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汉今文经学将经书大义统一于孔子之法,及至郑玄囊括大典,网罗众家,将《周礼》与《左传》纳入经学体系,对经书中的制度差异,郑玄理解为虞夏殷周制度的差别,因此,在郑玄的经学体系中,出现了不同的圣人之法。但是,郑玄的经注之中,并不着意讨论这些圣人之法中是否有共同的道。无论是对"吾道一以贯之",还是对"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等经文的理解,郑玄都没有去寻求五帝三王之法背后共通之道。郑玄的经学进入中国文明史,这一以礼为本的经典教化体系,熔铸出观念与制度的文明土壤。而在其框架中寻求"多元化的圣人之法"背后共同的"道",成为新思想的基本动力,无论是魏晋玄学还是宋明理学,都是在这一经学背景中展开。
引文
(1)班固著,陈立注:《白虎通疏证》,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447页。
(2)刘熙撰,毕沅疏证,王先谦补:《释名疏证补》,北京:中华书局,2008,第211页。
(3)赵岐注,焦循疏:《孟子正义》,北京:中华书局,2004,第1033页。
(4)赵岐注,焦循疏:《孟子正义》,第452页。
(5)杜预注,孔颖达疏:《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2007年,第16页。
(6)董仲舒著,苏舆注:《春秋繁露义证》,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32页。
(7)应劭注,王利器注:《风俗通义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315页。
(8)何休注,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十三经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第6页。
(9)郭象注,成玄英疏:《南华真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304页。
(10)赵岐注,焦循疏:《孟子正义》,第74-77页。
(11)班固著,陈立注:《白虎通疏证》,第360页。
(12)其中,惟一的漏洞来自董仲舒之后的“三统说”,三统说把孔子视为三统之一,强调孔子“为汉制法”的同时,不考虑汉为一王朝而已。在三统说的影响下,汉世始终在尊孔子的同时期待新的圣人,创制新的圣王之法。汉亡之后,“为汉制法”观念、三统说也随之一并消亡。
(13)郑玄著,皮锡瑞注:《六艺论疏证》,《皮锡瑞全集》(3),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570页。
(14)郑玄注,皮锡瑞注:《释废疾疏证》,《皮锡瑞全集》(4),第439页。
(15)郑玄著,皮锡瑞注:《驳五经异义疏证》,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516、517页。
(16)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十三经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第9页。
(17)详见笔者:《多元化的圣人之法》,未刊稿。
(18)何晏注,皇侃疏:《论语义疏》,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90、91页。
(19)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95、96页。
(20)郑玄:《论语注》,见王素:《唐写本论语郑氏注及其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35页。
(21)《朱子语类》,《朱子全书》第14册,第966页。
(22)《朱子语类》,《朱子全书》第14册,第968页。
(23)《朱子语类》,《朱子全书》第14册,第968页。
(24)《朱子语类》,《朱子全书》第14册,第966页。
(25)《朱子语类》,《朱子全书》第14册,第968页。
(26)《朱子语类》,《朱子全书》第14册,第968页。
(27)《朱子语类》,《朱子全书》第14册,第968页。
(28)何晏注,邢昺疏:《论语注疏》,《十三经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2011年,第19页。
(29)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朱子全书》第6册,第81页。
(30)郑玄:《论语注》。见王素:《唐写本论语郑氏注及其研究》,第14页。
(31)晚清时期曹元弼特重将此“四海之内,合敬同爱”作为超越三王异法,追求法之上的共通性的内容。其言爱、敬可以统贯六经,正在于此。
(32)皮锡瑞:《经学历史》,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42页。
(33)皮锡瑞:《经学历史》,第151页。
(34)郭象注,成玄英疏:《南华真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304页。
(35)郭象注,成玄英疏:《南华真经注疏》,第605、606页。
(36)郭象注,成玄英疏:《南华真经注疏》,第200页。
(37)陈寿著,裴松之注:《三国志》,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319页。
(38)何晏注,皇侃疏:《论语义疏》,第110页。
(39)韩愈:《原道》,《韩昌黎文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8页。
(40)程颐:《明道先生墓表》,《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640页。
(4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朱子全书》第6册,第29、30页。
(42)黄榦:《徽州朱文公祠堂记》,《勉斋集》卷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