put forward on how to understand and that is not the sale of lease-breaking rules, judicial practice in the proper use of this rule and a series of questions. With these questions in this paper elaborated on the sale of lease-breaking rules do not have a theoretical basis, and then from Germany and Japan, countries such as China and Taiwan, the legislative provisions into a sale lease-breaking rules do not apply to the elements, and the application of these elements should be noted Some of the issues discussed and put forward their views. The article then summarized the analysis of the rent during the lease-ownership changes in effect. In China's Taiwan and foreign legislation on the basis of Article 229 of China's Contract Law stipulates that reflect China's Contract Law provides that the existence of less than five aspects, namely: the leasehold on the scope of the property, including being properly; not In order to transfer the lessee's lease-hold tenancy and delivery of materials for the elements of the transaction is not conducive to security; change in ownership during the lease to not break the lease sale rule applies to the elements, and does not impose any restriction, loss of the Pan-off; the lack of Permitted provisions;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provisions, such as incomplete, and propose recommendations to improve. Finally, the specific case of the judiciary in this article retrial of this case was made for revision of the legal interpretation and judicial practice should be of concern were discussed.
引文
①谢怀栻:《外国民商法精要》,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5页。
    ①[英]洛克:《政府论》(中译本)<下>,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5-36页。
    ①公丕祥:《法理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8-99页。
    
    ①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六),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8页。
    ②史尚宽:《债法各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09页一第211页.。
    ③黄立主编:《民法债编各论》(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09页一第316页。
    ①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五)“基于契约关系之越界建筑与土地受让人之拆屋还地请求权”。
    ②邱聪智:《债法各论》(上册),台湾1994年版,第416页。
    ①陈春山:《契约法各论》(第一册),瑞兴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189页。
    ②陈春山:《契约法各论》(第一册),瑞兴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189页。
    ③史尚宽:《债法各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24页。
    ④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六),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5页。
    ①邱聪智:《债法各论》(上册),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4年版,第413-416页。
    
    
    ①吴启贤:《租赁法论》,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8年版,第94页。
    ②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六),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7页。
    ③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六),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9页。
    ①郑玉波:《民法债编各论》,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233页。
    ①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六),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07页。
    ②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六),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08页。
    ①郑玉波:《民法债编各论》,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235页。
    ②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六),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09页。
    ①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六),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04页。
    ①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六),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7页。
    ②钱明星:《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研究》,《北京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重要草稿介绍》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①陈卫佐译:《德国民法典》,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77页注[222]。
    ②史尚宽:《债法各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23页。
    ③易军,宁红丽:《合同法分则制度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221页。
    1、谢怀栻:《外国民商法精要》,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英]洛克:《政府论》(中译本)<下>,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3、公丕祥:《法理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邱聪智:《债法各论》(上册),台湾1994年版
    5、陈春山:《契约法各论》(第一册),瑞兴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版
    6、吴启贤:《租赁法论》,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8年版
    7、郑玉波:《民法债编各论》,三民书局1997年版
    8、钱明星:《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研究》,《北京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9、陈卫佐译:《德国民法典》,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0、易军,宁红丽:《合同法分则制度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11、高富平,黄武双:《房地产法新论》,中国法制出版社
    12、史尚宽:《债法各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3、黄茂荣:《债法各伦》(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版。
    14、黄立主编:((民法债编各论)(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5、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六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6、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立法资料选》,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17、《人民法院案例选》2001年第1辑、第2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
    18、吕世伦著:《现代西方法学流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
    19、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0、[美〕博登海默著:《法理学一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1、史尚宽著:《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2、徐国栋著:《诚实信用原则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3、唐德华主编:《合同法理解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24、江平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5、奚晓明主编:《合同法讲座》,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6、王泽鉴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5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7、苏永钦著:《走入新世纪的私法自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8、孙宪忠著:《论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9、易继明著:《私法精神与制度选择一大陆法私法古典模式的历史含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0、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1、梁慧星、陈华彬编著:《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32、崔建远主编:《合同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33、罗结珍译:《法国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34、王书江译:《日本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35、吴兆样、石佳友、孙淑妍译:《瑞士债法典》,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36、郑冲、贾红梅译:《德国民法典》,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37、黄真:《出租人转让租赁物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人民法院报,2002年1月16日。
    38、崔建远:《土地上的权利群》,中国民商法律网。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