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发展目标,强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社会、居民之间的良性互动。然而,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发展仍存在主体结构失衡、交叉性不足等系列问题。究其主要成因,在于法律体系尚不完备、行政管理体制转型滞后、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有限、社区居民参与意愿不强等。深入推进城市活力宜居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则务必在健全法律法规、创新行政理念、健全社会组织、调动居民意愿等方面痛下功夫。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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