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商事人格权制度的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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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人格权具有专属性特征,即人格权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它是专属于特定民事主体的权利,不得转让、抛弃和继承。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社会的飞速变化,传统民法人格权通过人格和人格权的分离、人格权的有限让度、人格权的经济利益凸现,人格权与其他民事有关权利一样实现了商事化的过程,人格权不可转让性的基础已经被突破。人格权不仅包括人身利益,而且包含了财产利益,出现了学界所热衷讨论的“人的普遍商化”现象,反映出人格利益的财产属性的加强。针对这种基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而自然产生的现象,理论界提出了“商品化权”、“形象权”和“商事人格权”等多种学说和解释。其中,“商事人格权”理论是一种颇具创见的观点。但是,法学界关于商事人格权的权利主体、性质、类型及保护方式等问题存在着不同的主张和观点,而且争议和讨论较为激烈。研究该问题的意义在于:揭示人格权与财产权之间的新关系;引起人们对人格权中经济利益内涵的重视;为商事人格权的商业利用提供理论基础;强调对商事人格利益的特殊保护。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商事人格权概述。商事人格权是指商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以商事人格利益为客体,并可转让、继承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人格权,具有主体特定性、以商事人格利益为客体、可转让性和继承性三个特征。商事人格权与传统民法人格权之间为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商事人格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适用于传统民法人格权的一般规定;两者的主体、客体、侵权方式和后果等方面存在着不同。
     第二部分:商事人格权的主要类型。现阶段我国商事人格权包括四项具体权利类型:商号权、商誉权、商事信用权和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是指商主体基于商业登记而对其使用的名称所享有的排他性专有使用权。商誉权是商主体依法享有的在其商事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反映社会对其生产、产品、销售、服务等多方面综合评价的权利。商事信用权是指商主体对其基于主观上的诚信和客观上对承诺的兑现而在社会上获得的信赖与评价所享有的利用、保有和维护的权利。商业秘密权则是指商主体依法享有的对其商业秘密进行支配的权利。
     第三部分:商事人格权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立法中没有规定商事人格权概念,也没有对商事人格权制度体系进行构建;关于商事人格权的立法规范散见于《民法通则》等多个部门法中。对商号权、商誉权、商事信用权和商业秘密权等进行了相关立法分析,指出当前我国商事人格权制度中主要存在着五个方面的问题:立法规范过于分散,缺乏统一性和可操作性;立法层次较低,立法机构混乱,缺乏科学性;对商事人格权中经济利益的保护不足;商事人格权的转让和继承制度规定不够明确;将商事人格权和传统民事人格权一体保护,责任方式不够具体。
     第四部分:我国商事人格权制度的立法完善。针对我国商事人格权制度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四项立法建议:一是在民商基本法中明确规定商事人格权的概念和具体类型,对名誉权进行分解与重塑,独立出商誉权和信用权;二是拓展人格权客体范围,承认人格权中的经济利益。人格权保护的客体应包括精神价值的人格利益和财产价值的人格利益;三是设立部分商事人格权转让和继承制度,具体规范商号权和商誉权的转让方式和效力;四是明确规定商事人格权的保护方式,权利人可以行使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进行法律救济。在赔偿方式上,以财产损害赔偿为主,其他责任方式为辅,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From the viewpoint of the traditional civil law, personal right is a unique right of certain civil subject, which can’t be separated from the civil subject and can't be transferred, abandoned or inherited. However, with the intensification of the market econom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hole society, traditional personal right started to have economical factors like other civil rights. Personal right becomes independent from the personality and can be transferred by certain limit. And the basis of its non-transferable has been broken. At the present time, personal right includes not only physical interests but also the interests of property. A keen discussion by scholars for the phenomenon of universal commercialization reflects the strengthening of the property interests in personality attributes.
     In view of this phenomena caused by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 economy, theorists put forward many theories and explanations, like“commercialization rights”、“image rights”and“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s”. Among them, the theory of“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s”is a creative viewpoint. However, the jurisprudential circle holds different perspectives on the issues concerning the subject of right、the nature and the types of protection methods.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issue lies in the following aspects: revealing the new relationship between personal right and the right of property, arousing the attention to the connotational meaning of economic interests in the personal right, providing a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commercial use of the 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 and emphasizing the special protection of the 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
     In this paper, it includes the following four components in addition to the introduction and the conclusion.
     The first part: An overview of the 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 The 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 is a right of the subject of commercial rights by operation of law; it takes the commercial personal interests as its object and can be transferred and inherited. As a special kind of personal right, it has three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its subject being confirmed, taking commercial personal interests as its object being conveyable and hereditab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ommercial right and the traditional civil law is like special to general. As a kind of personal right, the 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 is applicable to the general provisions of traditional civil right. There still exist differences in its main body, the object, infringing manner and its consequences.
     The second part: An analysis of the main types of the 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 At present, there are four specific types of the right in China: the right of trade name, the right of good will, the right of commercial credit and the right of trade secrets. Trade name is the right to ensure the commercial objects to us their proprietary firms freely and exclusively during the commercial activities. Good will is the right which formed in the process of the commercial activities, reflecting 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its production、sales and service. Commercial credit is the right to use and maintain the evaluation and the trust of the society. Trade secrets are the right to hold and enjoy their commercial secrets exclusively by operation of law.
     The third part: An exploration on the present legislative status and major problems of the 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 system. There is neither any exact concept of the 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 in the laws of our country, nor a systematic construction of it exists. On the 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 norms are contained in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and other laws in a number of departments. This paper has a legislative analysis on the four aspects above and points out five main problems in the present system of 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 in our country as follows: The first is the norms are too dispersive to uniform and operate. The second is the low-level legislation and the legislature confusion lacks rationality. The third is the shortage of the protection in the commercial character. The fourth is that the transference and inheritance system is still in a mess. The Last one, the responsibility means to protect the 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 are not specific enough.
     The fourth part: On the improvement and perfection of the legislative system of the 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 in China. In view of the right of the deficiencies in the system, four legislative proposals are put forward. Firstly, there should be specific prescript about the concept and types of the 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 in the basic law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matters. The reputation of the right to decomposition and remodeling , the right to an independent the right of goodwill and credit rights. Secondly, the ranges of the personal right’s object should be expanded and the moral rights in the economic interests should be recognized, and the objects which the personal right protects should include the spiritual values and property values of the character’s personality interests. Thirdly, a transference and inheritance system of the 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 should be established, and the transfer mode and effect of the right of trade mark and the right of goodwill should be specified. Fourth, there should be specific provisions to protect the commercial personal right; people can exercise their rights of personality and infringing the right to request the right to legal relief. In compensation, taking damages to property as main means, supplemented by other responsibilities, does not apply to spiritual damages.
引文
① 龙卫球著:《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70 页。
    ② 王利明主编:《民法典·人格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1 页。
    ③ 王利明主编:《民法典·人格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2 页。
    ④ 范健:《商事人格权论纲》,参见 http://www.civillaw.com.cn (中国民商法律网)。
    
