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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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财
  • 中文刊名: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机构:吉林省蛟河市人社局;
  • 出版日期:2019-06-09
  • 出版单位: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年:2019
  • 期:06
  • 语种:中文;
  • 页:49
  • 页数:1
  • CN:11-5941/D
  • ISSN:1674-9111
  • 分类号:D922.52;D920.5
摘要
<正>【案例】王某,1958年4月出生,2004年4月18日经人介绍到某石材加工厂从事石材加工工作,双方签订了由2004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18日为期15年的劳动合同。2018年4月18日该石材加工厂以王某已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以其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且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15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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