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初,浦东新区排摸出劣V类水体6,197条段,占全区河湖总条段数的37.6%,为响应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号召,完成水环境整治目标,浦东新区计划到2020年,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1])。本次拟根据河道现状水质、目标水质、河槽容积等,计算出河道水质达标需消减负荷总量;根据河道拟实施的整治措施,计算出污染物可消减负荷总量,对比污染物可消减量与污染物需消减量的相互关系,可判断出河道水质是否满足消除劣V类的达标要求。
引文
[1]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04).
[2]上海市水务局、2017上海市河道(湖泊)报告[R]、2018(01).
[3]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Z]、2008(03).
[4]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太湖流域主要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技术规范[Z]、2008(08).
[5]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Z]、2010修订.
[6]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污染源-肥料流失系数手册[Z]、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