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自然生态环境的法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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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韦小巧
  • 关键词:西北地区 ; 自然生态环境问题 ; 治理
  • 中文刊名:法制与经济
  • 英文刊名:Legal and Economy
  • 机构: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8-28
  • 出版单位:法制与经济
  • 年:2019
  • 期:08
  • 语种:中文;
  • 页:42-43
  • 页数:2
  • CN:45-1188/D
  • ISSN:1005-0183
  • 分类号:D922.68
摘要
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是一切生产活动的基础,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关键因素,处理好自然生态环境的治理问题不仅利国利民,而且对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然而,我国西北地区在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严重的自然生态环境问题凸显:土地荒漠化加剧、严重的水土流失、水资源严重短缺等。这些问题已经成为西北地区社会与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文章认为,单纯的科学技术手段已经不足以解决问题,因此,在西北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时还应强调结合法治,加强地方立法,提高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成本,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创新环保执法方式,增强执法力度,重点解决损害西北地区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才能不断满足人民对安全生存环境以及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
        
引文
(1)刘懿娴.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研究[D].西北师范大学,2016。
    (2)刘海霞,马立志.西北地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路径[J].实事求是,2016(04):50-54。
    (3)徐海亮.黄河流域灾害环境变化与水资源安全[J].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2013(03):105-119。
    (4)赵玉田.脆弱生态系统下西北干旱区农业水资源利用策略研究[D].兰州大学,2016。
    (5)刘平.西部地区地方政府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研究[D].广西师范学院,2016。
    (6)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周绪平.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研究[J].江南论坛,2015(02):38-40。
    (7)徐月欣.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制度构建[J].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14(03):74-89。
    (8)陈松松.关于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思考[J].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01):36-47。
    (9)吕忠梅.新时代中国环境资源司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J].环境保护,2018(01):8-12。
    (10)十个关键词看十九大报告中的生态文明建设[J].环境经济,2017(20):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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