    ① 范健:《商事人格权论纲》,参见.http://www.civillaw.com.cn (中国民商法律网)。
    ② 覃有土主编:《商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59 页。
    ③ 参见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31—35 页。
    ④ 江平、程合红:《论信用——从罗马法到现代社会》,载《东吴法学》2000 年特刊。
    
    ① 范健、王建文著:《商法的价值、源流及本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217 页。
    ② 程合红:《商事人格权——人格权的商业利用与保护》,载《政法论坛》2000 年第 5 期。
    ① [德]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法律智慧警句集》,舒国滢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7 页。
    ② [德]京特·雅科布斯:《规范·人格·社会——法哲学前思》,冯军译,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5—46 页。
    ③ 所谓“商品化权”,主要是指真实人物将其姓名、肖像或其他表明其身份的个体特征授权他人用于商业使用,并禁止他人未经授权进行商业利用的权利。参见杜颖:《论商品化权》,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 13卷),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5 页。
    
    ① 王保树主编:《中国商事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2—43 页。
    ② 范健、王建文著:《商法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449 页。
    ① 程合红著:《商事人格权论——人格权的经济利益内涵及其实现与保护》,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51 页。
    ② 张丽霞:《试论我国商号立法中的问题》,载《国际经贸研究》1997 年第 1 期。
    ③ 范健:《商事人格权论纲》,参见 http://www.civillaw.com.cn(中国民商法律网)。
    ④ 王利明、杨立新、姚辉编著:《人格权法》,法律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5 页。
    
    ① 樊涛、王延川著:《商法总论》,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197—198 页。
    ② 李开国著:《民法基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9—10 页。
    ① 范健主编:《商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7 页。
    ② 李步云主编:《法理学》,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275 页。
    ③ 苗延波著:《中国商法体系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121 页。
    
    ① 王利明、杨立新、姚辉编著:《人格权法》,法律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5—8 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 卷,第 103 页。
     ① 程合红:《商事人格权——人格权的商业利用与保护》,载《政法论坛》2000 年第 5 期。
    
