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不断地改革发展以及社会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客观需求,本科生导师制被广泛采纳实施以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增强思政教育的针对性、实现高校全方位育人功能。由于各类高校拥有其自身特点的教育背景和资源、专业领域、学生培育方式等,导师制的定义和运行机制也大相径庭,本文试图以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为研究范围,对其推行的"1+4"导师制进行分析,以及对导师制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提出建议。
引文
[1]黄云,翟春光.本科生导师制——大众化背景下精英教育的有效模式[J].学周刊,2012(3):24.
[2]李东风.本科生导师制有效实施的实证探讨[J].南昌航空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0(2):111-117.
[3]冯松宝.本科生导师制在人才培养中的探索——以宿州学院资源勘查工程专业为例[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18,38(3):67-70.
[4]石荣传.本科生导师制:类型、实施现状及完善对策[J].大学教育科学,2016(3):7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