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安徽环境法治建设研究
详细信息   下载全文 | 推荐本文 |
摘要
环境法治是法治在环境领域的具体体现,将环境活动纳入法治的轨道就是实行环境法治。加强环境法治建设,有利于我国依法治国的实现。而环境法治建设是具有区域性的,以科学发展观为视角,探索科学发展观与环境法治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安徽环境法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对科学发展观视野下安徽环境法治建设予以构建是迫切需要的,通过研究以期进一步促进环境法治的实现。
        
引文
[1]何艳.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环境保护制度建构之路[J].宁夏党校学报,2011(1):36-39.
    [2]杨莉英.河北省地方环境立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2010(12):58-63.
    [3]唐忠辉.论科学发展观与我国环境法治的完善[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2009(6):52-56.
    [4]胡静.环境法的正当性与制度选择[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34.
    [5]蔡守秋.关于加强环境法治建设的总体构想[J].东方法学,2008(3):3-12.
    [6]秦前红,曾德军.地方立法的主要问题及其反思[J].江汉大学学报,2007(2):86-90.
    [7]原田尚彦.环境法[M].于敏,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
    [8]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N].人民日报,2007-10-25(2).
目录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