    ① 陈梦坤:《“商事人格权”概念构建方法检讨》,载《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4 年第 3 期。
    ② 陈梦坤:《“商事人格权”概念构建方法检讨》,载《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4 年第 3 期。
    
    ① 苗延波著:《中国商法体系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325 页。
    ② 杜景林、卢谌译:《德国商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6 页。
    
    ① 任先行、周林彬著:《比较商法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247 页。
    ② 范健、王建文著:《商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254 页。
    ③ 赵万一著:《商法基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337 页。
    ① [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李双元等译,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479 页。
    ② 刘树成主编:《现代经济辞典》,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886 页。
    ① 梁上上:《论商誉和商誉权》,载《法学研究》1993 年第 5 期。
    ② 吴汉东、胡开忠著:《无形财产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523 页。
     ① 谢名家主编:《信用:现代化的生命线》,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6—29 页。
    ① [意]朱塞佩·格罗索著:《罗马法史》,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234 页。
    ② 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修订第三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148 页。
    ③ 吴汉东:《论信用权》,载《法学》2001 年第 1 期。
    ④ 学者对此的表述略有不同,如信用是在社会上与其经济能力相应的经济评价,参见王利明:《民法·债权行为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299 页;或信用是民事主体所具有的经济能力在社会上获得的相应的信赖与评价,参见杨立新:《人身权法》,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638 页;或信用是民商事主体所具有的偿付债务的能力而在社会上获得的相应的信赖和评价,参见吴汉东:《论信用权》,载《法学》2001 年第 1 期。
    ⑤ 吴汉东:《论信用权》,载《法学》2001 年第 1 期。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四编人格法中的第六章第 21 条到 24 条专门规定信用权。
    ② 参见王泽鉴:《侵权行为法》(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
    ③ 吴汉东:《论信用权》,载《法学》2001 年第 1 期。
    ④ 谢怀栻:《论民事权利体系》,载《法学研究》1996 年第 2 期。
    ① 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7 条、法国《公平交易法》第 23、24 条等均系对商业秘密的专门规定。
    ② 参见齐树洁、贺绍奇:《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载《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 年第 1 期。
    ③ 参见郑成思著:《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482 页;寇占奎著:《论商业秘密权》,载《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 年第 2 期。
    ④ 参见马俊驹、余延满著:《民法原论》(上),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189 页。
    ⑤ 参见程合红:《商事人格权刍议》,载《中国法学》2000 年第 5 期。
     ① 姜振颖:《论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及其权利限制》,载《中州学刊》1997 年第 3 期。
     ① [美]查尔斯·R·麦克马尼斯著,陈宗胜、王利华、候利宏译:《不公平贸易行为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59—63 页。
    
    ① 梁上上:《论商誉和商誉权》,载《法学研究》1993 年第 5 期。
    ② 曾陈明汝:《专利商标法选论》,台湾三民书局 1977 年版,第 178 页。
    
    ① 曾陈明汝:《专利商标法选论》,台湾三民书局 1977 年版,第 178 页。
    ② 该法所指的信用,实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指的商业信誉。
    ③ [日]小岛庸和:《无形财产权》,日本创成社 1998 年版,第 43 页。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典王国政府关于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第条规定“‘投资’应包括缔约一方投资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依照其法律和规章用于投资的各种形式的资产,尤其是…版权、工业产权、工艺流程、商名和商誉。”我国与奥地利、马来西亚、匈牙利、日本、智利等国签订的相互保护投资协定中也作出了类似规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21 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③ 梁慧星主编:《民法》,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358 页。
    
    ① 张新宝著:《名誉权的法律保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35 页。
    ② 参见孙琬钟:《反不正当竞争法实用全书》,中国法律年鉴出版社 1993 年版。
    
    ① 李新天:《论个人信用权》,载《中国法学》2003 年第 5 期。
    ② 于莹:《信用问题的法律分析及调整——以合同法为中心之探讨》,载《法学评论》2003 年第 2 期。
     ① 郭宝明:《论商号的知识产权保护——由“欧美大地”案所引发的思考》,载《电子知识产权》2004 年第 1 期。
    ① 胡喜盈,唐伟:《中国餐饮业网民商誉侵权第一案》,载《经纪人》2006 年第 1 期。
    
    ① 谢怀栻:《论民事权利体系》,载《法学研究》1996 年第 2 期。
    ② 转引自程合红:《商事人格权——人格权的商业利用与保护》,载《政法论坛》2000 年第 5 期。
     ① 程合红著:《商事人格权论——人格权的经济利益内涵及其实现与保护》,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70 页。
    
