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夫妻之间的救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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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王振静 ; 李正梅
  • 关键词:救助义务 ; 形式作为义务 ; 实质作为义务
  • 中文刊名:ZKSG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Zhoukou Normal University
  • 机构:烟台大学法学院;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1-15
  • 出版单位: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 年:2019
  • 期:v.36;No.180
  • 语种:中文;
  • 页:ZKSG201901022
  • 页数:4
  • CN:01
  • ISSN:41-1345/Z
  • 分类号:114-117
摘要
夫妻之间的救助义务是属于法定义务,还是属于道德义务,这在学界存在一定的争议。欲确定夫妻救助义务的性质,应当先理清救助义务的内涵,然后找出救助义务与扶养义务之间的不同之处。由于司法实践中对夫妻之间的救助义务定位不一,导致一些相同的案例产生了不同的判决。鉴于承认夫妻之间应当负救助义务,建议将夫妻之间的救助义务上升为法定义务。为实现救助义务的法定化,应当从确立夫妻之间救助义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两方面进行分析,方能得出肯定的结论。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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