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制视角浅析公众参与原则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实践与探讨
详细信息    查看全文 | 推荐本文 |
  • 作者:李舴玉
  • 关键词:公众参与 ; 生态环境 ; 环境影响评价
  • 中文刊名:法制与社会
  • 英文刊名: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 机构: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3-05
  • 出版单位:法制与社会
  • 年:2019
  • 期:07
  • 语种:中文;
  • 页:127-128
  • 页数:2
  • CN:53-1095/D
  • ISSN:1009-0592
  • 分类号:D922.68
摘要
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整个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中具有重要超前作用。而在这一评价制度中,公众参与程序是其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之一,这也是公众参与原则作为环保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虽然我国制定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某些方面这种公民参与权并未得到真正落实和有效保障。本文从法制视角,对公众参与原则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内涵及实践展开评述和分析,并就公民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进行了研究探讨,提出相关建议,旨在推动公民参与原则在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实践中实现效果的最大化。
        
引文
[1]金瑞林、汪劲.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2]王秀兰、李闯农.中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比较.法制与社会.2008.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