    ① 王利明著:《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171 页。
    ② 王保树:《商事通则:超越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载《法学研究》2005 年第 1 期。
    ① 王泽鉴著:《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34—135 页。
    ② 转引自谢铭洋:《智慧财产权基本问题研究》,台北自版,第 60 页。
    ③ 参见程合红著:《商事人格权论——人格权的经济利益内涵及其实现与保护》,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60 页。
     ① 杨立新著:《人格权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48 页。
    
    
    ①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载《人民司法》1997 年第 7 期。
    ② 程合红:《商事人格权刍议》,载《中国法学》2000 年第 5 期。
    
    ① 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344 页。
    ② 杨立新、袁雪石:《论人格权请求权》,载《法学研究》2003 年第 6 期。
    ③ 参见苏力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28 页。
    1. 程合红著:《商事人格权论——人格权的经济利益内涵及其实现与保护》,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
    2.范健、王建文著:《商法的价值、源流及本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3.王利明著:《人格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
    4.王利明著:《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 年版。
    5.王利明、杨立新、姚辉编著:《人格权法》,法律出版社 1997 年版。
    6.郑成思著:《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
    7.曾世雄著:《损害赔偿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
    8.杨立新著:《人格权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6 年版。
    9. 苗延波著:《中国商法体系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7 版。
    10. 王泽鉴著:《侵权行为法》,台湾三民书局 1999 年版。
    11. 曾隆兴著:《现代损害赔偿法论》,台湾三民书局 1988 年版。
    12. 范健、王建文著:《商法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
    13. 张今著:《知识产权新视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
    14. 马俊驹、余延满著:《民法原论》(第三版),法律出版社 2007 年版。
    15. 吴汉东、刘剑文等著:《知识产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
    16. 吴建斌著:《现代日本商法研究》,人民出版社 2003 年版。
    17. 杨立新著:《人身权法论》(第三版),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2 年版。
    18. 王晓晔著:《竞争法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 年版。
    19. 吴汉东、胡开忠著:《无形财产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
    20. 夏勇著:《人权概念的起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 年版。
    21. 王利明著:《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版。
    22. 黄茂荣著:《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法律出版社 2007 年版。
    23. 任尔昕、石旭雯著:《商法理论探索与制度创新》,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
    24. 曾士雄著:《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中国政法大学 2001 年版。
    25. 樊涛、王延川著:《商法总论》,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6 年版。
    26. 张新宝著:《名誉权的法律保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
    27. 任先行、周林彬著:《比较商法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
    28. 李开国著:《民法基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7 年版。
    29. 赵万一著:《商法基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
    30. 沈达明、郑淑君著:《比较破产法初论》,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 1993 年版。
    31. 梁慧星著:《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 1996 年版。
    32. 龙卫球著:《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版。
    33. 范健、王建文著:《商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年版。
    34. 沈达明编著:《知识产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
    35. 王利明、杨立新编著:《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 1996 年版。
    36. 王利明主编:《民法典·人格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 年版。
    37. 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
    38. 刘岐山主编:《民法问题新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0 年版。
    39. 唐海滨主编:《美国是如何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出版社 1999 年版。
    40. 钟明钊主编:《竞争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 年版。
    41. 王利明、杨立新主编:《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中国方正出版社 1995 年版。
    42. 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 年版。
    43.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
    44. 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
    45. 王保树主编:《中国商事法》(新编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1 年版。
    46. 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
    47. 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 年版。
    48. 范健主编:《商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
    49. 覃有土主编:《商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
    50. 李步云主编:《法理学》,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0 年版。
    51. 谢名家主编:《信用:现代化的生命线》,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
    52. 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修订第三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
    53. [意]彼得罗·彭梵德著,黄风译,《罗马法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年 1992 年版。
    54. [英]巴里·尼古拉斯著,黄风译:《罗马法概论》(第二版),2004 年版。
    55. [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修订版。
    56. [德]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法律智慧警句集》,舒国滢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年版。
    57. [德]京特·雅科布斯著:《规范·人格·社会——法哲学前思》,冯军译,法律出版社 2001年版。
    58. [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李双元等译,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
    59. [意]朱塞佩·格罗索著:《罗马法史》,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 年版。
    60. 刘树成主编:《现代经济辞典》,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5 年版。
    61. 杜景林、卢谌译:《德国商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
    62. 《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87 年版。
    6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 卷。
    1. 江平、程合红:《论信用——从罗马法到现代社会》,载《东吴法学》2000 年特刊。
    2. 程合红:《商事人格权刍议》,载《中国法学》2000 年第 5 期。
    3. 张新宝:《人格权法的内部体系》,载《法学论坛》2003 年第 6 期。
    4. 吴汉东:《论信用权》,载《法学》2001 年第 1 期。
    5. 梁上上:《论商誉和商誉权》,载《法学研究》1993 年第 5 期。
    6. 李永军:《论我国人格权的立法模式》,载《当代法学》2005 年第 6 期。
    7. 程合红:《商事人格权——人格权的商业利用与保护》,载《政法论坛》2000 年第 5 期。
    8. 马俊驹、余延满:《试论法人人格权及其民法保护》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 年第 4 期。
    9. 王娜加:《论侵害商誉权及其法律救济》,载《内蒙古师大学报》1999 年第 1 期。
    10. 张丽霞:《试论我国商号立法中的问题》,载《国际经贸研究》1997 年第 1 期。
    11. 蔡唱:《论商业信用权的法律保护》,载《时代法学》2004 年第 2 期。
    12. 吴锋、杜晓智:《法人人格权研究》,载《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 年第 3期。
    13. 熊进光:《商事人格权及其法律保护》,载《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1 年第 5 期。
    14. 于佩丽:《新闻侵害商事人格权的民事责任》,载《行政与法》2004 年第 2 期。
    15. 董炳和:《论形象权》,载《法律科学》1998 年版第 4 期。
    16. 郑成思:《商品化权刍议》,载《中华商标》1996 年第 2 期。
    17. 郑永宽:《法人人格权否定论》,载《现代法学》2000 年第 3 期。
    18. 薛军:《法人人格权的基本理论问题探析》,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4 年第 1 期。
    19. 刘思源、杜爱霞:《法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载《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 年第 3 期。
    20. 刘昕杰:《商事人格权独立理论反拨》,载《重庆社会科学》2006 年第 4 期。
    21. 左妮红:《论我国法人人格权及其损害赔偿》,载《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 年第 1期。
    22. 刘昕杰:《论人格权的有限让度》,载《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 年第 2 期。
    23. 薛冰:《论法人人格权之精神损害赔偿》,载《天津商学院学报》2006 年第 1 期。
    24. 张国宏:《民法典草案学者建议稿人格权编述评》,载《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年第 5 期。
    25. 陈梦坤:《“商事人格权”概念构建方法检讨》,载《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4 年第 3 期。
    26. 贾毓琪:《论商事人格权纳入传统民事人格权体系的缺陷》,载《当代经理人》(下旬刊)2006 年第 6 期。
    27. 阮赞林:《商号权的几个问题探讨》,载《商业经济与管理》2001 年第 5 期。
    28. 刘德涛:《人格与人格权刍议》,载《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 年第 1 期。
    29. 卓武扬、谭颖:《论商事人格权财产价值的评定》,载《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年第 2 期。
    30. 冯翔、姜孟亚:《法人人格权之保护与精神损害赔偿》,载《南京邮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 年第 1 期。
    31. 陈熊、张锐:《论法人人格权及其精神损害赔偿》,载《理论月刊》2004 年第 4 期。
    32. 赵震江、孙海龙:《商誉及其侵害损害赔偿的理论与实践》,载《现代法学》2000 年第 3期。
    33. 陈方兴、杨代雄:《论我国人格权保护的立法完善》,载《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 年第 2 期。
    34. 杜颖:《论商品化权》,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 13 卷),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
    35.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载《人民司法》1997 年第 7 期。
    36. 隋燕:《论商事人格权的侵权责任》,吉林大学 2007 年硕士学位论文。
    37. 许浩丰:《论商事人格权》,西南政法大学 2007 年硕士学位论文。
    38. 邓丽红:《新闻媒介业内的商事人格权法律保护问题研究》,重庆大学 2007 年硕士学位论文。
    39. 清格乐:《论信用权的民法保护》,内蒙古大学 2006 年硕士学位论文。
    40. 张愈希:《商事人格权的界定》,参见《人民法院报》2006 年 11 月 22 日。
    41. 廖朝平:《对当前商业秘密民事审判的思考》,参见中国法院网 2007-5-30。
    42:李小勇:《浅论商事人格权》,参见 http://www.lunwentianxia.com。
    43. 宋绍青:《论商事人格权》,参见 http://www.66wen.com 。
    44. 范健、王建文:《商事人格权论纲》,参见 http://www.66we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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